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po1⒏homes)
作者:
林城木森 更新:2024-05-17 08:11 字数:4960
毕业后的日子似乎比大学时过得还要快些,转眼又两年过去,乔源工作室不断壮大,这一年搞起了旅拍,一年到头天南地北的跑,四月居然和异国他乡的安冀会和了。
宁致成了几个人中最先买车的人,钥匙就放在工作室门口,谁要用都可以,但她自己很少开,因为门口就是地铁,五站就到公司,比开车省心省事省脾气。
春天时许念念终于开了自己的工作室,主拍胶片,就和乔源工作室隔了一条街。她在门口安了个秋千,秋千背后就是海棠和蔷薇,一月放过了自己的尾巴,如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和秋千打架,乐此不疲。
可心找了份钱少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周末无事便和许念念开了个美食账号,运营了一年目前收入是她工资的二倍。她最近惦记着辞职,宁致一天到晚过来挖人。
大家过得都很好,一开始郑可心还会担心,担心来工作室的客人知道她和许念念是情侣,会影响许念念的工作。
后来发现完全是想多了。来拍照的多半都是女孩子,都很可爱,一点质疑的目光都没有,全都是清一色的开心和祝福,然后八卦他们两个的情史,一脸柠檬味的羡慕嫉妒恨。
当然之前担心的“异样眼光”也不是一点都没有,宁致舅妈偶然知道这件事后,胳膊伸出八丈远的管闲事,过来教育宁致:“你看看你那交的什么朋友,啊?还女生和女生在一起,那就是变态。”
宁致想都不想:“你他妈有病吧。”
她骂完才觉得不太尊重,想了想追了一句:“您她妈有病吧!”
郑可心知道后哈哈大笑。
她逐渐不在乎了,之前忧心过那样久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不再是问题——大家都忙着挣钱,还真没那闲工夫操心别人的目光。
这一年冬天,高晴主动提出,希望两家的父母一起吃个饭。
高晴是个聪明人,苏瑛玉又是个好性子,两家爸爸聊了聊,发现工作上算一个系统的,也聊得很投机,想象中腥风血雨的一顿饭吃的出乎意料的和谐。
饭后,高晴单独和郑可心聊了聊,对她说:
“这种感情,毕竟是少数人才能体会的,阿姨没有体会过,人对自己未知的事情总是充满恐惧,总是会担心。所以当年当年知道你家里的事,很怕你把念念当成了救命稻草,担心万一哪天你坚强了,生活风顺了,也就不需要她了。
念念来了我才成为了妈妈,我不能不为念念考虑。”
郑可心点点头:“我明白。”
高晴微笑着看着她:“如果你当初没有选择和念念分开,我是绝对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但现在看来,你是真的把念念放在了心上,后来你们在一起,我也就没说什么。”
郑可心:“那您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见我。”
“其实也没什么。”高晴笑了笑,“只是觉得上学和工作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想等你们都工作了,稳定下来,再看一看你的态度,现在看来”
郑可心的心高高的提了起来。
高晴顿了顿,释然地说:“想当初我和她爸在一起,父母不也是不同意吗,现在大家不还是好好的——你俩在一起也挺好,没孩子还省心,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去哪去哪,也没什么压力,时代变了,我们当父母的也要往前看。”
饭后,郑可心默不作声的哭了一场,没有哭的很凶,只是抱着许念念默默流泪。她大概觉得,那些看不到尽头的苦总算熬尽了,终于可以说一说心里的委屈。
一切都会过去的,这一切的一切,都过去了。
因为工作的缘故,时隔多年,萧绪再一次回到了林城,她照旧约郑可心出门,特意嘱咐:“不吃肯德基!你能不能吃点贵的!”
郑可心二话没说定了林城最贵的自助餐,然后拉着许念念去蹭饭。
萧绪比她们两个大几岁,之前还不显,这两年身上“学姐”的味道开始浓厚起来,见了许念念像个家长似的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点头说:“挺好。”
席间郑可心和萧绪聊她们的陈年往事,许念念就在一旁吃东西听故事。
萧绪说和她说,小时候她们两个在街上玩,忽然有小男生跑来骂她是疯子,她爸爸是大疯子她是小疯子,这话被郑可心听见了,郑可心二话不说果断出手,扔出的石头正中男生脑门,男生哭了一路。
郑可心毫无印象:“有这事?”
“你不记得很正常。”萧绪看她一眼,“那时候你刚一丁点大,话都说不利落呢。”
当年那些说不出口的,打算深埋一辈子的故事,如今都能当做闲话唠家常,时间的确伟大,的确能抚平很多伤痛。
三个人吃完在外面等车,萧绪不着急回家,打算去给爸爸和奶奶扫墓,郑可心扭头问她“你之前从不管他叫爸爸,现在是原谅他了吗?”
萧绪呼了口气,“一个称谓而已,这样叫着方便点罢了——你呢。”
郑可心看她一眼,便知道她的意思。
“依旧厌恶、依旧恨。”她说,“如果没有她,我家不会是现在这种情况,可能会更美满,更幸福。可是也知道,她是个老人,是个病人,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没有她,也就没有我妈妈和我了吧,之前想不明白,现在也想不明白。”
许念念轻轻握着她的手。
郑可心:“只是——大家心里或多或少都有罪,人想杀人,和人会杀人,是两回事。”
萧绪看着面前车来车往,有点出神,片刻后说:“我爷爷重男轻女,当初查出我是女孩的时候,说是我坏了祖上的风水,逼着我妈打胎,我奶奶人微言轻,说不上话,是我爸拼死保住我的——感激是真的,爱是真的,恨也是真的。”
好在,无论是浓重的爱还是彻骨的恨,她们已经有了能力去消化。
又一年过去,中秋节乔源接了个单子,甲方那边送来了两箱月饼和三箱子螃蟹,乔源知道后,果断把收货地址写成了许念念工作室,而后中午带着宁致过来蹭饭。
螃蟹是网兜装的,没捆绳子,路上颠簸有个袋子漏了,箱子一开螃蟹横冲直撞的往外爬,郑可心和许念念哪见过这阵仗,拿着锅碗瓢盆手脚脚乱的围追堵截,把一月吓得抱着窗帘窜上了天花板,死活不下来。
结果还是漏了一只,宁致进门的时候,漏网之鱼正扒拉着门框想往外爬,宁致压根没看见,一脚就给踹飞了,螃蟹在空中转了个圈,碰巧降落在刚回到地面的一月面前。
一月吓得毛都炸起来了,愤怒的叫了一声撒腿就往门外跑,跑的太冲不小心撞到了门口布景用的三角书架,书架倒了,上面的花盆砸了个稀巴烂,刚浇过水的泥巴摊了一地,散发着类似雨后泥土的气息。
郑可心和许念念已经很淡定了,养猫么,得看清谁是主子,于是郑可心从厨房探了个头,指挥宁致收拾烂摊子,不然中午其他人吃大闸蟹她喝西北风。
金主爸爸送来的螃蟹太多,许念念做了一盆清蒸一盆香辣,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剥壳,吃了两个小时才吃完。
宁致吃饱喝足悠哉悠哉的往沙发上一靠,感叹说:“当年就说要来你家蹭饭,结果这顿饭蹭了这么多年才蹭上。”
郑可心觉得这人要么是脑子不好使要么是不要脸,回头呛她:“你这一个礼拜,有四天都是在我们这吃的。”
“是吗。”宁致毫无所动,不在乎的说,“三天吧,周二我不是放了你们鸽子,没来嘛。”
郑可心:“”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说不过她。
吃过饭,宁致和乔源回了工作室,安冀则去了健身房——都说中国胃在外转一圈一年能张二十斤,安冀半年前回国,倒是一点也没变,因为健身的缘故,线条反倒更清晰了,回国后也天天跑健身房,绝不会超过三天不运动。
许念念把人送走,回到厨房陪郑可心收拾了碗筷,而后倒了两杯橘子茶,两个人坐到门口的秋千上,晒着一天中最好的阳光,吹着一年中最温柔的风。
一月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他玩了一圈已经忘了刚刚的事,也可能是觉得丢人不想回忆,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去蹭郑可心的腿。
郑可心把他抱起来,一下一下顺着他的皮毛。
许念念忽然想起了什么,进屋拿出钱包,翻了半天翻出一张小卡片,递到郑可心面前:“你看。”
郑可心:“这是?”
“就之前你掉的那张卡片啊,初中毕业,在电梯里——我不是和你说过嘛。”许念念指给她看,“昨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才找到这个钱包,可能是搬家的时候掉到柜子底下了,现在才找到。”
郑可心把卡片举起来,翻来覆去的看。
许念念:“你当初,到底写了什么。”
写了什么?郑可心皱着眉头想:“实在不记得了。”
十五岁的郑可心,在想些什么呢?
风还在吹,猫已经睡了。许念念喝了一口橘子茶,问:“那你还记得初中有一次放学,你没回家,在楼道里哭的事情吗?宁致说的,学校里大家都走了,就剩下你一个人,你特别委屈的蹲在地上哭”
郑可心晃着秋千,一边听一边回忆,而后云淡风轻的说:“哦!那次是因为英语考试睡过去了,忘了涂答题卡!”
许念念哭笑不得。郑可心不明所以的看着她,转头对着光举起手里的卡片:“我好像想起自己写了什么了?”
许念念:“嗯?”
“那天上午有考试,阅读讲的是平行时空。”郑可心说,“我记得我写的是,想见一见平行时空里的另一个自己。”
许念念:“另一个自己?”
“对。”郑可心笑着,“或许世界上有很多个郑可心,我只是其中的某一个。”
“某个郑可心,或许过得非常幸福,父母健康,家庭和睦。”
“某个郑可心,或许依旧要面对盛芸明,然而大伯还在,还有喘息的机会。”
“某个郑可心,或许没有大伯的帮扶,但能阻止爸妈出行,保住爸爸的一条腿。”
“我之前总是想,这世上,或许还有很多个郑可心,每一个,都会比我幸福一点点。”
许念念:“那现在呢?”
院子里的海棠已经落了,蔷薇正在开,西面还有一块空地,明年可以种一棵玉兰。
二十四度微微凉的气温,风漫长的刚刚好,秋千很适合拍照,很适合接吻,也很适合什么都不做,只是晃来晃去。
没有喝酒头却晕晕的,偶尔打一个饱嗝,都是螃蟹和橘子茶的味道。
秋天的味道。
郑可心转过头,拉着长音笑的很温柔:“现在——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因为,某个郑可心,有个许念念。”
(全文完)
※※※※※※※※※※※※※※※※※※※※
(一)
短篇番外会放在《林城小事》里,微博也会同步,想到什么写什么,林城的故事,都会终身售后。
长篇番外会放在这儿,会有四篇,四是我的幸运数字,就这样草率的决定了。
虽然一个字没写呢,也不知道写啥,但早晚会有的,都是不定时更新。
(二)
郑可心第一次出现,是在18年,那时我在写宁致妹妹宁晨的故事。
——“没过多久苏正阳回南方过年,我一个人在楼道里背化学,背累了坐在楼梯上休息,忽然听到楼上也有背诵的声音。
我顺着楼梯往上走,在顶楼见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姐姐。”
漂亮姐姐——这是最初,我脑海中对郑可心的全部定义。
后来,郑可心第二次出现,是在安冀弟弟安辰的故事里,她认识了一个叫陈期的小女孩,成了那个小姑娘的“守护神”。
——宁晨眼里的郑可心,和陈期眼里的郑可心,是不一样的。
而在我眼里。
这应该是至今为止,我写过的最为突出“恶意”的角色。创作者和读者看到的往往不是同样的故事,我想,我眼中的郑可心,和你们眼中的郑可心,也完全不同。
在《某个》之前,我尝试过很多次展开郑可心的故事,以案件开始、以自杀开始、或是强烈的,冲突的别的什么,最终全都不了了之。
即便想要做出改变,但反复推翻重来后,一点点琢磨,修改最终成品,能感受到,这个故事,依旧非常的“我”。
这依旧不是一个非常讨喜的形象,也不是一个市场喜欢的作品,因为私心,同前两个故事一样,它依旧取材于我的生活,百分之七八十的内容,都有能够对应上的旧日残像。
这些对我来说弥足珍贵,是一把我亲手铸造,只有我能够使用的,打开神秘之门的钥匙,门后,我的过往年岁不老不死,永远留存,珍贵被抹上一层光,而遗憾,也都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
《某个》于我而言,最宝贵的也在于此。
我很开心,我的的确确,有很好的完成这个故事。
(三)
之后我看到过一段话,很喜欢。
他几乎不关心读者的个人处境,因为他坚信冥冥之中有一种变化多端到神秘的度量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能让它如一件量身定做的衣裳,因此,来去都无需退让:只要写出来的东西是自行生长而非嫁接而来,他和其他人之间就必然有桥梁可以沟通。
——《某个卢卡斯》
(四)
院子里的海棠已经落了,蔷薇正在开,西面还有一块空地,明年可以种一棵玉兰。
二十四度微微凉的气温,风漫长的刚刚好,秋千很适合拍照,很适合接吻,也很适合什么都不做,只是晃来晃去。
没有喝酒头却晕晕的,偶尔打一个饱嗝,都是螃蟹和橘子茶的味道。
秋天的味道。
——夏末初秋,有螃蟹吃的日子,是一年里,最最幸福的光景。
所有人,都有过着想要过的生活,这最最重要。
秋天快乐,我们下个故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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