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看见我在菜市场杀鱼 第17节
作者:桑小绿      更新:2024-05-17 03:33      字数:2829
  可她们说我这辈子都追不到他,这辈子都不行!
  追不追得到他这事儿当然无所谓,重点在不行上。
  我那时候可能有点中二,就有点听不得别人说我不行。
  说我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我不行!
  谁说我不行,我就想证明给她们看,我特别行!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闷闷的笑声,久久不断……
  元嘉不乐意了,“你是不是在笑话我?我不说了我那时候中二。你现在不也是翻墙逃课、出去打架,样样不落?”
  “你都被叫家长了,白天才发生的事情,你晚上就忘了?你说你要不要吃点脑白金什么的补补脑?”
  “不用你回答,你看看你那个老母猪卡栅栏——不上不下的成绩,你必须得吃,还得加倍吃呢!”
  季烨霖想想自己那侄子的成绩,觉得她这比喻十分生动贴切。他还真动了给侄子买脑白金的念头。
  他还真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的高中生活,但没有找到一件称得上“傻事”的事情来。
  他违心地安抚道:“对对,大家都一样。我现在也特别中二。明天就让我叔叔给我买点儿补品吃吃。”
  “可不是吗?我那时候青春期,不知道是什么在体内作乱,是叫荷尔蒙什么的吗?
  我有个好哥们叫李远哲,有一天我俩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说我肯定够不到前面那颗大树的树叶。
  我和他就在大树下跳来跳去,够上面树叶。他身高1米8,努力跳两下就够到了。我当时才1米63,我蹦了半个小时都没够到。
  那个贱人就在旁边看了我半个小时的笑话。
  季烨霖清清嗓子,压下笑意,一本正经说:“所以你失败了,对吧?你还是不行啊……”
  元嘉嘿嘿一笑,“你错了!那个时候的我,就没有不行的事情!”
  季烨霖挑挑眉,“哦?你突然长高了?”
  元嘉忍不住翻白眼,“你不是见过我,我现在才一米65。把你那两条大长腿砍下来,安我身上,可能刚刚好。”
  季烨霖觉得自己下面凉凉的,默默不说话。
  元嘉:“嘿嘿嘿……妈妈我当年翻了多少次学校的墙啊,爬树我当然也会了,哈哈哈。我三下两下就爬上树了,自然什么叶子都够到了。”
  李远哲那个小贱人还得求着我下来呢。想起当时他一声声“小祖宗、小祖宗……”呼唤她的样子,她就爽得不行。
  季烨霖听着她的描述,那画面跃然眼前。
  女孩儿坐在郁郁葱葱的大树上,背后是碧蓝如洗的天空。她肆意晃荡着两条腿,低着头看向树下的男孩儿。
  她说话时神采飞扬,英姿勃发,仿若在指点江山。连太阳都羞怯地躲藏在白云之后。
  就像烈烈荆棘害怕鲜衣怒马的少年。
  青春无畏。
  元嘉听电话那头半晌没有动静,好奇问道:“你初中或者现在没有和别的男同学比过够树叶?”
  季烨霖无奈笑笑,诚实地回答:“有。”
  原来年少的他,也曾经“中二”过。
  元嘉一听,笑得眉眼弯弯。
  她笑够以后,突然想起正事儿才讲了个开头。她清清嗓子,严肃道:
  “我继续哈。都被你给打断了。
  其实那些女生说我不行的时候,我追他的想法只是一闪而过。
  我觉得我不应该被别人的想法轻易左右。我行不行我自己知道就行了。”
  季烨霖:“那最后你追了吗?”
  元嘉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咬牙切齿地说:
  “最后我下定决心追他,都是他咎由自取!”
  季烨霖默默在心里想:【咎由自取用在这里不太合适吧……】
  那天我回到座位,一看见他,我就问他:
  “你觉得我能追到你吗?”
  第20章 追人妙计
  “你觉得我能追到你吗?”
  他回答我:“不能。”
  我问他:“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不行?”
  他反问我:你觉得你行吗?
  我十分肯定地说:“我觉得我行。”
  他也十分肯定地回答:“我确定你不行。”
  你知道那一刻像什么吗?
  那句“我确定你不行。” 就像是一个吹着的火折子被扔在了一垛干草上。
  大火以摧枯拉朽之势,熊熊燃烧。
  那一刻,我也确定,他真是撞到我雷点上了。
  结结实实、分毫不差。
  我一拍脑子就决定我要追他了。
  从此以后,他就是我的南墙。不撞塌了他,我绝不回头。
  可我没追过人啊!
  我就找了我们年级最擅长追人的徐彤,我花了200块请她吃了一顿必胜客。作为回报,她传授了我四个追男秘诀。
  由于我花了200元和徐彤本人优秀的历史战绩,我对这四个秘诀深信不疑。
  第一,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天天给他带东西吃,让自己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
  第一天我给他带了茶叶蛋、包子、豆浆。他说他不要。我以为他不爱吃。
  第二天我给他带了面包、牛奶和煎蛋。他还说不要。
  我问他那你要吃什么?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他说我买的他都不要。
  我那心中的火嗖一下子就点燃了。但我想想我的目的,我忍下了打他的冲动。
  我抢走了他正在写字的笔,逼他吃早餐。他却换了一支笔继续写。我继续抢,他又拿出一支笔继续写。我再抢,他再往外拿新笔。
  如此循环往复,我很快掏空了他的笔袋。
  就在我以为我要胜利之时,他拿出英语书改背单词了。我俩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抢书之争。
  第一日,我抢空了他的笔袋和书包。
  第二日,我以为经过昨日一场持久的拉锯战后,他会屈服。我当着他的面拿出面包、茶叶蛋和豆浆的中西合璧组合。
  谁曾想,他当着我的面从书包里拿出整整十盒百乐黑色水性笔、一套新的教科书。
  我承认,我看到那十盒百乐水性笔时,我屈服了。想想我买一支就肉疼的笔,他竟为了不吃我8块钱的早餐,整整买了十盒。
  我实在不好意思打劫他十盒百乐牌的笔。
  而且,我觉得我俩抢完这十盒笔,早自习早就过去了。
  过了早饭的点,他不就不战而胜了。
  我一言不发,双眼直勾勾盯着他写字的侧脸,目光落在他紧抿的薄唇上。
  我灵光一闪,撕开面包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面包堵在他嘴上。
  他手下的笔不停,双唇紧抿。
  哼,他以为他不张嘴我就没办法了?
  我的小手轻轻掐起他腰侧一块肉,企图迫使他张嘴。
  他一如既往,坚韧不拔,死要牙关。
  我的手轻轻旋转起来,他双眉紧蹙却牙关紧扣。我再次回忆起自己的目的,觉得不能再加大力度。
  我收回了两只手。
  看他眉眼都在得意,我挑衅地说:我吃下这块面包,我们算不算间接接吻了?
  他倏然转头,大惊失色。
  趁我不注意,他一把夺过我手上的面包冲向垃圾桶。
  我紧紧跟随,在他手伸到垃圾桶的前一刻,阴恻恻告诉他:
  如果他把面包扔进去,看看我敢不敢把面包捡出来吃了。
  那一刻,我在他脸上看到了他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意。
  他的手转了一个弯,把面包塞进了自己嘴里。
  那是我的第一场胜利。
  后来,他要把买东西的钱给我。可我怎么会收?
  徐彤告诉我,男女要想在一起,就得产生羁绊。所以我拒绝和他算得清清楚楚。
  从此,我给他带早餐,他不情不愿用要还我的钱给我买麦丽素、奶味乖乖、奶茶……
  我竟意外收获了一个跑腿的人。我也算从这场追爱之旅中得到了一分好处。
  徐彤传授给我的第二个秘诀:男人是视觉动物也是听觉动物。所以追人要从这两方面同时入手。
  她告诉我:咱们现在还是学生,每天只能穿校服。视觉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发型、发饰、身上的配饰入手。
  听觉的话,可以从生活小细节入手,夸奖他,并委婉表达倾慕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