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局外人(13)
作者:凉夜      更新:2024-05-17 15:27      字数:6373
  尽管不知呆子为什么突然开杀戒,对安格斯来说也是件好事。连续几天,他都带夏佐出门,引来安魂会的杀手,自己在一旁冷眼看着夏佐一挑几,只用一把匕首,杀人不眨眼。此后,呆子夏佐的名号才真正传开,伯特传来紧急消息,有人怀疑安格斯回来了,就和呆子夏佐在一起,通缉令因而升了权限,暗杀家族艾森豪威尔将倾巢出动。
  他们不玩了,安格斯很想知道,在艾维斯五世不出面的时候,是谁调动艾森豪威尔,仅次于莫里斯和奥古斯特的家族,被称为第叁暗杀家族。
  一行人逃至安特卫普后,伯特很快传来自己打听的消息,调动艾森豪威尔的是第十二级成员恺撒,可惜没有具体的第十二级成员名单。
  叁大暗杀家族本属艾维斯五世一手提携,只听艾维斯五世调遣,战前,艾森豪威尔家族与一小黑帮发生矛盾,瞒着艾维斯五世私自灭掉该帮派,从这以后,当家人就被降了级。
  然而很快,一行人又折回伦敦去。夏佐不愿离开伦敦,安格斯相信佐-法兰杰斯的人就在那里,但是,汉语没学好,他是不会跟他分开的。为了留住夏佐,他带他去抢安魂会的军火,转手再卖掉,所得叁七分,夏佐得叁,他得七。有伯特的情报暗中护航,他们没有失手过。
  一九四四年的秋天,安格斯独自从安特卫普带走一批钻石,经过多佛尔时却遇上袭击,而袭击他的只是一个身形矫健的红发少女。
  两人在遭受过轰炸的废墟里交手,安格斯对这摆明来送死的少女没有丝毫留情,叁分钟内就差点把她钉死在断壁上,好在少女敏捷如豹,忍着身上的伤痛翻身摔向墙壁另一边。
  安格斯纵身一跃,高高立在崎岖的断面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在地上缓不过神的女孩,一头卷发散开,成了这黑灰世界里唯一的颜色,耀眼的光泽蕴含万千风情。
  “你杀了我吧。”皮肤雪白,脸上有几点调皮的小雀斑的女孩望着天说道。
  “我刚才是要杀你,你躲什么?”安格斯看见她的眼睛,是红色的,亮得像星星堕入血水里。
  “那你能不杀我吗?”她哀求道,“我现在不想死了……”
  安格斯好笑地看着她,交手的过程中他便怀疑她来历不小,小小年纪能在他手下撑叁分钟,没想到,胆子也很肥,自己找死还敢说不想死了。
  见安格斯不说话,她带着哭腔说:“安格斯,你不能杀我,不然你会有麻烦的。”
  安格斯凝眉,他戴着假发,涂了眉毛,她居然还认得自己。“你倒是说说看,我还能有什么麻烦。”
  “麻烦大了,我父亲会找艾维斯五世给我主持公道的。我是法兰西丝·奥古斯特,你知道我是谁了吧。要是哈特利医生在这里,他也会让你放我一条命的。”
  安格斯愣了一瞬,冷笑出声,“奥古斯特家的人,居然要杀我?”
  “不是,没人要杀你啊。”法兰西丝忙否认道。
  “噢,那就是说,你是自己来找我的?”
  “对啊。”
  “也就是说,你死在这,没人会知道是我干的?”
  “啊?”法兰西丝望着他暗沉的眼睛,吓出一身冷汗,“不不不,不……”真没人知道她来找他,她死定了,眼泪急出眼角,她慌乱地哭了,语无伦次地念叨着,“噢,不……上帝保佑,我还是个孩子,我保证我会找个男人结婚,我不喜欢女人了,别让我死啊……”
  安格斯一歪头,利落跳到她身边,半跪下来,“你喜欢女人?”
  法兰西丝一边抽噎一边摇头,“不不不,我喜欢男人,我喜欢男人,你想我做你的情人吗?我可以的,只要你不杀我,我什么都可以的。”
  安格斯睥睨着她,倨傲的脸上挂着玩味的笑意,“做我的情人,这就是你的目的?”
  法兰西丝咳了几下,一抹血流下脸颊,偏偏安格斯还无动于衷,她又要哭了,“不不不,这是下策,刚刚才想到的。”
  “噢,那上策呢?”
  “我……我听说,你是个荒淫无度的家伙,没什么真本事的,又听说你回来了,所以我想杀掉你,换自由。”
  安格斯微微愕然,法兰西丝接着说:“刚才被你踢了一脚,我感觉我的肋骨都断了,现在我想留一条命,去杀了那个造谣的狗东西,咳咳……”
  “继续说,杀了我怎么换自由?”
  说到这一点,女孩的眼睛更亮了,用手肘撑起身子,一点都没有垂死之人的模样,反倒兴致勃勃,跟安格斯说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父亲要给我订婚,可是我从去年就发现自己只喜欢女人,一点都不想跟男人同床共枕。不要否认我,我找过人试过的,我们躺在床上,我浑身难受。我喜欢女人,从小到大和别的女孩在一起,我总想摸她们,她们身上又香又软,不用我说相信你也知道。咳咳,我想摆脱父亲,但他完全不相信我有本事,所以我想一鸣惊人。
  “我看中了呆子夏佐,跟了他好几天才发现你真的回来了。之所以把目标从呆子夏佐换成你,是我看见他负责杀人,你就跟在后面什么都不干,我以为……你真的没什么本事……”她的声音暗了暗,又若无其事继续说,“再加上,你自己一个人离开,我中邪了才一路跟着你,到这里我又中邪地怕你回去,人太多不好下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就中邪地偷袭你了……”
  “你跟了我们这么久?”安格斯低沉的声音带着冷彻骨髓的杀意。
  “也没多久……”女孩老实地躺回去,湿漉漉的眼睛委屈地望着他。
  安格斯冷哼,要不是知道她是无声无息来的,他真该掐死她,不过,她是无声无息来的,他掐死她,也真没人会知道。
  “想活?”
  “想啊!你带我走吧,我做你的情人,我已经想好了,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安格斯冷笑,这是要在他身边当内鬼。
  下一秒,女孩嘀咕道:“你的情人一定很多,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也许我的真爱就在里面,跟了你又能活命又能有真爱,这才是上策啊!”
  安格斯眼角一抽,这蠢东西胆子可以包天了。
  法兰西丝抓住他的裤脚,真诚地仰望他,“安格斯,你让我跟你在一起吧,我什么都能帮你做的。对了,哈特利医生,好久不见我一直很想念他,他给我的狗狗做过手术,上帝知道,全安魂会的医生,只有他会给狗狗做手术,别人理都不理我,为此我一直很想感谢他,虽然狗狗去年死了,但它是老死的。”
  安格斯站起身,一脚踢开她的手,她呜咽一声,又躺直了,“哈特利医生,救命……”
  约翰知道自己这么被人惦念吗?安格斯冷声道:“我去找车过来。”
  女孩吸了吸鼻子,看着安格斯走远,她不安地扯着嗓子喊:“别丢下我啊……好痛啊……”
  不一会儿,安格斯开来一辆黑色轿车,红发少女自己从地上爬起来,生怕被丢下一样捂着胸口直奔后座,重新躺着啜泣。安格斯甩上车门,吓得她一抖,继续委屈地流着泪。
  “安格斯,你会带我回你的老窝对吧。”
  车子稳稳行驶,少女一边擦着泪痕,一边摸着胸口,双脚踩在车窗上,俨然是一副毫无戒备的样子,像顽皮的孩子。
  安格斯从镜子里看见她的模样,顿时很想再给她来一脚。
  “做梦。”
  “安格斯,求你了,我不想回家!”
  “你父亲要让你跟谁订婚?”
  “艾伦·约瑟夫·莫里斯。他们要联姻,可我不想变成只有生育作用的女人,要是嫁个没本事的还好,我可以打他,掌控他,变成一家之主,可是,对方是艾伦·约瑟夫·莫里斯,嫁给他我将永无出头之日!”
  艾伦·约瑟夫·莫里斯,二十岁,莫里斯家族的叁少爷,安魂会的第八级成员,顶级杀手之一,有“铁血艾伦”之称。
  安格斯脑海里浮现以上字样,算是明白了她的心情,也就大发慈悲给她指路,“你怎么不去加入星星军团或是去看守傀儡?这样子你父亲就暂时不能管你,有什么事,你也可以找你的负责人去解决。”
  星星军团,是安魂会除去家族势力以外的一支杀手队伍,直属艾维斯五世管制。
  看守傀儡,只是一个看守,身份低下,傀儡被安排在哪就跟着去哪,却也自由多了。
  当然,安格斯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胆大包天的蠢东西去看守傀儡就一定会和身为傀儡的女人发生些什么。同性恋在安魂会并不算稀奇,多的是,但这只是男人的特权,女人如果是同性恋,就是罪大恶极,他们会拿出最严格的教义教规来苛责她。如果东窗事发,就算她是奥古斯特,下场也不会好。
  “我觉得你适合加入星星军团。”安格斯鬼使神差地补充道。
  “真的吗?”法兰西丝坐起身来,兴致盎然,“我怎么之前都没想到还有这两条路?安格斯,你真是个好人。我一定会努力的,要是混出头来,我就要像你一样远走他乡。对了,你为什么要回来呀?还跟那呆子在一起。”
  “我喜欢。”
  “真好,我要是能跟你一样,我就找个大美人,一起……”
  “你们家怎么忽然要联姻了?”安格斯打断她的白日梦。
  “这事我也不太清楚,主要是想团结起来吧。艾维斯五世现在什么事都不管了,安魂会从前几年开始就不安定,我父亲说四分五裂的,不过碍于艾维斯五世还在,都没敢闹出什么事而已。这两年打战,艾维斯五世有出来处理一些事情,但平时都不知道在哪的。
  “安格斯,你知道一群狗吗?”法兰西丝倾身扒住前座,神秘兮兮地问。
  “什么?”安格斯瞳孔骤缩,注意力都被她勾了去。
  “我是偷听来的,好像也是安魂会的一份子。父亲跟老莫里斯商量着要找狗,老莫里斯说艾维斯五世都未必找得到他们,他们行踪成迷,要跟他们合作难如登天。”
  “还有呢?”
  “没有了,就是听他们说的,好像那群狗很厉害一样,相当于以前的法兰杰斯家族。据说,在艾维斯一世和安格斯一世之前,安魂会的最高决策人是教廷和法兰杰斯家族的傀儡,但是,在安格斯四世之后,最高决策人不一定还是教廷的傀儡,但一定是那群狗的。”她说上瘾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你知道安魂会的历史吧?”
  “有所耳闻。”安格斯用余光瞥着镜子里映出来的少女,看她的样子是真的不谙世事,也是真的蠢,丝毫没觉得随意跟人说这些事是大忌。
  “所以呀,安格斯四世之后,那就是在说艾维斯四世和艾维斯五世都是那群狗的傀儡,你相信吗?艾维斯四世我不知道,但是艾维斯五世,我总是听说他什么事都懒得管,但一出来管事,没人能是他的对手,我还听说,他弄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侄子外甥,亲戚都杀光了,很可怕的,我就不相信他是傀儡。”
  “你都从哪里听说的?”
  “一些是在古德尔家里听说的,一些是在基地里听说的,一些是在家里听说的。我最喜欢到处偷听别人谈话了,像在听故事一样。”
  安格斯的目光沉了沉,淡漠的神情令人捉摸不透他的心思。“你跟了我们这么久,都偷听到了什么?”
  “嗯……没什么印象深刻的。对了,伯特·韦斯特跟你好熟悉,他还在呆子面前装半吊子侦探,你什么时候跟韦斯特家这么亲近呀?前几年韦斯特先生还一直说你的坏话呢,我信的一半关于你的坏话都是从他家里传出来的!真是气死我了!搞虚假情报害死人!”
  安格斯微微凝眉,杀她与否,一时拿不定主意。
  “你知道那群狗的存在,还跟谁说过?”
  “就你了,除了你,没人会跟我谈这些。我一是个孩子,二是个女人,说来真是让人难过。”
  安格斯稍稍思忖,似笑非笑,“你知不知道随意跟别人说这些事,是准备半只脚踏进棺材?”
  法兰西丝胸口一窒,“没这么严重吧?”
  “别人谈话,是不是得关起门来谈?”
  “是呀,可他们不知道我在桌子下面。”
  “以后别这么做了,否则哪次被人发现了,你父亲也救不了你,说不定更想自己动手杀了你干净。”
  联合莫里斯企图找佐家人,不是为了最高位,还能为了什么?这种事情,成则成,不成则一家丧命。老奥古斯特要是知道自己的小女儿这么出卖他,当场一枪毙了她都不会手软。
  单纯的女孩被吓得脸色青白,呆呆坐着,说不出话来。
  “别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就你今天的所作所为,说的每一句话,别说旁人,就是我,都数不清有多少次动了杀意,明白吗?”
  她听着,双手捂住半张脸,一双红眼睛更红了。
  “你放心,我不杀你,安魂会的事情跟我没关系,我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听过就忘。”
  她皱起眉眼,低声哭泣,“我以后什么都不跟人说了……”
  “也不该去偷听。”
  “我错了……”
  “安静点,不许哭!”
  安格斯声音一厉,法兰西丝紧闭嘴巴,一下一下吸着鼻子,竭力克制自己。
  “这么不经事还想混出头?上帝帮你?”安格斯正色道,“没什么事等下在市区下车,自己想办法回去。”
  他要一脚踢开她了,她睁大眼睛,脸上挂着泪,声音带着哭腔,“安格斯,我想跟你在一起,不要丢下我……”
  “跟我在一起,你会死得更快。”安格斯不留情地说。
  “我害怕……”
  “怕什么?回去以后你只要少说话,少惹事,做好一个孝顺女儿,再去加入星星军团,好好学本事,早晚会混出头。我人就在这,你要是有什么事,倒也可以来找我,看在哈特利医生的份上,我可能会大发善心帮你解决。”
  法兰西丝不敢相信地眨眨眼,“真的吗?”
  安格斯仿佛把她丢进深渊,又给了她一个明光烁亮的希望,只要她往上爬,就能够得到。
  “嗯,只限小麻烦,大的我可没本事。”
  法兰西丝忙摇头,“我一定不会给你惹麻烦的,我保证。可是,我不给你惹麻烦,也能找你吗?”
  “找我干什么?”
  “不知道……我要是不找你,你会不会就不认识我了?我都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好的朋友……”
  “我会记得你的。”他还等着她给自己做内鬼呢。
  “真的吗?我叫法兰西丝,你要记得呀!”
  法兰西丝望着安格斯英俊的侧脸,毫无瑕疵的皮肤,还有掌握方向盘的大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看起来就是个不俗的人,还是她印象非常好的哈特利医生养育出来的,她真诚相信他比安魂会那一群自以为是的男人们要更出色,她也真怕他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扭头就忘。
  “嗯。”安格斯轻应一声,又说,“你要加入星星军团,到时会有一个新身份,你打算叫什么名字?”到时候的名字才是找她的关键。
  “可以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的吗?”
  “嗯。”
  “那就叫梵妮好了,梵妮·桑德斯。”
  “记住,要来找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也不要大摇大摆出现在我的地盘上,让夏佐看见。”
  法兰西丝也不问为什么,只顾着点头,能跟安格斯认识,她真是太荣幸,太走运了。
  这一番话下来,安格斯也不急着赶她下车,而是有意无意地教导了一路,把话多的蠢东西调教成话少的蠢东西,对自己忠心耿耿,即将到达伦敦才一脚踢开她。
  法兰西丝被他教得信心大增,到了和他分开,要自己去混出头,又不免有些胆怯。安格斯冷着脸色,没鄙夷她,大手轻拍她的肩头,薄唇微启,“回去吧。”
  她咬咬牙,信誓旦旦地说:“安格斯,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等我混出头了,自由了,我一定追随你!”
  “你本来就是自由的,你的努力是为了要开心地活下去。”安格斯说着,转身钻进车里,留下女孩站在原地傻傻地笑着。
  关于梵妮,文里已经写了,只是写着写着没给梵妮的未婚夫艾伦留笔墨,不过也是没必要,路人甲,就在这里说几句吧。
  梵妮纯粹是被家里人坑了,被爹坑。通常,一个女人的悲剧,在于她被男人看上了,也在于她的家里给她安排了一个男人。梵妮听了安格斯的建议,去加入星星军团,直属上司就是艾维斯五世。她自己无法反抗家里的安排,艾维斯五世出面替她摆平,镇压了她的家族和要娶她的男人。梵妮因此成功拒绝婚姻,本可以过得自由快乐,但谁又能知道,在犄角旮旯里,一个被她拒绝过的男人无时不刻都在想着杀死她。
  艾伦是什么心理呢?没有女人能拒绝我,拒绝我的女人就该死。而且她还利用强权来拒绝,根本是在羞辱我,羞辱我站得不够高(类似她拜金,嫌我不够有钱),她必须死。男人就是这么小心眼。
  所以在最后,就算梵妮不去捡枪,艾伦射杀罗莎琳德之后也是要朝她开枪的,他根本没想让梵妮活着回家。
  那么如果梵妮屈从了,嫁给艾伦,会是什么结局呢?也是显而易见的,按文里的时代背景和家庭背景来说,梵妮一结婚保底要生叁胎,生完就废,还想当职业杀手是不可能的,她从小的努力也白费,还要忍受丈夫出轨嫖娼,以及忍受男人谈大事女人一边去当贤妻良母就好等等歧视和打压,所以梵妮才要和娜斯塔西娅说,结婚以后生活一片苦闷,未来一片黑暗。
  总而言之,当她的家里人给她安排了一个男人,命运就写好了。
  唉,我可怜的梵妮,她只想自由自在,活得像个人。
  同样被家里安排了男人的良有话要说:向我学习吧,好歹我干掉了未婚夫。(点烟)
  梵妮:……你咋不早说?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