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29节
作者:我想上天      更新:2024-05-17 00:21      字数:7016
  见身边人站立不动,冬秀又侧头看了他一眼,她也不知这新式婚礼具体是个怎样的流程,现今只能看他眼色行事了,但愿不要出什么丑。
  这一看胡竞之倒是被惊醒了,冬秀却是移不开眼了,眼前的男人真是好一身轩昂气度,身姿挺拔,面容清俊,满身文卷气,比照片里的还要好看三分呐,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帅字所能形容的了。
  不夸张的说,在她见惯了几十年村民的眼中,胡竞之简直都有点天神下凡的意思了,实在太养眼了,浑身仿佛自带万丈光芒了一般。
  冬秀星星眼的望着他,感觉自己沉寂几十年的少女心在这一刻突然复苏了。
  好看的皮囊果然很合适一见钟情。
  原本气度非凡的新郎和落落大方的新娘,在对视后,突然都有些羞涩紧张起来,新郎身体也僵硬了,新娘脸蛋也晕红了,这样子的羞涩,看着才真像一对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呐。
  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两人只相对着行了三个鞠躬礼,果然没有跪在地上拜来拜去,接着就是在一张花花绿绿、看着像现代小学生得的奖状似的婚书上各自盖了章,摁了指纹。
  接下来应该就是说结婚誓词或者交换戒指了吧,冬秀在心里又把那誓词默诵了一遍,争取待会能自然流畅且情感充沛的念出来,她可是看见了好几个青年坐在旁边观礼呢,这几个人一看就与村人不同,或着长袍马甲或着西装皮鞋,还有穿着长款风衣的呐,摩登得一匹,必然是胡竞之亲近的同学或朋友了,那肯定也是有学问又有见识的,其中说不定还有历史名人呢,她可不想自己是以丢脸的乡下土包子形象进入胡竞之的朋友圈的。
  冬秀正心里盘算着怎么提高形象,旁边胡竞之看她垂眸抿嘴,那排小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以为她是紧张了,便十分体贴的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在她掌心捏了捏以示安慰。
  冬秀看他捏了自己的手掌后,便起身走到礼台中央,以为这是一种暗示,便随之起身,走到中央与他并排而立。
  本来打算做婚礼演讲的胡竞之见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这时候请她下去未免太下人脸面,让她站在一旁听他演讲又未免过于尴尬,恐怕两个人都要不自在,只能让她说几句感谢之语再下去。
  本着绅士风度,胡竞之对冬秀露出鼓舞的微笑,并示意由她先说。
  哎哟,幸亏她提前就预料到了,就算要举办新式婚礼,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也是不可能找到牧师的,所以她自己背诵了誓词。
  深吸一口气,拿出朗诵的气势,冬秀望着胡竞之的眼,尽量真诚不尴尬的一字一句道:“在列祖列宗、及今天参加婚礼的众位宾朋们面前,我郑重起誓,我愿嫁给你,从此时此刻直到永永远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忧愁或是快乐,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久,我将与你一起孝顺父母、友爱亲朋、抚育子女。”
  冬秀声音不大,外围人听不清,坐在最靠里位置的又都是族中长辈,眼花耳聋的也听不太清楚,只对新娘子当众出来讲话表示了惊怪,有的老头还皱眉偏头,表示不屑,不过大多数人都在心里为新娘的大方而叫好,暗赞这才像一个大家主妇的样子嘛。
  离得最近的胡竞之倒是一字不落听了个清楚明白,他简直是出离的惊诧了。
  据他了解,冬秀姐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只跟着他族叔念过几年私塾,勉强能读书认字,还写得一手挺漂亮的簪花小楷,这就很难得了,而他们这地方一向保守封闭,这西方的结婚誓词她是如何知晓的呢,还能丝毫不忸怩的对着他念出来,看来他这位妻子与传言和想象中的很是不同啊。
  胡竞之只愣神了几秒钟,看着对方认真而温柔的笑脸,也缓缓念出了一样的誓词。
  也许,他十分幸运的遇到了对的人,将来的日子未必如他想的那般委屈无趣。
  最后两人互带金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就是两个十分朴素的圆环,但冬秀注意到这戒指内侧刻有两人名字的英文首写字母,在他对新娘完全不期待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温柔的心思,说明他是个浪漫而且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多情而温柔,想必也不难相处,冬秀不由稍微放松了些。
  虽然是新式婚礼,可好在不用新娘子和新郎一起去敬酒的,仪式一完,冬秀便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簇拥着进了新房。
  门前贴着两幅对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不用想,一定是胡竞之本人所题的了。
  因为胡竞之父亲和长兄已逝,二哥又未归家,因此便请了冬秀的哥哥江耕围做主婚人,嫂子作为送嫁人也一并过来帮忙支应,也幸亏如此,要不然面对着这些陌生的面孔,冬秀还真不知道怎么应对。
  当初考虑到胡家的家境,吕氏便没有让冬秀的两个丫头跟过来,只待日后熟悉了再作打算,因此这个时候就只有曲氏和七姑在代她应酬周旋。
  再一次感谢胡竞之提议的新式婚礼,取消了闹洞房的环节,众人不过打趣了一番便出去占位吃酒了,让作为新娘子的冬秀轻松自在了好多。
  刚才有人,冬秀便觉得房间有些拥挤,现在人走了个干净,仔细打量一圈:果然很是狭小。
  不过三十多平的样子,其中一张床就占了小半的地方,再加上衣柜、书桌、梳妆台、洗脸架之类的必要家具用品,活动空间就很有限了,而且这间房还位于一楼,地理位置也着实不算好。
  山间多潮气,按当地的居住习惯来说,好房间一般都设在二楼,一楼多是用来会客办公的,现在这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呢,屋内已经有些昏暗了。
  曲氏看了一圈,心下有些发酸,这新房也太寒碜了,还没有她家小姑子闺房的一半大呢,除了那座架子床还能入眼,其余一应家具都普通得很,以前只听婆婆说这胡家败落了,她想着破船也有三千钉,总不会太不像样子吧,况且妹夫也出息了,以后情况总会好转,现在看来,要么是她们自己太过乐观,高估了胡家,要么就是这胡家待人不诚,根本没有用心准备……
  “嫂子,这是我的嫁妆箱子吧?”
  冬秀看着角落里码得老高的几个红漆木箱,并一堆红布捆扎的包裹,有些头疼的问曲氏。
  “是啊,咱们一共送了八口箱子,里面有你的衣裳首饰、布匹鞋袜、成套的瓷碗茶罐,哦,对了,还有你哥哥给你淘换的一座大红酸枝老红木座屏和粉彩八宝瓶,听说都是有年头的物件了,以后可以留着传家的,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一口牛皮刻花的小箱子,里面有五百的银票和二百的现大洋,你可得收好了,这就是你的私房了,今后留着自己花销,千万别舍不得,日后缺钱了、受委屈了只管回家跟我们说,这些娘都给你说过了,我就不唠叨了。”
  这嫁妆都是她和婆婆亲自准备的,哪个箱子里有什么东西她最清楚不过,给冬秀一一交待完毕,转眼看着那大红的包裹,她才“啊呀”一声惊呼,怎么倒把这顶顶要紧的事给忘记了。
  眼下屋内只她们两人,正是好时机。
  于是曲氏便在冬秀的惊呼中,踮着小脚踩在凳上,在那放在一摞箱子上的包裹里一阵摸索,很快掏出一个雕花的小木箱来,箱子上还有一把小铜锁,曲氏从荷包里拿出把小钥匙给冬秀,神秘道:“现在先别看,一会儿没人了再打开,里面的东西你可要仔细的瞧好了,可千万别忘记了。”
  冬秀看她脸上那别扭羞涩的神情,立马醒悟了,这小箱子里装的应该是春宫图之类的东西吧,哎哟喂,有点小期待啊,她都多少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啊。
  冬秀郑重的把它放在床头边,表示自己一定会看的。
  “哎,这箱子这么堆着可不行,你那睡衣、明儿敬茶要穿的衣裳、今晚洗漱要用的东西,还都在里面呢,还有明儿与各人的见面礼,不拿出来怎么行,一会儿还是得让人过来帮忙把东西清出来。”
  冬秀看着这间被占得满满登登的屋子,想着一会把箱子里的东西再拿出来,这屋子只怕立马就没了下脚的地方了。
  两人正满屋乱转,企图找出什么隐藏的空间来把这八个箱子塞下去,突然传来敲门声,冬秀忙坐回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做出一副端庄又羞涩的样子,曲氏也整了衣裳,站在床边,脸上端起无懈可击的笑容,这才应声叫人进来。
  不想进来的却是冯氏,冬秀忙站起来跟曲氏迎上去。
  十多年不见,当初的小青梅已然长成水蜜桃了。
  冯氏看着冬秀出落得这样水灵标致,心下也是欢喜,虽然她一力主张要儿子回来娶亲,可也希望娶个好的回来,总不至于配不上儿子,让儿子不欢喜,婚姻不幸福。
  “都饿了吧,我从厨房拣了些新鲜又干净的菜,你们就凑活吃点吧,好歹填填肚子。”
  冯氏一边说一边叫后面的帮佣把饭菜摆到桌上。
  冬秀一大早被人从温暖的被窝拉出来,净面、开脸、梳头、上妆、穿嫁衣、戴首饰,一套一套的弄下来就花了两个多小时,只趁着等花轿的时候吃了几个汤圆,为了不弄花妆容,吕氏还专叫人把那汤圆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就算她死扒着碗吃了十多个,这会儿也早饿得不行了。
  曲氏倒是正儿八经上席面吃了一顿,可她一路上送嫁也不轻松,又要照看冬秀,又要安排送嫁队伍,就怕漏了什么缺了什么,又怕少了礼数叫人笑话,神经崩的紧紧的,比冬秀这个新娘子还要受累呢,到了胡家又要跟人交接应酬,裹七裹八也没个闲的时候,哪有不饿的。
  姑嫂二人闻着浓郁的饭菜香味,肚里馋虫早闹起来了。
  冬秀看那桌上,拿白瓷小盏装了五碟菜,三荤两素,有鸡茸清炖马蹄鳖、茶叶熏鸡、蟹粉狮子头、清炒山笋、三丝燕菜,色泽浓厚,异香扑鼻,具是本地特色佳肴,再加上两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还有一海碗清甜的山菌野鸽汤,直把两人勾得津液横生。
  冯氏看两人杵着不动,知道年轻人面浅不自在,客气几句便出去了。
  姑嫂两人对视一眼,矜持了一会儿终是向美食低头了,在桌上各据一端大快朵颐起来。
  “听说他家特地从县里请的大酒楼的师傅过来掌的勺,这手艺果然不一般,比咱们家厨子做得好吃多了。”冯氏夹了块老鳖肉,入口只觉酥烂润滑、肥鲜浓香,又挟一块色泽金黄油亮的熏鸡块,只觉肉质鲜美,烟熏味儿中还夹着瓜片茶叶的清香,真是别具风味,“这可真是太地道了,看来妹夫家也是狠花了心思的嘛。”
  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推门进去,只觉一股暖气裹挟着馨香扑面而来,那香不是胭脂水粉的气味,也不是衣裳用的熏香,倒似一种水果的甜香,在这大冷天里还带出些许清冽的味道,闻着很是舒服,比那国外的香水可好闻多了。
  而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正跪趴在床上,臀部轻摇不知在干什么。
  胡竞之有些尴尬,掩嘴清咳一声。
  冬秀顿时浑身一僵,之前曲氏帮她把东西归置妥当便离开了,冯氏又叫那帮佣送了个白锡的暖壶来给她暖床,这里的冬天阴冷湿寒,床铺冰凉得叫人不敢脱衣直接躺上去,她正提了那暖壶在被褥里各处逡巡,力求把每一处都暖到位,好达到电热毯的功效,一时做得太过忘我了,都不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不雅的姿势还正好给人瞧个正着。
  冬秀强作镇定的起身,看他正取了帽子,拿眼打量屋内,估计是在找衣帽架子,便主动走过去,接过那帽子:“衣帽架放在门口不大方便,我移到床尾处去了。”
  看他脸色潮红,满身酒气,又赶忙把温着的解酒汤端过来:“我叫厨房准备了些解酒汤,你要趁热喝一点吗?”
  胡竞之接过来一看,是嫩豆腐和黄豆芽做的一碗清汤,又点缀了些紫菜、小葱,看着倒是清爽,他倒是没喝多少酒,可吃得却太过油腻,舌头都有些麻麻的,喝这汤解个腻也是好的,于是便埋头吃喝起来。
  看他坐在桌边吃东西,冬秀便去梳妆台前卸妆,幸亏她当初聪明,叫人直接做了整套的花冠,取带又方便,造型又别致,红色的琉璃、金色的流苏,好看又轻便,她自己便可以轻轻的拿下来。
  取了头冠,又拿出冷香霜来准备卸妆。
  其实对于民国时期先进庞大的美容产业,冬秀是十分震惊的,她以前一直以为民国就是苦难、贫瘠、落后的代名词呢。
  就好比妇女用的化妆品吧,曲氏之前还一直用老四样呢,不过眉笔、口脂、米粉、胭脂而已,后来她看报纸才晓得,这些东西早已过时了,在大城市里随便一家外洋广货号里就能买到各类进口美容和化妆品,像什么美白霜、护肤脂、香体膏、指甲油、沐浴露、洗发水都是应有尽有的,又有各类唇膏、口红、睫毛膏、粉底、蜜粉的化妆品,基本已经具备现代美容护肤的雏形了。
  刚刚胡竞之取了帽子,她看见他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得齐齐整整的,便肯定他是用了定发液了,说不定还是有“男士桂花油”之称的名牌司丹康头油呢,看来这还是个爱美的精致boy啊。
  “刚刚做什么呢?”
  胡竞之喝完一碗汤,感觉舒服很多,见冬秀在一旁仔细的卸妆,出声打破屋内的寂静。
  “暖床呢!”冬秀答完又觉得不太对,“啊呀”一声惊呼,赶忙跳起来:“我把那汤婆子忘在被褥里啦!”
  那是她陪嫁过来的新褥子,被面用的是大红锦缎,光彩照人、丝滑柔顺,就是怕水怕火易变形,那汤婆子里灌了滚沸的开水,烫得很,一不小心那被面就要被烫坏了,所以她刚刚才不停的在被子里面挪动那锡壶,结果被他一打岔就把壶给落在里面了。
  她刚想去掀被子,却发现自己满手的油脂,只好对胡竞之说:“快快快,你把被子里那个锡壶拿出来。”
  因她在一边又急又慌、连叫带跳的,搞得胡竞之也有些急躁了,想也不想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索,结果却被烫了个正着。
  冬秀见他甩着手,忙拉着他到洗漱的地方,舀了一杯冷水慢慢浇到他手上,还好只是皮肤烫红了一点,被冷水一冰也就好了。
  之后到底是胡竞之把那壶给取了出来,还好被面没有变形,只是里面被烫得有些焦黄了,倒是不伤大雅。
  原本还有些尴尬的两人此时倒是自在了些。
  给脸上抹了玉容霜,仔细做完保养,冬秀便开始日常的通头一百次。
  胡竞之看她对镜梳头的样子,实在温婉美丽,好似画中仕女,心念一动便接过梳子替她梳起来。
  现今社会崇尚的是进步时尚的新女性,她们读书识字,热情开朗,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像冬秀姐这样的闺秀却被归为旧派女子,不仅不吃香,甚至还会受到无端的鄙薄。
  胡竞之自然也是欣赏新派女性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喜欢上独立自信的韦斯莲,但他同时也欣赏旧派女性的那种温柔和坚韧,就像他的母亲,就像他这位新婚的妻子,从定亲到成婚,足有十多年的时间,换了一个心性不坚、心怀不宽的人,只怕早在无尽的等待中枯萎了,而她却显而易见的平和自在,活的光彩照人。
  那白皙细腻的肌肤、清亮灵动的眼睛都是佐证。
  冬秀姐无疑是超出他预期的。
  大红的龙凤对烛燃烧殆尽,哔哔啵啵的爆出灯花,使屋内光影明灭不定,冬秀忽的紧张起来,胡竞之弯腰握着她的手环抱着她,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咱们歇了吧!”
  暖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酥麻,女人的身体有时候比心更加诚实。
  如果是个不喜欢的人靠近了她,她会觉得被骚扰了,如果是喜欢的人,那只会身轻体软脸发烫。
  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更不知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冬秀睡去前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留过洋的,一个看着文弱的书生居然有肌肉!
  胡竞之也不是那样木讷呆板的书呆子,想当年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十里洋场的脂粉堆里打过滚的,即进过长三书寓,也叫过堂子,甚至那小客栈、尼姑庵、咸水铺,也是被狐朋狗友带去见识过的,对男女间的那个事早已精通熟识。
  一个男人若是从未开过荤便罢了,即尝过鲜了,再要忍住去屈就五姑娘,可就有点难了。
  他出国这几年,一方面是自我约束,从来都以已婚身份示人,杜绝了很多女郎的亲近,二则是身边实在没甚心动的对象,唯有一个外国姑娘韦斯莲,两人却更多的像是心灵挚友,他对她也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就这样生生当了好些年的和尚。
  一朝解禁,再次开荤,不免激动了些,何况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还那样美丽动人,昨晚就着晕黄的烛火他可是看清楚了,冬秀姐即没缠足也没裹胸,身段玲珑窈窕,那对儿腻白嫣红的圆润好物儿一跳出来,就叫他立时红了眼,再顾不得什么温柔体贴,直接化身狂风骤雨向妻子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