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者:
请叫我山大王 更新:2024-05-17 20:36 字数:3963
《全世界最好的庄延》
作者:请叫我山大王
文案一:
最近中央美术学院散播着一则流言。
央美的高岭之花,可远观不可亵玩,标准禁欲系,大学四年无数学姐学妹垂涎三尺前赴后继都没有被攻占下来的庄延,被包了!
有图有真相。
女人开着豪车送庄延来学校,还伸出手来摸庄延的头,照片上的庄延一脸隐忍、逆来顺受的样子,让无数爱慕他的学姐学妹心碎了一地,甚至发起众筹集资想把庄延救出魔爪。
和庄延同居四年的舍友们坚决不信谣不传谣。
直到有一天。
在寒风凛冽中等了十分钟才等到宿舍门开的舍友亲眼所见。
庄延身后藏了个女人。
一个年纪比庄延大了五六岁的女人。
舍友们看了看庄延那张红的不自然的嘴,顿时感觉天塌了地陷了,庄严真的堕落了!
富婆如狼似虎,在宿舍就忍不住对庄延实施犯罪!把庄延的嘴都给亲肿了!
庄延把躲在他身后的余宛宛拉了出来,一脸淡定的说:“介绍一下,这就是传言里那个富婆。”
面对三张痛心疾首嫉恶如仇的脸。
余宛宛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文案二:
庄延喜欢余宛宛,从十二岁开始。
终此一生,矢志不渝。
文案三:
余宛宛:“想给男朋友(前男友)一个生日惊喜,关了灯抱着蛋糕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男朋友和她的好朋友进门以后就开始互啃,我该不该友情提醒一下屋里有人?在线等,挺急的。
全世界最好的庄延,全世界只喜欢你。
女主她超穷。
第1章 “幸运”终止
清晨七点半,整座城市逐渐清醒过来。
余宛宛昨晚上有些失眠,站在洗漱台前还有点睡眼惺忪,镜子里是一张说不上漂亮,只称得上清秀的脸。她睡眠不足的打了个哈欠,昨晚上店里在打烊之前接待了一桌熟客,她不得不留下来加班到凌晨,揉了揉自己因为睡眠不足而略有些浮肿的脸,拿起牙刷杯子睡眼惺忪的开始刷牙。
后面忽然贴上来年轻男人温热的身体,两只手臂箍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窝上,语气有些埋怨:“今天真的不能请假吗?”
余宛宛的身体略紧绷了一下,然后又放松下来,含着一口泡沫,看着镜子里的男友口齿不清说:“不行啊,今天星期天,店里特别忙。”
年轻男人脸上的神情明显有些失望,松开了搂住她腰的手,直起身子来:“好吧。”
她含了口水,把口腔里的泡沫冲掉,然后转过身来看着他说:“对不起啊,今天不能陪你过生日了,晚上回来我给你做宵夜补偿你好不好?”
宋云凌叹了口气,捏着余宛宛的脸有点怨念的说:“真希望快点到年底,结婚以后你就辞职在家里专心当我的太太。”
余宛宛眼睛一弯,忍不住笑了:“前提是我没升上店长。”
余宛宛五官平平,却长了一双笑眼,不笑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像是月牙儿一样弯了起来,像是掬了一汪清泉在眼里笑意流动,说不出的清爽宜人,再加上她牙齿生的很好,一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贝齿,感染力极强,好像看着她的笑容就情不自禁的也会忍不住想要跟着笑起来。
宋云凌笑着用力捏捏她的脸,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那我就祝你职场不顺。”
余宛宛拍开他的手,剜了他一眼。
宋云凌笑着拿起杯子开始刷牙了。
宋云凌今年二十九,比余宛宛还大一岁,但是宋云凌脸嫩,有的时候在外面约会走在一起,她看起来更像姐姐,十几岁的小姑娘见了他都叫他小哥哥。
余宛宛一直觉得自己能找到像宋云凌这样的男朋友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运气。
宋云凌长相不错,性格也好,家境好,工作也好,对比起他来,余宛宛觉得自己太过一般了,从小到大她都很一般,长相一般,身材一般,学习一般,工作也一般,家境……唯一称得上好的,大概就是她的性格。
她少年时期的棱角因为做了那么多年的服务行业,也被磨得差不多了,出现在人前都是一副笑脸迎人的模样。
宋云凌也说喜欢她的性格。
她转身踮起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生日快乐。”
宋云凌弯着眼睛含着满口泡沫低下头来亲她的嘴,余宛宛笑着跑开了。
余宛宛洗漱完走进厨房做早餐,宋云凌穿着t恤短裤仰躺在沙发上打游戏。
“你今天准备干什么?”余宛宛把早餐端在餐桌上,然后坐下来一边吃早餐一边问。
“你不在我都不想出门,在家里躺一天吧。”宋云凌躺在沙发上一边打游戏一边语气哀怨的说道。
余宛宛说:“出去到处走走也好,不要一整天都窝在家里。”
余宛宛从来不管宋云凌玩游戏,她总会给宋云凌最大的自由。
宋云凌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
她吃完早餐,也没管依旧躺在沙发上玩游戏的宋云凌,回到卧室换好衣服,画了个淡妆,把一头乌黑的长发一丝不苟的挽在脑后,穿上颜色自然的肉色丝袜和低调的黑色高跟鞋拎上包包,对着镜子看了看,整理了一下衣领,然后推门走了出去:“那我先去上班了。”
宋云凌头都没抬一下,眼睛盯着手机屏幕继续打游戏,只是嗯了一声,就在这时,手机屏幕上突然出现一条微信信息的提示消息,虽然没有声音,但宋云凌还是下意识绷紧了神经,眼睛紧张的飞快看了余宛宛一眼,见余宛宛正在门口弯着腰换鞋,才略松了口气,门口传来开门关门的声音,宋云凌看了一眼,没有立刻点开那条微信看,而是继续玩游戏,眉头却微皱起来。
宋云凌租的这处房子地理位置很好,小区楼下不远就是公交站台,宋云凌家里给他买了辆五十多万的车上班,因为两人的上班时间不一致,余宛宛一直是坐公交去上班,也就十多分钟就到了。
“余经理早。”
刚到店门口,前台就笑着和她问好。
余宛宛回一个笑:“早。”
她是一家海鲜酒楼的楼面经理,上班时间是上午十点,但她总习惯提前半个小时来店里,这时候各部门的员工都已经上班了,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她按照平时的习惯,佩戴好对讲机,然后在一楼大厅和二楼包厢逛一圈,像是酒楼这样的服务行业,格外注重礼貌,路过的各部门的员工看到她都会主动打招呼,她轻轻点头微笑。
余宛宛穿着店里的黑色经理制服,她的身材说不上纤细窈窕,但胜在匀称,再加上她皮肤白,五官舒展,说不上多漂亮,但是却很耐看,再加上仪态好,看着很有几分气质。
她脾气好,脸上常带着笑,无论是对客人还是对店里的员工都笑脸相迎温柔可亲,所以店里的领导层里,她是在员工中最受欢迎的那一个。
“听说我们店长升到总公司以后,打算推荐你当店长。”
包厢走道里,后勤部经理赵俏和余宛宛闲聊的时候忽然提起这件事来。
余宛宛抿唇一笑:“你从哪儿听说的?”
赵俏说:“他们都在说啊。店长最喜欢你,她要走了肯定要推荐你当店长的。怎么,店长还没有跟你漏过口风?”
余宛宛弯了弯眼睛,笑着开玩笑说:“还没有,那就承您贵言了。”
“对了,你跟你男朋友是准备十月份订婚吧?” 赵俏说。
余宛宛完了弯唇,笑眼里流露出一丝甜蜜:“嗯。”
店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余宛宛的男朋友,是因为宋云凌就是和同事一起来店里吃饭的时候认识余宛宛的,之后他就常常来店里,每次都预定一个包厢,每次都让服务员把余宛宛叫到包厢里点单,一来二去的,慢慢熟悉起来,之后他表白的时候,余宛宛也没有扭捏,直接答应了,就这么成了男女朋友。
一眨眼就交往了近两年,她也从部长升到了经理,现在眼看着就要升店长了,她和宋云凌也交往稳定,准备十月订婚,年底就结婚。
“真是爱情事业两得意啊。”赵俏无不羡慕的总结道。
她也见过余宛宛那个男朋友好几次,看长相,还以为余宛宛找了个比自己年纪还小的男孩子搞姐弟恋,后来才知道比余宛宛还大一岁,长得也挺帅,做it行业的,家里也有钱,不然也不可能为了追余宛宛每天都跑来开包厢吃饭,还每次都点各种贵价海鲜给余宛宛冲业绩。开着五十多万的车,有次听前台的小姑娘说,上次他来接余宛宛下班的时候,脚上穿的那双鞋要一万多。
不过她倒也不意外。
余宛宛这人,是挺招人喜欢的。
她说不上多漂亮,却是让人越看越顺眼的耐看型长相。她亲和力强,见人三分笑,不多事,却又能扛事,店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状况她都能不慌不忙的解决好。她不是那种八面玲珑去讨好人的性格,但是和她相处起来却会觉得很自在很舒服。所以店里上下,无论是领导层还是下面的底层员工,都对余宛宛评价很好。
余宛宛资历也不浅,在店里工作已经快六年了,从最底层的前台营销员开始做起,然后到部长,再到经理,余宛宛这样的人来当下一任店长,那是理所应当的,各部门的经理私下讨论起来,也都没什么异议,觉得理所当然。
余宛宛轻笑一声,也觉得自己幸运。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就各自分开做各自的事情去了。
中午吃完饭,余宛宛果真就被店长叫走,赵俏给了她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店长今年三十岁,已经在蓝色海洋码头工作了八年,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她身材丝毫没有变样,一身黑色女士西装笔挺,脚下蹬着一双十公分的黑色尖头高跟鞋,她比余宛宛更瘦一些,淡妆,利落短发。
她没有跟余宛宛绕弯子,开门见山的说道:“我要调去总公司了,一号码头的下任店长我已经跟总经理推荐你了,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余宛宛笑着弯了弯眼睛:“谢谢店长。”
店长挑了挑眉,笑说:“你倒是一点都不意外。”说着拍了拍她的肩说:“接了我的班,别给我丢脸。”
然后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外走去。
晚上八点,店里依旧食客济济,却已经过了最忙的时间段,已经没有客人在排队了,余宛宛跟楼面部的几个部长交代了几句就提前下班了。
她说今天晚上会晚点回家都是骗宋云凌的,去年他生日的时候她忙到根本不记得他的生日,只能事后补送了一份礼物。今年又正好碰上星期天,店里最忙的时候,实在走不开,只能提前下班。
余宛宛在店里先给宋云凌打了通电话。
电话铃声响了好一会儿才被接起来:“喂?”
余宛宛并没有察觉宋云凌声音里的紧绷,语气寻常的问道:“你现在还在家吗?”
“在啊,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问你吃饭了没有。”
“还没呢,待会儿去楼下随便吃点。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今天星期天,估计又得晚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