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娇百宠 第93节
作者:
蜀国十三弦 更新:2024-05-17 15:32 字数:4028
后来爹和娘都不在了,哥哥背着她一直走,一直走,头昏脑涨的,又饿,又发了高热,实在是走不动了,哥哥就把她放在破庙一尊佛像的后面,地上铺着厚厚的茅草,白天她就睡在这,等着哥哥给她带吃的回来。
她没什么大出息,就惦记着养兔子,要和哥哥养一辈子的兔子。
哥哥说,等阿沅长大了,哥哥就去参军,刀山火海里非要搏个名堂出来,给妹妹住不漏风的大房子,喝甜汤吃牛乳,养一窝的兔子,还要给妹妹买花戴,他沈烺的妹妹这么好看,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可是后来有一日,哥哥出去寻食,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来。
她身上烧得很难受,晕晕乎乎间来了一群人,他们在佛像后面发现了她,说了两句什么,直接将她抱起来带走了。
那一次病了很久,脑袋烧得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就再也记不得人了。
阮阮想到这里,双眼被眼泪灼得发痛。
她怎么能……怎么能忘了哥哥呢?
第100章 .晋江正版独发两人凑得实在太近……
阮阮一双眼睛像慌乱无措的幼鹿,看他的眼神多了些躲闪,类似近乡情怯的情绪。
无数的思绪涌上心头,脑海中乱得很,嘴巴张张阖阖,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带着哭腔的呢喃,“我……我等了哥哥好久……”
从日升等到日沉,从黑夜等到白昼。
窝在佛像之后的那几日,一到晚上,寒风刮得纱窗震震作响,如同鬼哭狼嚎一般。
她怕极了,眼睛烧得通红,眼泪止不住地流,都快要流干了,手边只有冰冷的石像,没有哥哥抱着她哄着她……
哥哥好像再也不会回来了。
“哥哥没有不要你……”
沈烺痛苦地对上她的眼睛,“是哥哥不好,自不量力地到山里抓兔子,想着带给你玩儿,没想到自己却摔下山断了腿。阿沅,哥哥醒来就去回去找你了……”
阮阮下意识地垂下眼眸,看向他的双腿。
眼里涩涩地疼,尖锐的刺痛一点点蔓延到心脏。
她哽咽着:“哥哥……好了吗?”
沈烺迷茫了一瞬,才知道她问的是他的腿,他上前一步扶着她的肩,说话时呼吸都在抖,“哥哥没事,早就好了……哥哥终于找到阿沅了。”
阮阮的眼泪一直掉,怎么也擦不干似的。
哥哥很高,他的掌心也很热,还和小时候一样。
爹娘死后那大半年,阮阮一直和哥哥相依为命,她身子不好,小病不断,走两步就喘得厉害,几百里的路都是哥哥背着她走过来的。
那时候的哥哥很瘦,后背凸起的棘突硌得人胸口疼。
可如今的沈烺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清瘦的少年,他高大挺拔,威风显赫,一身让人望而却步的峥嵘气势。
阮阮颤颤巍巍地想握住他的手,却只摸到了仅有半截的右手小指,眼眶一热,指尖禁不住颤抖,“哥哥,你……”
沈烺回握住她的手,“都过去了,哥哥没事。”
那个时候很难,尤其是背着阿沅流亡的途中,沈烺想过很多。
不能再那样下去,他得为自己找一条路,让阿沅能够吃饱饭。
他想过去当兵,或者在山里当猎户,想过替犯事的员外坐牢得到一笔钱,甚至想过以色侍人……有什么不能呢,只要阿沅活得好好的,他做什么都可以。
可是阿沅却不见了,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跑出去找哥哥,可沈烺回到破庙,等了她整整一个月,破庙外每天都有无数的流民途经此地,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一个是他的阿沅。
后来听闻西北那些富家公子设了场子,把人当狗一样,尤其喜欢看他们相互厮杀取乐,一场百人,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能留在他们身边做事。
那时候的沈烺活得生不如死,心里只有一个牵念——
倘若不去,这辈子永远是深沟里的烂泥,自己都爬不起来,还怎么去找妹妹?
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鲜血淋漓,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是他离权利最近的方式,也是他唯一的活路。
从一开始连肉搏都不敢动手,只能被抽打,被撕咬,皮开肉绽,体无完肤。到濒死之时,他就像发了疯的猎豹,磨牙吮血,开膛断肢,每天将自己沉浸在血肉横飞的迷途中,一步步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
他最终活下来了,也彻头彻尾地将自己变得与野兽无异。
给人当护卫,不过是体面一点的狗,却也足够他去做一些事情了。
只是茫茫人海,天大地大,要找一个失踪的小姑娘实在是难如登天,一晃又是二三年。
直到有一日,西北来了一队人马,沈烺奉命去杀那个领头的将军,可他的本事都是刀山血海里学来的蛮横手段,遇到真正强大的敌人,他只能保证自己不死。
他要杀的那个人,就是傅臻。
那时的傅臻尚且年少,却已征战多年,天生冷血,无往不胜。
他对待刺杀者从不会心慈手软。
可沈烺是什么人,奴隶场的死人堆里拼出来的,从不惧危险和疼痛,车轮战耗不死他,无论伤成什么样,他都能站起来继续打。
即便如此,却也不是有勇无谋的莽汉。
他比猎豹警醒,比鹰隼灵活,不会轻易将命门暴露人前,刀枪剑戟亦很难伤到他的要害。
“命硬”大概是奴隶场给他最漂亮的底色,他动不了傅臻分毫,但傅臻也绝对要不了他的命。
最后,傅臻沉默地看了他很久,只说了一句话。
“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选择继续给人当狗,还是在我这里当人。”
那时候的沈烺浑身都是血,连眼睛里都是浓烈的血色,几乎分不清眼瞳还是眼白。
他从前想过去当兵,可那时候妹妹还太小,几岁的孩子离不开他,倘若他死在战场上,阿沅孤零零地在这世上,谁来照顾她?
况且,这样的世道,人命比草还贱,普通人想往上爬简直难如登天。
可是他看着面前这个矜贵冷漠、眼底没有一丝温度的少年,却觉得他和那些骄奢淫逸、横行霸道的权贵很不一样。
他心里隐隐一个念头生根发芽,倘若他日他也能像这少年一样,号令千军,莫敢不从,是不是就有能力将阿沅找回来了?
他没有让自己迟疑太久,满口牙几乎咬碎,最终选择了后者。
奴隶场那些腥风血雨锻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沈烺,暴虐,嗜血,杀伐决断,让他拥有最勇猛的力量,也拥有最强大的生存能力,从马前卒一步步走到车骑将军的位置,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身上的一道道疤让他深刻地记得当初所有的屈辱和疼痛,可那些算的了什么?
他的阿沅找回来了,活生生地、漂漂亮亮地站在他面前,所有的一切都值得。
沈烺看着满头珠翠的妹妹,注意到她纤薄柔软的耳垂,上面垂着一枚小小的绿松石耳坠,声音沙哑着,“哥哥能不能看看,你耳后的那颗朱砂痣?”
他有异于常人的谨慎,不是不信,只想多一道说服自己的证据,好像只有亲眼看到那颗痣才能给足自己安全感,让他真真切切体会到,这一切不是一场梦,眼前的阿沅是真实的。
阮阮哭得梨花带雨,连连点头去拆自己的耳夹,“我给哥哥看。”
沈烺看到她指尖轻轻一按,便将耳垂上的坠饰卸下来,不禁一笑,果然还是那个胆小怕疼的妹妹,连耳洞都不敢穿。
傅臻早早便赶回了玉照宫,其实早在沈烺抬脚入宫门的那一刻,底下人便将此事禀到了御书房。
廊庑下这一幕、兄妹俩的对话,都完完整整地落入他耳中。
实难想到,沈烺找了近十年的妹妹,竟然就在他的身边。
傅臻诧异之余,又对自己的后知后觉深深自恼。
鹞鹰传信过来的当晚,似乎还同她提过一次沈烺,那晚因郑侯在外哭闹,他想让她安心睡个好觉,因而封住了她的听穴。
倘若那日没有外面的污糟事,他看到鹞鹰,说不准会告诉她关于沈烺的一些事情,也许能够帮助她早日想起自己的家人。
傅臻站在花窗后,长长地叹了口气,罢了,这世间没那么多如果,冥冥中自有天意安排。
老天爷让沈烺从奴隶场活下来,那么多的死士偏偏派他来杀自己,他看着那个还没有自己年纪大的少年一身钢筋铁骨,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
其实他们是有些相像的,同样残忍的心性,同样压不跨的脊梁,傅臻鬼使神差地,就想留他一条命,想看看他能够走多远。这么多年,沈烺的确没有让他失望过。
从前傅臻揶揄过他,他们到底是有几分不一样的,就在于沈烺有弱点,而他傅臻永远不会有。
结果老天爷追赶着来打他的脸,让沈烺的妹妹歪打正着地来到他身边,从地狱到人间,从刀山油锅到红墙欢海,这辈子,他是被她死死拿捏住了。
兄妹相聚,这么多年该有许多话说才是,傅臻本不愿上前搅扰,眸光一瞥却看到小姑娘卸下自己的耳夹,应该是给沈烺看她耳后的朱砂痣。
两人凑得实在太近。
傅臻心里莫名地一沉,攥紧了手掌,抬脚便往廊庑的方向走。
方才他站在砖雕花窗之后,宫人皆不知皇帝在此,此刻见他一身玄金龙袍阔步上前,宽大的袍角随着脚步踢踏猎猎作响,赶忙齐齐屈身行礼。
沈烺与阮阮在廊下听到动静,两人齐齐转过头来,傅臻已经寒着脸大步走到近前,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来,将阮阮拉到自己身边。
擅闯玉照宫是重罪,沈烺也认了,掀袍叩拜道:“臣无诏闯宫,请陛下降罪。”
阮阮怕哥哥被罚,心急地拉住傅臻的衣袖,“陛下,沈将军他是……”
“朕方才都听到了,”傅臻看着阮阮通红的眼眶,压下心中的郁气,语气还是偏于温和的,随即又偏过头来扫一眼沈烺,冷笑一声,“提前同朕说一声,朕会不让你见妹妹么?”
沈烺眸中闪过一丝黯然,低眸道:“臣来时心里也没底,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哪敢提前告知陛下?直到方才亲眼见到阿沅,才敢确认。”
傅臻轻笑一声:“阿沅?”
沈烺颔首,“臣的妹妹,也就是皇后娘娘,本名唤作沈沅,沅江的沅字。”
傅臻唇角的笑意微微停滞了片刻,只觉得心口被揪得一紧。
掌心里有一只绵软温热的小手,他虽紧紧握住,却觉得廊下风凉飕飕地从手心穿了个透。
第101章 .晋江正版独发陛下似乎……还很听她的……
傅臻眸光淡淡的,从她掌心抓过那只卸下的耳夹,拭干净替她重新戴上。
其实沈烺方才已经瞧见那朱砂痣了,或者说瞧不瞧已经没有太大关系,这就是货真价实的妹妹,只是看完那颗朱砂痣,还未及多言,皇帝已经过来。
但傅臻惦记阮阮就是从这块小耳垂开始的,深夜里无数遍的耳鬓厮磨,他细细揉捏过,舔舐过无数遍的地方,给旁人看是怎么回事?
即便沈烺是她哥哥也不行。
傅臻面上没什么情绪,话中透着冷清,“玉照宫人多眼杂,兄妹也该有个兄妹的样子,男女有别,皇后不是小时候了,来日若传到前朝那些老臣耳中,不知该夸大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