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
扇香染青檀 更新:2024-05-17 16:29 字数:4099
她的身上还有没有交付的任务,所以系统默认会将这一片区域归为她的已知范围。
不过她现在的位置,却与临水镇是一个北一个南,想要赶过去,还得穿过五个小镇的范围。依照她现在的实力,想要平安的过去,至少得需要十天以上。
反正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确定了自己所在位置的凤歌反倒是坦然了,她从包裹里取出之前缝制好的斗篷,踩着脚下的褐色泥路朝离她最近的云溪镇走去。
等凤歌赶到云溪镇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的火烧云还未完全落寞,隐隐能瞧见那一抹绚烂躲在云层后,最终为夜色所湮没。
凤歌决定先进小镇,找个小旅馆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打算,却遭到了旅店老板一场干脆的拒绝。
而原因,竟然是她身上穿着的这件拿犀角牛皮经过最基本的处理,而缝制出来的斗篷。
“我们这里不接待流浪汉和乞丐。”旅店老板高高的昂着头,一脸的鄙夷和不屑:“快点走,不然我就去叫卫兵了!”
乞丐和流浪汉?!
凤歌怒了,你才是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
其实对于这世界的npc普遍以貌取人的做法,凤歌并不陌生,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离开新手村之后遇到的第一个npc就这样的不友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从村长那里得到的勋章,又有什么用?!
“我不是流浪者,更不是乞丐。”凤歌不会因为这个npc的无礼而做出失礼的事情来给自己添麻烦。所以她强忍着内心的不适,冲着面前的旅店老板微微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讨好:“我可以付账。”
“这不是付账的问题,而是你这么邋遢肮脏,会影响到别的客人休息!”;旅店老板皱眉,一点没有妥协的意思;“
“那这样总可以了吧!”凤歌捏紧了拳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身上的斗篷扯了下来。
“啊,真是对不起尊贵的客人,您的伪装真是无人能敌,即使离得这么近,我也没能够看出来。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要说这旅馆老板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眨眼的功夫,他便从冷艳高贵堕落成了恬不知耻。
不过,这个世界大半都是这样的。
人的装备好是一个方面,用作配套传在身上的样式也是一个重点。
能制作出属性好,样子也漂亮和谐的防具,是每一个防具师的终极目标,而她,正在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起步有点坑爹——若不是她自己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
不过虽然成功的住进了旅馆,凤歌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她被人盯上了。
这种感觉,在她进到旅店并且如愿住进来之后便有了。
所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凤歌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握着铁剑,一点不敢放松的听这房间外的动静。
一个在门外走廊,两个在房顶。又听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新发现的凤歌才初步确定,这次过来打劫她的应该是一个三人团伙。
有了之前在新手村那个任务的折腾,凤歌现在到达云溪镇时,镇子上已经有不少测试者出没了。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
大约是看到她身上穿着的这身衣服特别吧!
想到这里,凤歌的脑子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很诡异的想法——如果这三个人知道,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而且还没有任何属性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和动作呢?
☆、第十二章 滚开,杂碎!
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这笔收入虽然不算丰厚,却也给了他们一个不错的提醒——不光只有怪物能够提供给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同类一样可以。
甚至那些刚刚出新手村还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环境的人,更好杀。
特别是女人。
这两天镇子上开始陆陆续续的有新人进来,但是女人却不多。
所以凤歌一出现在镇上,便被宏鑫给盯上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安全区这一说,只是在二级以上的城市里,才会有限制械斗的一些管理条例出现,不过再巡防卫兵看不到的角落,一样每天都会有人消失。
而且就算是你在城里杀了人被巡防卫兵逮住,也不是必死无疑,只要你有十万金币上缴,你立刻便会恢复自由无罪之身。
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杀死npc是死罪之外,一条人命也就是五万金币。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有钱,就是在城主府里杀了人,甩下十万金币你一样是城主的座上宾。
所以宏鑫他们选择在旅店里动手,根本就是有恃无恐。
“那娘们儿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啊,身上肯定还有不少钱。还有那身衣服,艹,老子从新手村出来到现在,都没见过谁穿过那样的衣服!”
宏鑫说到兴奋处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女人,说起来他好久都没碰过女人了!
何况,那个女人的身材看起来,还真是他m的不错!
“鑫哥,这次咱们去归去,可是也不能每次弄到女人,都你先上啊!”在三个人里,也只有刘寒才敢对宏鑫的话提出质疑和反对。
之前宏鑫比他强,他自然服帖。可眼下眼见刘寒的实力有赶超宏鑫之势,自然不会再和以前一样,对宏鑫毕恭毕敬。
每次出去他付出的辛苦可是不比宏鑫少,为什么每次都得吃他剩下的残羹剩饭?
这不公平!
“你小子什么意思?”刘寒的挑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宏鑫又不是棒槌,怎么可能没有感觉?
可是如果现在真的和他正面起了冲突,凭借自己眼前的实力,未必有决胜的把握。但如果放任刘寒不管,自己首领的位置,迟早不保。
不,甚至是自己的命,也有可能被那家伙毫不留情的拿走!
他必须想个办法,先下手为强!
宏鑫在心底盘算了片刻,见刘寒不吭声,他又哈哈笑起来:“不然这样吧,今天咱们也不分谁大谁二了,一会儿谁先过去制服那丫头,谁就先尝第一口,如何?”
“成!”刘寒略略一思索,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
和宏鑫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这还是宏鑫第一次在他的提议下做出让步呢!
算不算是一种成功?
刘寒心里喜滋滋的,丝毫没有留心到宏鑫脸上一闪而过的杀意。
为了抢个先机,刘寒并没有选择与宏鑫他们一起行动,而是直接尾随在凤歌身后也进旅店开了间房,就住在凤歌的隔壁不远。
这样比起宏鑫他们从外面翻墙入室,可要简单也快捷多了。
像这种小镇上的旅店,一切设施都是最简陋的,房门自然也是如此。
即使是从里头插上了插销,但凭借刘寒的手段,弄开也不是什么难事。
刘寒小心翼翼的将房门打开了一条小缝,听了听里头没有什么动静,才一点点的推开房门,然后身形敏捷的侧身挤了进去,回头轻巧的阖上了门,还不忘将插销插上。
屋里的光线很暗,但刘寒还是很清楚的看清帷帐内的床榻上睡了一个人。
“美人儿,我来了!”
刘寒搓了搓手,一脸yin笑着摸到了床边,掀开床幔,一猫腰便扑了上去……
噗!
刘寒觉得心口一凉,那种刀刃没入身体里的声音虽然很轻微,但是却很耳熟。他先前还得意的笑容此时已经被惊恐和绝望所代替,而抬头间撞入他眼中的,却是一双可媲美寒冰的眸子。
“滚开,杂碎!”
凤歌手上用力,穿透刘寒的剑刃横拉,直接将身上的男人送进了地狱。抬腿利落的将他踢到一旁,再扬手架住了从帷帐外透进来的长矛,右手还在滴血的短剑毫不留情的顺势刺了出去,听到一声闷哼之后凤歌没有犹豫,整个人已经借力从床上滚了下去,站到了客房的中间,而在她对面,则站着一高一矮两个入侵者。
“看不出,你这娘们还有些本事!”宏鑫从窗户跃进房门的时候,正好听到刘寒的惨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让他在心底暗叫了声不好,可人都已经进到了房内,再退出去岂不是要把后背留给对手?
那样结果只会更糟!
而且,对于刘寒的死亡,宏鑫只认为是那小子□迷眼,才被眼前这丫头得了手,现在他们这边可是有两个人,正面交锋的情况下,他不信一个女人还能打得赢两个男人!
“这样吧,要是你把哥哥我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哥就答应留你一条生路,跟在哥哥们身边,如何?”不过正如他之前看到的,这个女人的身材,倒是没话说!
要是这女人听话懂事,留下来多玩两天也不是不行,反正刘寒死了,少了一张吃饭的嘴!
“好啊。”凤歌抬头,突然笑了:“你想我,怎么伺候你?”
“嘿嘿,看不出你这丫头还蛮上道的!”凤歌的回答,让宏鑫脸上的笑意更浓了:“那我们也不废话了,你就先把衣服脱了让哥哥们瞧瞧吧?”
“这样的伺候多没劲,不如咱们今天玩点新鲜的吧?”凤歌站在原地,看着走近她的宏鑫。
宏鑫微微一愣,随即便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你不仅上道,还很在行,那你会玩什么新花……啊!”
就在宏鑫的手碰到凤歌的一瞬间,异变发生了。
几乎是没有任何征兆的,凤歌垂在身侧的左手上突然凝起了一团火球,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宏鑫的两腿中间,宏鑫杀猪般的惨嚎比刘寒的还要尖锐刺耳,剧烈的疼痛刺得他在地上团团打滚,凤歌却只是慢悠悠的走到一旁的桌面上,拧了一壶凉透的茶水,哗啦啦冲着宏鑫浇了过去,笑得越发欢快:“这叫‘冰火两重天’,大爷,奴家伺候得您是不是很爽?”
“你,你这,个……jian人!”
宏鑫挣扎着想从地上起身,却被凤歌重重的一脚踩了上去:“这叫‘鸡飞蛋打’,是不是更爽啊大爷?”
凤歌的嘲笑,宏鑫没有再搭腔——因为他已经彻底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