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者:
白色竹子 更新:2024-05-17 22:52 字数:6205
常婕君现在是整宿失眠,每天都是合着眼睛熬到大天亮,江芷刚说第一个字,她就听到了。
常婕君费劲地挪到江芷身边,抓住她胡乱摆动的双手,扯着干涩的嗓子焦急地喊:“奶奶在这,奶奶没走。”一定是孙女梦到自己死了,不然不会说这话。
常婕君的声音把江芷从噩梦中唤醒,一睁开眼看到奶奶还在,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哇的一下哭出声来,边哭边喊:“奶奶你不能抛下我,不能抛下我,你要走了,我去哪找你啊?”
看着孙女哭得浑身发抖,常婕君下意识地说:“奶奶不走不走,奶奶不走,乖孙别哭,别哭。”
江芷抬起满是泪痕的脸,满怀期待地问她:“奶你真不走?真不走?”
“奶奶不走,真不走,你快睡吧。”常婕君心头尽是苦涩,却还认真地点头,安抚着孙女。
在常婕君的安抚下,江芷慢慢地睡着了。
常婕君松了口气,放下孙女,跟着躺了下去。她身体很虚弱,刚才的动作让她疲惫不堪,坐都坐不起来了。
“奶奶,你别走,要走一定要带上我.....”常婕君还没合上眼,江芷又说胡话了。
常婕君摸索着握住孙女的手,静静地看着她因梦而痛苦的脸。孙女的梦话像刀子一样扎进常婕君的心头,疼痛使她从懵懂的迷雾中清醒过来。
梦话是每个人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若自己真这样去了,孙女会不会真随自己而去?一想到这,常婕君不敢接着想下去了。
第二天,江芷刚一睁眼,就看到奶奶斜靠在墙头喝粥。这难道在做梦?奶奶已经好些天没自己吃过东西了。江芷马上又把眼睛闭上,若这是梦,那让自己永远生活在梦中吧。
“傻孩子,快起来吧。”
这声音好熟悉,是奶奶的,她在喊自己呢,江芷试探着睁开眼睛,果真是奶奶在喊自己,她还朝着自己笑呢。幸福来得太突然,江芷激动地又哭了。
自这天起,常婕君的食量慢慢增加,药也不用别人喂了,还会到点主动要喝药。
就这样,常婕君的病情一天天好起来,江家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偶尔也能听到欢笑声。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有人欢喜就有人忧。忧的是孙山,他正在为儿子的聘礼发愁。
孙南海和江芷的婚事已经提上议程,孙南海抱着侥幸心理随口一提,结果江芷居然点头同意了。
不过她的要求是先订婚,等时局稳定些了再结婚。
一想到小芷居然明确地答应和自己在一起,孙南海就笑得合不拢嘴,别说是一个条件,哪怕有一百个要求,他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孙山最后也没愁多久,因为常婕君发话了,两家聚一聚,在一起吃顿饭就行,等结婚时再大办。
同时订婚的还有江澈和林圆,得知倪父去世的消息后,她同意了江澈的求婚。起先林圆还幻想过能离开这个小山村,回到以前的锦衣玉食中去。但现在她已经逐渐认清现实,江澈是她目前最合适的结婚对象,再加上她的确是喜欢他的,也愿意和他过一辈子。所以面对江澈的求婚时,林圆考虑了几分钟,便同意了。
孙女孙儿的终身大事解决了,本应该最高兴的常婕君却是不太开怀。人前端庄得体的浅笑着,人后就拉着脸,忧心忡忡的。
常婕君的反常江芷早就看着眼里,终于找了个时间和她好好的谈了一次。
“奶奶,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的确是因为你的身体才答应他的。”江芷直接了当地把常婕君一直想问的话说了出来。
常婕君愕然地抬起头,这是她心里所担忧的,没想到孙女就这样说了出来。
“奶奶,你先别说话,先听我把话说完。”江芷边说边把常婕君背后的棉被调整好方位,好让她靠的舒服些。“奶奶,我是想让你高兴高兴,但是这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他对我的确很好,是除家人之外对我最好的人。而且他家庭简单,他爸妈对我也很好,我若嫁过去日子一定好过。我也仔细地想过,他是最合适我的人。”
“那你爱他吗?”等江芷说完后,常婕君才开口。
“怎么才是爱一个人,其实我不是很懂。但看到小澈看林圆的眼神,我又知道这就是爱情。所以,我能确定的是我不爱他,而且我也不曾真心爱过别人。”说到这,江芷停顿了下,“是男女之情的爱,不是家人之间的这种。”
孙女能和自己说这些,常婕君很欣慰,却还是正儿八经地说:“那你为什么选择了他?按条件那个倪行健和容城比他强多了。”
江芷无奈地说:“奶奶,我知道在你心中你孙女最棒,但事实就是你孙女就一平凡人,他们两人和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虽然因为末世有交集的空间,但只要末世一结束,我和他们就是云泥之别,不可能有结果的。”
“哼,我孙女是最好的,配天王老子都行。”听到孙女这么贬低自己,常婕君不悦地说。
“奶奶,我知道。但我刚只是在分析情况而已,最主要的是我真不喜欢他们呀。虽然他们一个个长得帅,也很会做人,让别人看起来就很舒服,但他们这一款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孙南海这种。至少若换做是他,当初被推开的人一定是我,而不是我去推开别人。”江芷一脸正色地说道。
听了这话,常婕君神情缓和下来。以前那个遇事就哭的小姑娘真长大了,会自己思考问题和作出选择了。
“奶奶你总算笑了,你可不用为我担心。你应该为我能找到一个喜欢我多过于我喜欢他的孙女婿而高兴。”
常婕君戳着她的额头,无可奈何地说:“你呀你!那空间的事怎么办?”
一提起空间,江芷一个骨碌爬起来,“奶奶,我有件事还没和你说呢。”
☆、第128章 番外之澈的爱情
从小到大,在江新国“竹笋炒腊肉”的关照下,江澈还是未能长成一个乖宝宝。
打小叛逆的他在十九岁那年遇见了让他一见钟情的女子,为了能多靠近她一点点,他拼命的参加各种选拔,只可惜次次名落孙山。不能靠近她,那就努力地去了解她吧,于是他尽可能地收集着有关她的一切。
结果越是多了解,他越悲伤。她远在云端,是不沾凡尘的仙子,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是他拼命都没办法可以靠近一点点的。
所以,他只能不停地收集着她的音容笑貌,只为能多看她一眼,多听一下她的声音。
在别人眼里,他对她只是一个普通追星族应有的迷恋,只有他自己清楚,压根就不是,他是真爱这个女人,爱她的外在,更爱她这个人,只是她刚好是明星而已。
自己是怎么爱上她的呢?江澈有点迷茫,他也分不清这场无望的爱恋是怎么开始的。最开始可能是隔着屏幕的一颦一笑,随着一步步的了解,他陷入了一个名叫林圆的女子无意中编织的情网中。
他们都说明星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和美丽都是假的,都是公关出来的。但那又怎么样,他爱的就是她这个人,哪怕她是不美丽不善良,不善解人意的。
感谢她这个明星的身份,这样自己才能当个虔诚的影迷,能把她的照片放在钱里,用来当做壁纸,手机屏幕。有人问起时,能骄傲地说:这就是我的偶像。
曾经他也以为自己只是一时新鲜,等这个劲头过了就好了。没想到这么几年过去了,心头的那个人还是她,也只有她。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江澈不停地提醒自己。每个人生来都有他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子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健康地成长,在适当的时候结婚生子,不让家人受村里人的闲话,有个幸福的家庭,让家人放心。
可是想归想,她的身影还在心头回荡,提醒着自己的不甘。但不甘心又如何,世上的事不会因你的不甘心而改变。
为什么留在帝都呢?也许只是为了能多靠近她一点点,和她呼吸同样的空气,走在同一片蓝天下。
每当夜幕降临时,江澈常盯着远处的灯火发呆。这么多灯光,总应该有一盏是她亲手所点的吧。每想到这,他总觉得暖暖的,虽然这只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温暖。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直到家里的一通电话把他喊回去。
末世要来了,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这代表着人类的毁灭或者重生。
在末世面前,个人的得失与情感其实是微不足道的。
他决定把所有的爱恋藏在心底深处,收拾好行囊打包回乡。虽然帝都是离她最近的地方,但这世上除了爱情外,亲情更重要。若为坚守着一段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而错过和亲人的相聚,那会是自己最为唾弃和鄙夷的人。
家乡的水是清的,天是蓝的,人是面带笑意的。不像在帝都,只有大风大雨过后,天才会透着蓝,平常时都是灰蒙蒙的,不时还有颗粒物飘浮在空气里面。但他却格外怀念那片充满着雾霾的天空,怀念着一个飘渺的人,怀念着失去的青葱岁月。
接踵而至的干旱地震暴雨雪就像一个名为无限模式的副本,永远都是过了一关还有一关在等着你,而下一关会刷什么怪,会在什么时候刷新,会有哪些队友率先牺牲,这些都一无所知,也无处知晓。自己所能做的就是麻木地迎接着一*的怪物,努力地活下去。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关她的消息了,不知道她过得还好吗?江澈在遥远的南方想念着一个人,想念到夜里会辗转反侧难眠。天亮时再把她放到心底深处,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不知情为何物的傻小子。
韩桐对他的情义,他从来都是知道的。只是,他不能心里装着一个人,再去招惹一个心里只有他的人。
很多事情可以将就,但感情是不能将就的,因为谁也不是她,谁也取代不了她。只是生活还将继续,日子总要过下去的,未来的目标,他早就已经定好了。娶一个只为结婚而结婚的女子,两人相敬如宾地过一辈子。生一个调皮的臭小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在儿女的环绕下度过余生。未来女儿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小圆,团团圆圆的圆,林圆的圆。
世上的事说来真玄妙,他都已经放手了,都准备死心地过一辈子了,结果她却出现了,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眼前。
那些天是如何时度过的,江澈早已经忘记,脑海里只有她的音容笑貌,真实的音容笑貌,面对面的那种。不像以前,都隔着一道屏幕。
只是她是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来的,那是个极其优秀的男人,衣着打扮,言行举止,无处不透着精致和优雅。自打看到这个男人起,他那颗沸腾地心慢慢地沉入到谷底。怎么比?怎么能比?自己和那人都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那人和她才是最般配的。
能近距离地看着她,能听到她清晰地笑声,一转头就能看到她娇俏的梨涡,这就够了。这是自己多年来的夙愿,如今终于能得偿所愿,本应该开心的,狂喜的,但为什么自己的心这么痛呢?痛得都快无法呼吸了。
只要看到她对着那人笑,对着那人温柔地说着话,看到她和他旁若无人地嬉笑,江澈就嫉妒地发狂,有种想毁灭所有的冲动。可惜自己只是个懦夫,只敢在夜里为她哭泣,只敢在心里把那个男人狠狠地虐杀千百遍。
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姐早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常,也曾问过自己:你为什么就那么喜欢她,你到底喜欢她哪点呢?
喜欢她哪点?在我心里,她哪点都好,哪点我都喜欢,就连她悄悄把不吃的香菜藏在碗底的小动作都喜欢,喜欢到发疯,喜欢到发狂。
若不能拥有她,那就好好地守着她,看着她吧,这是江澈给自己定下的任务和目标,也在为这努力着。比起日日思念着死去父母的王刚,自己已经够幸福了,至少她还活着,活得好好的,自己还能保护她,在这末世中,已经够了。
可是这人终究是贪婪的,拥有一点后,想要更多更多,直到她完完全全的属于自己。不像当初,见不到她,至少是能控制住自身的。
在一波又一波的灾难面前,最终,江澈还是选择了告白,是生是死,是结束还是开始,都交给老天来决定。若是有天不幸离去,连亲口告诉她一声都不能,那才是真正的遗憾终身。
也许是老天都站在自己这一边,她居然已经和倪行健分手了,她居然同意了。只是还留下了一席话,把选择的权利推给了自己。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其实这根本没有悬念。不管她是结过很多婚,还是生过很多个小孩,只要她肯接受自己,自己就什么都可以接受。
只是在这一刻,江澈想到了家人,想到了末世,更想到了那个该死的空间。
爱归爱,这并不代表所有的秘密都要和爱人分享。孰轻孰重,江澈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有关空间的事,这是绝不能说出半个字的。
于是,江澈暂时退缩了,他需要时间好好地思考和考虑。
最后,还是大伯母的死让他做出了选择。人的一生很短暂,短暂到说不定哪天就死去。与其犹豫不决,何不勇敢面对。至于空间,那是什么东西,他压根就不知道。如何在亲人和爱人之间找到平衡点,那需要恰当的失忆和装傻。
就这样,江澈一圆多年的夙愿。当年只能在巨大的广告牌下仰望她,到如今能牵着她的手散步,这一步走得太顺利又太艰难。回想起那些被单恋啃食过的夜里,他感到既心酸又甜蜜。没有这些年的执着,哪来今天的在一起。
爱情就是这样巧,早一步或晚一步都不能走到一起。只有在恰当的时候,才会有牵手的可能。
感谢自己这些年的坚持,感谢倪行健的成全,不然若是见到了她,知道她单身时,自己已经成家生子,那就算有几个叫小圆的乖女儿,自己的一生终将是不幸福的。
末世能让自己遇到她,感谢末世能让自己成为陪伴她终身的人。就像一座城池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一样,但愿自己和林圆能像他们一样,在乱世中做一对平凡夫妻。
未来会是什么样,江澈不知道,他只知道此生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境,都不会轻易放开她的手,陪着她一起慢慢变老。若不能一起到老,那就让自己走在她后面,不让她一个人孤苦一人没人相伴。
若是幸运,能一起白头。那等牙齿都掉光时,他再和孙儿们说一个穷小子娶了大明星的往事。
☆、第129章 得与失〔一)
常婕君好奇地问:“什么事?”
江芷挠了挠脑袋,“奶奶,我最近又梦到那个仙人了。”
“梦到他说什么了吗?”常婕君一下就抓住重点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每次说的话好像都一样,我仔细琢磨了他的口型,好像在说什么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下面还有,但我记不清了。”江芷很是疑惑,不明白空间的前主人到底在说什么。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这是周易中的所说的。大概意思是太阳到了正午就要偏西,月亮盈满就要亏缺。”常婕君边说脸上的笑意边消散。
江芷想了许久,这才开口:“月盈则亏我知道,他是不是在告诉我有关空间的事?”
常婕君点点头,严肃地说:“我觉得也是,不然你就不会常梦到他了,是不是最近越发频繁梦到了?”
江芷皱着眉头,认真地说:“嗯,好像是的。之前是隔一星期梦到一次,这几天倒是天天梦到了。”
“那这就麻烦了,他到底想说什么呢?难道是空间要起变化或者消失?”常婕君思索着说。
“消失,我觉得有可能。”江芷换了个坐姿,把身子转到常婕君的正对面,“按一般的常识来说,我是指小说中虚构出来的常识,也就是需要能量才能维持某个物品的某种功能或形态。就像在地里种东西,它们需要从土地,水分和肥料中吸取养份,有养份才能长高结果。我想这空间应该也是,我种的那些植物应该也需要吸收能量和养份才能长大,而且空间里的生长周期短,植物的味道也要好,应该比外面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行。那这些能量是什么呢?从哪里来的,我该怎么去给空间补充能量呢?这些我都不知道。”
“让我想想。”常婕君用手扶着额头,慢慢地摩挲着,“那个梦应该是空间前主人给你的提醒,提醒你空间快要出问题了。那这么说来,你要么去寻找维持空间形态所需要的能量,要么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空间消失了。”
“应该不会看着它消失吧。”拥有空间其实并不是件什么好事,江芷一直以来都提心吊胆的,生怕空间让人发现了,因此而连累家人。但这一谈论到空间可能会消失,江芷又有点惆怅了。不舍是绝对会有的,不说空间能种东西,光是移动的储物间,这点就让江芷舍不得。而且现在又是灾难频发的时候,有个空间就有了底气,有了轻视灾难的资本。没有了空间,那该怎么办?
“当然,我们现在只是讨论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也许事情并不会这么糟糕,他通过梦境来提醒你,也许就是留时间给你做准备工作的。”看着江芷惊慌失措的脸,常婕君有点不忍心,便找来话宽慰她。而且之前所说的也不一定会发生,没必要先乱了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