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1节
作者:
会做菜的猫 更新:2024-05-18 11:47 字数:5222
第二千三百二十二章 被冒犯到
说是烩三鲜但菜肯定不止三种,名字由来是三种最主要的:花枝,鲜虾和猪肉。
三种的鲜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一些鸡肝,鸡胗这些进去,增加鸡肉的鲜美滋味,可想而知这汤该有多鲜了。
端上来的是一个大的汤碗,那是真的大,边上有两个耳朵,一看就是让人端的时候防止烫手的,汤碗表面颜色浓丽,画着富贵花开的样子,但是里面的内侧却是雪白一片的,配合着雪白的汤汁,不知道是汤白还是碗白了。
一颗颗被炸的金黄的丸子,一片片雪白的豆腐,黑色的木耳,绿色的韭菜,以及其他的一些配菜,色彩鲜艳,香味扑鼻,材料丰富,与极简的雪白碗壁形成对比,然后又是外侧富丽堂皇的图案,一繁一简再一繁,相互交叠,给人以层次丰富的感觉。
“这个味道太香,即使是放香料也没这效果,它不单纯是香,香味还有层次一样,香而弥久,含而不露,丰而不烂,鲜而不腻,极品。”甘仲嘴里念念有词,他所说的这个是古籍上对于这道菜的描述。
实际上他对于秦菜中的八珍研究已久,尝试还原了好多次,也吃过不少厨师做的,有名的,无名的都吃过,但是能够看得上眼的寥寥无几。
所以甘仲对于此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他所还原的八珍绝对是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没有十成十的还原度,但是六七分还是有的,剩下的几分他觉得是描写问题。
古人的文笔,都知道一分美可以写出十分来。
其实甘仲想法是挺好的,自己完成不了,就可以认为是古人描写太夸张,不会过多纠结。
不像研究庖丁解牛的王怀,纠结了大半辈子,最后还是靠着袁州才释怀。
袁州的这道菜一出来,立刻就让甘仲知道了似乎还真不是记载太夸张。
而在甘仲感慨的时候,闫喜亮他们已经十分默契地围到了菜的旁边,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了。
最亮眼的绝对是一颗颗金黄,颜色大小一致的丸子,夹上一颗放进嘴里,表面焦脆,内里软嫩,还有丰腴的肉汁涌出来,十分好吃,外酥里嫩不外如是。
“吃到后来这猪肉还带着隐隐的果香,也不像是用水果腌渍后的味道,倒像是吃水果长大的猪?应该不可能吧,神经病才会让猪吃水果长大。”闫喜亮心里嘀咕着。
系统表示,他有被冒犯到。
他当了这么多年厨师就没有见过吃水果长大的猪,偶尔给猪吃一些西瓜皮这些的倒是有,但是那绝对是打牙祭的时候,谁没事喂猪吃水果,人都不够吃,能够吃上好的饲料那都是好的待遇了,再给洗洗澡什么的,都是超好的了。
袁州是不知道闫喜亮有这样的困惑的,要不然二话不说会告诉他不光是有吃水果的猪,还是各种水果搭配起来,营养丰富,还得专人给按摩之类的,这些都是常规操作,至于什么定期心理疏导之类的这个倒是可以押后再说。
“这个木耳本来以为在汤汁里滚过,应该味道浓厚,说不定还会比较软,但是吃进嘴里才发现,清香脆嫩,跟其他的材料味道区分开来,特别好吃。”苗中华对于木耳情有独钟。
“我倒是觉得这个鸡肝味道相当好,软糯适中,火候恰到好处,汤汁浸润到其中,加上本身鸡的鲜美,十分鲜嫩,简直可以说是入口即化也不为过。”霍廷道。
汪理事这次倒是啥话都没说,抄着筷子就朝着碗里夹去,那是荤素不忌,夹到什么就吃什么,嘴巴动的还特别快,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别人吃上一块他就可以吃上两块。
所以当甘仲从感慨中回过神来,满满一大碗菜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你们吃慢一点呀,我还没有开始呢。”甘仲一边喊一边拿起勺子打算尝尝汤。
他们都没有勺子,因此甘仲可以最先试试。
勺子就是普通的白瓷汤勺,舀上一勺出来就可以看到,跟普通的奶白色不一样,它更加白一些,有种洁白的感觉,而且没有什么透明的质感,相反显得十分厚重,仿佛里面藏了很多东西一样,实际上并没有。
将汤送进嘴里,鲜美的滋味在嘴里炸开,浓厚醇香,并不是一种单一的香味,而是复合鲜美的味道。
既有鸡的地鲜,又有虾的河鲜还有花枝的海鲜,不管是哪种鲜味光是一种就够鲜了,现在还三种混合,就可想而知了。
加上猪肉丰腴的滋味,醇香中透着圆滑,鲜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会再往上升,而是慢慢平缓下来,就像是一首音乐一般先是慷慨激昂,再是泉声呜咽,有高有低,错落有致。
咽下去以后更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让人觉得就是一口气喝上一大碗也不会觉得腻。
甘仲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趁着几个人都夹了菜放到嘴里的空挡,直接端起大海碗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抽闲吃上一颗丸子或者一块豆腐,那叫一个悠闲自在。
当然其他人即使再想吃了,也不能到他手里抢不是,脸皮不够厚就只能干看着了,倒是没有多久,下一道菜也上来了。
细沙炒八宝!
其实这是一道甜菜,是由八宝甜饭演变而来的,跟其相关的历史人物是伯逵、冲突等八位贤人,在商周末年的时候投奔武王号称“周八士”。
周八士积极参与了消灭殷商的斗争,并火化了纣王。在祝捷宴会上,御厨用八种珍品合烹,上浇色红似火的山楂汁,寓意“周八士火化殷纣王”。
这是细沙炒八宝的由来,而且这道菜需要先蒸后炒,十分繁琐,要求相当高,需要做到不结团,不焦煳,软烂松散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但是盘子一端上来,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非常正宗而且符合标准的菜。
表面光滑,颜色带着红色,各种干果仁穿插其中,即使不吃都能看到米饭十分软烂,但是却没有变色或者团在一起的情况出现,就是颜值都是十分漂亮的。
用筷子一夹,一块混合着干果仁和米饭的饭团子就被夹离了盘子,汪理事动作快速地将它送入嘴里。
……
第二千三百二十三章 惊叹连连
先是一点点酸酸的味道,是山楂的滋味,然后是甜蜜,在炒好以后,还需在饭上洒上一些白糖调味,洒的十分均匀,而且不厚实,不仔细看肯定看不出来。
放进嘴里就不一样了,混合着山楂的酸,甜味在嘴里迸发,渐渐的甜成为了主旋律,软烂的米饭过后是干果的醇香滋味,‘咔擦’一咬跟米饭相结合,给人全新的口感。
吃到最后感觉到有点腻口的时候,一股酸酸的味道再次席卷,消除腻的感觉。
“甜而不腻,酸而不涩,将软与硬拿捏得恰如其分,不愧是袁主厨。”汪理事对于这道甜菜十分满意。
而霍廷也很喜欢这道菜,觉得中正平和,酸甜可口,十分好吃。
其他人虽然不是很喜欢甜食,但是对于袁州做的这道细沙炒八宝的评价也是相当高的,手艺完美,味道满分,无可挑剔。
汪理事越吃还发现了一个小现象,刚开始以为是错觉,但是越吃越有这种感觉,那就是他吃这道菜的时候喜欢葡萄仁和青梅这些多一些,枣子百合这些少一些,这样酸味会比平常浓一分,相对的甜度就会降低一点。
刚开始第一口吃的时候,就被完美的口感征服了,没有细细品味,但是越吃,汪理事越发发现这就是自己最喜欢的酸甜配比。
“应该不是巧合吧?”汪理事望了望袁州忙碌的身影,心里翻江倒海,脸上倒是还算是平静。
只要懂得厨艺的人,甚至是越精通的人就越是知道如果袁州真的可以不用问就把握食客的口味偏好,该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虽然汪理事觉得扯淡,但是这件事放在袁州的身上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看似十分矛盾,但是却是必然的事情。
脑子里想得很多,汪理事的动作不慢,仗着配套的勺子,筷子和勺子齐用,左右开合,互相补充,他一个人捞了甜菜的一半多一点进肚子。
不愧是脑子好使的人,吃个饭还要讲究兵法。
不过吃太快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盘子堆的有点多了影响发挥!
闫喜亮倒是百忙之中注意到旁边毛熊他们的情况。
偶尔目光扫过就看到旁边的两个人的盘子从来没有多过,这就很好奇了,难道两个人就吃三四盘菜,太穷?
然后也是闫喜亮运气好,这次一看就发现两个人正在扫尾,然后吃完以后,小胡子的男人就十分顺手的将盘子叠在一起以后,拿到了那边的长桌子那边放置。
“原来是自己收盘子的,怪不得。”闫喜亮学到以后如法炮制。
果然桌子又空了,新菜上来了。
这次是霍廷的温拌腰丝,这道菜是典型的低档料做成高档菜的典范,因为刀工细致,烹调讲究而出名。
“好香呀。”甘仲抽了抽鼻子,眼睛随着菜盘子的移动而动。
这道菜因为是浇上热油就端了出来的,因此放到桌面上的时候,还在‘兹兹’作响。
近距离还能看到一些油珠珠在盘子里翻滚呢,这样导致的就是香味十分霸道,很是吸引人的鼻子。
而霍廷早就已经挤到甘仲和汪理事中间了,不然这道菜虽然是他点的,第一个吃到的肯定不是他。
即使已经在之前领略过袁州的刀工了,但是看到这盘温拌腰丝也忍不住想要再赞叹几句袁州的刀工,那是真的太好了。
不管是腰丝还是木耳丝或者是莴笋丝都是一样粗细的程度,跟粉丝不管是长度还是宽度都是一样的,而且这里用的粉丝极细,也就是比针孔粗了那么一点点,最为难得的是即使如此细腰丝也没有折断的痕迹,每一根都十分完好。
也不是没有厨师能够做到所有的细丝粗细长短一致,但是那个粉丝的粗细起码得有大针一般粗细的才成,不然很容易造成腰丝断裂。
霍廷饶是心态再平稳,看到这道菜也忍不住想要骂娘,不是因为袁州太好了,而是因为自己太不够好,距离太长了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追了,也不是谁都是楚二愣子的。
夹起一株放进嘴里,第一感觉是鲜麻辣,这个辣倒不是辣椒的辣,而是蒜末的辣意,第二感觉就是脆了,不管是腰丝还是木耳丝,莴笋丝都是十分脆嫩的口感,加上本身就有点点糯的粉丝,搭配完美,吃起来既清脆爽口,又唇齿留香。
而且虽然是凉拌的菜,但是并不是冰凉的,而是温热的,吃起来不会觉得凉也不会觉得热,刚刚好,跟这道菜似的,恰到好处。
“一点异味都没有,而且更加香脆了,真是好吃。”苗中华很喜欢这道菜。
他是吃什么都胖,因此特别喜欢吃内脏类的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个脂肪肯定少,吃多了也不怕!
众所周知的猪腰子要是做不好的会有股异味,即使很多技法高超的人去除异味以后,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总觉得还是有点点异味残留的。
袁州的这道菜倒是没有这样的顾虑,除了好味之外没有其他的说法,即使咽下去以后,嘴里残留的也是一点点麻和一点点辣,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味道了。
“我也觉得相当不错。”汪理事也很喜欢这道菜。
温拌是秦菜独有的拌菜方式,而其中又以温拌腰丝最为普遍难得,会做很容易,但做得好就十分难得了。
即使是最后浇上去的油也被袁州算得刚刚好,菜吸收完以后,盘底不残留油渍,这点能够做到的目前来说闫喜亮几个还没有见到过这么完美的。
每一道菜上来,大家都围在一起吃,虽然时不时还得点评两句,但是声音很小,不会影响他人,虽然像他们这么干的人几乎没有,但是谁都在厨神小店有过第一次,因此食客们也都见怪不怪了。
吃饭当然是抢着吃更香了,所以本来就十分美味的菜,五个人一起抢着吃,就感觉更好吃了,一道菜上来,没有几分钟就光盘了,然后另一道菜上来也是同样的下场。
当然抢菜吃肯定是不能跟乌海抢的,那不是吃得香不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吃到的问题,毕竟小店饭桶王的称号并不是浪得虚名的。
没有过多长时间,菜都上得差不多了,基本都剩下了最后一道菜了,现在第一个上来的是汪理事的菜,因为他点的最多,上得也是最快的,这也是他的最后一道菜了。
……
第二千三百二十四章 不讲基本法
“这个味道倒是好久没闻到了,该是最正宗的商芝的味道真香,加上肉香四溢……我怎么感觉我好像好久没有吃肉了一样。”甘仲口水都差点留下来了。
其实也不怪甘仲,主要是商芝肉这道菜那是真的香,先炸后蒸,浓油赤酱,加上商芝独有的香味,那相当于是在饿极了的人面前烤五花肉,除了嘴馋,还有眼馋!
“秀目霜雪颜桃花,骨青髓绿长美妙。不知道李太白当年吟咏此诗时是否描绘出了四皓半数的仙风道骨,可惜已经是留在历史洪流里不可考证了,如今也只剩商芝了。”汪理事摇头晃脑的感慨。
商芝肉准确说是商芝和“商山四皓”有着奇缘。秦代“四皓”吴实、周术、唐秉、崔广四位掌管朝廷史事书籍的博士官,见秦政暴虐,焚书坑儒,他们怀着“非义不动”、洁身养性、修道成仙的情志,同来商山隐居,“岩居穴出”,以商芝充饥。
而且在汉高祖以高官厚禄相邀时也没有打动四皓出山相助,因此高洁的品性为人称颂,而他们盛赞过的商芝更是水涨船高。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就是商芝肉了。
整体颜色深沉,肉质红润,唯有垫在下面的商芝是别的颜色,紫色经过蒸煮以后变得越发深沉了。
肉的香味和商芝独有的味道融合,丰腴中透着清香,很是好闻。
霍廷这么镇定的都忍不了了,直接拿着筷子就朝着一片肉夹过去,刚一接触,就明显感觉到了肉的软糯,因为筷子可以十分轻松的陷进去,但是又可以很轻松地拿出来,留下的印记也可以恢复过来,就可见一般了。
观察了一下,霍廷才动作快速地将肉塞进嘴里,因为是先油炸过的猪肉,表皮本来焦脆,经过蒸煮以后,显得软烂,而里面没有直接接触过油的部分,多了一些细嫩,微微一抿就直接化开了,说句入口即化也不为过,而且浓浓商芝的味道也让人觉得十分清新,一点也不腻口。
“肥而不腻,最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肥肉还能做出一股子山野间的气息,像是吃到松茸的感觉,这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