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
山有嘉卉 更新:2024-05-18 02:03 字数:4864
叶佳妤点头笑着应道:“我还记得你,只是一时没记起来你也是市一中的老师,冯老师是教什么课的?”
“高二物理。”冯薪笑着应了句,有学生路过,同他打招呼说冯老师再见,他便也笑着回一句路上小心。
看着他言笑晏晏的模样,叶佳妤有些发怔,显然是难以将他同昨晚喝醉了酒的那个人划等号。
冯薪又问道:“叶小姐来学校是有事?”
“……啊哦,我来找我妈妈。”叶佳妤回过神来,忙笑了笑。
冯薪有些意外,“令堂是我同事?”
“嗯,她也是教高二的,教历史,叫周蕙。”叶佳妤报了母亲的姓名,然后看见他一脸的原来如此。
冯薪笑着道:“那真是缘分了,周老师以前还是我和沈二他们的历史老师呢,我们这几个和还小些的弟弟妹妹,都是周老师的学生。”
这回轮到叶佳妤惊讶了,正想问什么,就听冯薪又道:“我还有事,先走了,也不阻你时间,有机会让沈二带你来一起吃饭。”
这话说得她跟沈砚行多熟似的,叶佳妤讷讷,没来得及回答就见他大步流星的走远了。
她便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去找母亲的办公室,走了几步,忽然想到冯薪刚才说的那句话。
原来沈砚行是市一中毕业的,看来他们还是校友呢。
第11章
早上十点,叶佳妤准时出现在最常用的拍摄场地,公司的茶水间。
罐头梦工厂的位置在一条以工艺品商店和民宿为主的街上,是一栋独立的复式建筑,以前包括梦工厂在内的建筑都是民居,马路坑坑洼洼,电线杆子杵着,电线横七竖八的将天空切割开来,举目所见只有破旧甚至破败。
于是很多人想要逃离这里,又因为离繁华的市中心距离颇远,连做生意的都没来,只有付不起太多租金的蚁族们在这里落脚。
六七年前市政准备整顿这片街区,先是清退了很多租户,那段时间舆论纷纷扬扬,全是一面倒向弱势群体,很多人都说,h市的做法让为城市做贡献的人们寒心。
这些舆论并没有使官方的脚步停下来,他们紧接着放出了修路和拆建建筑的信号,有些已经成为危楼的房屋,在给户主赔偿款之后被拆除,只留下了另一部分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
在修路修到一半的时候,又放出了招商和出售地皮的消息,此时刚开始的各种讨论已经逐渐销声匿迹,被更新的讨论声音给掩盖。
有嗅觉灵敏的很多人如罗老刀,他们或租或购,抢先下手在这里得到一席之地,等到具体的文件出台,房价地价和租金已经今非昔比。
叶佳妤知道这件事,因为那时大哥叶锐渊曾经想在这里买一块地建一栋房,以后好给她当嫁妆,不过她犹豫是否真有必要,一拖,就拖到了她心疼钱的时候了。
接下来几年这里逐渐有模有样的发展起来了,周围都是文创产业,还有特色民宿,倒也成了另一个观光景点。
也因此这条街上建筑各有特点,绿化率很高,草木扶疏,倒是很适合拍视频,照罗老刀的话讲,“仿佛有天然滤镜。”
罐头梦工厂的茶水间两面有窗,一面能看到另一条街,还有一面能看到屋外木质走廊和枇杷树,有温和的阳光从天上洒落,留下了斑驳如铜钱大的光影。
天气看起来很不错,叶佳妤把围裙系好,眼睛看着外面手里挽着袖子,心情有种闲适的愉悦。
要用的栗子是买了剥好的,但为了拍剥栗子的镜头,还另外特地买了有壳的。
拍完这个镜头,再转向放了炉子的大木桌,那里已经摆好了大碗小碟,玻璃大碗里装了剥好洗干净的栗子,其他材料分成了两份,一份是藕粉和桂花等做桂花栗子藕粉羹的,另一份是猪油和米粉用来做栗子定胜糕的。
她洗了手擦干,打算先开始做简单的桂花栗子藕粉羹,但在这之前,她需要先做栗子粉。
洗净的栗子放入沸水,大火沸腾后转中火煮约一小时后出,放凉后将栗子切半,用小勺挖出栗子肉,然后将栗子肉压碎过筛,加入糖粉搅拌均匀后就是要用的栗子粉。
她放下手,看着一大碗的栗子粉,吁了口气。
取藕粉用凉水调匀,撒上干桂花,冲入沸水调成糊状,然后舀一勺栗子粉铺在表面,再浇上糖桂花,滑腻清甜的桂花栗子藕粉羹就完成了。
叶佳妤把一碗桂花栗子藕粉羹放到桌上稍空的地方,罗老刀取了特写镜头,然后冲她比了个“ok”的手势。
她点点头,吸了口气,继续开始做栗子定胜糕。
干磨的大米粉和糯米粉以三比一的比例的比例混合,加入白砂糖,倒入凉水拌匀,用手轻轻揉散,过筛,形成雪花状的混合米粉,接着须得蒙上湿布静置一个小时。
静置期间她开始准备栗子内馅,热锅融化猪油,加入先做好的栗子粉,小火翻炒一阵后加入白砂糖,炒匀后再加些许猪油,均匀搅拌至栗子泥中的水分蒸发,待变得细腻柔滑后盛出,稍稍放凉,然后将栗子内馅分成大小均匀的剂子,搓圆备用。
接着她取了做定胜糕的模具,在模具内壁涂了层食用油,底上撒了些干桂花,加一勺混合米粉铺平,然后放入栗子内馅,继续撒入米粉将模具填满,轻轻刮平表面,抬头看蒸锅里已经大火上汽,入锅蒸十分钟,然后取出脱模。
她将做好的栗子定胜糕依次摆放进黑色的仿石纹釉下彩长形碟里,再撒上些许干桂花在周围,然后退到一边去,罗老刀推着镜头适时上前。
昨天拍片头时讲有孩子过来,那就必须拍一个孩子吃东西的片尾,这不需要叶佳妤和孩子互动,他只需要埋头吃就是了,没一会儿就拍好了。
“孟孟,把大家都叫来罢。”叶佳妤扭头冲孟孟说了句,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午休刚起的时候。
孟孟应了声出去了,杨洛拎着个大塑料袋斜刺着冲进来,“你们可算好了,要不然热了的饭菜又该凉了,赶紧吃饭!”
视频拍了四个多小时,早就过了午饭时间,拍的时候注意力集中不觉得,一停下来就发觉肚子饿得咕咕响。
叶佳妤将最后一屉栗子定胜糕取下来,装碟送到过来的众人跟前,又去给他们调桂花栗子藕粉羹,“这是午饭么,明明是下午茶。”
她坐下打开一次性餐盒,看了眼油光滑亮的红烧肉,倒也不着急开始吃饭,先是端了份藕粉羹喝了口。
“定胜糕好吃。”杨洛伸手碰了碰脸,抹了唇边的糕点沫子,笑道,“甜度刚好,栗子很香,咱们是不是该买点回来煮糖水?”
罗老刀嘴里一口栗子定胜糕,含糊应道:“你跟阿姨讲。”
“哪来的阿姨,上个阿姨不是回家照顾儿媳妇坐月子辞职了么?”叶佳妤握着筷子扭头看了他一眼。
罗老刀明显已经忘了这件事,愣了好一会儿才道:“……我都给忘了。”
“你当然不记得啦,天天午饭都是我们点了给你送上去的。”杨洛翻了个白眼嘟囔道,罗老刀经常忙得没时间下来吃饭,于是大家便照着他的口味给他点了饭,然后送上办公室给他。
罗老刀摸了摸头,打了个哈哈,保证道:“大家放心,给我三天,三天之内一定有新阿姨来!”
众人嘻嘻哈哈的,吃了下午茶后又开始一天中接下来的工作,罗老刀躲工作间去剪视频了,康恺和杨洛准备出发拍探店视频,孟孟跑进跑出帮忙拿东西布置场景,叶佳妤则打开了文档,准备报送下周的选题。
她还是念念不忘那天晚上和沈砚行他们吃的那顿烤串儿,只要一想起,就觉得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于是打算自己写脚本。
桌上的栗子定胜糕没有吃完,叶佳妤想了想,找了个纸盒过来,一个个的收进去。
她留了最后一个给自己,和刚出锅时热气腾腾的定胜糕相比,米香是清淡的,栗子的甜味是清甜的,对味蕾的刺激已经没那么强烈了,可是入口依旧松软清香,依旧甜糯。
写好选题策划且保存好,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起身跑去拍摄的工作间看了眼已经拍到尾声了的杨洛,小声同孟孟说了句:“我先回去了啊。”
孟孟点点头让她路上小心,她应了声便转身出去了。
然而叶佳妤并没有马上回家,她的车在一个红绿灯路口掉头,往博物馆方向去了。
省博物馆和市一中在同一个区,离得不算很远,而文玩一条街约莫就在它们的中间。
她拎着装了糕点的纸盒,远远就看见沈砚行养的那只藏獒正站在门口放风,她面上一喜,脚步都快了许多。
叶佳妤从侧面走近延和居门口,在门边的墙根边上,隔了段距离看着藏獒的大头,小声道:“我听说你叫旺财是不是?”
旺财呜了声,似在答应她,又往前拱了拱,目标是她怀里的纸盒。
叶佳妤忙护着纸盒和它打商量,“这不是给你的,待会我问问沈老板,要是你能吃,我再给你,好么?”
旺财不答应,一直要往她怀里钻,拴着它的铁链子铛啷啷的响着,莫桦和沈砚行几乎同时发觉了它的异常,不由得对望了一眼,有些诧异。
“……我去看看?”莫桦犹豫了一下。
沈砚行摇摇头,道:“我去罢,可能就是哪家的猫跑过来了。”
他说着就抬腿出了门,才跨过门槛,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蹲在旺财跟前,嘴里嘀嘀咕咕的,他仔细听了听,听清了她是在跟旺财道:“你能吃甜的么,栗子能不能吃?”
“你准备给它吃什么,你的肉?”他实在忍不住出声打断她,却又忍不住摇头,觉得有些好笑。
叶佳妤一惊,忙扭过头来,先是看见一双锃亮的皮鞋,接着是质地优良的靛蓝色西路,目光顺着笔直修长的裤管往上,就看见他正一脸戏谑的俯视着自己,“沈、沈老板。”
她说着就要站起来,可是蹲了好一会儿了,猛地一下还真起不来,沈砚行见她有些趔趄,忙伸手扶住了她,“别急,先站一站再走动。”
叶佳妤因为自己出糗红了脸,讷讷的点点头,靠在门柱边上站稳了,沈砚行便问道:“叶小姐来是又要买礼物了?”
“……没、没有。”叶佳妤脸愈发红了,咬了咬唇低头看了眼正在蹭沈砚行裤腿的旺财,不知道要不要说真实的缘由。
她此时不知是不懂还是忘了掩饰,脸上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沈砚行一时无奈,叹气道:“这么喜欢狗,怎么不自己养?”
“我大哥狗毛过敏呢。”叶佳妤撇撇嘴,有些遗憾,“而且别人家的狗没旺财可爱。”
她喜欢大狗,可是周围养大狗的人并不多,即便有,似乎也没有旺财这样让她一见倾心。
沈砚行摇摇头,道:“既然来了,就进去坐坐罢。”
叶佳妤忙应好,然后举了举怀里的纸盒,“我还给你们带了栗子定胜糕,旺财能吃么?”
“来就来,怎么还特地带礼物?”沈砚行点点头,引着她往里走,顺便把旺财也捎回去。
叶佳妤伸腿逗了逗旺财,笑道:“自己做的。”
沈砚行知道她要拍美食视频,也不觉得意外,随口应和道:“这次的视频用的是栗子?”
“嗯,做了桂花栗子藕粉羹和栗子定胜糕,拿了些给你们尝尝。”既然看上了人家狗想来撸,总要和主人家打好关系的。
莫桦过来帮忙沏茶,闻言心里愣了愣,溜了眼正伸手去摸旺财狗头的小姑娘,心道还以为是看上了自家老板来的,没想到是看上旺财了,可是老板那张脸明显更有吸引力啊。
别是小姑娘年纪小,还没开窍罢。
她以为的小姑娘叶佳妤其实已经二十七“高龄”了,只是脸有些圆,个子也不很高,笑起来还有些莫名的稚气,所以才看着显小。
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多得母亲管教,才没有养成骄娇二气,此时她正推着纸盒让给莫桦,“嗯……你吃,味道不错的。”
她不知怎么称呼人家,于是语气含糊,莫桦忙自我介绍道:“我叫莫桦,莫高窟的莫,桦树的桦。”
“那我叫你小莫?我叫叶佳妤,佳丽的佳,女字边的妤。”叶佳妤歪着头对她笑,没注意到沈砚行看了她一眼。
莫桦点点头,伸手拈了块定胜糕,一面细嚼慢咽,一面听自家老板给小姑娘说自己今天新得的一件意外之喜。
“这是木鞘包银饰餐具筒,清代的,几百年了,是蒙古人随身带的东西,有小刀,用来割肉的,说明生活很好,还有一副银头象牙的筷子,看来持有刀的使用者还是很讲究的。”沈砚行吃了块点心又喝了杯茶,摆弄着跟前的一个圆筒。
叶佳妤凑近了点看,见筒的外面包裹着雕刻了一只鹰的银片,虽然已经时代久远,但清洗过后还是闪着银光,乌木的筒身包浆匀亮,忍不住叹了句:“真好看。”
沈砚行眯眼一笑,神色见有几分自得,“我在旧货摊子淘的,他们以为这是不值钱的,就要了我三百块。”
叶佳妤抿唇笑着说了句运气真好,到底对这些东西也没太大兴致,转头用湿巾擦了手就开始拿定胜糕喂旺财去了。
沈砚行笑着抿了口茶汤,目光滑过开心得直蹭人家大腿的傻狗,心里道了句,嗐,真是不识货。
第12章
十二月中旬,新一轮冷空气来势汹汹,h城这一年的第一场雪姗姗来迟。
沈砚行决定在年前带着穆牧出最后一次远门,去西北的农村逛一圈,既是去碰运气,也是去散心。
他不是那种静不下心坐不住的人,但这座城就这么大,他难免会有时觉得被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