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作者:
弦 更新:2024-05-17 05:26 字数:9163
那天之后,郑庆国再没有出现过。郑家两老倒是趁着王清云没在的时候过来了一回。带了一大堆补品,都是价值不菲的。还把之前刘素给他们送过去的一万块钱拿了回来。刘素本来是不要的,不过存款单被郑父临走前塞到了刘素的枕头下面。郑母拉着刘素的手,坐着哭了好一会儿。不过她心里已经知道这个儿媳妇儿是再也不可能回头了。只能恨那个女人和自己的儿子,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刘素出院的这一天是十二月九号。凌景市下了一场大雪。
回到家,王清云就把炖了足足半天的老母鸡汤递到刘素面前。“素啊,别委屈着自己,咱往后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只要日子过得心安理得,旁的事咱都不去在意。”
自从那天跟郑庆国说过最后一次话之后,刘素已经冷静了下来。她是个头脑清醒的人。她是心疼孩子,可过后想想,如果孩子生下来了,自己还不是跟郑家扯不清关系。到时候以郑家不肯娶那个女人的情形来看,自己和孩子的日子都好过不了。如今没了是可惜,是让人难过,但过后也就好了。“妈,您放心,您大闺女我什么时候是个怕事儿的人。谁愿意嚼就让他们把舌头都嚼烂了。嘴在人家鼻子下面了。您说得对,咱家日子过好了。他们日后只有羡慕的份儿。最不济,咱家现在有五万块钱。这是郑庆国欠我的。”
五万块在这个时代可是一笔天文数字,郑庆国绝对是把所有的家当都给了刘素。不知道吃饭钱剩下没有。张志凡在一边儿听着,心里咕咚咕咚的直打鼓。这五万块要是能攒的大姨买几处房产,到时候自家也能赶上第一批因为买房子发家致富的了。算计一下国家开放商品房政策还要几年的时间,只希望在这几年里敖峰这个混蛋能快些出现。两个人想办法总比一个人强啊。再不济那货也是个龙神呢。啊呸,没成仙的还是叫他老龙精好了!
这个冬天刘家人是在诡异的气氛下过的。说诡异是因为外人看她们的眼神都是怜悯的,甚至还有几个幸灾乐祸的。可问题是她们自家人关上院儿门日子过得又相当滋润。大姨真是看开了。新年前买了一大堆以往不舍得买的东西。什么熏鸡烤鸭红肠熏肉冻鱼冻虾,这俨然就跟二十年后的日子差不多了。
张志凡是个厨子,之所以成为厨子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嘴馋。重生之后他们家的油水不多,冷不丁看到这么多荤菜,他这成年人的灵魂居然也管不住幼儿期的身子,总是流口水。让他觉得既丢人又苦恼。
他这样倒是取悦了自家大姨。刘素特意把红肠切成小薄片,放到碗架子的中层,正好是张志凡能伸手就够到的位置。但是告诉他,这东西吃多了咸,不能一口气吃光。否则就得吃条扫疙瘩炒肉了。
张志凡是有“志气”的。用了三天的时间才把一根肠吃完。但是这口的确太咸,这两天他没少喝水,愣是有一天夜里没管住自己,在梦里尿了。本来他还以为是做梦,结果醒来之后发现被子褥子都湿了。画了好大的一摊地图。这么丢脸的事发生在一个拥有三十岁成年人灵魂的人身上,简直就是晴天霹雳一般啊!
四五岁的小孩子尿床也没什么可新鲜的。但全家人都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于是香肠这个零食没有了,他还自觉丢人得钻在被子里躺了一天自我反省。被姥姥和大姨拎着在大澡盆里洗澡神马的跟尿床几乎差不多的让人心碎啊!
过了元旦,张志凡虚岁就六岁了。他是二月的生日,今年正好赶上大年初五。刘素说了,今年要给大外甥买个蛋糕回来。
这年头电视还是奢侈品。张志凡一开始还挺不习惯的。不过想想现在的电视台也就是那几个台还不是全天有节目,日子久了还不如听听匣子里的评书。弄得隔壁的吴爷爷都说了,这小凡就跟他这老头子一样嗜好,不但喜欢跟老头子靠坐在墙根听评书,还乐意讨两口茶喝。而且不嫌苦,有人特意给他在茶里加糖,还被他摇头晃脑的说什么糟蹋好茶了。弄得整个左邻右舍的爷爷叔伯们越来越稀罕这个没爹的娃。
其实张志凡是觉得自己得跟这些爷爷叔伯们感染一些爷们儿的气息。自家都是女人,虽然都是坚强的女人吧,可想起上辈子自己也是万事不乐意出头的性格,总觉得还是女气了一点儿。他这辈子可打算改改,三十年的习惯一天两天改不掉,现在来熏陶起来才是正经。何况他现在真没什么事儿干啊。
不过刘家的母女三人却认为小孩子就要跟小孩子们一起才有活力,于是时不常的就招呼几个跟张志凡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来家里玩,弄得张志凡觉得自己像是个带孩子的。又一想到等年后不一定什么时候自己就得去幼儿园,心都碎了。幸亏自己生日大,上辈子刚到六岁多就报名上学了,算计一下,自己充其量就能在幼儿园一个年多点儿。嗯,再赶上个节假日啊,自己装个病耍个赖什么的。应该还挺好混的。
这个新年刘家办了件大事儿。就是刘素托人找关系的买了一台电视。
这电视机花了刘素四百多块,在张志凡眼里自然不算什么。可足以让周围的几个小孩蛋子羡慕了。不过这个电视刘素没有用那笔离婚得到的钱。而是跟厂里开了介绍信,“贷款”买来的。说是贷款,其实就是分期付款,不过得有厂子的保证,因此介绍信还是挺重要的。
刘素当然不是拿不起这个钱,可一口气拿出好几百块,她有钱也肉疼。对此张志凡坚决站到了“占便宜”的大姨一方,这让总觉得欠人钱先拿东西用不踏实的姥姥没了话说。于是,他们家今年可以看目前正是新鲜事物的春晚了。
☆、8
8:掉牙了
这个时候的年还是相当有年味儿的。其实因为家有一老的关系,刘家每年的新年都挺多花样的。张志凡习惯了从年二十三就开始步入新年氛围,因此祭灶这一天他比谁起得都早。
这年头的祭灶也已经没有什么灶王龛之类的了。小孩子们期待腊月二十三是因为有灶糖吃。外面卖小锅白糖的一个礼拜前就已经走街串巷了。连带着还有一分钱的糖球,两分钱一根的糖水冰棍儿。这都是小孩子们热衷的东西。
张志凡毕竟不是真正的五岁小孩儿,可他怀念这些记忆深处的东西。上辈子他还不止一次的感慨过,那些雪糕冰激凌和各式糖果花样繁多,却在没有小时候一分一毛的廉价货来得让人想念。
但等真的吃到嘴里,这些个没有特殊调味过的零食怎么也是不如那些满是添加剂的食物的。但张志凡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儿。尤其是小锅白糖。咬起来酥脆不说也不黏牙。完全改变了他对这玩意儿的印象。实在是十几年过后,那些小锅白糖也不知道是怎么熬的,又硬又黏,要不是过年应景,他连看都不想看。
吃灶糖的悲剧出现了。酥脆不黏牙的糖也是有一定粘附力的。张志凡小盆友吃着吃着就发现嘴里的感觉不对,这糖怎么就咬不动呢?于是吐到小手上一看,诶我去!牙掉了!
换牙在他这个年纪是最正经不过的事情了。但看到牙,张志凡脑袋停顿了片刻,然后嚎了一嗓子。“姥姥!!我掉牙了!”
千万别怪张志凡这么大惊小怪。他当然知道掉牙是正常事。不过他没感觉到牙有松动啊!难道是自己吃太猛把好牙给嘣下来了?那意外掉落的牙还能长新的么!原谅他大老爷们儿平时不注意这些细节……
王清云听到喊声,赶紧从里屋出来,看到外孙子手里的小牙,又让张志凡张开嘴看了看,把牙拿了过来。“挺好,有牙芽子了。千万别舔掉牙的地方啊,不然牙长歪了难看,娶不到媳妇儿。”
张志凡嘴角抽搐。姥姥诶。您外孙子我已经定好人家了,哪敢想娶媳妇儿的事啊!“姥姥,牙能给我收着吗?”好歹是跟了自己五年的物件,出生品有机会得珍藏一下。将来要是真能修仙得道之类的,说不定能炼个法宝什么的。到时候别人拿出量天尺,我亮出大板儿牙!嘿!光这物件就能把敌人造懵圈!
就在张志凡满脑袋都是病患似的意/淫时,王清云敲了一下他的小脑袋瓜子。“这牙啊得扔了才能长得好。你这是下面的牙,得埋门槛子下面才行。你也别吃糖了,去喝点儿热水。姥姥给你埋牙。”
看着自己的飞天大板儿牙(--|||)被姥姥埋到了门边儿,张志凡又看了看手里还剩下三分之一的小锅白糖。考虑到将来豁牙子还不得被人笑话死的后果,听话的把糖放了回去。但他没喝水,而是偷偷溜出去,到下屋的窗台上“偷”了一根糖水冰棍。掉牙了嘛,用冰的来消肿杀菌!(好孩子别学他!)
四点半,刘素和刘英回家的时候听到张志凡掉牙了。俩人轮流掰开小盆友的嘴看了看。张志凡捂着脸直嚷嚷不给看了。弄得姐妹俩直乐。不过小孩子换牙是好事,就是又叮嘱了一遍千万别舔牙床子,不然牙该长不好了。不说还好,一说张志凡就想下意识地就想去舔舔,人这好奇心是与生俱来的啊!幸亏他也就是那么一想,这么大人的灵魂了,要是真一点儿自制力都没有就太丢人了。
当天晚上王清云炖了一大锅酸菜白肉。这时候的猪肉五花正经是肥得多瘦得少。这要是换十几年后肯定被人嫌弃了,可现在人人都得说这样的肉香。
刘素头阵子拉着妹子去买年货的时候,姐妹俩买了半扇猪和一副带头下水。跟隔壁的两家人分了点儿,她们家还是留的最大份儿。所以这肉是什么部位的都有。张志凡馋,坐好之后拿起筷子就够了块肥肉放到嘴里。一边儿吃还一边儿吧嗒着。特别特别的香。完全是那种散养猪的味道,不是吃饲料长大的。这味道在十几二十年后,城里一年也碰不上一两次有卖的。而且重生之后家里的油水可没那么多,也就不觉得这肥肉腻得慌了。
刘英把饭碗放到张志凡面前:“吃东西不许吧唧嘴!那只手呢?扔了?”
张志凡这才想起来,规规矩矩的把自己的左手也拿到了桌上,然后捧起饭碗朝自家娘亲大人呲牙一笑。“嘿嘿。我记得的。刚刚没饭碗。”
刘英一看儿子豁牙子的样子,当时就笑了。“牙还疼不了?”
张志凡摇头:“都没疼。妈,那颗牙没活动怎么就掉了呢?我听二蛋说他掉牙的时候牙活动了好多天呢。”
刘英夹了口酸菜放到儿子碗里:“那是你的牙比他的牙听话。别说了,吃饭。”
张志凡黑线了一把。娘亲大人真是把自己当幼儿来唬啊!估计那小锅白糖还是出了力气的吧!
其实刘家吃饭的规矩没那么大。不会食不言寝不语之类的。但吃饭的时候得端饭碗,不能把筷子插到饭上,就算是小孩子也不能用筷子敲碗,吃饭的时候不能吧唧嘴,也不能翻菜。这都是老一辈儿留下来的规矩。张志凡觉得挺好,但大了之后有时候在外面吃饭,尤其是上学的时候吃学校的食堂和带的饭盒,那么热也端不起来,所以有时候就会把这个端饭碗的茬儿给忽略了。突然想到敖峰连自己着急结巴都不许,这吃饭要是吧唧嘴什么的也得被训吧?等等!我为什么又想起那个家伙来了!老子没有被虐倾向啊!!!
饭桌上是一家人沟通的最好时机,刘素看今天娘心情挺好,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妈。我想过完年之后就挂个病假长休。你看呢?”
王清云愣了一下,顿时就觉得蘸了蒜酱的的酸菜白肉没味道了。“你咋想长休了?是在厂子里有人说闲话了?你不是都跟妈说过……”
刘素赶紧摆手:“不是。妈您别担心。听我说吧。我挂起来就是不开薪水而已,我想自己倒腾点儿买卖。您也在电视上看到了。南方那边多少人都自己单干了。国家政策开放了,鼓励老百姓自主经营。我这已经没赶上第一拨了。而且就拿我们服装厂来说。我在销售科每个月的账目都看得清楚。这两年多效益越来越差了。您别看郑庆国从厂子里批衣服赚了钱。可厂子往出出货却是价格一压再压的。而且还有不少拉关系走后门的比我当初还狠,直接就是料钱进货,连工钱都不够呢。最关键的是南方的私人服装厂和纺织厂逐渐多了。而且用的都是新机器新花色新样板。再瞧我们厂和二妹他们的纺织厂。机器都是几十年前的。就连花样和版型都恨不得是八九年前的老款式了。可每次厂里开会,那些人就光顾着互相吹捧,要么就是嗑瓜子织毛衣聊闲白,根本就没人在厂子的翻新上下过心思。我本来想着,如果能提到副厂长,好好把厂子整顿一番,机器一时半会儿换不了版型是可以弄新的。现在人多追求时髦啊。可现在没希望了。我这阵子有意搭无意搭的上班,想了不少事儿。我觉得还不如趁现在休长假,也自己做点儿赚钱的买卖。咱又不缺本钱。”
刘素的话张志凡是一万个赞成的。上辈子大姨是在厂子被卖出去之后才自己做生意的。但那得在几年之后呢。而且因为善后厂子的事还得罪了不少老相识。这一次大姨先走这一步是绝对正确的。于是他赶紧插话:“大姨会像电视上那些人一样烫鸡窝一样的头带墨镜吗?她们都可有钱了。”
刘素被逗乐了:“大姨肯定会赚钱。但不烫鸡窝一样的头。”
张志凡还是无法接受现在的审美观的。所以当前街孙老头家的大闺女从南方回来弄了那么一个造型,他就被雷得七荤八素的。关键这片儿的婶子大姨们偏偏都觉得特时髦特好看。代沟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刘英的性格没有刘素那么外向,但主意也是有的。“姐,你这事儿是想得挺好的。可做生意能行吗?那得每天应付多少人,想想就觉得头大了。”
刘素笑道:“我这些年没少帮郑庆国忙活。何况我也不打算做跑动跑西的买卖。”
刘英问:“那你想干啥?”不怪刘英这么问,这年头他们这儿真是没有几家私人企业,如果说个人的买卖,也就是摆摊卖小玩意儿的,要么就是卖早餐的。
“具体的没想好呢。这得做详细的打算才能决定做什么。所以我现在也就是这么一说,妈,您和二妹也别为我太担心。我又不是彻底辞工。万一创出一番事业来,咱家的日子就能更好过了。咱么娘儿仨不差什么,可得给凡凡更好的未来。我们家凡凡将来是要念大学有大出息的。”
张志凡又顺了片五花肉,然后低着头一边儿吃一边心里想着。这大学估计还是别上了。有这么多时间还不如躲在家陪陪你们呢。重活一回我也没那个愿望啊!
王清云这才找到茬口说话。她总觉得大闺女这样是因为离婚的事厂里人嚼舌头根子了。心里疼得慌,也就不好阻拦。而且在她觉得,郑庆国给的那几万都够过一辈子了,闺女想干什么开心就行,也实在是委屈了。就是担心在所难免。“你一向主意大,我也不劝你。不过不能老这么挂着。到时候你自己做生意去了,在厂子里还挂长假,肯定得被人往上捅咕。”
刘素笑着点头:“我就试个一年半载的,不行就还回厂子里干。您放心,虽说这次副厂长我没成,不过是因为我岁数小资历不够。厂长和书记对我还是不错的。再说这礼多人不怪,这些我能弄好。”
☆、9
9:一只猫
二十七这天,李二伯过来帮刘家杀鸡。张志凡就在边儿上看热闹。
李二蛋擦着鼻涕也在边儿上凑趣儿。“张志凡,你不怕啊?血糊糊的。”
张志凡看着二蛋快成缎子模样的套袖,心里纠结着。这熊孩子将来是怎么长成地方电视台主持人的呢?小时候这么不知道干净埋汰啊!“怕啥。你吃的时候也没见怕。”
李二蛋笑嘻嘻的:“吃怕啥,又不血糊糊。”
“猪血你不也吃了。李二蛋,你鼻涕快过河了!”张志凡小盆友的食欲全无了。他觉得作为发小,虽然上辈子初中毕业之后有那么几年没来往,可还是有感情的。自己得为他将来的茁壮成长做贡献才行。于是把他妈给他的手绢被贡献了出来。“拿手绢擦!你妈说你的套袖都针扎不透了。”
这时候李二正在掖着鸡膀子,听到张志凡重复老婆说儿子的话,笑得手一软差点儿没把鸡给撒开。“这俩熊孩子!别在一边儿逗我笑。二蛋,你跟小凡学学!你还比他大一岁呢!”
李二蛋瘪嘴不乐意了。“他个还比我高呢!”
张志凡黑线无比。感情这里边儿还有我的错呢?“你要是以后都用手绢儿擦鼻涕,明年这时候你就比我高了。”
李二蛋再聪明也只是比张志凡大了十个月的六岁孩蛋子,哪里有张志凡的心眼儿。想到自己可以比明明比自己小还比自己高的张志凡高,这手绢就手绢呗!于是李二蛋小盆友从此就养成了随身带手绢的习惯。即便是将来走上了工作岗位,也已久没改这个习惯。在往后那个纸巾“横行”的年代,他多次因为吃饭事时出自己的手绢擦手而错过姻缘,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关键是张志凡也并不知道这些……
小鸡炖蘑菇是冬日里最诱人的菜色之一。热乎乎的奶黄色鸡汤里松蘑和鸡块上下翻腾着。不等锅离开灶台,张志凡就磨着他姥姥给他盛了一碗热汤。没盐没味精,喝着一样鲜美无比。这是纯自然的味道,张志凡眯着眼睛想着。
再睁开眼睛,张志凡就看到一只小花猫趴在他们家厨房的窗台上。那小样瘦巴巴的,眼睛直直的看着锅里的食物。估计是饿的。
张志凡挺喜欢小动物。但上辈子的家境可没有现在这么好。大姨当时虽然也拿走了郑庆国一多半财产却并不是现在这样几乎全部都归她了。而且即便现在大姨的钱也只是大姨的钱。就算他知道大姨真的是在给自己攒着,他也不想惦记什么。就是日子可以让全家过得更舒坦一些。所以收养一只流浪猫应该没什么的吧?至少这大冬天的,冻死在外面也可怜。敖峰不是说他们得修行得积攒修为么,救猫一命也算数是吧?
好吧。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张志凡自己萌上了这只小花猫而已。于是他把鸡汤放下,蹦跶了出去。站在离猫挺远的地方蹲下来,伸出手勾勾着:“咪咪咪,来我给你好吃的。”
这猫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养过,对人还挺亲。不像真正的野猫怕人。看到张志凡勾手,它立刻就从窗台上蹦下来走了过去。迈得正经是猫步,看着还挺有范儿的。凑到张志凡手边闻了闻,发现了香香的鸡肉味儿,于是舔了一下。
张志凡乐了。这小家伙儿不怕人呐!于是也没多想就把猫给抱了起来。现在他才五岁高龄,自然没多大力气,可抱只猫还是挺轻松。由此可见这猫也的确是皮包骨了。
王清云看外孙子抱进来一只猫,赶紧问:“谁家的你就给抱来了?”
“姥姥,它刚才在窗台上看咱家炖鸡呢。肯定饿了。你看它瘦的多可怜。肯定没人养。咱家养吧。我可喜欢了。”说着把猫举起来往姥姥身边凑了凑。他知道姥姥也喜欢小动物,上辈子小饭馆儿里剩下的没刺激性的东西都让他姥姥和母亲大人喂养附近的流浪猫狗了。基本上他们全家都对带毛的有兴趣。没养也不过是当初没那个闲心。
王清云手里忙活着晚饭,当然不能去摸猫。不过这小猫儿虽然瘦巴巴的,看起来倒是干净精神,大眼睛圆溜溜跟葡萄粒儿似的,的确招人稀罕。“都不怕人,指不定是谁家养的。你先给他用汤和点儿饭,然后把它放了吧。有人养的它就回去了。要是还回来咱就养它。”反正在她觉得,养猫也不费劲,无非就是弄口吃的,而且猫吃得也不多。不用看着不用拴着的。外孙子喜欢真没人家的,多一口饭的玩意儿。
张志凡开心了。赶紧就踮着脚从碗架子里拿出一个小碗儿,然后舀了一匙饭,再里面放了勺鸡汤给搅和了。“咪咪,来吃饭。”
这只猫吃完鸡汤拌饭就走了。张志凡心里老大不乐意。还腹诽着这猫真不给劲。吃了自己的鸡汤拌饭转头就走。连个“喵”都不给。不过他半夜嘘嘘回到炕上之后,还没等睡着呢,就听到窗户外有喵喵的叫声。张志凡立刻翻身坐起来,打开了自己炕边的小窗的窗帘。借着月色,他一眼就看出是白天那只猫。
张志凡自从闹腾着非要自己睡之后刘英架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找瓦匠帮忙在里屋的拐角靠着厨房灶台的地方给他垒了一个单人的小炕,现在帘子一挂他也算是有自己房间的人了。就是大冬天的窗户都用窗纸给湖上了,想开就得拆窗纸。所以他下意识地开窗户没开动,就想起来了。然后登上鞋穿上棉袄偷出了屋,到外面就把猫给抱进来了。
这一夜一人一猫睡得四仰八叉的。刘英第二天早上叫儿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只猫,想起儿子吃饭那时候说的事儿,心里就知道这猫是昨儿晚上弄进来的。虽然她也没觉得养猫有什么,就是对儿子大半夜开门都不打招呼这件事不太满意。
于是刚醒来的张志凡就被娘亲大人上了一堂夜晚防盗教育课。
张志凡虚心受教,然后把根本没因为他们母子说话而醒过来的猫给抱了起来。指着猫的脑门儿说:“听到没有?半夜回家是要挨骂的!以后不许那么晚回来!”
刘英被儿子给气乐了。“你这臭小子,我说你你说猫!赶紧的别扯淡了,你姥姥把饭都做好了。”
刘家的早饭从来不糊弄。王清云即便是当年还有工作的时候也没在吃食上亏过自己的女儿。现在张志凡可是她的心头肉,那就更不可能有半分懈怠了。基本上每天早上都肯定会有清粥小菜。馒头、包子、馅饼儿油条总是能有一样。头天晚上的剩菜如果是荤腥大的也不会拿出来,而是留到中午再热了吃。所以早饭一直很健康。
今天的早饭是鸡蛋粥外加白面大馒头。张志凡特别喜欢姥姥蒸的馒头,又暄又劲道,吃到嘴里面香味儿十足。因为这年头都是用的面肥发面,所以得用小苏打来中和。姥姥做了几十年,从来没有碱大了发黄发涩的时候。张志凡发面揉面的本领都是跟姥姥学的,小饭馆儿那么红火,姥姥的功劳也是巨大的。
小花猫被弄醒之后就喵喵的围着王清云乱转。王清云听闺女教育外孙的话已经知道这猫昨天半夜过来了。心里也是想着这猫许是没人家的,养着也就养了。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你还馋猫食。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而且人家也没学过什么书法,还说什么“你就一笔一划写就行了啊!”让张志凡火大。反正那之后他就开始特别在意别人的字好不好,而且能不动笔就不动,今天看到这个字,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姥姥!那个老爷爷的对联好看!咱们买吧!”
王清云顺着外孙子的手指看去,也瞧见了那个并不招眼的小摊子。看到那摊到半开的几个对联,顿时眼睛一亮。那字是真漂亮!当下就把手里的印刷货放下,带着张志凡到了那个摊子。“老哥哥,你这对联怎么卖?”
老者似乎生意很糟糕,并没什么心思。不过看上去也是不乐意摆摊这么丢脸。所以也没抬头,而是直接回答:“一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