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贵族学院当白月光的那些年 第72节
作者:盖世英雄章鱼哥      更新:2024-05-18 11:22      字数:3408
  这件旗袍就像是为宋伊量身所订做的,紧贴着她的腰线,展现出女性躯体的柔和之美。浅紫色增添了几分华贵,却又恰到好处不会过于艳俗,正适合她的年纪。
  她的手腕处还拿着一个小挎包,上面有一串珍珠装饰,衬得她肤白如玉。
  台下有人惊呼出声——
  “太好看了吧!!!”
  随即议论声也纷纷响起。
  “卧槽那是宋伊吗?她好美啊!”
  “这身材这脸绝了,是谁为姐姐动心?是我自己!”
  “呜呜呜呜她好有气质啊,穿旗袍也太好看了吧!”
  “学习好长得美,除了没钱以外她还有什么缺点吗?”
  “论如何一秒钟恋爱,我沦陷了!”
  ……
  看着舞台上的宋伊,沈煜景也有一瞬间失神。
  突然间他就觉得,还好宋伊没有穿他选的白纱裙,和宋伊穿旗袍的优雅模样比起来这种少女款的白纱裙瞬间就有些落于俗套了。
  而宋伊坐在了钢琴前,正当所有人都以为她要演奏的时候,她却突然回头和工作人员示意。
  然后台下的同学们就眼睁睁地看着——
  工作人员举着一把二胡上台了。
  议论声再次响起——
  “啊?她不表演钢琴吗?”
  “那是什么?二胡?”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随便吧,宋伊坐在那里,别说拉二胡了,她拉大锯我都看。”
  而权乐看向沈煜景,从嗓子里挤出了几个字,“哈哈……她还挺特别啊。”
  沈煜景没说话,目光则是一直盯着台上的宋伊。
  沈煜景不是很在意宋伊表演什么,因为在他听来都一个样,反正都听不懂。
  而此刻,宋伊把二胡拿在了手上,然后打开了自己的小包,从里面神奇般的拿出了一顶黑色的帽子,以及一副墨镜。
  宋伊戴上了帽子和墨镜,一本正经地看向台下,“大家好,我是高三a班的宋伊,今天由我给大家带来二胡独奏——
  《二泉映月》!”
  第49章 贵族学院的第四十九天
  台下一片哗然。
  有人笑出了声,也有人不可置信地问道:“二泉映月?她在开玩笑吧?”
  “今天可是校庆,在这样的场合弄这种乐器,她想干什么?”
  “啊这……穿的这么漂亮演奏这个?”
  “噗嗤——特优生就是特优生,真是白期待了。”
  在这些学生眼里,提到二胡往往总会联想到在商场门口乞讨的那些穷人们,仿佛这样的乐器不应该出现在他们高贵的圣斯利学院校庆舞台上。
  真正优雅的名媛,往往都擅长于钢琴或者小提琴这类优雅的乐器。
  陆晴晴此刻已经下了台,她的担忧从看见宋伊拿出二胡的那一刻便停止了。
  陆晴晴的心里满是鄙夷,就算外表再好看再具有欺骗性又有什么用?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穷人味真是盖不住,一看就是根本不会弹钢琴,只能随便找个东西来救场。
  只可惜宋伊还是自作聪明了,其实临阵脱逃也会比这样体面。
  陆晴晴这样想着,然后便走到了沈煜景旁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情似水地看向他,问道:“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沈煜景奇怪看她一眼,说:“你爱坐哪坐哪。”
  为什么要问他?他又没占座。
  虽然沈煜景这话说得并不太好听,但是得到沈煜景的允许后陆晴晴还是小心翼翼地提着裙子坐下。
  刚一坐下,陆晴晴就说:“沈煜景,我爸爸让我……”
  “嘘。”沈煜景伸出食指抵在唇间示意陆晴晴安静,“你坐就坐,不要那么多话,打扰我看演出了。”
  陆晴晴的笑容僵硬在脸上,但又迅速调整恢复正常,努力微笑的看着台上。
  这种表演有什么好看的?
  穷人拉二胡乞讨?也确实挺适合宋伊的,以后出去也是门手艺。
  陆晴晴这么想着,笑容愈发带着冷意。
  她倒是要看看,宋伊能表演成什么样。
  有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也有人将手机举了起来开始拍摄台上的画面。
  这里很大多数人都听过名家的音乐会,所以对宋伊的二胡独奏没什么兴趣,但是也抵不住她这张脸漂亮,大家对于美的欣赏能力还是共通的,哪怕她戴上了黑帽子和墨镜,也是漂亮的。
  在众人或是嘲讽或是看热闹的目光中,宋伊坦然自若地开始了自己的演奏。
  最开始的时候,台下还有人在小声的聊天,但是逐渐这些声音便都低了下来。
  少女坐在舞台上,戴着的墨镜掩盖住她脸上的大多情绪,她背脊挺得很直,丝毫不在意台下这些目光,演奏着自己的音乐。
  伴随着演奏宋伊低下了头,长发也顺着肩颈滑落至身前,就像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之中,而伴随着手上的动作,哀转的乐声也随之响起。
  而很快,周围就彻底安静了下来。
  权乐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低声道:“我怎么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沈煜景扬着下巴,勉为其难地点评道:“确实不错。”
  陆晴晴看了沈煜景一眼,随即又抿了抿唇。
  她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再打扰沈煜景,但是什么都不做她又不甘心。
  于是陆晴晴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迅速的来了个自拍,照片里露出了沈煜景的半张脸。
  然后她又像做贼心虚般的低头将屏幕的亮度调到最低,将画面裁剪了一下。
  最后的照片里只有微笑的少女,身旁的少年只露出了一边耳朵和些许金色碎发,就像是无心拍到的亲密证据,但这也足矣让所有人知道他是谁。
  陆晴晴原本想发朋友圈,但又想到沈煜景还在身边,便决定等晚点再发。
  陆晴晴将手机收起,耳边的音乐吵得她心烦。
  倒也不是不好听,只是让她觉得别扭。
  陆晴晴垂着眸盯着自己的裙子,在这烦人的二胡声中,她却突然不合时宜的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情。
  例如她的父亲,她的家庭。
  和这些天之骄子相比,她没有富裕的家庭,小时候甚至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小时候一家三口在一张床上休息,等她上了小学,爸爸就买了一张折叠床在客厅睡觉,而她则和妈妈睡在房间里。
  虽然那时候的日子很苦,每天上学她都会羡慕同学们桌上的薯片和酸奶,但是小时候的陆晴晴知道,爸爸妈妈都很爱自己,她不应该和别人攀比。
  她要好好学习,要努力考上大学,以后有好的工作,让爸爸妈妈住进大房子里。
  而很快陆晴晴就愿望成真住进了大房子里,不过靠的不是她努力学习,而是爸爸被公司的董事长提拔。
  陆父是一个很努力工作的人,一次机缘巧合让沈总发现了他的实力,直接提拔成秘书助理带在了身边。
  那时候陆晴晴也很开心,因为她有了单独的房间,屋子里也有了第一件漂亮的公主裙。
  从此以后,她的人生好像就顺利了起来。
  她本身就长得漂亮,经过妈妈的打扮在班里就像个小公主一样,被老师喜欢同学们捧着。
  陆晴晴很开心,她觉得自己好幸福,有大房子,漂亮的裙子,吃不完的零食和酸奶,只是那时的陆晴晴还没有意识到,她拥有这一切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失去幸福的家庭。
  陆父回家越来越晚,往往还浑身都是酒气,母亲流泪的次数越来越多,两个人的争吵不断增加。
  陆父第一次带着女儿去参加沈家的宴会,他说:“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沈家给的,晴晴不想再回到那个只有一个房间的小房子里去了吧?爸爸会很努力的工作,你也要懂事,让沈总和沈夫人喜欢你,这样以后我们就会得到更多东西。”
  让沈总和沈夫人喜欢?
  那时的陆晴晴还没有很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她知道自己不想再回到那透露着寒湿和穷酸味的房子里,也不想再每个夏天只有两件换洗的衬衫。
  她喜欢漂亮的裙子,喜欢弹钢琴,喜欢跳舞,更喜欢别人夸她漂亮的就像个小公主。
  比起沈总和沈夫人,如果沈家那个长相漂亮的小少爷喜欢她,会不会更好。
  所以陆晴晴对沈煜景一见钟情了,其实也未必是喜欢,因为她想让对方喜欢自己,然后从此依附他而生活。
  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只是用的方式不同而已。
  直到母亲发疯般的朝父亲怒吼,“什么工作需要?别告诉我你开房睡女人也是工作需要!”
  父亲的巴掌打在了母亲的脸上,冷声道:“不要在孩子面前说这些。”
  母亲长发凌乱却朝父亲冷笑,“你敢做还怕人说?晴晴以后会以有你这样的父亲为自己最大的耻辱!”
  陆父看向了躲在角落里的陆晴晴,问道:“晴晴,爸爸现在给你一个选择,是回到以前的房子里,还是现在劝你妈妈回房间休息。”
  陆晴晴犹豫了很久,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爸爸他也是为我们家好。”
  女孩才三年级,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长,懂事的也很早,所以什么都听懂了,也做出了选择。
  陆晴晴朝母亲笑着,说:“妈妈,这样也很好,我们只要有钱就够了,妈妈可以去买最新款的包包,我也可以出国旅游,别人都会羡慕我们的,至于别的都不重要。”
  陆晴晴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向来温柔慈爱的母亲看她的眼神不再像看自己最爱的女儿,而像在看一个魔鬼。
  那是陆晴晴记忆里倒数几次见到自己的母亲,因为他们很快就离婚了。
  母亲临走前还是问了她,“晴晴,要不要和妈妈走?”
  陆晴晴摇了摇头,她说:“我喜欢现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