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带着游戏系统穿武侠 第160节
作者:
千里江风 更新:2024-05-13 22:08 字数:4143
他往春华楼走的这一趟本就是为了混淆视线。
传闻之中他受伤在了唐天仪的手下,这当然不属实。
但他是抱着目的来到京城的,此刻要的是让所有人看到,他在明面上依然可以用出天外飞仙,却在暗中掩饰自己的伤势。
尤其是要让陆小凤这种聪明人猜到他确实是中了阴招。
只不过为了确保这场论剑能够如期举行,绝不愿错过那个对手,所以他决定勉强自己,强撑着伤势,做出了一个他依然身体康健的假象。
他也更要察觉到他身体有恙的人联想到,这些一路铺来的鲜花,都为的是掩盖他身上毒砂伤势发作的恶臭。
如此一来也就自然不会有人想到,他还能在此时有本事灭口一些知情人士。
所以他来此当然是要出剑的。
那么这一剑天外飞仙,他到底是在说出了唐门的暗器一文不名的情况下,挑衅唐天容出手后出招,还是对着这个不知道为何会以快板来打节奏,堪称一句胆大包天的家伙,对叶孤城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谁都看到了这一道炫目又惊人的剑光,比之这位忽然闯入人群又凌空而上的乞丐所施展的轻功,速度还要快得多。
但戚寻按照西门吹雪的实力估计,觉得司空摘星能躲得掉这一招,也显然并不是一句瞎话。
对危险的本能预测,让司空摘星在这一剑袭来的时候下意识地选择凌空身形一顿,就仿佛是在空中按了个急刹车一般,甚至还轻盈地回落了一点距离。
此举让原本算准了他的行动轨迹而出剑的叶孤城,出手的这一剑赫然打了个空。
但在此时并不会有人说叶孤城的本事不够。
在场的武林高手不在少数,只要长了眼睛就不会看不出来,这个打快板的青年虽看起来容貌平平,却实在有一手让人觉得足以独步天下的轻功。
也正在那打空的一剑将春华楼的外侧木板打出了个窟窿,木屑横飞之时,叶孤城已经出手了第二剑。
而这一剑比之上一剑还要强横得多!
即便是以陆小凤的眼光,他也不觉得叶孤城的这一剑会再度失手。
那好像是迅疾到直来直往的一剑,又好像是让人无从估量其出手何往,有若雷光电掣的一击。
哪怕是司空摘星这样的轻功,大约也不能逃得过这绚烂至极的一剑。
但在叶孤城剑出之前,折身而下了一点距离的司空摘星,巧之又巧地跟站在二楼窗口的戚寻来了个对视。
他一向是很不让自己逞强的。
现在他激怒叶孤城的目的已经达到,又自觉自己可能逃不出叶城主的剑势,戚寻还如约出现在了春华楼的二楼,那么现在岂不就是应该是她出手拦住叶孤城的时候了?
有人当挡箭牌自然是好事。
厚脸皮的司空摘星想都不想就跳进了窗口。
当叶孤城发觉即将击中的并不是司空摘星,而是另一个人的时候,已然没有了收招的可能。
可在他的剑光之前,一道长绫忽然横空击出。
比起天外飞仙的绚烂,这道明明在日光之下出现的剑气,却仿佛是被吞噬掉了所有的光彩,更是在扫出之时,充斥着一种让人觉得幽暗奇诡的光。
更让人称奇的是,这一明一暗的两道剑光对峙,赫然是不分胜负的状态。
甚至因为其中一方用的并不是剑,而让人觉得这一方其实才是更占据优势的一方。
也或许还有个理由是,戚寻是在司空摘星跳入了雅间的窗口后,在仓促之间才出的招,却不是打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出剑的准备。
剑气相撞的震荡,将原本铺落了一地的鲜花都给
狂卷而起,朝着四方吹散了出去。
连带着这酒楼门前萦绕停滞的花香都仿佛在此时彻底化为了乌有,只剩下了这两位剑客的出招。
直到月白色的长绫上让人觉得蛰伏到极致的暗剑之气,在彻底吞噬掉了那一剑天外飞仙后又收了回去,这些人才从如此惊艳的对招中缓过神来。
他们也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接下叶孤城这天外飞仙一剑的,正是近来在京城里声名鹊起的白发姑娘。
知道她将红鞋子组织的公孙兰击败,送入到京城大牢之中,和真正见到她出剑与叶孤城打了个平手,完全不是一回事。
发色冰白,就连面容中也透着一股冷清意味的少女站在窗边,白衣墨发珠玉檀木冠的青年站在街上,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遥遥对视。
即便此刻周遭已经不剩下了任何的花瓣和花香,但双方对峙之间的凌厉气场,还是让人觉得这春华楼的气氛依然与平日有别。
“好剑法。”叶孤城忽然出声打破了这个平静。
他虽然是今日才入的京城,但这紫禁之巅决战本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他又怎么可能对决战中多出了一个对手一无所知。
在他看到戚寻的时候,也看到了她身边的孙青霞,以及他身后那把剑。
于是他问了个在此刻集聚在春华楼内外的人都想问出的问题:“紫禁之巅,为何不是你比剑?”
既然她有此等剑术,在叶孤城看来也该当是当世最顶尖的剑客之一了。
若是为求剑道的突破而想要与合适的对手殊死一战,也并非不合常理。
起码叶孤城就并不会小看一个这样的剑客。
但他目光中所见,这蓝衣姑娘一边坦然地迎接着他疑惑的目光,一边将手中收回的长绫在手腕上绕行,只拽着个端头在指尖,像是随时可以再一次出手的样子。
她给出的回答却是,“若是我参与了进来,自己下注押自己获胜大概并不那么合适吧?”
“……”这话说的不仅嚣张,还很让人觉得窝火。
起码叶孤城听来,便像是这紫禁之巅的对决在她这里也不过是一种赚钱的手段而已。
他本想当即拂袖而去,却又意识到这样的举动未免失了他这白云城主的风仪气度。
“那么我就静候这位孙公子的剑术了。”他一边说一边将剑收回了剑鞘。
可正在他转身的时候他又听到戚寻开了口,“白云城城主打碎了别人酒楼的外面,难道就不需要赔偿吗?”
叶孤城的脚步又是一顿。
他现在有点怀疑方才那个快板其实也是出自戚寻的安排了。
但细想之下又觉得她并没有必要做这种事情,只是为了展现她这个下注的人也有跟他对招的本事。
他便只是抬了抬手,示意身后跟着的仆从将银两送到春华楼的掌柜手里,这才带着人离开。
掌柜很想嘀咕两句,这年头的江湖人士是不是有点过分讲礼貌了。
其实在将春华楼当做这场赌斗盘口设立地点的时候,他这个当掌柜的其实都已经做好了准备,自家酒楼很有可能会被人从顶到底都拆卸个干净了。
他要的是这个举办重大活动的名声。
何况更让他不免觉得惊喜的是,在盘口正式开设起来之前,李燕北和杜桐轩这两个老对头都已经各自给了他一笔钱,用来支付酒楼倘若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之后的重建。
也因为这个,掌柜甚至都想好了,等到紫禁之巅的决战结果出来,他就做个好人,让那些个输得倾家荡产的拆他的酒楼玩。
反正以他得到的钱来看,重新将酒楼盖起来简直就是绰绰有余。
结果前有戚寻开设了第三个选项,在墙上搞破坏后给了他一
笔修缮的银两,后有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在外墙上打了个窟窿又给了一笔钱,掌柜都觉得有那么点不好意思了。
既然两笔赔偿都跟戚寻有关,他干脆很上道地决定给二楼的雅间多送两道菜,也顺便近距离地看一看这位能跟白云城主抬杠的剑客。
总的来说他还是不亏!
“天外飞仙果然名不虚传,也不知道这位姑娘用的又该叫什么?”楼下的街上有人说道。
他们眼看着叶孤城让人给完了银子很快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而他落脚的地方自然不会是春华楼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
这个出现在京城里没有一点征兆的男人,消失之后也让试图跟上去的人很快跟丢了人。
这些人本打算随即散去,却忽然看到了那扇二层雅间的窗户准备合上之时,这蓝衣姑娘猛地侧过了头去。
在那张从正脸转为呈现在众人视线中的侧脸上,本就看起来不太丰盈的血色更淡了一点。
她又像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翻覆的内劲冲撞将一般,转头咳嗽了几声。
只是下一刻这窗扇就被人合上了,完全让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上来找司空摘星的陆小凤和上来送小菜的掌柜在雅间的门外撞了个正着,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了屋内的咳嗽声停下,而后孙青霞打开了房门,同意他们两人进去。
戚寻此刻面上的模样已经和方才没什么区别了。
但陆小凤是何等敏锐的嗅觉,又不像是楚留香一样有什么鼻子上的问题,怎么会闻不出来在这雅间内滞留着一种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司空摘星和孙青霞两人看向戚寻暗藏了几分担忧的神情更是证明了他的这个判断——
她受伤了。
这其实不奇怪。
叶孤城并没有伤在唐天仪的毒砂之下,甚至还能弄出这样的排场来,更能用出这样的一剑,可见还是身体康健的状态。
以这位经营剑道三十年的水准,戚寻再如何来历神秘甚至剑道天赋绝高,大概也其实并不是叶孤城的对手,方才硬生生接下来那一剑,想必是花费了她的全身气力,甚至还对她本身造成了什么伤势。
陆小凤是这么想的,上来亲自送菜示好的春华楼掌柜也是这么想的。
戚寻虽然给的钱不少,还替他从白云城城主这里敲诈来了一笔维修费用,但到底还是李燕北和杜桐轩两个大财主给得更多一些,等到他出了雅间,便迎来了这两位的打探。
他虽然说的隐晦,也只是说了自己看到闻到的情况,但这个受伤的消息还是被自动翻译出来,落入了这两人的耳中。
杜桐轩原本就因为叶孤城没受伤而得意,现在在李燕北看来,他更是一派让人心烦的趾高气扬。
叶孤城的实力越强,杜桐轩的胜算也就越大。
可他又哪里知道,一等那春华楼的掌柜走出去,戚寻的样子分明还是跟叶孤城对上之前的模样。
“姑娘,你……”陆小凤傻眼了。
“我碰个瓷。”戚寻慢条斯理地从袖中取出了一条帕子,在上面残存的血痕看起来格外的触目惊心。
她又擦了擦唇边还残存的一点微不可见的痕迹,这才将帕子彻底在手中震碎成了齑粉。
这一出手陆小凤便看出来,这种内敛到极致的内功,可绝没有什么被剑气反震而走岔了气的情况。
“换个说法,我需要那位掌柜替我传递出去一点假消息,你说这样一来会不会押注在叶孤城身上的人更多了?”
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赚钱大计。
连敲打快板都是出自戚寻指示的司空摘星,越看越觉得自己今天往四大恒钱庄存入了银两,押注孙青霞获胜实在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戚寻这种明明可以不让自己示弱,却还是要传出一个自己受伤在叶孤城剑下的假消息的做派,既然连自己的威风形象都不要了,明摆着还是捞钱第一位,司空摘星可不相信她会让自己派出的人在最后的交手□□亏一篑。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戚寻朝着陆小凤看过去,发觉他脸上的神情稍微有那么一点微妙。
“姑娘就不怕我将你并没有受伤的消息说出去?” 陆小凤问道。
“你陆小凤是这么多嘴多舌的人?”戚寻好笑地反问道,“你名字里是有个鸟字,但大概并不是鹦鹉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