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作者:
寻香踪 更新:2024-05-17 05:17 字数:5830
“我跟他们说了,你要晚点才能回来,他们愿意等就等着,不能等就去别人家做。”
“成,那我现在开始做。”
毛剑兰忙了一会儿,停下来说:“小赵,明年咱们就不能在一起做衣服了。”
赵明月抬头看着她:“你要是还想做,咱们可以等暑假的时候再来开店。”
毛剑兰笑了一下说:“我到时候应该会回老家,不会留在北京了。”
“为什么?北京不好吗?”赵明月问。
毛剑兰摇摇头:“北京当然什么都好,但是我不太想留在这里。”
赵明月不再说什么,北京对毛剑兰来说,应该是个伤心地吧,但是人一定要往前看,不能老沉湎在过去的回忆中。
其实赵明月就是想开店也开不了了,曹大妈已经跟她说了,她这房子要长期出租给人家开铺子了,赵明月就不能再在暑假的时候租短期房了,做完今年,明年想做,那也得换个地方。这是正常现象,经济复苏,市场活跃,自然一切都要跟着变化。
赵明月和沈旭跃带了自己家里产的茶叶去拜访宋司令和方姨,遇上宋小蕊也在娘家,她今年研究生已经毕业了,直接留校工作,现在正是暑假期间。赵明月看着宋小蕊,她有些发福,脸上略有些浮肿,再看小腹,有些微隆,便惊喜地问:“小蕊姐,你有啦?”
宋小蕊抿着嘴幸福地点头:“嗯,四个月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恭喜小蕊姐。”赵明月兴奋得抱住了宋小蕊。
魏勤今年调回了北京,两口子终于不用分居两地。他们早就打算要孩子了,但是因为宋小蕊还在读研,生孩子会耽误学业,所以这事就拖到了毕业后。没想到刚一毕业,这个孩子就来了,真是太及时了,小两口别提多高兴了。
赵明月替她高兴:“我觉得做老师真不错,每年都有几个月的假期,现在怀孕了,正好可以休息。”
“对啊,到时候你不是也要教书吗,也能享受这样的长假了。”宋小蕊满足地摸着自己的小腹,“等孩子出生的时候,我正好在放寒假,这样就可以多休一段时间的产假了。明月,你们明年毕业就结婚吧,然后赶紧也生一个,我们家孩子就有伴儿了。”
沈旭跃望着赵明月笑:“那我们也早点?”
赵明月不好意思地说:“那起码也要等毕了业再说吧。”
“对,等工作定下来吧。”沈旭跃说。
赵明月看着宋小蕊的肚子,心里颇有些羡慕,做母亲的女人,都是她羡慕的对象:“小蕊姐,再过两个月你肚子就大了,我现在给你做两条宽松的裤子吧。”
宋小蕊说:“对呀,我也正想找你说这个事呢。”
赵明月说:“你想要什么样的裤子,松紧带的,还是背带裤?冬天的话,穿得比较多,我给你做两条宽松的牛仔背带裤吧。”
宋小蕊点头:“好啊,那太谢谢你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
回去的路上,赵明月问沈旭跃:“你将来会分配到什么单位去?”
“我也不大清楚,可能是研究所,也可能是某个环保部门。”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沈旭跃当初在农村就是做支书的,现在加上他家里的背景,到时候多半都会分配在政府部门,那就是说,沈旭跃到时候会做公务员吧。到时候他们两个一个做公务员,一个做老师,要是没有太大的野心,日子倒也过得去。以沈旭跃的家世,他以后多半要往上游走,如果他从政,自己肯定就不能去做生意了。但是赵明月对高居庙堂兴趣不大,那里面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常常是翻云覆雨,不如远居江湖,做一对闲云野鹤,以自己重生所占的优势,那是得尽先机。但是,这都得看沈旭跃自己的选择。
暑假结束之前,赵明月接到了堂妹赵明秀的来信,是来报喜的,她已经被县里的师范学校录取了,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她妈还破天荒地摆了四桌,这是她头一回被家人重视,虽然她觉得这其实是母亲在跟亲朋好友炫耀,但她也觉得高兴,自己也终于可以为父母争光了。
赵明月由衷为堂妹感到高兴,为她做了两身新衣裳,给她寄过去,让她上学时能穿得体面一些。堂妹的事终于尘埃落定,这让赵明月放下心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大四开学之后,大家都开始为各自的前途忙碌奔波了,当然不是找工作的问题,而是去哪里工作的问题。由于这一批大学生里多半都是超龄的,还有不少拖家带口的,大部分人都打算毕业后就参加工作,只有极少数年纪小一点,家里条件相对不错的打算继续深造,考研或者留学。
赵明月也犹豫过要不要考研究生,后来想一想还是算了,她也不是个安心做学问的性子,她们宿舍里倒是有一个打算出国留学的,就是钱斯盛。钱斯盛年纪不算顶大,家里父母都是公务员,不差钱,她爱读书,喜欢做学问,准备申请英国牛津大学的欧洲中世纪史的硕士研究生。
高东方倒是很想继续深造,不过以她目前的年龄来说,最好还是赶紧结婚生子,再拖下去,以后就要变成高龄产妇了,所以就放弃了深造的打算。
象牙塔的恋情,最经不起现实的冲击,不知道等毕业的时候,会有多少人迫于各种现实压力分手。
大四上学期实习,他们学校的学生都被分配到了全市的各个中学。实习期为三个月,时间不算短,除了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余下的都是学校安排,因为这一届大学生少,学校尽可能地为大家提供了比较宽松的实习环境,一个专业的学生,每个学校只安排四到五个人,这样学生就能够充分得到锻炼。
赵明月宿舍的几个人,只有唐卫华要求自主实习,回到早就联系好的西安某中学去实习,她毕业后就在那所学校教书了,这样可以提前熟悉工作环境。赵明月则服从学校安排,被分配到了北京四中,这所学校是北京鼎鼎有名的中学。跟她一起分到四中实习的还有高东方,宿舍其余几个人都被分到了各大学的附属中学。
北京四中的升学率历来为人们津津乐道,这也就意味着学生生源好,学生聪明,聪明的学生心高气傲,调皮捣蛋,不服管教。赵明月倒是不怵这些学生,再调皮也不过是一群小孩子,以她活了两辈子的眼光来看,八十年代的中学生简直淳朴得可爱。
学生聪明,就意味着思路活泼,对老师的要求也高,所以真正让学生心服口服的,还是老师的本领。实习老师最大的问题就是脸嫩,面皮薄,胆子小,缺乏威信,对于十几岁的青春期少年来说,最爱干的事就是挑衅权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赵明月的优势是,面对一个班几十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她能镇定自若地上课,而且谈吐优雅,条理清晰,这一点,就足以使学生不敢轻视她。
她这几年不算是浪费时间,扎扎实实地学了不少知识,足够应付学生的各种课堂提问。对于那些思想天马行空的学生,以她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应付几个题外话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所以赵明月只上了几节课,就征服了一众荷尔蒙分泌正旺盛的青春期高一学生,赵老师年轻漂亮,而且风趣幽默,课讲得好,她能从历史书中的知识旁征博引映射到现实生活的种种,课堂非常活泼,让学生感觉到课本的知识跟自己贴得很近。她很快就成了这一拨实习老师中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高东方那边的情况比较苦逼一点,她班上有个很调皮的男生,总是在课堂上与他辩论,能从历史说到政治,从古代说到当下,话题生冷不忌,而且相当激进。按照高东方的说法,这样的学生是个相当激进的分子,要是他早生几年,估计要被□□死。现在wg已经结束了,那个学生才能安然活到现在。
赵明月却有些担心,这样的激进分子,估计再过几年,在另一场运动中肯定会成为中坚分子。
高东方说:“这个臭小子,搞得我备好的课都没讲完。”
赵明月说:“你应该掌控全场,别让他牵着你的鼻子走。你可以让他在课堂上安静,下课时间再跟他辩论。”
高东方很无奈地说:“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总能轻易被这个学生挑起怒气。真是气死我了。”
赵明月同情地摇头笑笑。
北京市四中离他们学校倒是不远,每天早上,他们从师大出发,到学校去上班,下午学校放学的时候再赶回学校,每天如此,风雨无阻。
沈旭跃是理工科,他的实习期一向比较长,去年就实习过,今年还有实习,跟去年不同的是,他今年的实习单位没有安排在外地,就在北京的污水处理厂,实习期差不多和赵明月的重合。
两人自从实习之后,见面就少了,只有星期天的时候才能碰头,还得两人都没事才行。
这天放学,赵明月和高东方结伴同走。出了四中校门,高东方说:“小赵,咱们去那边巷子里吃炸酱面去,我想吃了。”
赵明月说:“中午不是去吃了吗?一会儿回学校食堂去吃饭吧。”
高东方说:“我下午跟那臭小子辩论了一节课,现在元气大伤,饿死我了,需要补充体能,走吧,陪我去吃。反正晚上回去也还是要吃饭的。”
赵明月笑了一下:“好吧。”那家炸酱面馆是一家新开的小面馆,但是味道却相当不错,据说老板家以前就是开面馆的,家传手艺,但是后来不让私人开店,就关了门,这两年政策稍微松动了些,可以自己做买卖了,老板就赶紧将面馆重新开了起来。
要去那个面馆,需要穿过两条胡同,赵明月看着狭窄的胡同,除了她俩就没别人,她心想,要是在这里来个抢劫的,根本就是无处可逃。不是她想多了,而是最近社会真不大太平,常常会听到类似的传闻,谁谁又被抢了,哪儿又遭窃了。
赵明月想到这个念头,就跟高东方说了,高东方伸手摸了一下胳膊,不会那么背时吧?赵明月嘿嘿笑了两声:“没准。”她正说着,然后转进一条巷子,然后猛地后退,高东方想问发生什么事了,就被赵明月伸出手捂住了嘴巴,拉着她往回跑了好一段。
高东方吓了一跳:“怎么了?”
赵明月压低了声音说:“有人在那边持刀抢劫。”
高东方吓了一大跳:“怎么办?”
赵明月说:“你听我的,我们一起跺脚,快速跺脚,我说话,你应声。”
高东方猛地点头,赵明月猛地哒哒哒原地踏步起来,一边踏步一边说:“小方、老陈、刘晓峰、杨曦,你们快点啊。”
高东方连忙接腔:“小赵你能不能别那么快。”
赵明月嘻嘻笑:“小方你别那么快,哎呀,你别抓我,放开我,救命!”然后她又装成男人的声音,“你们能不能别闹了,一会儿又扭到脚了我可不管。”
赵明月一边自说自话着,一边猛地往前冲过去,扭头往巷子里一看,持刀抢劫的人已经走了,只有那个被抢劫的对象坐在地上。赵明月心想那些人应该已经走了吧,便问地上的受害者:“你没事吧?”
那个男生抬起头来,看见她身后的高东方:“高老师?”
高东方看着那个学生:“冯侃?怎么回事?”
“刚才有人将我的自行车抢走了。”
高东方伸手将学生扶了起来,没好气地说:“那怎么不求救啊?”
“他不准我叫,说叫了就割破我的喉咙。”冯侃无奈地说。
赵明月说:“车子丢了,去报警吧。”
冯侃没精打采地点头。
他们不敢在巷子里逗留,赶紧原路退了出来,赵明月听高东方说起,才知道这个男生就是经常跟她抬杠的那个男生。赵明月看这男生瘦瘦的,黑黑的,一双眼睛没精打采的,看样子被打击得不轻。
高东方揶揄说:“平时顶撞老师的勇气哪儿去了?”
赵明月拉了一把高东方:“这位同学,你以后别走捷径了,安全至上,走大路吧。走小路也要和同学结伴,起码要两三个人。”她自己想起来也捏了一把冷汗,要是前面不是有冯侃过去了,那歹徒不就正好遇上她俩了?
冯侃点点头:“哦。”
闹了这么一出,两人自然没有心思再去吃面,赶紧坐车回去了,再晚点就天黑了,天黑了就更不安全了。
赵明月以为这事就是她们遇上呢,她们把今天的经历跟钱斯盛和李春梅说了, 叮嘱她俩平时外出也要小心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剑兰怎么还没回来?去图书馆了吗?”
“应该没有吧。”李春梅说着想起什么,“哦,对了,这个学期她不是找了份家教,今天星期三,应该是做家教去了。”
大家都在宿舍里看书备课,讨论白天上课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教训,气氛非常融洽。大概快十点钟的时候,毛剑兰回来了,衣衫还有些凌乱,脸上的表情泫然欲泣,见到大家,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大家都吓了一跳:“怎么了,剑兰(老五)?”
毛剑兰抽了一下鼻子:“我今天被人抢了。”
“啊?”大家一齐发声,“到底怎么回事?丢什么东西了,受伤了吗?”
毛剑兰摇摇头说:“我放了学去给学生做家教,回来的时候经过一条小路,有人突然跳了出来,捂住我的嘴将我往草丛里拖。我咬了那人的手一口,大声叫救命,那人就猛地打了我一拳。小赵的老乡于有清正好经过,他跑上来救我,被那个家伙打伤了,不过那个人也跑了。”
赵明月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有清受伤了?严不严重?你有没有事啊?”
毛剑兰猛地摇头:“我没事,他受伤了,送到医院去包扎了。”
“有没有住院?”赵明月听得都急死了,“你快点说清楚啊。”
毛剑兰猛地吸了口气,止住了哭声:“医生说回来休息两天,没有住院,我刚刚送他回宿舍了。”
赵明月坐不住了,赶紧拔腿就往外面跑。赵明月看着满身瘀伤的于有清,真是又急又担心:“你怎么伤成这样了?”
于有清说:“我从外面做家教回来,听见有人叫救命,便跑过去救人,没想到是毛剑兰。”
“你救人,怎么把自己伤成这样?”
“我也打那个人了。”
“最后还是给他跑了?”
于有清嗯了一声。
赵明月说:“你自己也是的,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啊。看你那小身板,以后好好锻炼锻炼吧。”
于有清嘿嘿笑了两声。
赵明月觉得庆幸,还好毛剑兰遇上了于有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抢劫她的那家伙,分明就是想劫色吧。现在怎么这么乱啊,连京城都这样,看来那场严打真是必不可少。
于有清受了伤,不能下水,毛剑兰为了报答他,每天都去帮他打饭、洗衣服。于有清的同学都在说,英雄救美,结果美人以身相许,这点牺牲还是值得的。于有清倒是没那么想,要是那样,这不就是挟恩图报么。
物理系安排的实习时间比历史系晚半个月,巧的是,于有清居然和毛剑兰分配在了同一个学校。两人在实习学校碰到,都觉得略有些尴尬,但是却也按捺不住有些欢喜。
一般来说,实习老师可以跟实习单位申请留校,而如果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表现好,而那个学校正好又需要招新人的话,双方就可以达成一致。赵明月自然也是想过留在四中的,她和沈旭跃商量了一下,沈旭跃说四中是个很不错的单位,如果赵明月想做老师,当然可以去申请。其实沈旭跃觉得赵明月的才能,走仕途应该更适合她。
赵明月把自己的申请报告打上去了,虽然他们学校很多人最后并不一定真的去教书了,但是比起到政府部门上班,她更愿意做个老师。当然,跟她一起的其他同学也都打了报告,好单位谁都想进,只是会招多少人,这就都要看四中的需求了。
宿舍的几个姐妹都打了报告,甚至连说不打算留在北京的毛剑兰都打了申请报告。赵明月觉得有些奇怪,是什么让她改变了主意?但也没有去细问,她愿意留在北京,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放寒假前,他们终于结束了实习,拿到一份优秀的实习报告单,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这是不是意味着,留北京的可能性又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