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我要保护他
作者:
馨小玥 更新:2024-05-17 14:40 字数:2241
不好!
只见,走廊尽头的转角处刁大高已经带着一拨保镖,气势汹汹追来了。
这阵仗,她哪里见过?!
完全就是杀气腾腾!
比起上次慕寂飞与她玩死亡游戏时还恐怖十分!
因为慕寂飞看似对她无情,但实则是给她活路,他通过死亡游戏那个方式宣布“米国间谍已经处决”,暗中保留了她;
而眼前这伙人给她的感觉是,分分秒会要她的命!要慕寂飞的命!
不行!她要保护慕寂飞!
因为她深深明白,保护慕寂飞就是保护她自己,抛开那些爱怨情仇不说,她和慕寂飞才是拴在一条绳索上的蚂蚱。
虽然慕寂飞对她来说是残酷的,但那个刁大总管对她来说却是致命的!
她的感觉很灵,从刁大高第一眼瞟向她的肚子的时候,她就已经从他的眼光里窥出了危险——
这个人绝对不会是慕老爷子那样的成为她的靠山,只能是她的敌人。
脑袋飞快地一转,她眉头一皱,赶忙把房厅门关上。
“大少奶奶,快开门!”有人在门外叫。
“大少奶奶,你还好吗?慕府有暗杀者潜入,我们沿着血迹追逐到你门外,快开门!你还大少奶奶……”有人开始敲门。
门外的脚步声从凌乱到静止,而敲门声却越来越急促。
霎时,暗夜中深藏着风起云涌。
不过,因为这里是慕寂飞居住的地方,外面那群人也不敢贸然撞门,只得在外面喊开门。
敲了好一会了,也没人来开门。
乐雨桐也不会担心有其他人会去为他们开门。
因为,最近两天慕大少没有回幕府来居住,所以这里的佣人也都偷懒走了。
再说今晚后花园那么忙碌,那么热闹,哪里还有人肯待在这里守空房!
这空房有乐雨桐一个人守着就好了吧!
所以,今晚偌大的明渊楼里就只有乐雨桐和慕寂飞两个人在里面。
不会再有佣人去给门外那伙人开门了。
不过,门内的乐雨桐可是急得团团转,抓耳挠腮,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眼前的状况。
单凭今天所有人对刁大高的态度,她便知晓刁大高在幕府家的地位。
表面他对慕老爷子恭恭敬敬的,也对幕府里的所有主子都恭恭敬敬的,但他的眼神下却藏着一颗叵测的心。
像他那般充满智慧、极富有城府的老江湖,岂是好糊弄的?!
怎么办?怎么办?
她心里很明白,自己这样死守着不开门也不是个办法,刁大高总会失去耐心让人打开门的。
他会以“保护幕府主子”的使命为借口来打开房门的!
跺脚,转圈,抓狂……
突然,乐雨桐的眼光在不经意间瞄到了茶几上的水果刀——
她的眸子顿时一寒。
情急之下,她一把抓过水果刀,一咬牙,往左手手指上狠狠划了一刀,然后
在崔振撞指挥保镖撞开门的前一秒,她已经用水果刀把左手手指狠狠切了一刀,然后快速把刀扔到了茶几下面。
紧接着,她也顾不上痛了,然后跑上楼,跑入了慕寂飞的房间,往浴室门口站着……
哐——!!
楼下的房门被人打开了,乐雨桐闭了闭眼。
须臾之间,人就涌上楼来了。
“啪~”!
寝室的房门也被打开了。
乐雨桐好似受了惊吓般,低呼一声,猛然转过身,故意把切得鲜血淋淋的手,放在最明显的地方。
“大总管,发生什么事了?”乐雨桐痛苦地皱着眉头,喘了一口气,问。
是的,现在的她是真痛,痛得自己倒抽冷气。
如果不是看在走廊上那么多血,她也不会对自己下手这么狠,简直疼死她了!
鲜血奔涌着往外溢出,滴到了她的裙子上,短短的时间,她礼裙,就已经快被染透。
“我收到可靠消息,今天,有暗杀者偷混进幕府,被我的保镖发现了,然后,我们沿着血迹,一路追踪而来……”
刁大高看着乐雨桐溢着鲜血的手指,拧紧眉头问道,“大少奶奶,你的手指怎么了?”
乐雨桐捧着受伤的手,痛得整张脸都快皱在一起。
她蜷着身子,解释道:“我刚从外面回来,想要削一些水果来吃,就突然听到外面走廊上有猫叫,于是我开门出去看,一不小心切到手指了……哎哟,好痛!我准备洗洗血!”
这样一说,就能解释为什么外面会有那么多鲜血了。
“流血的伤口是不能用水洗的。”刁大高皱眉说着,随即又呵斥着身边的一名保镖道:“老四,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赶快去房里拿急救箱给大少奶奶止血包扎!”
他呵斥的同时,精锐的眼睛却扫过房间每个角落,目光最终落在紧闭的浴室门上。
那个叫老四的保镖听到命令,立即转身要去了卧室拿急救箱。
乐雨桐自然明白刁大高这番吩咐是什么意思——
他表面上是关心乐雨桐的手伤,实际就是让属下去搜查这里的房间。
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果真不是好糊弄的!
不过,只要不进浴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但不知慕寂飞在浴室里到底怎么样了?
她心里非常的担心……
保镖老四从房里搜查了一番后,拿着急救箱过来了,刁大高再次命令道:“老四,动作麻利点,赶快去浴室打水来给大奶奶清洗伤口,然后上药!”
他觉得这个浴室里肯定有鬼!
乐雨桐一听他们要进浴室,赶忙阻止道:“不用麻烦大总管了,伤口我自己包扎就好了!”
说着,她堵在了浴室门口。
一看她这些动作,刁大高便在心中暗暗冷笑——
在商界和黑白两道打滚那么多年,他是白混的吗?他怎么会连一个小丫头的这点小伎俩都识不破?
自从在密室发现有黑衣人闯入,他打伤了那黑衣人,然后他一路追踪过来,怎么可能找错?
如果说乐雨桐在客厅削苹果切伤手指,可以解释一楼到三楼的血迹,但是大门到门前这段距离的血迹呢?
难道她手伤了出去看猫叫,会追着猫跑很远吗?
这个解释合理吗?
再说,偷袭者腹部中了子弹,不可能只到此就突然不流血了,而其他地方都没血迹了,而血迹就是通往这个房间的。
也就是说:那个人,一定就藏在这个房里。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