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赶走?留下?
作者:
年悦 更新:2024-05-18 19:34 字数:2198
姜荷见方彬走了,看热闹的人也散了。
她仰头笑眯眯的问,“你相信这个女同志的话吗?”
顾西岭的手把在她腰上,“你觉得呢?”
“肯定不信!因为你是顾西岭!你是有头脑的强盗!那么明显的污蔑,你肯定是看得出来的。”姜荷当然知道他没有相信。
顾西岭在她腰上的手微用力,“我要真的是强盗,我早把你给办了。以后和所有的异性都远一点,你没心思,不代表他们没有。”
“噢,你是说方先生,有可能爱慕我?”
“荷儿……”
他的声音有些冷,语气却有些软。
姜荷忍俊不禁,“他可讨厌我了,都在你面前,说我是间谍。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把你带着归顺我们国家。
他把你想得……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任人操纵,那你觉得我是间谍吗?”
顾西岭轻刮过她的鼻尖儿,“实话,以前怀疑过。”
“现在呢?”
“不怀疑,国家不可能为了收复我,派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同志来。你分明就是我自己抢回寨里的!”那吻强势,霸道。
说到最后,他直接把她揽进怀里了。
姜荷有些羞怯的看了看远方那些种地的汉子,轻拍了拍他的手臂,“注意风气!你身为村长,不能乱起头!不然我们朝南寨真的要成土匪窝了。”
她这边说完。
顾西岭还当即退后一步,满目压抑的看着她,“你们打算怎么处理?这个女同志心思不正,逐出寨了吧。省了以后再节外生枝。”
姜荷垂了眼睑,深思了一下,“你先忙,我过去看看王大妈。”
“嗯。”
顾西岭要走,却又拉过她的手,到了那边的密林,在她的唇上啃了一下,这才愿意离开。
姜荷真是受不了这个如狼似虎的男人。
大白天的,还非要啃她一下。
抹了抹唇上残留的口水,急步匆匆的去了王大妈家。
她进门。
于巧秀就扑了过来,“嫂子!嫂子……我看错了,这才有了误会,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故意嚼舌根的,嫂子。”
姜荷冷冷的一把推开她,双眼微眯,目光狠狠地辗过。
她生在这里,长在这里。
又在缅国军区呆过。
还这么愚蠢?
于巧秀给姜荷的目光吓住了,身体退后一大步。
王大妈从里屋出来,手里拿了一把菜刀,还有一根鞭子,还有一根铁钎。
她见姜荷来,立即拖了椅子给她,“村长媳妇儿,你坐。今儿个,你就看看我怎么收拾这个长舌妇!”
姜荷看着桌面上的刑具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于巧秀的脚一软,更是跌坐在地上,泪眼朦胧的摇头,“王大妈,我真的错了!你不要对我用刑,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王大妈恍若未闻,拿起手上的菜刀擦了擦。
于巧秀真真是给吓坏了,“土匪窝,真是个土匪窝!你们要杀人吗?你们个个都是土匪!果然和别人说的一样!”
姜荷听到这里,猛然起身,“别人?别人说的什么?你重复一遍,或许我就不对你动这些刑具。你可想清楚了,我们都是土匪。
我们这里可没有什么犯法不犯法,你错了,我们就算是把你宰了,都可以!”
王大妈都给姜荷吓了一跳。
宰人。
她这刀只能宰鸡啊。
她们这两人都在说什么啊。
王大妈搞不懂,把磨刀石拿了出来,看着姜荷怎么处理,一面磨着刀。
而于巧秀一见王大妈在磨刀了,觉得他们可能就是要宰人的。
吓得身体一哆嗦,“我……我是外面听来的……还有何香姐姐告诉我的!说你们和缅军也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土匪!”
何香!
姜荷轻扯了扯嘴角,她先前的怀疑是对的。
王大妈倒是一脸懵了,“怎么又扯到何香了,你在这里冤枉人。人家何香是个好姑娘,已经在和我大侄子处对象了!”
于巧秀抽抽两声,“我怎么知道,她就是这样和我说的……”
姜荷倒了一杯水到于巧秀的跟前,“喝水。”
于巧秀看着那碗水,哪里敢接过,害怕的问,“你……你是想我去得痛快一些,这水里参了敌敌畏吗?”
姜荷撇嘴,“动你的脑子好好的想一想,我杀了你有什么好处?”
“那你……们……摆那些东西出来……”于巧秀指了指铁钎,鞭子,还有菜刀。
王大妈笑,“我晚上要宰鸡,我磨刀剁鸡啊。这个铁钎我磨锋利了,要打石头的!这鞭子是村长的啊……村长拿来抽过汉子。
从来没有抽过女人。”
“那你们……说收拾我……”于巧秀还是有些不信。
姜荷给王大妈使了眼色,她会意的不去解释了。
姜荷把鞭子拿在手里,轻抬下颔:“村长不打女人,不代表我不打女人。我不在寨里,你撩我男人。我在寨里,你挑拨我们夫妻关系。
于巧秀?你就这么饥渴?缺男人?”
这话直白了很多。
于巧秀一脸的冤枉,“我……糊涂……我真的糊涂了。村长夫人,你原谅我。我再也不会了!我这不是想要留在寨里。
又想少做一些活儿,而且男人不都是三妻四妾!你一个人也服侍不过来……村长前面也是喜欢我的,他经常悄悄的看我。
我就想着主动一点……”
姜荷冷笑,她还真把这里当土匪窝了。
以为顾西岭是来者不拒?
像以前的土匪,三妻四妾。喜欢她这样胸大无脑的,还使上下三滥的手段了。
姜荷气得想抽她两巴掌。
可她是文明的村长夫人,所以不动手,只是漠然的说:“你走吧,离开这个土匪窝。这里留不下你。”
于巧秀闻声,惊恐的瞪大双眼,随即摇头发,“不不……村长夫人,你不要赶我走。我爸妈都死了,我能去哪里?
我哪里也去不了,我不打村长的主意,我嫁给方先生好不好?”
还真是胸大无脑!
还读过高中。
要不是时代落后,她都要怀疑她是买的学历了。
这年头高中已经算是高学历了。
像王大叔,这种小学一年级都没读完。
穷得要命,吃饭都吃不起,谁读书啊。
赶走?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