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作者:
轻侯 更新:2024-05-17 17:27 字数:2941
怕沟通不当,将他得罪的更惨。
或者从他的回应言语中,听到仇恨或者怨毒。
她想着靠自己的实力,在整个娱乐圈站稳脚,凭着她的创作能力,她相信一步步总能朝着目标不断前进。
可是……如果袁朗不断干预,她不知道会怎样。
她也不知道,这本《是您的妖精,请签收》的原著大纲,对这个世界的故事发展,到底有多深多强的影响。
她只恨自己当初做设定的时候,没有做详细点,比如写一些男女主互动的过程,那么至少她可以知道一些袁朗会做的事情,和做这些事情的目的。
可现在,她只能靠猜的。
关于男女主的剧情,大纲里也只有一个开头,一个结尾,过程中到底有多少辗转反复,是完全未知的。
不然,下次再有机会遇到袁朗,还是先谢谢他,然后探探他的底?
这样一直躲着吊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真是,小说里的人物,可以想问就问,想怎样就怎样,痛痛快快。
但到了真实的世界里,一个人行事就有诸多顾虑。
明明在很多人面前都可以自由率性,偏偏到了那个可以影响自己人生的人面前,她就……啊呦,抠玻璃。
周倜烦躁的挠了挠头,唉,她感觉到了直男的痛苦!
那些小妖精们,实在太难懂了。
心思藏的奇深,让人怎么都抓不到头绪。
她作为作家,明明是比较敏锐的人了呀,偏偏跟男人们相处起来,就云里雾里的——是不是她上辈子凭实力单身的太专注,忽略了对另半边天的了解啊。
真的好烦啊。
女人嘛,你摸摸对方的头,她就立即变成小绵羊了啊。
摸头不好使,那就请一顿好吃的,买个口红,最多来个包包!
可是男人呢,你又不能为了友谊而去摸对方的头,人家以为你在撩他呢——男人本来就容易自我膨胀,头肯定是摸不得的。
请吃饭呢,对方也准以为你吃完饭,下一步就想跟他看电影然后开房了啊。
买口红……肯定是不行的,男人们喜欢什么呢?她不懂啊。
她塑造的男角色,要么是黑暗男主,一心一意跟女主互相伤害,终成怨偶。
男二号嘛,女主就是完全不看他一眼,他都温柔如水一心一意,完全不会有怨言。
唉,果然,怪不得她上辈子完全是个单身。
真是……一点也不懂男人啊。
下了出租车,门童为她开车门提箱引领,走到宾馆门口,又帮她开门,微笑和善的伸手请她进门。
周倜走进去后,昂头挺胸莲步轻盈,背笔直笔直的,如一个模特般。
整个人显得格外有气质,引的许多大堂里的人忍不住侧目多看几眼。
周倜走着走着,突然扭头朝着门童望过去。
门童忙羞涩的朝着她笑,又礼貌,又有点发窘。
周倜便开口问道:“你最喜欢什么?”
“啊?”门童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被问过这样的问题。
啥……啥意思啊?
“如果过生日,你女朋友准备送你一个礼物,你希望收到什么?”周倜补充问道。
“我……我想要个女朋友。”门童眼睛眨啊眨,非常实诚的道。
“……”周倜单边眉毛挑了挑。
“我还没有女朋友呢……”门童嘿嘿傻笑,有点尴尬。
“我是说,假如你有女朋友的话呢?”周倜加重了假如两个字。
“那我就满足了,别的啥也不想要……”门童再次傻笑,陷入了‘如果我有女朋友’的美好梦境中,露出了快活的表情。
“唉……”周倜忍不住叹口气。
袁朗总不可能,想要的是‘如果他有女朋友’吧。
就算他想要她,她也不能给啊。
婚姻大事,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她肿么可以这么草率,为了苟活于世,就卖身给仇人做女朋友呢!
一边这样想着,周倜一边捉摸:
不知道他现在还想不想要她当女朋友了?
多半是不想了吧?
不然干嘛要将她踢出《君心》署名区啊。
不知道做袁朗的女朋友会怎样……
啊!还是算了吧。
想到袁朗家里的布置——多一样东西都没有!家里干净 清爽的不要不要的。
这样的人,多半是心理身体都洁癖,强迫症,还喜欢断舍离,肯定难伺候的要命。
而且……那么冷清的一个人,只有冰棍才想跟他在一起,因为不怕被冻死啊。
或者北极熊也行。
既然她不是北极熊,那还是算了吧。
啊……如果想跟袁朗做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好像他也不需要朋友……
唉唉!
要不……以后见到他,还是逃走吧?
让他老也见不到她,慢慢遗忘她。
然后,她努力一点点成长起来,低调的、偷偷的变得越来越强。
等终成中国第一编剧老师的时候,再突然高调出现,面对全国媒体,发言说:
“袁老财,老娘现在不怕你了!你不是要封杀我吗?你再来试试呀!”
入住手续已办好,周倜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往电梯里走。
心情莫名愉悦,脸上满满微笑,待走到电梯门口时,扭头朝着另一侧大堂饮茶处望了眼——只见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剪裁合体的休闲装,正慢条斯理的走到更远处的床边,似要到那里远眺一番。
咦?
好像袁朗啊。
正想着,那人似突然感觉到什么般,慢慢转过身来。
周倜啊一声低叫,心脏砰砰乱跳。
正巧面前的电梯到了,她不顾里面的人正准备往外走,像个英勇赴死的女战士一般,霍地冲了进去——
吓的往外走的大叔一个倒退,待看到她有点小张煌的脸后,才轻咳了一声往外走。
周倜还听到那大叔在嘀咕:“看着挺体面的小姑娘,怎么这么不稳当?”
“……”周倜脸红了红,突然有点气!
好气!
第51章 先留他一命!(一更)
路百明选了个好日子, 到了傍晚时分, 依旧天朗气清……当然也可能是他老婆选的。
一个口口声声‘内容为王’, 不断在媒体面前说自己最爱的是编剧的路老板,最终娶了个女明星。
社会就是这样啦, 男人的嘴巴不能信。
周倜叫了个专车, 穿的美美哒上了车。
她本来想今天一大早就跟路百明说道说道自己编剧署名的问题, 但是又想到, 今天是人家大婚的日子, 就算她是真的完全没情商的人,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拉着人家闹事撕工作的事儿吧。
所以就想着,还是等婚礼结束后再说吧。
她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 但又没有打扮的很过分。
既没有像很多明星那样, 但凡出门,都要找发型师化妆师这些专业人士给认真装扮一番。
也没有点开美妆主播, 按照主播教你的方法,在脸上铺二十多层护肤品及化妆品。
她穿上那条‘战利品’晚礼服小粉裙, 前裙摆短,后裙摆长,既能看见她两条笔直且骨肉匀称的白皙长腿, 又能从她身后看到腰线收缩、臀线挺翘的完整完美线条。
长发随便挽了一个发髻, 在发髻侧方插上施华洛世奇的经典天鹅形状发夹, 转头时,便是一道光闪烁晃动。
手上拎着香奈儿的细链条手包,可以把链条塞进手包中, 也可以拿出来小挎一下。
不过,为了显得自己特别矜贵娇俏,自然是要把链条放进包里去,用涂抹了贵气墨绿色指甲油的纤长手指,捏着手包了。
而且,小手指和无名指,还得装作自然而然的样子,毫不做作的微微卷曲,偶尔还要小翘一下手指。
嗲嗲的,特别小妖精!
不过……她脚上穿了一双拖鞋——宾馆的那种,随穿随丢扁扁的一片儿。
虽然远比普通宾馆的拖鞋要厚实一点,但还是脱不开白色的鞋面,圆溜溜的鞋头,鞋面儿上还印着宾馆的logo。
穿着高跟鞋走出来实在太累人了,她就毫无偶像包袱的将普拉达的小皮鞋拎在手里,穿着晚礼服,踩着破拖鞋,跑出来了。
虽然有点诡异,但是真的舒服。
结果,车到了结婚典礼会场外时,远远就看见围着不少媒体。
虽然进不去场地,但也存着侥幸心理,在那边守着,渴望拍到一些大明星之类的,爆爆独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