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不是寡妇 第14节
作者:果冻酒      更新:2024-05-17 02:22      字数:4731
  谁知李荣华竟摇了摇头,“我说的不是素菜,常见的也就这几样,是荤菜种类太少了。”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人,光烤五花肉哪能满足他,“鸡翅鸡腿,牛羊肉,还有鱼,都可以烤啊,我一定支持。”
  江晓闻言一愣,是了,她怎么没想到呢,像他们这种不常有肉吃的,觉得五花肉已经极为美味了,可殊不知镇上的人都是早就吃惯了的。
  “您说的是,我一会就去订,保证您明天可以吃到。”
  李荣华满意地点点头,又拿了五串五花肉和两个青椒递给江晓,“明天记得帮我挑一条小鲫鱼,不用太大,一斤左右就行,我明早过来吃。”
  大肉吃着虽过瘾,但鱼才是他的最爱,他都能想象到鲫鱼被烤好的样子,定是外酥里嫩,美味无比。
  江晓没有烤过鱼,却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待会一定要多买两条回去练手,谁让她夸下了海口。
  所有东西下肚,李荣华这才满意地一抹嘴巴,“多少钱。”
  邱氏早就提前算好了,“共三十文。”
  虽然成本高了些,但是真赚钱啊,再过两个月蔬菜基本都下来了,到那时利润会更高。
  第一单就卖出了三十文,给了江晓极大的信心,接下来每一个来吃麻辣烫的客人,她都大胆上前推荐。
  有人刚开始不感兴趣,可看旁边的人点了,闻着那香味受不了,也跟着点了不少。
  江晓还发现烤串的味道比麻辣烫飘的更远更勾人,竟有好多客人是顺着味道找过来的。
  邱氏和小红洗菜切菜串菜,忙的不亦乐乎,很多客人看到她们现场制作,都觉得东西干净,意外收获了不少好评。
  忙活了一上午,江晓只有一个感受,热,太热了,她的脸被炭火烤的通红,衣服也已经全部湿透,暗自嘟囔明天一定少穿点。
  顾诚顺着味道来到摊子前,他没想到这模样新奇的吃食竟又是周子谦的大嫂在搞,想走却觉得不合适,再说那味道实在勾人,他好想尝尝。
  还是江晓先注意到他,有些诧异,府试时间不是快到了吗,怎么他还在丰云镇。
  第20章 步入正轨
  邱氏已经忙昏了头,根本没注意顾诚的长相,只当他是来吃东西的,“客官,来点烤串吗?”
  顾诚踌躇了一下,还是没抵抗住心里的渴望,指着买的人最多的韭菜和五花肉说道:“这两个每样三串。”
  将他要的东西递给江晓后,邱氏才发现面前这人有些眼熟,“诶,你不是州山书院的学生吗?不用去考试吗?”
  江晓也有这个疑问,距离府试没剩几天了,周子谦每年都是提前十天甚至有时提前半个月便出发,去的晚了客栈会被人订满,连个住的地方都找不到。
  “要考的,家父有事耽搁了。”顾诚解释道。
  他知晓同期的考生基本都走了,不过他们家在怀会府城有一套闲置的小院,不用住客栈,再说从丰云镇坐马车大半日就能到府城,倒不是很着急。
  今日客人比往常多一倍,邱氏只是好奇问一下便又去忙活了,顾诚见两张桌子都坐满了人,只好站在一旁等着。
  五花肉先熟,等他吃完后韭菜也好了,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宁愿站着也要在这吃,实在是太香了。
  江晓见他意犹未尽的样子,出于好心还是阻止道:“你马上就要考试了,少吃点辛辣刺激的吧。”
  丰云镇的人大多饮食清淡,乍一吃刺激性食物很容易闹肚子,若是普通人自然不用担心,多吃个几次也就适应了,但是科考如此重要,任何方面都不能马虎。
  顾诚一愣,反应过来后知道江晓是为了他好,倒是挺诧异的,毕竟自己是周子谦的同窗,看来子谦的这位大嫂本质上还是不坏的,他想了一下,决定替舍友解释两句:“其实子谦这段日子很用功的,连先生都说他有希望考中,他也经常和我说对你们的感激,说等中了后一定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江晓不知“你们”是谁,不过一定不包括她就是了,“是吗,那我倒是应该提前恭喜他了。”
  邱氏在一旁听了个全,见这位州山书院的学子也提到了先生,连忙问道:“你说的先生可是从京城来的那位?”
  “京城来的?孙先生吗?不是的,是另一位年纪大些的。”
  邱氏有些着急,这咋还有好几个先生呢,“那那位孙先生怎么样?他来头真的很大吗?”
  顾诚不明白邱氏为何会有此疑问,先生只论学问,和来头有什么关系,“孙先生为人和善,对家境贫寒的学子很是照顾,在书院的口碑极好。”听父亲说似乎是得罪了人,跑到乡下避难的,不过这就不必告诉她们了。
  邱氏又不好直接问这位孙先生是不是参与了科举舞弊,急得不停朝江晓使眼色,好不容易逮着个了解情况的,快问啊。
  江晓叹口气,上次自己虽然说的很明白,但毕竟只是猜测,邱婶有担心也很正常,想到上一世周子谦未中后的反应,她朝着顾诚问道:“孙先生还在书院吗?是不是回京城了?”
  这下顾诚是真的惊讶了,几天前书院学子陆续走光后,孙先生就和父亲提了这事,此时应该已经出发了,“这,您是如何知晓的?”
  江晓了然地笑笑,只说是猜的,这位孙先生也是个人才啊,家境富裕的得罪不起,专挑贫寒学子下手,能这么痛快地溜走,应该是捞了不少吧。
  顾诚也没继续追问,而是又挑了一盘菜交给江晓,“不是我吃的,我想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麻辣烫不好打包,母亲又极重规矩,不可能来摊子上吃,这烤串倒是方便。
  午时没过,所有东西就都烤完了,还有客人催促邱氏再去市场上买菜,他们可以等。
  “真不好意思各位,竹签也用完了,明日一定带够,没吃过瘾的可以尝尝咱家的麻辣烫,香得很。”邱氏简直乐开了花,今晚她就是不睡觉也要串个几百串,这可都是银子啊。
  有那没吃过的客人被她勾起了好奇心,纷纷点了麻辣烫,一碗下肚都觉得十分满足,倒是让江晓他们比往常早一个时辰收了摊。
  “烤炉今晚先带回去吧,我得练练烤鱼,陈大也能试试手。”
  不到两斤的小鲫鱼,江晓一口气买了八条,又拿下五斤羊肉,这几日倒是没见到卖牛肉的,家家都把牛当宝,除非病死或者老死,不然是不会出售给肉摊的。
  将鱼开膛破肚洗净,用刀在鱼肚上划几道,方便入味,她一次只拿两条,烤炉旁边还有很多位置,陈大朝邱氏嘿嘿傻笑,拿着她们刚串好的素菜就开始练手。
  今天的晚饭便是五条外酥里嫩的烤鱼,和表面焦黄,吃起来发苦的烤蔬菜。
  饭桌上邱氏又对儿子表达了十分的不满,“败家玩意,你知道这多少钱吗?”一边说着还一边往嘴里塞,可不能浪费了。
  第二日,几人又是早早来了镇上,江晓还记得李荣华的话,等炭火点好后就开始烤鱼,昨晚她也算是抓住了窍门,除了第一条有些糊以外其他的都很成功。
  让她觉得惊喜的是烤羊肉的口感,本以为会很膻,却没想到肉质极嫩,根本没有任何怪味,一口下去直接爆汁,绝对可以作为招牌来宣传了。
  李荣华来了后见鱼已经烤好了,极为满意,又点了十串羊肉和五花肉,“青椒也来两个吧,挺好吃的。”
  卖的最火的素菜是韭菜,其次就是青椒,倒是茄子点的人很少。
  烤鱼的口感和他想的差不多,外皮已经酥脆了,里面的鱼肉却很嫩,吃起来完全不腥。
  之后的烤羊肉串更是让他满意,一口气又点了二十串,全部吃完肚子都大了一圈。
  烤鱼一条卖二十文,羊肉串三文,一个早饭就花了一百多文,李荣华却丝毫没有肉痛的样子。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北方的山货倒卖到南方,价格直接就翻数倍,更别说他还养了个船队,出一次海就能带来巨大的利润,钱这东西,是他最不缺的。
  “我可能一段时间来不了了,要去外地,麻辣烫和烤串我都很感兴趣,要不要考虑下合作?”
  江晓一愣,“合作?”
  李荣华并非突发奇想,单一个麻辣烫他还有些犹豫,尝过烤串才算是彻底动了心思,他相信凭借自己的财力和人脉完全可以将其推广出去。
  “是的,合作,两种方法,一是将配方卖给我,你也就不需要再如此辛苦的摆摊了,二是你把调料成品卖给我,麻辣烫的底料我论块买,烤串的撒料论斤,就是这样会比较辛苦。”
  李荣华做生意从不爱与人分成,哪怕前期要多付出些成本也无所谓,所有利润都是自己的才方便,否则合伙人之间总会起龌龊。
  “不用急着答复,我此次大约一个月后才会回来,可以到时再详谈。”
  江晓有些犹豫,这配方知道的可不止她一个,直接卖出去确实能狠赚一笔,可等到半年后顾芳开始摆摊又该如何解释呢?
  她隐约记得顾芳后来也与人合作了,应当就是镇上那家酒楼。
  李荣华走后,邱氏便有些欲言又止的,她想劝江晓不要卖配方,一旦卖了他们的摊子肯定不能再摆,可却又觉得如果自己这样说未免太过自私,纠结良久还是没提,罢了罢了,总归还有一个月,人要学会知足。
  昨晚陈山领着几个儿子连夜赶工,劈了六百多个竹签,江晓还以为至少够用两天的,却没想到才一个上午就卖出了四百多串。
  她今天只穿了件开春的薄衫,外面的棉袄早就脱了,总算没有昨天那么难熬。
  不出所料,卖得最好的果然是羊肉串,尝过一串的无不又加了许多,五斤肉眼瞅着就要卖完,小红连忙带着荷包去了菜市场。
  等竹签全部用光也才刚过午时,江晓大致估算了下今日的收入,少说也得有个二两。
  忙起来后时间过的飞快,很快就又到了赶集日。
  邱氏一边串菜一边和儿媳妇闲聊,“今天可是场硬仗啊。”
  直到午时小红才总算明白了婆婆的意思,昨晚他们就串了三百串,一早过来也没停手,压根不够卖的,光羊肉她就去买了两趟,那肉摊老板都震惊了,非要把骨头内脏之类的送给她。
  最累的还要数江晓,往日她一次只烤十到十五串,今天至少也是二十打底,否则根本来不及,不仅如此,还得记住每位客人点了些什么,若是上错了菜碰到那脾气差的可是要好一番闹腾。
  旁边卖茶水的摊主乐的合不拢嘴,他用的都是劣质茶叶,再加上一文钱一桶的井水,根本不需要太多本钱,这一天的收入快顶上半个月的了,怎能不乐。
  收摊时江晓已经累的手都抬不起来了,脸色也有些苍白,邱氏原本很开心,见状急了,“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馆看看?”
  江晓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回去歇歇就好了。”
  陈大经过这几日的练习总算有了些成效,烤肉已经很少出错了,素菜倒是偶尔还会糊,邱氏骂过他好几次了,这次更是气得上去扭了下他的胳膊,“赶紧给我练!”
  第21章 府试
  周子谦自从来了府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停背诵着孙先生给出的策论题,他不是第一次参加府试,四书五经早已滚瓜烂熟,头两场并不担心。
  很快就到了考试这日,他分到的座位不错,在队伍中间,既不用顶着考官的眼神做题,也不用忍受队伍尾部恶心的气味。
  这几日忙着背策论,基础知识都扔下了,他有两道题没想出答案,不过问题不大,策论才是考试的重中之重,毕竟科举选拔的是懂实干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死读书的呆子。
  他的自信在拿到第三天的考卷时彻底瓦解了。
  不对,全都不对!孙先生给出的十道策论题竟然一个都没考到!
  他的冷汗瞬间就下来了,科举考的不只是肚子里的墨水,还有考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那容易紧张的一进考场就拉肚子,压根无法静下心考试,这种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的。
  周子谦觉得自己现在就是如此,他虽没有肚子疼,可脑袋里一团浆糊,什么都想不起来,他颤抖着打着草稿,写完后自己都读不下去,别说考官了。
  更离谱的是由于撰写时太过紧张,停顿的时间久了点,墨水竟滴到了考卷上!
  捕快直接过来收了他的卷子,周子谦崩溃了,他抱着捕快的大腿哭求,“再给我一张,求你了,再给我一张。”
  “撒手!考场试卷数量是根据人数来的,哪有多余的给你!再撒泼信不信取消你未来的科举资格!”
  闻言周子谦连忙松了手,是了,他还年轻呢,他才二十一岁,四五十才中秀才的大有人在,绝不能丢了资格。
  浑浑噩噩回到客栈,原本他对府试自信满满,每天睡前都在幻想着自己通过后同窗羡慕的眼神,现在一切都完了,他又得回头参加县试了。
  “就是他,我跟他一个考场,自己污了卷子还抱着捕快的大腿不撒手。”
  “好像是丰云镇的吧?真丢人。”
  周子谦面无表情从他们身旁经过,拳头捏的死紧,身后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他几乎是小跑着回到房间,衣服也没脱,整个人缩进了被子里。
  良久,传来了一阵压抑的呜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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