民国路人甲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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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上天 更新:2024-05-17 00:21 字数:5218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 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除了主角,配角的故事自然也是不能少的,平儿的几个姐妹也是各有各的境遇和坎坷,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苛待。
本来阴暗颓靡的悲惨事,却被冬秀以一种搞笑调侃的方式进行了描写,而且相当的细致,让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代入感极强。
哥哥江耕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者,冬秀将已经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想从他这里收到一些反馈,以便调整和更改。
江耕围看着标题,有些意外,居然不是《提刑官宋慈》一类的破案小说。
《才子变身记》,唔,该不是妹妹闲书看多了,开始写些风花雪月的小说了吧,哎,真是女大不中留,这不是想嫁人了吧。
江耕围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翻开往后看,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了,书页不停的往后翻,很快就翻到底了,这,正看得精彩处呢,他不甘心的又翻了两遍,才不情愿的承认真的已经看完了。
“妹妹,你这脑瓜子怎么长得,我可真是服了,你是怎么想到的,居然让一个大才子突然变成了个小姑娘,哈哈,他居然以为是在做梦,狠扇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生生打晕过去了,真是蠢死了。”
“这有什么难想的,像我就一直想变成男孩子啊,可我又不知道变成男孩子会怎么样,干脆写一个男孩子变成女孩子的,让男人也能体会一把做女孩的感觉!”
“哎呀,真是妙,亏你想得出来,那后面呢,这个才子因为想变回去,胡言乱语,还想绝食自尽,他成功了么?”江耕围追问道。
冬秀看着他的反应,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她的设定和描述很成功,江耕围居然很轻松的就接受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冬秀故意卖了个关子。
江耕围心里痒痒的,十分想知道这才子到底如何了,不过按妹妹的习惯,估计明天就有新的篇章能写出来,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那你还打算发到报纸上去么,我看这篇小说比之《提刑官宋慈》更有一番别样的吸引力啊,要是发出去,肯定也能红。”江耕围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一下:“可惜上次那个报社倒闭了,澄平兄也不干这行了,咱们往哪发啊?”
冬秀这大半年,可不止是光写了个大纲而已,经过层层的筛选,她已然锁定了一份名叫《消闲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的名字已经十分直白的显示出了它的定位,报上的内容上自国政,下及民情,时事新闻、艳冶娱情,无一不备,里面不仅有诗词、掌故、传记、笑话,还有各类有趣的新闻故事和名人轶事,说白了就是现代版的“今日头条”,其宗旨就是“遣闷排愁”,尺度大、包容性强,简直就是《才子变身记》的最佳奶妈啊。
而且这《消闲报》还是《字林沪报》的副刊。
《字林沪报》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过,但是它的老冤家、死对头《申报》,大家还是有所耳闻的吧。
这《字林沪报》也是光绪年间就创刊了的老资历,跟《申报》死磕了好多年,一直旗鼓相当,本身实力可以说很牛皮了。
这《消闲报》就是作为一份赠送的报纸而存在的,也就是所谓的副刊,专搞文艺工作。
冬秀觉得这份报纸简直就是为她的《才子变身记》量身定做的一般,娱乐性强、发行量大,后台还稳固不用担心随时会嗝屁,最重要的是它不定期发行,有时一星期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一次,如果行情好,是很有可能变成日刊的,这对小说连载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哥哥,你的那位好友不还在沪市工作么,我看咱们还是可以托付给他,请他帮忙去投稿。”
经过上次的报社倒闭事件,冬秀便对这个叫江澄平的人很有好感了,觉得这个人十分有操守,是个可以相信的盟友。
“那没问题,他不还每月给咱们寄报纸过来嘛,等你的稿子再积攒一些,我就给他去信请托。”
兄妹两商议完毕,江耕围便催着冬秀去继续写小说了。
等江澄平收到小说稿件的时候,已然入冬了,阴沉沉的天空中飘着雨夹雪,空气湿漉漉的,裹挟着冷气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江澄平好容易取回稿件,进到屋内,还来不及喝口热茶,就急忙开始拆解信件。
自从一月前收到江耕围的来信,他就一直期盼着这一天呢。
当初《提刑官宋慈》简直就像个震天雷一般,一鸣惊人,一炮而红,豪不夸张的说,那真的是洛阳纸贵,现在印书局已经开始第三次的成书加印了,简直赚得盆满钵满,叫江澄平看了都眼红不已,更别提那些业界同行们了。
冬秀一开始便承若要把她所得稿酬分一成与江澄平,如果当初她选择的不是卖断,而是按比例拿出版所得,那江澄平也能跟着多分好几倍的钱呢。
而且他听说现在沪市那些外国人也极其喜爱这本说,还有人开始着手准备把它进行翻译,到国外进行出版呢,这可不仅是钱的事儿了,那简直是扬我国威,长我志气的事啊。
总的来说,现在江耕围在江澄平的眼中,那就是一座会移动的金山哪。
所以对于新的小说稿,他十分慎重而且期待。
正当他迫不及待的准备展信阅读时,妻子汪氏捧着一杯热茶过来,他接过来呷了一口,却见妻子捡起他的外套拍拍打打,又要拿了鞋去擦洗,在眼前转来转去的让人看了心烦。
因为常年在外,家中父母不放心,又想早点抱孙子,今年便死活叫他把汪氏带在身边伺候他起居,可惜汪氏为人胆小木讷,平日里连门都不敢出,有时候他倒要反过来照顾她,除了在家管做三餐,就是一刻不停的洗洗刷刷,弄得人心烦意燥。
他当下便喝止了她:“行了行了,现在先别在我眼前转悠,让人看了头晕。”
汪氏闻言,身形一僵,很快就唯唯诺诺的低头去了厨房。
哎,江澄平宁可她跟自己拌个嘴吵一架,也好过这样憋憋屈屈犹如死水一塘。
他重新静下心来看稿件,越看越有代入感,特别是其中对那个乡下老婆的描写,使他轻易便与那才子产生了共鸣,一下子就把自己代入到了男主角的身上。
“哈哈哈~”客厅里传来江澄平豪爽的大笑声,汪氏在厨房听了,也感觉心头一松,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丈夫心情好,这个家里就是艳阳天,丈夫心情差,那就是数九寒冬,能叫她噤若寒蝉。
“红菱,你过来!”汪氏听见丈夫叫自己小名,便知道他现在心情是着实不错,便擦干净手走进客厅。
江澄平难得温情脉脉的拉着她的手,抱她坐在腿上。
汪氏羞臊得不行,忙挣扎着要站起来:“快别这样,青天白日的。”
江澄平看着她晕红的脸颊和惊慌失措的神情,反而来了兴致,越发箍紧她的腰,把她摁在腿上:“哪里来的白日青天,外面的天分明黑沉沉的。”又补充道:“别怕,今天帮佣不会来,晚饭也别做了,我已经预先去福全饭馆里叫了一桌酒菜,估计一会儿就送过来了!”
汪氏僵着身子,勉强笑着问道:“难道有什么大好事发生了不成,怎么还要叫酒席吃。”
江澄平点头:“的确是大好事,天大的好事!”
说完便顺着汪氏的腿摸下去,一把握住她的一双尖窄小脚。
汪氏吓了一跳,这,这双鞋虽然是专门在家里穿的,也不算脏,可到底是踩在地上的,怎么好直接拿手摸呢。
江澄平左手抱着她的腰背,右手抬起她的腿,将那双脚放在椅子看,仔细观看了一会儿,才柔声问她:“疼么?”
汪氏正被他一连串动作搞得心神大乱,一时也没听见他问得什么,只胡乱嗯嗯几声。
“把脚放了吧!”
这句话犹如惊雷一般,顿时让汪氏清醒过来。
“为,为什么?”她战战兢兢地的问,怎么突然就要让她放脚呢,这是从何说起,莫不是嫌她脚裹得不美么?可她这双三寸金莲,从小就是请村里最有名的裹脚婆子裹的,不说多么精巧无双,可也绝不难看啊。
“你这样裹着,平日里走路不疼么?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专门喜好小脚的男人,脚放大了我也绝不嫌弃你,而且你也知道,这沪市里很多姑娘现在都不兴裹脚了的,也好看着呢!”江澄平解释道。
他刚刚看完小说,里面正好写到了变身为女童的才子被强行裹脚的悲惨经历。
以前也听过什么“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也听见过自家姐妹裹脚时发出的呼痛悲号声,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关心宽慰她们,因为大家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正如人要吃饭喝水一样,在他眼中,女孩子裹脚不也是如此天经地义的么,反正他家里奶奶也裹、娘亲也裹、姑姑也裹,姐妹自然也是裹的,从来如此,谁还会去纠结这到底该不该裹、裹得痛不痛苦呢。
他本来是一直把自己代入到那个才子角色里的,前面还各种感同身受,跟着才子一起经历各种荒唐搞笑的事,不断被各种欣喜、惊喜的情绪所包围,谁知长到四岁上,剧情画风陡变,家里死摁着要给才子裹脚了。
因为才子刚变身时,为了恢复男儿身,各种胡言乱语、绝食撞墙,结果被家里请了神婆和道士好好折腾了一番,惊恐恫吓之下,差点真的丢了小命,死过一次的人,其实是很胆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