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1节
作者:我想上天      更新:2024-05-17 00:21      字数:6946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说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打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说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打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说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说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婆婆该怎么讨好啊,难道要她冬天暖床夏天打扇,晨起请安晚上□□?
  “别的你不用管,反正你也做不来,”吕氏一看就知道女儿心里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只管好好对女婿,再生个儿子,比做什么都强!”
  说到生儿子,吕氏便多了几句嘴:“你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体康健,气血充足,想要怀个孩子也不难,只是自己要有些成算,能趁着这段时间怀上最好。”
  吕氏絮叨着交待了一堆东西,看着时间不早了,才放她出去。
  第55章 分别
  至此,这桩婚事才算彻底完结了。
  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未免太过无辜了,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帮助妇女解放和进步,这也正是他想做的,这岂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轻视旧派女子的人强了百倍么。
  就连他母亲这样的乡村老太太,因为喜欢看那宝先生的书,这些年还顺带着认了不少字呢,而且想来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特别是那本正在连载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听说已然在闺阁女子间形成飓风之势,流行风靡之态简直堪比前朝的《红楼梦》,若是那些女子因此爱上小说,进而爱上读书,进而要求学习上进,这可也算是宝先生春风化雨的大功劳了。
  不过这些个人的立场也不足以影响两人的友谊,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于当真,他很该写封信去宽慰一下老友,何况还有事要托付与他呢。
  想了想,胡竞之便提笔写道:芏琇: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书,感谢感谢,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 第一号已然准备改版发行,全部使用新式标点,改说白话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这里没有报纸卖,无法先睹为快,甚是可惜,想来京城早已卖脱稿了罢,我这里也做了白话的新婚小诗一首,请你指教指教罢,诗如下: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哎,《新婚诗》还没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动身来京,现在想来真是太过仓促和鲁莽了,实在不忍离别,我想你定要奇怪,我为甚么如此儿女情长了,皆因夫人太过可爱,出乎我意料之外,相处越久越觉她可爱,因此我竟不想这么快离开,无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帮我寻访住处,好让我快点接她来团聚,到时定引进与你认识,好叫你知道旧派女子的可爱。
  你别怪我现在才与你回信,实在新婚事忙,原答应与《东方杂志》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也好赚几个钱来请你们的喜酒,现在也作罢了,好些话想与你分说,无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来京再聚吧。
  另,寻房一事务要加紧,拜托拜托。
  竞绩溪,上川七年一月五日写完信,细细的吹干叠好,放在信封内,预备明日去寄。
  胡竞之写信的时候,冬秀便趁机去整理她的嫁妆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乱堆放在隔壁的小屋里后,还没动过它呢,这次回家,哥哥又悄声告诉她,她那一箱子书稿并银票都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一并带过来了,倒把冬秀吓了一跳,这万一被人不经意的翻出来了可怎么好,她可不想在这时候出这个名啊。
  胡竞之写完信到隔壁看时,只见满屋满地都是她陪嫁的东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间一个箱子前翻找什么,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着脚探雷般的走过去:“这是找什么呢?”
  冬秀闻言,忙若无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盖住,真是奇怪了,这钥匙怎么居然打不开这把锁。
  “竞之,你看这些布匹、绸缎,我家估计是把我未来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备齐了,我一个人哪用得了,白放着可惜了,倒不如送给大家,你快来帮我分一分,把个关,免得我到时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兴,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几个侄媳妇来他们房里时,总是盯着她的嫁妆箱子看,那明里暗里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应,算了,反正她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到时候这些东西也带不走,还不如做个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们老惦记着这几口箱子。
  胡竞之闻言倒颇有兴味的问她:“咱们做亲的时候,我依稀记得娘曾跟我说过你也是念过私塾的。”
  “是啊,坐馆先生还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们去祭祖,我都瞧见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过几年书?”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岁上头家里就不让读了。”
  胡竞之连道可惜,只念了五年书,日常说话时就能用些成语典故,可见她于读书一道上很有些灵性,也是真的读进去了,怪不得做亲时叔爷也很是看好她,还肯替她在母亲面前美言几句,只可惜读的时间太短了,若是能像现在的女学生一般到学校学习,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现在可比的。
  两人一边分拣那堆布匹,一边闲聊:“那你平时爱看些什么书?”
  最爱看自己写的书,其次就是肉蒲团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娇的暗想。
  “最爱看的当然是各种话本子了,像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可见识字颇多,基本的读写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后面为什么不给他回信了呢,哎,想来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个规矩守礼的小姐,从中阻拦了吧。
  晚饭后,胡竞之去找人寄信,冬秀依旧摆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发现那把钥匙根本就不是开这把锁的,那钥匙还有一小节没法插进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把钥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给她的,连同的还有个小箱子,一时兴起便干脆到床头去找到那箱子,打开了看里面的东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宫之类的和谐启蒙书,不想里面居然还有两尊瓷做的人偶,一对贴面互拥,一对交颈后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样,倒是很有华国自古所讲究的含蓄美,巧的是这两对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动的,上半部分紧密相连,下半部分却可以分开合拢,而这分开合拢的动作正是男女和谐的动作,不过那下面的部位却一点也没有华国传统的含蓄讲究,居然惟妙惟肖,纤毫毕现,不说形状,就连那毛发、经络都是清晰可见,叫冬秀看得叹为观止。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