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作者:易中天      更新:2024-05-17 20:38      字数:2345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这个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为什么叫“宗法”?因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决定谁是第二代(宗)的礼法,当然叫“宗法”。
  宗法制规定,祖是什么人,可以不管。但从第二代开始,原则上就只能由嫡长子继承,除非没有。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业”。他们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无妾。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这些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国族的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这就构成了“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就是华夏民族的“总族长”。
  难怪学术界普遍认为,华夏国家和华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只不过这国家和民族被说成或看成一个“巨型家族”。
  同时,它也是“好大一个公司”。
  周天下这个公司是“家族型”的,也有总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叫“天下”,总经理是天子,董事长是天。因为天子的治权是天授的,天下的产权也是上天的。子公司叫“国”,董事长是天子,总经理是诸侯。国是天下的子公司,同时又有自己的子公司叫“家”。家这个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是诸侯,总经理是大夫。因为大夫之“有家”,来自诸侯的授权;诸侯之“有国”,来自天子的授权。上天授权天子,叫“天命”;天子授权诸侯,诸侯授权大夫,则叫“封建”,包括“封邦建国”和“封土立家”。
  嘿嘿,三级所有,层层转包。
  因此从理论上讲,天子有权收回诸侯的封国,诸侯也有权收回大夫的采邑。这也是有文献记载和文物证明的。当然,上天更是有权收回天下。只不过,那事儿可就闹大了。它在历史上,就叫“革命”。
  革命,会发生吗?
  会。
  因为“公司”有问题。
  姬周株式会社
  周天下这家公司,有点像“株式会社”。
  日文和韩文所谓“株”,是股权和股份,一股就叫“一株”。所以,株式,就是股份制;株式会社,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显然,株式会社的株,不是守株待兔的株,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周天下看作一棵“树”。井田,就是叶子;村社,就是花果;庄园,就是枝条;采邑,就是分枝;封国,就是支干;天下,则是主干。
  哈哈!有这么一棵树也很好,大树底下好乘凉。
  可惜树太大,也麻烦。
  比方说,树大招风。
  招风也是肯定的。毕竟,周人只是得到了“中国”。周边地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都是“风口”,谁知什么时候“风乍起”?一齐刮起来,更成了“龙卷风”。事实上,后来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就因为“西北风”。
  看来,如果树大,那就必须根深。
  所以,周代的统治者和思想家,跟日本企业家一样,都主张“和”,只不过中国讲“和谐”,日本讲“和拢”。日本人认为,从老板到员工,都应该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庭。为了避免家庭内部发生冲突,每个人都有责任“维稳”,有义务“维和”。这样才能“拢在一起”,长足发展,共同致富。这就叫“和拢经营”。
  日本和韩国,是常常被看作“儒家资本主义”之成功范例的。这其实似是而非。没错,中华文明确实影响了日本和韩国,并被成功地应用于企业管理。但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却不是“儒家思想”,而是“资本主义”,包括市场经济、契约精神、法治原则。至少,他们“产权明晰”。株式会社的资本,是股东们一株一株凑起来的。如果不想“血本无归”,那就必须“和衷共济”。
  更重要的是,产权明晰,就责任明晰,权利明晰。大家都是公司的股权人,为公司奋斗就是为自己奋斗,谁不努力?
  周天下却“产权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