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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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铜钱 更新:2024-05-18 13:31 字数:5158
无端挨骂的齐妙好不奇怪,谢崇华明白两人心思,都无恶意,只是想不同,圆场道,“娘,我和妙妙中午炒了蛋吃,在锅里给您留着,快进去吃吧。”
“鸡蛋?”沈秀更是着急,“那是我留给你补身子用的,你念书辛苦,妙妙身体不是好了吗?不需要进补了。”
齐妙咬了咬唇,拿着剪子满心委屈。又不愿和婆婆顶嘴,但心里也不乐意,便转身继续修剪葫芦藤。
谢崇华劝着母亲进去吃炒蛋,自己出来,见妻子闷声剪枝。上前接过剪刀,“我来吧。”
齐妙抬眼看他,“我要是天天买荤菜回来,娘是不是要将我骂得狗血淋头?”
谢崇华笑笑,温声,“你好好吃肉,我给你挡着。娘养大我们三姐弟受过不少苦,勤俭惯了,她舍得在儿女身上花钱,自己却舍不得多吃一点好东西。”
“说到底……她还是没把我当女儿,而是把我当儿媳,要我跟着她一样,将全部好东西都留给你,自己却吃苦。”齐妙能懂,但不能接受,她会将全部好的都给丈夫,可是在手头有银子还过得这样苦,她觉得着实没必要。
谢崇华见她发上有落下的细碎枯叶,一点一点给她挑走,“我会劝着娘的,你委屈我也知道,等我慢慢跟娘说,你也多体谅母亲吧。”
齐妙心里还是郁闷,身一倾,靠在他身上,“你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只护着娘就好。”
于他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让他偏帮哪个他都为难。也唯有帮理不帮亲,照着理来了。不过如今看来,身为小辈的齐妙,还是更受气些。他想了半会,说道,“要不,你跟我去卖画吧。”
两人相处少些,矛盾也会少许多,而且还不用干农活,齐妙当然乐意,点头道,“嗯。”
晚饭时谢崇华和沈秀说了这事,沈秀一听皱眉,“那家里的事怎么办?”
“家里现在不用做什么活,让妙妙一个人在家,就怕又发生那样的事。”
沈秀稍有迟疑,一会才道,“她不是有七间铺子的嫁妆吗,让她匀一间给你不行,就不用风吹日晒了。”
谢崇华笑道,“铺子都租赁出去了,最快的也得等到后年才能收回来。而且那几位掌柜和妙妙家是世交,后年也不打算收回铺子,只会一直收租金。如今我是不放心她一人在家,让她跟我去卖字画,帮我搭把手也好。”
沈秀不由轻笑,“搭把手……你以为娘不知道你一天才卖多少……罢了,娘知道你心疼她。会疼媳妇也好,只是别什么都听她的,让她少花点钱,给你省着。”
“钱是妙妙的,替我省着做什么。”谢崇华末了说道,“妙妙虽然嫁了我,但我也不愿她总跟着我吃苦。她自小就吃好喝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嫁了我从不要求什么,娘叫她做的事她虽不会但也会尽心去做,娘给她一点时日学,也多疼疼她,毕竟离了爹娘嫁过来,我们要是不疼,就太对不起她了。”
话说得顺耳,沈秀也不是个硬心肠的人,被说动了些。又想到自己,不由叹气,“当年我嫁了你爹,你奶奶总跟我横,每日都要戳着我的鼻子骂,娘是不知咽了多少眼泪。”
“母亲受苦了。”谢崇华温声,“家和万事兴,妙妙视您为母亲,娘也多担待她吧。”
沈秀想了半日,想来想去这儿媳除了不会干活,在钱财上面好像也没胡乱用钱,只是花钱太大方,不过不是小家子气,也好。重要的是儿子喜欢她,她待自己儿子也好,这就够了。
这么一想,心也放宽了许多。
似乎是心结解了一半,夜里睡得安稳,早上起晚了些,儿子儿媳已经去镇上了。揭开扣住早饭的碗,米饭上面卧着一个煎蛋,看得她心暖。又拿了个干净的碗盛蛋,放回锅里,留着给儿子吃,自己去坛子里拿了腌菜配送。
齐妙在认识谢崇华之后,就总想着让他挪地方卖画了,这儿位置不好,也不是繁华街道,人少卖不了多少,人多起来又很难看见这小角落。从亲戚那取了车出来,她就说道,“我们去别处摆吧,那儿人少。一般人都不爱往那逛。”
“那儿不用付租金,去别人的店门口,多多少少要给钱。”
“那去我们的铺子那吧,七个地方,你喜欢哪个?”
我们二字,让谢崇华心有感触,“哪儿好?”
他甚少去那些街道走动,自然不及齐妙熟悉。齐妙说了一处,两人便往那去。谢崇华问道,“不怕别人看见笑话你?”
齐妙扁嘴,“笑什么,夫唱妇随,天经地义。人呀,不要自己看轻自己就好。”
谢崇华颇为意外,她的性子跟普通姑娘是不一样的。只是仔细看,她说这话时面上微泛红晕,到底还是拉不下面子,不过是不愿让他难堪罢了。也是,养在深闺十几年,这样抛头露面,难以接受并不奇怪。
走着走着,他忽然想起方才她说的话来,心弦微动,低头看她,“你总往东华街跑,是特地来买我的画?”
本以为她会羞赧回避,谁想她瞪眼诧异,“你竟然才知道。”
谢崇华面已烫,齐妙噗嗤一笑,“书呆子。”
见她笑话自己,谢崇华也是笑笑,也觉得自己是书呆子。早知她的心意,他也不用在原地困步那么久了。可一想年月,又好像不对,“我记得你三年前就爱往我这跑了,难不成那时你就欢喜我了?”
他起先只是当她普通客人,后来来的次数多了,觉得她脾气直爽,略有好感。真正欢喜上,大概是一年多前。
齐妙微微点头,“你不会记得,你曾借过我一把伞。”她抬眼瞧他,浓密的睫毛轻眨,双眸又羞涩又明亮,“三年前我得病,顶着麻脸穿着丫鬟衣裳跑出去,突降大雨,别人都不肯借我伞,你却将唯一一把给我,自己淋雨回去。从那时起,我就欢喜你了。”
这事谢崇华真不记得了,却没想到是这个缘故令她垂青。
齐妙将往事说出,舒坦了不少,像是将自己做姑娘时的真心全放在了他面前,更亲近他了。
谢崇华轻柔一笑,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喜欢的人喜欢自己,两人却都不知道。所幸的是,月老的红线始终将两人牢系,没有剪断。虽并不算太顺利,可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垂怜,让他们结为伉俪。
街道往来的人熙熙攘攘,喧嚣的杂乱声却乱不了两人更无间隙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 忙晕啦,忘了感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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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
第二十三章寒冬腊月
转眼已入腊月,无雪无雨,穿了四件厚实衣服,将自己团成雪球般的齐妙却还是冷。镇上还稍有人气,回到村里似乎更冷三分,边走边抱着暖炉哆嗦,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嫁到这两个月,连村里的狗都认识她了,她从旁经过也不再乱吠。路过见到村里人,她也远远打招呼。不过六十多日的光景,已经很得乡邻称赞,说谢家有个好儿媳,对富贵人家小姐娇生惯养颐指气使的偏见印象也少了许多。
齐妙回到家里,才进院子,就见丈夫在井边打水。
谢崇华听见声音回头,见了她便放下水桶,走上前拢她的帽子,“冻得鼻子都红了,快进屋。”
“你这么快就从县衙回来了?”齐妙知道他今日要去县署那看明年府试的公告考期,原以为要很晚才回来,谁想比她还早一步。
“公告放得快,看完后我去了仁心堂想接你一起回来,谁想岳父说你刚走,说要办事。我便想你应当是去巡视铺子了,结果走了一圈,也没看见人。又想你难不成是回家了,我就回来了。”谢崇华边说边将她带进屋子,屋里已经生好了炭,进去便觉暖和。
“我是去裁缝店和点心铺了,不是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吗,让他们做几身新衣服,准备些年货。”她没将钱财藏着,租金只收了一个月,钱箱就已很丰盈。她便趁热打铁,去将年货办齐全了,还给母亲和丈夫做新衣裳。她坐在铺了松软毯子的凳子上,笑盈盈看他,“是不是觉得我很能干?”
这样当面邀功已不是第一回,谢崇华被她逗笑,“是是,妙妙是贤妻,厉害得很。”
谢崇华将她递给自己的钱袋放回钱箱,一眼看去见白银很多,说道,“可以请个丫鬟了。”末了学了她的腔调,“雇个会杀鸡的丫鬟。”
齐妙噗嗤一笑,扁嘴说道,“不许学我,坏透了。”一会又道,“娘现在也不让我杀鸡了,而且也不要我去做活,我只要吃吃喝喝就好,不需要丫鬟了。”
想要个人打点家里上下一直是她念叨的事,如今却说不要了,让他好不奇怪,“可是还要生火,偶尔还要去菜地拔草。”
齐妙还是摇头。她想明年二月考了府试后,便到八月才是乡试,再过一年,才要去京城科考。足足有十几个月的租赁钱,她是一点也不愁他的路费了。只是路途太遥远,怕他省着花,苦了自己。干脆断了买丫鬟的念头,将钱都攒起来的,那笔钱可不少。
谢崇华不知她是在考虑这个,又弯身问道,“真的不要了?”
“嗯。”
正说着话,外头有声响,出去一看是沈秀回来了。
见她棉裤又沾了泥,齐妙就觉不舒服。她磨破了嘴皮子,也没能让婆婆丢掉三分半亩的地,全都揽着做,早出晚归。一说钱的事,她便说那是她的钱,不是自己的钱,也不是自己儿子的钱,她心里不踏实。
齐妙也明白了一件事,儿媳就是儿媳,永远没办法被婆婆当做女儿看。就好像亲生母亲和婆婆放在一起让她选,她心里还是会将母亲放在前面。只是婆婆于她的态度算是好了许多,兴许几年之后,又会更亲密一些。
沈秀见两人要上来接担子,她便摆手说道,“别弄脏了你们的手,回屋回屋。”
谢崇华还是将担子接了过来,见里面全都是草,问道,“割这么多草做什么?”
沈秀说道,“你二舅家的羊生小羊了,说要牵一头过来,就这几天的事。”
谢崇华笑道,“怎么突然要养羊了,之前二舅就说要给我们养,娘还嫌辛苦不要。”
见儿媳进了厨房,沈秀才收回视线说道,“等有奶水了,每天挤了煮给妙妙喝。你舅妈说这样好生养,生出来的孩子也好看。你没瞧见你小表弟,真是个胖小子。”
说着说着,就好像已看见自己的大胖孙子,脸上也溢了笑。谢崇华这才明白母亲的用意,一会又听母亲说道,“儿啊,你可要加把劲啊。”
他呛得咳嗽一声,被正打了热水出来的齐妙听见,凑近了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他俯身提了一桶水,兑好温水让母亲擦脸洗脚。又被母亲推回屋里去,便和齐妙进去了。
齐妙可不是个容易打发的人,又追问方才的事。谢崇华无法,只好说道,“娘想抱孙子了。”
她瞪大了眼,“我才进门两个月呢。唔,我可不想这么快有孩子。”
谢崇华心头微顿,“为什么?”是觉得……他如今还养不起孩子,不愿他在这个家受苦?
齐妙说道,“因为你这两年要考试,我怀孕了你肯定要分心,生了孩子你肯定又不放心。所以呀,还是晚一年吧。”
见她是在忧虑这个,谢崇华心有动容。俯身抱了她,说道,“嗯,晚两年不迟。”不是因为怕自己分心,而是想等他将日子安定下来,能靠自己让家里温饱了,再要孩子,免得让她跟着操心。
又过两日,谢崇华算着日子,弟弟快要考试了,考完试回家得要点钱。估算上回托人送去的钱也快用完,便早早拿了钱,去镇上朋友那,托他送去。谁想那人说近日不得空,一时寻不到人去。
夜里回到家中,母亲正在厨房做菜,妻子依旧是在生火。
沈秀见他手上拎着一块肉,眉头就皱了起来,“怎么又买荤菜。”
齐妙动了动耳朵,不用说这肯定是因为自己他才买的,他荤素都喜欢,唯有自己无肉不欢。可丈夫已先开口,“想吃了。”
沈秀这才没说什么,一会才说道,“还是得省些,不要乱花钱。”
谢崇华笑道,“知道了娘。”目光看向齐妙时,裹得像只雪白狐狸,脸颊也因熏了火光而飘着绯红。她歪了歪脑袋,模样更是俏皮可人。
用过晚饭,谢崇华想到弟弟的路费,说道,“等三弟考完试,我将钱送过去,和他一起回来,也好有个照应,冬天路难走。”
书院离得不算太远,而且是两个儿子一起回来,沈秀没有太担心,许他去了。倒是齐妙嫁过来就没和他分开过,晚上睡觉时问了许多话,又问会不会有山贼。谢崇华侧身把她圈进怀里,认真道,“不但有山贼,还有会吃人的妖怪,还有山鬼,还有……”
齐妙低叫一声,捂住他的嘴,嘟囔,“骗子,哪里来的妖怪。”
他笑了笑,张口要咬,她立刻缩手回被窝,低头就在他脖子上回咬一口。两人闹了好一会,暖和的被窝都有冷风蹿入,这才不玩了。
“条条都是大路,山贼不会这么笨在那么开阔的地方出现的。而且那不是商道,往来的都是平民百姓,山贼看不上这点钱。”
“嗯,你要早点回来。”
“……还有十天呢。”
“那我每天念叨一遍。”
就算她不念着,谢崇华也不愿在外面多待。家有娇妻,外头好似也没什么能让他留恋驻足的。
去书院接谢崇意还有十天的时间,谢崇华便想将腊味做好,北风这么大,等他们回来已经能尝个鲜了。
还没去镇上买肉,莫管家就送了几篮子腊肉来。猪肉和鸡肉,也有鸭肉,说是齐老爷让他送来的。
齐妙嗅了嗅篮子里的腊味,满心欢喜,“是奶娘亲手做的,她做的腊味最好吃了。”见下人手上还有几个篮子,走近一看,满满的都是年货。这些下人都是平日伺候在母亲身旁的,如今送东西来,那这些都是娘亲打点的吧,只是娘亲不愿说,就让莫管家借了父亲的名义。
她并不笨,瞧出端倪来,也没有拆穿。让下人将东西送进去放好,就让他们回去了。
莫管家领人走时,正好在巷子里见到沈秀,弯身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