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磨 第57节
作者:
孟宋 更新:2024-05-17 05:07 字数:3306
回到房间,沈云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关上电脑,房门被敲响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云黎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缓步走到玄关,隔着房门就听到了同事聊天的声音,他打开门。
“沈总,明天要回国了,所以我们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吗?”门外的同事,都已经换上了休闲便服。
“我这里还有一点工作,你们去吧。”不出意料的,沈云黎像往常一样拒绝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时吃饭,要不然frank会骂我们的!”其中一个比较活泼的同事笑着说。
沈云黎唇角微抿:“给同事带礼物的话,算我账上。”
“既然您这么说我们就不客气了!”门外的同事玩笑道,临走又嘱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时吃饭,我打电话让他们送到你房间。”
“好,知道了。”扶着门框的手从深蓝色衬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云黎垂眸笑了,“有事打电话给我。”
“您放心没事的,您一会儿好好休息吧。”
两个同事离开,沈云黎关上房门。他往玻璃杯里倒了杯温水,坐在沙发上安静望着落地窗外的迷离夜景。
同事都挺不错的,但不论是国内聚餐庆功宴,或者像这次的出差,沈云黎几乎不参加他们的活动。有他在,他们会不自在。
所谓高处不胜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灯光与月光的交织下,披了一身清辉的男人吧。
吃过晚饭,沈云黎独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总出差来法国,而她每次都不开心,闹着要跟他一起来,但每次都害怕坐飞机。沈云黎无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压到最短,然后尽快回家陪她。
沈云黎一个人走在街头,很多地方他都给她拍过照,亚历山大三世桥,巴黎圣母院,上次来的时候还没被烧毁。
水中映着河畔两侧的灯光,沈云黎站在桥上,晚风吹着男人墨色的头发,一如他的双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夜晚。她说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云黎就和她在人来人往的桥上视频。
她娇嗔的笑,他现在都记得深刻。
或者说,她每个样子他都记得。撒娇的,胡闹的,生气的,乖巧的……明明没有刻意想,她却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沈云黎拿出手机,怔怔地望着手机屏幕上那个名字——
“甜甜,甜甜……”
那么柔软,那么软。
明明知道她的手机在家里放着,在她书桌第一排抽屉的那个格子里,但沈云黎还是拨了视频电话。
一个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长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运转,只剩下他在等她。
最后还是挂断了,沈云黎放下手臂,轻轻摸索着屏幕上那两个字,甜甜,甜甜……
就这么走着,沈云黎忘了时间,等他意识到已经过了很久时,已经凌晨了,夜晚的风很舒适,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无论多么繁华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会变得安静寂寥。很多门店已经关门了,现在还热闹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云黎望着霓虹闪烁的灯牌,慢慢走了进去。
.
乔眠坐在吧台前,喝了很多酒,但是还不到醉的地步,这种半醉的朦胧下,想沈云黎没那么难受,因为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她可以告诉自己再喝几杯,醉了就不疼了。
当年在学校总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现在长大了,从清水芙蓉变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乔眠身上,有人上来搭讪,乔眠都拒绝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只男人的手。
乔眠眉头微皱,只不过下一瞬鼻间传来男人熟悉的味道,她惊喜地回头,望着他黑亮的双眸。
“怎么回来了?”
谭时将她从吧台的椅子上抱下来:“误了航班。”
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乔眠顺着他的力气下来:“不是凌晨的吗?”
将她手里的酒杯放回吧台,谭时抚着她的唇:“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吗?”乔眠娇嗔地躲进他怀里。
“怪你。”谭时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后不准穿成这样出来。”
乔眠笑了,她轻抬下颚,挑衅的意味很明显:“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两个月……你能管得着吗?”
顺势抬起她的下巴,谭时轻轻摩挲着:“乖一点。”
乔眠轻哼一声。
此时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谭时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乔眠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说来可能不信,两个人相识一年,就算经常一个月不见,但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有两个月了,更何况两个人还有合作的关系。
但就是这么让人难以置信,他们彼此没有对方的电话,而且都默契的谁都没提。
每次他的出现,都没有丝毫的预兆,要么在她睡意朦胧的床边,要么是她从外面回来时,发现他坐在沙发上的背影。
“我都已经在这里找到你三次了。”谭时笑着说,“下次能不能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你还能找到我吗?”乔眠抱着他的手臂,她的意识已经恍惚了,有些站不稳。
“当然能,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谭时将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让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谭时:“走吧,回家。”
乔眠笑着嘤咛:“我没有家。”
谭时微愣:“你喝醉了。”
她没再说话,谭时低头,发现她的目光已经恍惚了,还在低语,然而酒吧太吵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抱着她朝门外走去。
沈云黎低着头缓缓走进酒吧,只是刚进来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余光中有一抹鲜红。
谭时停住脚步,侧了侧身:“抱歉。”
沈云黎微微扭头,余光中一个男人抱着一个衣着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刚刚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脚。他们已经走过去了几步,女人的身体被他挡住,披散的长发完全遮住了脸。
沈云黎淡淡移开视线:“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朋友的文:《晚晚》by何缱绻
正文已经完结了,可以大胆跳啦!
沈知昼第一次见到晚晚时,她还不叫晚晚。
小女孩儿穿了只断了半个底的塑料凉鞋,眨着一双水灵清澈的眼,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空洞的像是没有生命。
那一日,毒枭清剿行动大获全胜,他的战利品却是这个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后,别人总问:“晚晚啊,他是谁?”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昼哥哥。”
就这么叫了沈知昼十年。
后来,他捏着小姑娘下巴,“晚晚,该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个很爱你很爱你的坏蛋。”
*
年龄差8岁.缉毒卧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坏男人x娇软少女;“爱她就像爱生命。”
第64章
命运的车轮轰隆隆的碾过, 不会因为两颗流离失所的心停留。有人挣扎着想逃脱它的束缚,但最终都在厚重的车轮下被碾成枯骨。
女人在另一个怀抱被携着融进月色,男人独自走进喧嚣。
两颗千疮百孔的心继续各自流浪, 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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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黎坐在吧台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就变得心神不宁。下飞机的那一刻?走进酒吧的那一刻?又或者是此刻坐在吧台的这一刻?
调酒师调了一杯酒放在沈云黎面前,他刚拿起放在唇边, 忽然想到了医生说的话。
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吗?
手腕变得沉重, 他缓缓将酒杯放下,沈云黎忽然很怕死, 或者说, 他很怕死之前都见不到她。
他们之间有六年的回忆,但让沈云黎最苍白无力的,是他们最后都在吵架, 冷战。
酒杯安放在吧台上,被折射出迷人的色彩,沈云黎打开相册,这个相册他已经翻了很多遍,工作累的时候,需要商业谈判的时候, 竞标的时候,还有晚上躺在她床上失眠的时候……
一张一张的翻过去,从成熟明媚到青涩,再到稚嫩, 屏幕最后停留在一张安静的睡颜上。沈云黎的记忆忽然就回到了六年前那天早上。
她像一只小老鼠似的,总在晚上溜进他的房间,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再偷偷溜回去,以为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想到这里沈云黎忽然笑了。
那个无风无浪的清晨,在他床上,她从小女孩,变成了女孩。
沈云黎嘴角挂着笑,很温柔,那是在商界叱咤风云了十年的男人心底最后的柔软。
很多时候你都会看见这样的画面,那个在会议室稳重自持带着几分冷漠的男人,他望着投影仪忽然就笑了,像三月的春风让人舒服,又或者变得更冷,冷得只想让人离他越来越远。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叫甜甜的名字。
他的甜甜。
沈云黎正看着照片手机忽然响了,是夏晟闻的,他缓缓收起笑容。手机屏幕亮着,在吧台上震动,这点动静在酒吧一点都不明显,直到挂断沈云黎都没有接。
总有些东西会把你拉扯到现实中,一个名字,一句话,一段手机铃声。
而沈云黎的现实,他的甜甜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