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 第23节
作者:稚楚      更新:2024-05-17 18:58      字数:4619
  门外的寒气直往乐知时脚脖子钻,他发了个小抖,原地跺了跺脚,跑上楼换了双长袜,抓紧时间和宋煜一起出门。
  乐知时想着宋煜手腕不舒服,坚持要载他上学,理所当然被一口回绝,僵持不下,又被门外的冷风一吹,最后两人选择坐车去。
  车很快,到校门口的时间还早,乐知时背着书包几乎是贴着宋煜走,之前上学都不能和哥哥一起,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并排,他心情非常好。
  不过到了早餐店,他就走不动路了。
  “我好饿。”乐知时真的就站着不动。
  宋煜不吭声,挑了间店面最干净最宽敞的进去,点了汤包、三鲜豆皮和一碗牛肉汤粉。
  “宽粉细粉?”老板问。
  乐知时看了看老板身后,“有空心粉吗?”
  “有啊。”老板爽气地把粉装进漏勺,“多给你放点。”
  “谢谢老板!”乐知时坐到宋煜对面,打量了一下店内墙壁,墙上全是菜单,过了片刻,他开口:“宋煜哥哥,我想喝红豆沙。”
  宋煜抬头看了他一眼,像是觉得他很麻烦,但他没说什么,起身去问老板,谁知老板说没有,“只有黑豆奶。你们要喝的话,隔壁好像有的。”
  听了这话,宋煜直接走去隔壁。
  事情照着乐知时的意愿发展,他伸长脖子往外望,确认哥哥的确走了,便赶紧从自己的书包里抽出一包东西,跑到对面,飞快拉开宋煜的包,塞了进去。
  处理好案发现场后,他又装作无事发生那样回到自己的位置,乖乖拆了两双一次性筷子。没一会儿,宋煜带着红豆沙回来。
  豆沙很热乎,乐知时从宋煜顺道拿的两个吸管里抽出一支,戳破杯口塑封吸了一大口,又甜又绵。
  老板娘来上汤包,给他俩一人一个小碟子,里头是浸了姜丝的醋。乐知时站起来把宋煜的筷子搁在他的小碟子上。
  汤包是虾仁鲜肉馅儿的,一共八枚,垫好的松针隔开包子和竹屉。皮特别薄,几乎能隐约看到里面那颗虾仁,他夹起一枚汤包,裹着汁水的皮直晃悠,像小时候玩的水气球,落到他的醋碟里。
  两个人谁都没商量,乐知时直接拿起桌上的另一根吸管,拆开,尖的那头对准了汤包皮,戳破的瞬间吸上一口,“嗯!”
  “你也不怕烫死。”宋煜嘴里这么说,表情习以为常。
  “这个汤汁好鲜。”等到他吸完,就用筷子把皮都扯开,把里面的虾仁和肉馅沾着醋吃掉,最后剩下一大块皮。
  “你们的粉,还有豆皮。”老板娘端着两个碗过来,看见乐知时把汤包皮夹到了宋煜碗里,还有点疑惑,“怎么了,皮不好吃吗?”
  “不是不是,”乐知时把粉挪到自己跟前,“是我不能吃。”
  老板娘似懂非懂地点头,嘱咐他们自己加香菜便走了。
  宋煜十分自然地吃了他夹来的汤包皮,又趁热吃了一块豆皮。三鲜豆皮算得上是最管饱的早餐。
  切成粒的猪肉、玉兰片和香菇拌入调好味的糯米饭中,加入卤汁増香,绿豆和大米磨浆摊成的薄皮就是豆皮,搁在锅底,抹上鸡蛋烙熟,翻面后放入糯米饭,压实扑匀,边煎边切成方块。趁热盛出,糯米咸香软糯,豆皮金黄焦脆。
  最棒的是,这里面没有乐知时的过敏原,而且他非常喜欢。
  他们所有的早点都是分着吃得,乐知时吃了块豆皮,又开始对米粉发起进攻。他夹了一块卤牛肉给宋煜,“我之前就想吃通心粉,这样吃。”乐知时把筷子插进一根粉里,然后送入口中,“像不像中国的意粉。”
  宋煜只觉得他像早上的鸟,叽叽喳喳的,但他平常不这样,今天异常亢奋,仿佛做成了什么大事一样。
  “少说话,快点吃。”
  乐知时这才老实点,他吃了四个不带皮的汤包,半碗粉,还有一块豆皮,剩下的都让宋煜包圆了。林蓉从小就教育他们要尊重食物,所以两人出去吃饭从来不剩。
  吃完早饭,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变得很多,宋煜提着书包离开早餐店,乐知时小跑着跟在他后面。
  老板娘盯着他们家的汤包蒸笼发呆,被老板拍了一下,“大清早的没睡醒啊。”
  “不是。”她皱着眉头,像是很想不通似的,“刚刚那两个小帅哥,真是奇怪,一个只吃汤包馅儿,一个只吃皮。”
  老板还以为是什么呢,“哎呀,现在的小孩子都很有个性啦。”
  两人从三楼分开,宋煜自己上了楼,遇见同班同学,还被调侃。
  “我老远就看到你们一起过早了,和弟弟关系这么好啊。”
  宋煜没说话,也没有反驳。
  没多久早自习开始,英语老师拿着书进教室,宋煜拉开书包准备拿英语笔记,忽然发现里面多了个盒子。他觉得古怪,拿了出来。
  同桌是个胆子不大但有点八卦的眼镜男,瞥了一眼盒子,怕被宋煜发现,又装模作样大声背单词。
  盒子是白色的,像是手工做的,上面全是画。主要画了俩小人,一个棕色卷发,另一个是黑头发,黑头发的手腕受伤,掉眼泪的却是棕色头发的那个。他们头顶有一个大大的红色箭头,指着盒子开口处。
  同桌用余光扫了一下,见宋煜表情很嫌弃,以为他要丢到一边,毕竟频繁收到各种礼物的他经常这么干,哪怕是包装再精美的礼物都没多看一眼。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宋煜居然打开了,就这么个小破手工盒,他居然打开看了?
  同桌在心里惊呼,原来宋煜好这口。
  他开始好奇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了。
  宋煜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一沓……
  膏药?同桌惊得眼镜一滑,他立刻推了推,一边背书一边看。宋煜一张张翻看,原来膏药上也画了画,而且每一幅都不一样,满满当当还有分镜,就跟连环漫画似的,主角都是小卷毛和黑发男。
  在背书声震耳欲聋的早自习教室里,同桌不小心听到了宋煜的一声笑,又像是逗笑了,又像是无奈,总之非常不像他,也非常神奇。
  不过宋煜没多看,就把那些肤色的膏药规整了一下,放回盒子里,搁在抽屉。
  这件早自习未解之谜,在同桌的心里久久不散。
  上午两节数学课都在讲卷子,宋煜没错多少,就节省时间埋头做新题。手腕果然还是疼,他停下笔,盯着自己的手腕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拿出抽屉里的盒子。
  他想到自己那天随口说的一句,太难看不想贴。
  从小到大,乐知时的每一次惊喜都是鬼鬼祟祟的。
  挑出一张俩小人挨得最近的止痛贴,宋煜仔细打量,才发现这画很熟悉,好像是以前他小学四年级跳高拿第一名的场景,乐知时高兴地扑到他怀里,可小助跑用力太猛,直接把他扑倒在操场。
  后来颁奖,前三名站在小小的领奖台上,宋煜刚站到最高一级,才刚上小学的乐知时就不知道从哪儿跑了出来,一溜烟钻到宋煜背后,抱住他的腿,打乱了整个颁奖节奏。
  当然,最后他还是被小学班主任强行抱走了。
  从回忆中走出,宋煜撕下背后的塑料薄膜,把止痛贴小心地贴上自己的手腕,抚平之后,又不自然地扯了扯卫衣和校服外套的袖子,试图挡住,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埋头继续做题。
  下大课,大部队浩浩荡荡下楼集合做操。秦彦动作懒散,眼睛四处瞄,一不小心瞥见宋煜右手手腕。
  手上是什么玩意儿,纹身吗??
  一解散,他立马跑到宋煜跟前,二话不说就扯他袖子,“你手腕上弄了什么啊?火日立你真是社会人啊,居然敢背着我去……”抓住手腕的瞬间,秦彦突然变成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贴膏药?”
  宋煜脸色一变,把他推开,扯下衣袖,“胡说什么。”
  “不是,这什么啊?”秦彦笑了,仿佛发现新大陆,“你哪儿弄的这么可爱的膏药?是不是哪个妹子给你的!这才是猛男要贴的膏药啊!快快快,我前两天打球弄伤了肩膀,给我也来一片儿呗。”
  宋煜:“……”
  “怎么这么小气,我买总可以吧。”秦彦开始扒拉自己的校服,“卧槽好冷,快点儿!就一片儿!”
  “做梦。”
  第25章 害怕失散
  时间一定不是匀速前进的, 至少体感不是。
  做寒假物理作业的乐知时坚信自己的观点,他不知道怎么的一学期就糊里糊涂过去了,为此他甚至企图去翻一翻有没有科学家做这方面的研究, 但林蓉的电话打断了乐知时人生中本可能发生的第一次论文调研工作。
  “嗯,嗯, ”乐知时边打电话, 边往楼下走,“宋煜哥哥去补习班了, 我带它去,我知道地方。”
  放下电话,乐知时找出牵引绳给棉花糖套好,带它去宠物门诊检查身体。
  “顺便做个美容吧棉花糖,你最近的毛长得好长。”外面很冷, 乐知时裹了件厚厚的白色羽绒服,远远看去一人一狗简直是两团棉花糖。
  寒假加上周末,宠物门诊挤得满满当当, 乐知时一次性见了好多猫猫狗狗,甚至还有龙猫, 觉得非常满足, 心里面把它们都撸了个遍。排在前面的姐姐一个人牵了两只大型犬,一只阿拉斯加, 一只金毛。金毛就诊的时候, 阿拉斯加似乎很不适应这里的环境,表现得很狂躁, 主人几乎牵不住,两头顾不过来。
  “不好意思,能不能帮我拽一下绳子, 他可能是害怕,我抱一抱他。”
  “哦,好的。”乐知时放下了怀里一直乖巧看戏的棉花糖,另一只手帮大姐姐抓阿拉斯加的牵引绳,第一次拽大型犬的乐知时感觉非常新奇,和左手牵着的博美一比,右手完全不能占据主导地位,简直好像是被狗溜了。
  女主人蹲下来抚摩阿拉斯加的头,几分钟后,它才稍稍平复些,也不闹了,乐知时松了口气,感叹还是棉花糖听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狗零食,准备奖励给棉花糖,谁知一转头,他才发现牵引绳的那头空空荡荡,棉花糖不见了。
  乐知时慌了,把不大的宠物门诊翻了个底朝天,手里拿着它最喜欢的零食叫它名字,都没有用。他又跑到马路上,四处查看,可依旧不见棉花糖的踪影。
  他在那附近原地打转,无果后的第一反应就是给林蓉打电话,可林蓉好像正忙着处理进口食材选购的事,根本联系不上,他急得没有办法,最后拨通了宋煜的电话。
  只响了一声就通了,乐知时仿佛找到了救世主,第一句话几乎带了哭腔,“宋煜哥哥,棉花糖不见了。”
  宋煜让他冷静,在听完乐知时复述经过,思考了片刻。
  “分开找,我现在回家,你那边离阳和启蛰近,去那里试试。”
  乐知时不知道为什么宋煜会让他去餐厅找棉花糖,但他还是照做了。挂电话前,他听见宋煜说。
  “不要着急,会找到的。”
  心情忽然平复许多,乐知时把棉花糖的零食装好,打了车去阳和启蛰。
  餐厅今天是不开门的。院门关着,外面空无一人。乐知时很是失望,他跑得浑身出汗,把羽绒服的帽子取下来,在餐厅附近的几条巷子又找了一圈,最后在路口遇到下出租车的宋煜。
  宋煜穿的是和他款式一样的羽绒服,都是林蓉买的,只是一件白色一件深灰色。看到他也两手空空,乐知时脸上的失望藏不住,也满怀歉意地垂下了头。
  “餐厅没有……对不起,我没看好它。”
  这只狗是宋煜带回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宋煜的狗。
  乐知时非常难过,也知道宋煜肯定非常担心,所以才会直接从补习班跑出来。
  但宋煜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发脾气,只是把他背后的连帽又给他罩上,“上次我遛它的时候,它也挣脱了,牵引绳有问题。”
  乐知时额头的汗已经被风吹干,凉凉的。他们在路口站了一会儿,宋煜说自己回了趟家,也在车上沿路看了,的确没有看到。
  这样一听,乐知时更难过了。
  “再去看看。”宋煜往餐厅的方向走。
  他跟在宋煜后头,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出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却发现天气真的特别冷,风像软刀片似的往脸上挂,又钻进脖子里。
  他低下头,把拉链拉高了些,没有灵魂地跟在宋煜身后。
  小巷子灌风,乐知时满脑子都是棉花糖孤苦无依流落街头的场景。马上要过年了,棉花糖那么小,今天出门连针织背心都没穿。
  他开始考虑微博求助和满大街发招领传单的可行性。
  宋煜的脚步突然顿住,害得乐知时一个没刹住撞上他后背,“啊,怎么了?”他往前望去,前面就是阳和启蛰的大门,门口站着一位老奶奶,棉花糖就在她的身边。
  看到宋煜和乐知时的瞬间,棉花糖也飞快地跑过来,乐知时立刻蹲下抱住他,失而复得的心简直就像坐过山车,他把脸埋在棉花糖的毛毛里,“你跑哪儿去了,吓死我了,我都想好传单的排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