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卖盒饭爆火了[美食] 第11节
作者:
姜逗 更新:2024-05-17 07:59 字数:4101
这两天盒饭生意越来越多,陈奶奶明显感觉陈康乐的心情越来越好,只要孙女心情好,她心情就好。不管多忙多辛苦,她都一点都不觉得累。
虽然奶奶拒绝休息,但陈康乐也硬拉她到一旁坐着,“您要是不休息的话,以后我就不再让你帮忙了。”
陈奶奶只好乖乖坐下来休息。
下午要做八十份盒饭,工作量确实有点大。而且陈康乐已经计划好过两天中午要带100份盒饭过去,100份盒饭需要处理的食材更多,她和奶奶两个人可能会忙不过来。
这时,陈康乐想到了同村的林慧玲。
自从村庄周边有了小区和工地,村里很多中年妇女都选择去小区或工地打工,因为村里的农田并不多,再加上海市的天气不好,农作物的收成不好,种农田根本赚不了多少钱,所以很多人选择去打工。
林慧玲也随大流,去小区当保洁员。前些天小区裁员,林慧玲因为年纪稍微大一点,就被开除了。
最近,她一直在找工作,但是竞争太大,已经五十岁的她根本竞争不过别人。
陈康乐打算晚上去找林慧玲谈一下,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过来帮忙做盒饭。
辛辛苦苦做好八十份盒饭,陈康乐就开车去工地。
盒饭的名声已经传到南边的工地,今天来了好几个南边工地的工人。
“美女老板,你家盒饭火了,我们南边工地那边都说北边工地门口的盒饭很好吃。”
“老板,要不你来我南边工地摆摊卖盒饭吧,我们南边工地的工人比北边工地的多,来我们这边肯定可以赚大钱。”
北边工地的工人听到这话,就急了,“切,你们南边的人不要来抢我们的盒饭,我们北边工地的工人也很多好不好,你不要造谣。”
不到十分钟,就卖出了五十多份盒饭和二十多个茶叶蛋。
林正桦一下班也跑去工地门口,以前上班每次中午吃难吃的盒饭,所以下午一下班他都是连忙逃离郊区,回市区吃好吃的。
自从吃了陈康乐的盒饭,下午下班他都是先来工地门口买盒饭,吃完盒饭再慢慢回家。
今天下班,就有朋友约他去酒楼吃饭。
郭书杰:【正桦,看你每天在郊区吃难吃的盒饭,今晚哥请你去海鲜酒楼吃海鲜,要不要去?】
一心想着盒饭的林正桦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林正桦:【我就不去了,我今天要在郊区吃盒饭。】
郭书杰:【这么惨?你们公司又要加班了嘛?】
林正桦刚买了一份盒饭和一个茶叶蛋,正美滋滋地拿着盒饭准备回公司美餐一顿。
看到郭书杰发来的信息,他笑了笑,就回了一句:【不,我一点都不惨,我现在可幸福了,可以吃到好吃的盒饭。】
前天郭书杰就听林正桦说过他们那边的盒饭好吃,但他没想到林正桦会为了盒饭拒绝了他的海鲜大餐。
郭书杰:【天呐!林正桦你是傻子嘛,海鲜大餐不吃,在郊区吃盒饭,你们那盒饭多好吃也比不上海鲜啊!】
林正桦买的是可乐鸭盒饭,他最喜欢可乐鸭,香香甜甜的,每咬一口都是享受。
收到郭书杰发来的信息,林正桦忍不住说一句:“你不懂,吃过的人才会懂。”
林正桦:【我的盒饭就是比海鲜好吃,不信的话,我买一份回去给你吃,吃了你就知道了。】
郭书杰突然有点好奇,他不信路边摊的盒饭会比酒楼的海鲜好吃。
郭书杰:【好,我倒要试试看你说的盒饭是多好吃。】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林正桦连忙返回去再买了一份盒饭。
第13章
林正桦买了一份红烧猪蹄+韭菜炒鸡蛋+红烧茄子的盒饭,为了避免盒饭凉透,林正桦买好盒饭就立马赶回市区。
郭书杰是个富二代,家境殷实,吃喝玩乐是他的长项。林正桦是他的高中同学,两人关系非常好,因为林正桦天天吐槽在郊区上班没有好吃的,所以他经常晚上带林正桦去吃好吃的。
林正桦也非常乐意陪他一起去,每次都边吃边吐槽郊区的饭菜难吃。
今天他特别想吃海鲜,打算晚上约林正桦一起去吃海鲜大餐,结果林正桦拒绝了他,说自己要在郊区吃盒饭。
这两天林正桦一直夸他们公司附近工地门口的盒饭好吃,郭书杰觉得是因为林正桦平时中午吃的盒饭太难吃,所以只要稍微好吃一点就特别的兴奋。
工地门口摆摊的盒饭能好吃到哪!
郭书杰有点同情林正桦,平时上班每天都是难吃的午饭,搞得现在连工地门口摆摊的盒饭都觉得好吃了。
直到林正桦为了工地门口的盒饭拒绝了他的海鲜大餐,郭书杰开始对这个盒饭有点好奇。
作为一个美食爱好者,海市的美食都逃不过郭书杰的嘴,几乎所有著名的美食他都品尝过。
连一些小饭馆、小地摊他都有去品尝过,根据他多年的美食经验,那些网红小饭馆和小地摊虽然味道也都可以,但大多数都不会比大饭馆、大酒楼的味道好。
只能说这个价格的美食有这样的味道是已经不错了。
所以郭书杰不相信工地门口的盒饭会有林正桦说的那么好吃,他觉得可能就是跟其他网红地摊美食差不多的味道。
林正桦自信满满,他相信陈康乐的盒饭肯定可以征服郭书杰的味蕾。
林正桦带着盒饭来到郭书杰的住所,“杰哥,好吃的盒饭来了。”
“要是不好吃,下次你请我去吃海鲜大餐。”郭书杰开玩笑的说。
林正桦拍胸膛说:“我保证你吃了就不想去吃海鲜大餐了。”
“你确定?”郭书杰挑了挑眉毛,说:“我对美食要求可是很高的,你确定14块钱的盒饭可以征服我?”
林正桦把盒饭放到郭书杰面前,“话不多说,你吃了就知道。”
林正桦仰着头,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郭书杰不知道林正桦哪来的自信,他好奇地看向桌子上的盒饭,盒饭里有两荤一素,红烧猪蹄,韭菜炒鸡蛋,红烧茄子。
红烧猪蹄红润有光泽,韭菜翠绿,茄子软烂,郭书杰瞬间对这份盒饭刮目相看,想不到14元一份的盒饭会有如此诱人的卖相。
郭书杰快速打开面前的盒饭,浓郁的酱香让他瞬间瞪大双眼,“好香!”
二话不说,他已经拿起筷子。
“你可以先吃红烧猪蹄,我超喜欢这个红烧猪蹄的。”林正桦超喜欢红烧猪蹄的,今天中午他吃的就是红烧猪蹄。
林正桦淡定地打开自己的盒饭,他买的盒饭是可乐鸭+蒸鸡蛋羹+蒜蓉空心菜的,可乐鸭他也非常喜欢,夹起一口就开心的吃起来。
旁边的郭书杰已经在大口大口地啃猪蹄,“猪蹄真的好好吃,猪皮软软糯糯的,筋肉嚼劲十足,又非常的入味,这真的是14元的盒饭吗?”
郭书杰不敢相信这是工地地摊的盒饭,如果不说的话,他以为这个猪蹄是五星级大饭店的。
不对,这个猪蹄比他在五星大饭店吃的还要好吃。
郭书杰喜欢这个猪蹄的口感,软糯不失劲道,越嚼越上头。
他又夹起一块鸡蛋放进嘴里,鸡蛋的醇香、韭菜的清香充斥整个口腔。
“鸡蛋好好吃!”郭书杰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句。
林正桦正在吃蒸鸡蛋羹,看向一脸沉迷的郭书杰,得意的说:“我就说你肯定会喜欢的,没人会不喜欢我们的工地盒饭。”
“我又不知道会那么的好吃,要是知道那么好吃我早就让你带回来给我吃了。”
郭书杰又夹起一筷子茄子,茄子软烂鲜嫩,酱香浓郁,这份14元一份的盒饭堪称完美,连米饭都香糯无比。
两人坐着开开心心地吃完了盒饭,连一颗饭粒都不剩,郭书杰一脸满足的靠在椅子品味着口腔里残留的余香。
吃得高兴的郭书杰发了一条朋友圈。
郭书杰:【刚刚吃了工地门口摆摊的盒饭,14元一份便宜又好吃,味道比大酒楼的还要绝!】
郭书杰的好友大多都是富二代,看到郭书杰的朋友圈都在评论里调侃。
卢照扬:【我们杰哥今天是去工地视察了嘛,好敬业的杰哥,连工地盒饭都跟着吃。】
郑理政:【杰哥睁眼说瞎话的水平越来越高,14元一份的盒饭都可以吹上天去,厉害厉害!】
欧凌毅:【大哥你怎么又去吃这种路边摊,小心又要拉肚子,你真是不长记性啊!】
郭书杰以前有去吃过网红路边摊,然后吃出了急性肠胃炎,朋友经常拿这件事来笑话他。
林正桦也在看郭书杰的朋友圈,立马反驳道:“不要污蔑我们工地盒饭,虽然我们只是一个简陋的工地盒饭,但卫生绝对是没有问题的。我都吃好几次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看着也挺干净的。”郭书杰刚刚吃的时候注意看了一下,猪蹄处理得干干净净的,没有看到明显的猪毛,可以看得出这个厨师是一个认真细致的人,这种厨师做的盒饭肯定干净。
郭书杰吃得很放心,吃了还想再吃,就问林正桦要了盒饭摊子的具体位置。
另一边,陈康乐顺利卖完了八十份盒饭和五十个茶叶蛋。回到家,陈康乐就去找林慧玲,跟林慧玲提了让她来帮忙做盒饭的事情。
陈康乐之所以会找林慧玲,是因为之前她爷爷生病的时候,她和奶奶经常在医院照顾爷爷,奶奶的菜地没人浇水,是林慧玲主动帮她奶奶浇菜水的。
陈康乐是懂得感恩的人,只要是帮助过她的人,她就会尽自己所能去回报。
“慧玲阿姨,我这里工作可能会比较辛苦,如果你愿意来的话,可以来帮忙。如果不愿意的话,也没事。”餐饮行业的工作都比较辛苦,陈康乐不知道林慧玲会不会愿意来工作。
坐在家里待业的林慧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最近几天她都在找工作,面试的时候都被比自己年轻的人挤掉。
很多人让她去市区找工作,可是她不会骑车,只能找附近的工作。现在陈康乐给了一份就在村里的工作,林慧玲高兴坏了。
“乐乐,阿姨不怕辛苦,而且阿姨什么都会做,洗菜做饭打扫卫生都可以。”
“那您可以明天就来上班吗?”陈康乐计划明天中午做九十份盒饭,她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林慧玲:“可以,我明天就过去帮忙。”
第二天,林慧玲早早起来准备去陈康乐家上班。
路过村里公庙的时候,听到一群人在讨论陈康乐。
“你们听说了没,陈家那个孙女在工地那边摆摊卖盒饭。”
“唉,老陈辛辛苦苦赚钱供孙女去大学,结果孙女大学毕业回来摆摊卖盒饭,真是惨啊!”
“老陈家这个孙女是真的不争气,我们老吴家的孙女不上大学都可以找到工作,她上四年大学出来竟然去摆摊卖盒饭,四年大学是白读了,说出去都觉得丢脸。”
林慧玲越听越生气,直性子的她直接就上前说:“人家摆摊卖盒饭,不偷不抢有什么好丢脸的,我看你们在背后嚼舌头更丢脸。”
说完,林慧玲就气呼呼地走了。
到了陈康乐家,看到陈康乐正在屋子里忙前忙后的。她知道陈康乐摆摊卖盒饭是迫不得已的,因为爷爷生病欠了很多外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会愿意那么辛苦去工地摆摊。
一想到刚刚那群人说的那些话,林慧玲就气不打一处来。
“乐乐,我们要加油卖多多的盒饭,赚多多的钱,把生意做强做大。”林慧玲希望陈康乐的生意越做越好,气死那些说她丢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