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
作者:
打字机N号 更新:2024-05-17 01:49 字数:4578
“我倒不那么想。”
也有替晏老头两口子说话的。
“晏褚毕竟是晏家唯一一根独苗苗了,要是他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晏老头的香火岂不是断了,即便到时候侄子外甥能帮着摔盘子,可毕竟隔了一层,能和亲儿子一样?”一个胖乎乎的老头摇着蒲扇说道。
“照我看啊,两口子多攒点钱,修修家里的老房子,给儿子娶个媳妇才是正经事,男人啊,成熟的晚,等成了家,当了爸,一下子就能成熟起来。”
这种就是觉得儿子哪哪都好的人,即便儿子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只要多长了那根东西,就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替他辩解。
偏偏有这样想法的老人还不在少数,即便经济再怎么发展,重男轻女的陋习,在他们心中永远不会改变。
针对晏家为什么会落得现在这个场景,一群老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而晏援疆和顾爱红则是顶着大太阳,赶在午市开始前,在菜场外面抢一个好位置。
为了节省开销,晏援疆这样售卖自家种的蔬菜的老人,很多都是游走在县城大街小巷的小贩,时常要防着城管抓人,同时也得承受路边没有遮风挡雨工具的艰苦。
等他们到达菜场外的时候,那里已经摆了不少的摊贩,好在这时候卖茭白的菜贩子不多,更鲜少有晏家老两口摆出来的这样新鲜水灵的茭白。
“六块钱一斤太贵了,我看人家都卖五块钱。”
来买菜的大妈都是讨价还价的能手,一边扯着茭白最外边那层壳,一边对着晏援疆两口子讨价还价道。
她已经将茭白剥到了最里面那层,拿着指甲,往白嫩的茭白肉上狠狠一掐。
顾爱红看着心疼,可是老实巴交的老太太又不知道该怎么和人争吵。
“我们家的茭白不打农药,而且你都看了,这茭白可新鲜了,我们卖六块,一点都不贵。”
晏援疆在一旁开口说道。
“啧啧,那算了,我不买了。”
大妈将手里的茭白往摊子上一扔,站起身,直接离开。
顾爱红将那个被掐过的茭白放到一旁的篓子里,一般情况下,没人会要这种被人掐过的茭白,这一个,只能晚上带回去,自己做了吃了。
菜市场外头,什么样的顾客都有,豪爽的,也不剥壳直接以五块五一斤将茭白十斤十斤的买走,挑剔一点的,就如同刚刚的大妈一样,一阵挑挑拣拣,在把壳都剥了以后,又轻飘飘来一句不要了。
顾爱红和晏援疆好脾气地招呼了一下午的顾客,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城管没有过来检查,而且带来的一车茭白也卖的差不多了,剩下一些原本以为卖不出去的茭白,也被一个老太太以四块五一斤的价格全部买走了。
今天一天下来,他们一共挣了三百多块钱,不过这也是赶在茭白没有大批量上市的时候,过了这段时间,就没有那么好的生意了。
两口子盘算了一下,四道水沟里种的那些茭白,除去成本,估计能给他们带来三千左右的净收益。
算着这笔钱,夫妻俩紧皱的眉头松散了不少,等过段时间地里的葡萄成熟了,又能给家里增添不少进项,似乎日子也不是那么难熬了。
“老头子,你坐到后面去,回去的时候我开车。”
将剥了一地的茭白壳收拾到箩筐里,顾爱红赶着丈夫上了三轮车的后车筐,自己坐到了驾驶的位置。
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了,老头子的眼神不好使,要是到时候撞了碰了,那就麻烦了。
晏援疆也知道自己的毛病,老老实实坐到了车后筐,抓着凳子旁的车侧栏杆,一手按着鼓囊囊的腰包,笑的有些满足。
因为最后两单生意折腾的比较久,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顾爱红有些急,今天中午离开家的时候,她就只给儿子温了午饭在灶头,等儿子醒来正好可以吃,但那也只是一餐的分量,现在都那么晚了,恐怕儿子早就已经饿了吧。
没来得及收拾东西,顾爱红就匆忙朝厨房走去,谁知道,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
“这是?”
连带着后头进来的晏援疆,看着客厅餐桌上三素一荤的饭菜,都有些愣住了。
“爸妈,你们回来了,晚饭我已经做好了。”
晏褚正端着碗筷进来,刚刚他听到了电动三轮的声音,就预想到可能是原身的父母回来了。
说起来,原身还真够奇葩的,作为一个大男人,他到底是怎么做到二十五岁,依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一下的。
尤其是看着父母越发老迈憔悴,在享受着这一切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愧疚的心情吗?
当然,在原身这种性格的养成上,眼前这对老夫妻也不是全然无错的,至少夫妻俩的溺爱和纵容,是他变成今天这副德性的元凶之一。
“阿褚啊,你这是?”
顾爱红揉了揉眼睛,咽了咽口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我饿了,看妈你还没回来,就学着你以前烧菜的步骤做了几道菜,就是不怎么成功,把菜都给炒糊了。”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就没有做过菜的人,自然不可能头一次做菜就做出惊天的美味来,因此晏褚很谨慎的将每一道菜都做成初学者的模样,勉强做熟,调味也是按照最基础的来,没有添加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上去就是普通家常小菜。
葱花蛋,炒青菜,蒸腊肠,以及青椒土豆丝。
最后那道青椒土豆丝,土豆丝都炒的焦黄粘锅了,青椒也炒的瘪瘪的,带着可疑的焦黑色。
“都怪妈回来的晚了。”
果然,顾爱红第一反应就是自责,要不是她回来的太晚,儿子饿着了,他也不会动手做菜啊。
“还有做饭那水我似乎没加对,看上去有些稀。”
原身喜欢吃硬一点有嚼劲的米饭,为了将就他的口味,夫妻俩也跟着吃那种干饭,可对于老年人而言,那样的米饭不好嚼,同样的,也不好消化。
晏褚注意到,两个老人的大牙脱落了好几颗,并没有足够的力气咀嚼那些米饭,通过原身的记忆能够清楚的看到,每一次吃饭的时候,夫妻俩总是要吃很久,晏褚担心,长此下去,两位老人的消化系统也会出现问题。
因此今天,他特地将米饭煮的稀软了些,更好消化。
“煮稀了啊?”
顾爱红立马说道:“那妈再给你煮一锅。”
“不用了,我饿坏了,今天就将就着吃吧。”
晏褚露出点小骄纵地情绪,顾爱红和晏援疆一点都不觉得违和,当即就宠溺地答应了下来。
“我儿子做的饭,真好吃,这手艺,饭店的大厨都比不上。”
晏援疆心里那叫一个开心啊,夹了一大筷子的土豆丝放到嘴里,明明就是最普通的味道,还带着一股焦味,偏偏就是这样的菜,让他吃出了琼浆玉露的味道来。
“就是,我烧了一辈子的菜,连咱儿子的零头都比不上。”
顾爱红也觉得这菜好吃,大口大口吃着,感动地都快哭出来了。
“你们要是觉得好吃,明天的饭菜,依旧由我来做吧,妈,你还别说,今天做了这一顿饭,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等哪天我做腻了,再换你来吧。”
晏褚的表情就像是得到了一个新玩具的孩子,顾爱红刚想说做饭太累了,看到儿子高兴的表情,一下子就犹豫了。
“那成,以后我和你爸就享你的福了。”
谁家儿子能够餐餐给爸妈做饭吃的,顾爱红心里熨帖,觉得自己的儿子,远没有村里人谈论的那么坏。
“嗷呜呜——”
被关在后院狗窝里的晏傲天狗脸委屈。
来人呢,这里有一只狗快饿死了。
第290章 啃老族的逆袭之路2
“傲天, 你可多吃点, 这都是你爸他亲手做的。”
一家子其乐融融的吃完了一顿饭,为了防止人设崩坏, 晏褚忍着心底的过意不去回了房,留下一桌子的碗筷等着老太太自己清洗。
收拾桌子的时候,看着明显多出来的那份饭菜,老太太这才记起来,家里的大孙子还没喂呢。
傲天是儿子晏褚从学校回来时带着的狗,当时还是刚出生不久的小奶狗, 儿子回来就将自己闷在房间里, 除了吃饭洗澡基本不出门, 说是儿子的狗,实际上就是两口子喂养大的。
他们也不知道那个长得怪俊的小狗是啥品种, 就当乡下土狗喂着, 自己吃什么, 狗就吃什么, 还是有一次回村的年轻人看到了,他们才知道原来傲天的品种是哈士奇,是一种出了名的脾胃很弱的狗,稍微吃的不好,就容易闹肚子。
可这么长时间下来了,也没见他们那样喂, 傲天出先什么不适, 相反它吃啥啥香, 老头老太太试着做了两天没家调料的饭菜给它,它还闹脾气,两腿扒拉着饭桌,想要吃桌上的饭菜。
坚持了几天,老两口率先投降了,反正之前都喂了大半年了,既然狗适应的挺好的,之前怎么喂,之后接着怎么来吧。
对于晏傲天,老两口也是有很深的感情的,这点从他们管儿子叫狗它爸,管自己当傲天的爷爷奶奶就看得出来。
只是傲天的性子太野,一旦没拴上绳子,它就撒泼似的往外跑,老两口不在家的时候,都不敢把绳子给解开,就怕一个不注意,傲天又跑村里去祸害人家的鸡鸭去了,它倒是不咬人家,但是它会恐吓啊,学着狼叫,吓得人家养着下蛋的鸡鸭接连好几天生不了蛋。
就因为这件事,老两口不知道为它跟人家赔礼道歉了几次。可偏偏它屡教不改,撒娇卖乖的本事倒是一等一的,老头老太太拿这个大孙子,也毫无办法,只能从根源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而儿子是一个顾好自己就很不错的人,为此每当不在家的时候,晏傲天能够活动的区域就只有一个晏老头为它焊的铁笼子,当两个老人在家的时候,则会带着它出来活动活动,有时候,还会带着它下地。
每当和两个老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晏傲天最乖最听话的时候,也怪不得两个老人疼它。
“嗷呜呜——”
终于吃上饭了,晏傲天感动地都快呜咽了。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老太太帮大孙子将饭盆添的足足的 ,也怪她今天吃到儿子做的晚饭太高兴,都把乖乖给拉下了。
“呜呜——”
晏傲天一直都是蹬鼻子上脸的,看到老太太对它的疼惜,呜咽着将脑袋一个劲往老太太怀里钻,活脱脱一个委屈的六十斤的大宝贝。
“咱们傲天委屈了,晚上跟爷奶睡,奶奶给你吹小电扇。”顾爱红的年纪早该做奶奶了,村里和她同龄的,当太奶奶的也大有人在,因为儿子现在的情况难找媳妇,她只能将一腔慈爱寄托在晏傲天的身上,不断揉着它的脑袋安慰它。
“嗷——”
得偿所愿的晏傲天消停了,终于开始老老实实吃饭了。
站在窗户后面看着院子里的一幕幕的晏褚一脸黑线,也不知道每一次执行任务,将这只蠢狗带着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作用。
不过看老太太欢喜的样子,或许这个世界上多了晏傲天的存在,对他们而言也是一件有趣的事吧,至少对方的憨傻能够让两个老人在为儿子的事发愁时,感受到一丝轻松愉悦。
虽然这样的记忆,只是在晏褚将晏傲天带过来之后,凭空增添上去的。
将纱窗拉上,夏天的乡下蚊虫很多,现在远没有到开空调的日子,虽然坐拥家里唯一一个空调,可晏褚也没有使用它的意思,打开小风扇和电脑,开始了原身每天固定的工作。
在所有人的心里,二十一岁以前的原身,就是优秀的代名词。
他是家长喜欢的乖巧温顺的孩子,是老师喜欢的聪慧的学生,他考上了最好的大学之一,学的还是最热门的专业之一,他有一个远大光明的前程。
可实际上,原身不喜欢社交,不喜欢人群太密集的地方,不喜欢自己学习的那个专业。
在华国,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不像在小学中学时期,只要读书好,就会有一群同学喜欢你崇拜你,在大学,学习虽然同样重要,可是更重要的,还有你的社交能力,甚至家庭背景决定的你的眼界和习惯,同样会影响室友同学对你的看法。
一直以来,原身的性子都比较沉闷,或许因为当初晏援疆两口子动过过继侄子外甥的心思,最后却自己生了一个儿子的缘故,深觉自家损失了一大笔钱的亲戚和他们来往的并不多,几乎在那以后,彻底断了联系。
而小村子里,多数人家又是沾着亲的,作为许多同龄孩子的舅舅叔叔,晏褚显然也不是他们喜欢的玩伴。
因此,他习惯了在父母羽翼下独来独往的生活,即便去了学校,这一点,也没多大改变。
他的成绩好是毋庸置疑的,他的低情商,同样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