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情 第74节
作者:
周镜 更新:2024-05-17 03:56 字数:3548
再开学,叶蓁用攒下的实习工资交了学费,课业之余,做了便利店的兼职。
她和孟书华真是亲生母女,一脉相承的执拗,舅舅来学校看她,给她生活费,叶蓁原封不动退回去。
孟书远叹气,他劝不好这个,也劝不好那个,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大三一整年的生活都很忙碌,叶蓁选修经管双学位,疯狂挤压自己的时间,用一年的时候,修完了所有学分。
这所学校里,没有人不是天才,即便是那些逃课挂科到重修的人,也曾是高考时某市的状元。
想学习,想勤奋,想跃然成为人群佼佼者,既困难也容易。
那一年的末尾,大家纷纷开始选择未来的路,是读研还是留学,亦或是走中央选调,工作,创业。
人生的路有无数种,选择的机会却只有一次。
梁从音和唐雪莹早就做好了留学的准备,开春之际,她们都收到了来自世界顶尖大学的offer。
叶蓁向她们道贺,与此同时,辅导员把保研申请书递到她面前。
“叶蓁。”他劝她,“你再考虑一下,还没到截止时间。”
她垂眼,很淡地笑了下:“不了老师,我不想再读书了。”
和什么都无关,她只是单纯地开始厌恶读书。
那一年的校园有种平静的疯感,走在路上,人人似乎都很焦虑,又很忙碌。
秦既南早已离开这个学校,口口相传里,叶蓁知道他去了某所美国高校。
寝室楼下的梨花又开了,叶蓁早没有课要上,在楼下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粉白的花瓣落满她肩头。
这大约是她最后一次看学校的梨花。
两年前,有人坐在同样的位置,肩头落满同样的花瓣,笑着递给她一块巧克力,问她不开心吗。
她都快忘了最开始,是因为什么对秦既南动心。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告诉自己不能去做的事,越想去做。
叶蓁沉默地仰头。
那是她最空闲的一段日子,没有实习,没有学业,没有人来烦她。
她已经答应程锦,和她一起去南城。
见证过律所的工作,叶蓁明确地知道自己不喜欢,程锦问她,要不要换个地方生活。
也好,这座生她养她的城市,并没有带给她太多的快乐。
论文答辩结束之后,寝室四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大家都喝了酒,四年来,她们的关系算不上多亲密,但也在各自生命中,占了举重若轻的地位。
程锦和唐雪莹抱头痛哭,叶蓁出去买水,靠在便利店门口透口气时,梁从音走到她身边。
“蓁蓁。”她很平静地说,“我和沈如澈分手了。”
叶蓁偏头,梁从音舒然地笑,像是自言自语的喃喃:“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能坚持这么久,还真是奇迹。”
“阿锦以前总看不上我,说我图他钱,她说得没错,我的确是图钱。”
“我凭什么不图呢。”
轻飘飘的声音消散在风中,最后的拥抱,梁从音在她耳边说:“蓁蓁,希望你幸福。”
幸福太难了,叶蓁想要的,只有自由。
那顿饭之后,四人天南海北,叶蓁跟着程锦落地南城,共同接手一个烂摊子。
程锦家有不少产业,她上头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程父对子女一样公平,考验他们的能力,各自丢了一个经营不善的公司过去,看他们谁能将公司重振。
程锦接手的是一个家具公司,程家早年的产业,在时代潮流的更新迭代中早已落伍,年年亏损。
程锦没有帮手,没有心腹,公司里都是经年的老人,难动难开,弊病积冗。
她还年轻,又是空降,即便是老板的女儿,也无人信服。
程父狠心,当甩手掌柜,交给她之后,便一概不管。
叶蓁和她通宵熬夜,看历年财报和经营状况,在深夜里四目对视,互相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决心。
a大培养出来的精英,绝不可能优柔寡断。
阵痛持续了半年,公司里80%尸位素餐的人被开走,两人在摸索中跌跌撞撞,完成业务和架构的重组。
程锦铁了心要走高端市场,花大价钱请回设计师团队,放权放得厉害。
她们亲自去谈项目,这时候名校出身的优势显现得淋漓尽致,方方面面行业顶尖全是校友,在条件相同情况下,自然愿意把资源给自己人。
第二年年末,公司扭亏为盈,程锦和叶蓁去楼下酒馆,程锦问她后不后悔。
后不后悔放弃大好前程来帮她,身兼多职,每天都忙到深夜。
叶蓁和她碰杯,笑着摇头,说没有,很开心。
再忙,也是她自己做主的人生。
也不是完全不回北城。
那年过年是在程家,程家人人都很客气,夫妻,父女,仿佛血缘关系是如此的淡薄,大家都只在乎自己的事业。
程锦耸耸肩对此习以为常:“很小的时候我也想让我爸像其他父亲一样,后来知道不可能,也就不强求了,毕竟亲情不是非黑即白的,我和我爸这样就挺好。”
叶蓁怔然。
后来她回北城去看孟书华,却被拒之门外。
她也不恼,把东西放在门口,每个节日都如此,终于在中秋节时,孟书华肯见她,和她,和舅舅表姐一起吃顿饭。
时光如流水平静地淌过,多鲜活的记忆都渐渐变得褪色。
小姨的孩子,叶蓁去看过,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和小姨长得很像,可爱极了,小名取作嘟嘟。
叶蓁逗着孩子,一抬头看到小姨和丈夫说话,二人眉梢眼角,是说不出的亲昵温存。
好像所有的过往都已经消弭,他们就是彼此生命中最珍爱的人。
又迈入新的一年时,叶蓁重新租了一间公寓,比以前大些,客厅里落地窗透着南城繁华夜景,她把工作桌设在窗旁,窗下车水马龙,穿梭得像时间一样快。
她恍惚,望着玻璃上自己的身影,几乎已经没有了一丝学生时代的模样。
压力大时,她试着抽烟,细长的女士烟,她点起一根,入喉冰冰凉凉,尼古丁的苦味几乎完全被水果汁水掩盖。
太容易让人上瘾。
她想起曾经有一个人,不让她抽这个,偏要她试辛辣的男士烟。
想来是他知道,这样的清凉,实在太容易上瘾。
叶蓁被呛到,低头咳嗽,咳出眼泪,手机里程锦给她发来消息,说有一个人要她微信,给不给?
这些年,追求者如过江之鲫,她一概不理,程锦曾经失言感慨,说也对,被秦既南那样的人爱过,哪里还能再看上其他人。
那时候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过这个名字。
他送她的首饰,被她收起来,满满一盒子,搬家的时候程锦看见过,瞠目结舌。
“叶蓁。”她说,“你把这些卖了,足够你下半辈子挥霍。”
半晌,程锦又说:“你们真没有联系过吗,他这么爱你,怎么舍得不联系你?”
叶蓁动作一顿。
其实联系过的,在她生日的那一天。
彼时她工作疲累,满身空寂,他打来电话,沉默着,十五秒后挂掉。
她竟连秒数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天晚上她胸闷,半夜突然耳鸣惊醒,望着窗外,莫名其妙开始掉眼泪,难受到抱着马桶呕吐。
她想起从前有一次情人节,秦既南送了她一跑车的玫瑰,阳光下张扬又肆意,他折一枝别在她耳边,那时他看向她的目光,叶蓁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不觉得自己有多好,秦既南却说她最好。
她就像图书馆被他放生的那只蓝色蝴蝶,吻过他的指尖又飞远。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顺利,一次偶然的商务应酬里,叶蓁碰见靳然。
她稍惊,随后微笑唤靳总,靳然和她碰杯,笑意无奈:“好歹也是朋友,不至于生疏到这份上。”
朋友吗,是秦既南的朋友,当初,他带她认识了太多。
叶蓁很淡地笑笑,应酬结束,靳然臂间搭着西装来找她,问她要不要去楼下喝一杯。
他算是她甲方,叶蓁没有理由拒绝。
酒吧很小也很安静,颇有当年墨色的风格,台上歌手弹唱着莫高窟,二人随便聊了几句,聊得很浅,没有提及秦既南。
叶蓁在柔哑女声中失神,直到靳然拿过她杯子,说这酒太烈,她不适合再喝第二杯。
她偏头看他,男人面容褪去少年朗然,温和而内敛,矜贵卓然。
他和秦既南是发小。
秦既南如今是否也是这样。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和靳然的公司有合作,便偶尔会碰见,一起吃顿饭。
他分寸把握得极好,从不跟她提秦既南,叶蓁也不问,好像他们真的是普通认识的,而不是因为另一个人的连接。
生活变得越来越平静。
五月,南城迎来梅雨季。
这座城市的柔是渗进骨头里的,经常下雨,雨丝细细,不比北城的大雨猛烈而直接。
一开始,叶蓁非常不习惯,后来,她习惯在包里放一把小伞。人们总是低估时间的力量,其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不能习惯的。
比如习惯一个陌生城市,比如习惯没有人再用温暖的怀抱搂住她,贴耳亲昵地喊她宝宝。
剜骨之痛,再痛,也能过去。
九月,各路财经新闻上开始频繁传起,秦氏管理层要有动荡,秦家太子爷要归国。
顶贵世家的继承人,一举一动,都有小报跟随。
而今又有媒体开始历数他这些年在海外何等手腕果决,年纪轻轻,不过短短几年,稳住秦家在海外庞大的产业,且同时将版图再次扩大。
与此同时,风月传闻也丝毫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