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作者:
易中天 更新:2024-05-17 20:38 字数:1467
哎哟老天,
为什么不懂我心愿?11
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
轻一点,慢慢来好吗?
不要动我的围裙,
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12
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
什么鸡鸣?那是苍蝇。
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什么太阳?那是月亮!13
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
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14
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徵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国人跟郑国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可以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15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