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作者:
法医秦明 更新:2024-05-19 02:45 字数:5595
我们确实没有发现尸体表面有明显的外伤。
“别急。”我见照相完毕,找了块毛巾蘸湿,慢慢地清理尸体身上黏附的血痂。
随着血痂一点儿一点儿地被清理干净,尸体胸口的皮肤纹理逐渐清晰起来。可以看出,死者一般是不敞怀穿衣服的,因为他胸口的皮肤颜色和手臂的颜色同样也有天壤之别。
“难道他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敞怀吗?”我低语道。
“哟,这里果真有一处创口。”大宝又叫了一声,“很小。”
果真,尸体的胸骨左侧第三、四肋间,有一处小小的刺切创。所谓的刺切创就是刺器刺入人体后,拔刀的时候有个切的动作。这样的创口难以准确地判断出凶器的刃宽。
这处创口很窄,而且即使有切的动作,也能看出凶器的刃宽很窄。
大家都在低头思考,我拿起手术刀麻利地切开了死者胸部的皮肤,分离开肌肉,切断肋软骨,然后把胸骨和切断的肋软骨取了下来,暴露出了黄色的心包、纵隔和黑黑的肺。
“他生前抽烟吗?”陈诗羽问。
黄支队长摇摇头。
我说:“抽不抽烟很难通过肺脏的颜色看出来,这方面,空气污染的程度比吸烟厉害多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取出了尸体的心脏。左心室上有一个破裂的小口,心包对应位置因为刺切,破裂口比心脏上的大得多,所以血液可以直接从这么小的创口里喷溅出来,没有受到心包的阻隔。而滞留在心包里的血液,则造成了心包填塞。
“创口贯穿心室壁,贯穿室间隔,但是并没有贯穿整个心脏。”我说,“这把刀可不短啊。”
“而且你看,”大宝翻过死者胸部的皮肤说,“从皮肤的创口看,凶器很薄,和上一起案件一样。”
傻四被杀案中,凶手是用切颈的方法来杀人的,和刺心有所不同,但是从两起案件中不同的损伤看,似乎可以指向同一种凶器。
“凶器不是很长,但是也可以刺到心脏了,至少有个七八厘米吧。”我说。
大宝说:“而且胸部皮肤创口复原后,可以看到创角有撕裂的征象。”
我微微一抖,赶紧用纱布擦干净创口周围,说:“确实,有撕裂。”
“有撕裂怎么了?”林涛在一旁好奇地问。
黄支队长说:“如果是锐器创,至少有一个创角是锐利的,就是被切开的,而不是被撕开的。如果像这个创口,边缘整齐,创角又有撕裂征象,只能说明凶器的前面有刃,后面没刃。”
黄支队长的话音落定,我们不约而同地看向我手中的那把手术刀。
手术刀的前段是刀片,有刃,而后段是刀柄,无刃。手术刀很薄,但是很锋利。手术刀比一般小水果刀要长。手术刀的刃宽很窄。
一切征象,都指向凶手使用的凶器是手术刀!
“手术刀是工作的利器,却不是杀人的利器。”黄支队长说,“若不是凶手找的位置很准,不可能一击致命。”
“但是,手术刀像是一种象征。”我幽幽地说。
“戴我们的乳胶手套、穿我们的勘查鞋套、用我们用的手术刀。”林涛说,“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还有‘清道夫’那三个字。”大宝说。
大宝一语让我从沉思中惊醒,我说:“赶紧把这边的事情料理清楚,赶回去看看峰岭市的案子怎么样,我们要回去找吴老大谈谈笔迹的问题。”
专案会议室里,黄支队长首先宣读了一条省厅的命令,说是鉴于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侵害对象等问题高度统一,所以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指挥长由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亲自担任,两地的支队长担任副指挥长,两地分别抽调若干警力专门进行该案的侦查。这起案件被命名为“清道夫专案”。
我语速飞快地分析道:“本案和龙番市的案件可以串并,凶手使用了乳胶手套、勘查鞋套作为掩护,用手术刀杀人。两个受害者身上都没有抵抗伤,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毒手的。这说明凶手可以很轻易地让人失去警惕心,但是这种本事是靠欺骗,而不是药物或者暴力,因为两个死者都没有中毒,头部也没有遭受打击。还有个问题我没有想清楚,若想找到准确的位置,在那种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必须去摸,摸到三四肋骨间隙才可以下刀,所以如果被害人是在睡梦中遇害,这一点就没法解释。尤其是,老李头的衣服是敞开的,有可能是凶手为了方便下刀才把他的衣服解开的,如果受害人当时很清醒,为什么会一点儿提防都没有呢?”
“戴手套、鞋套,被害人还会没有提防?”黄支队长问。
我说:“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我们也不得而知,只能猜测,在当时的光线条件下,被害人看不清楚。凶手挑衅警方的目的很明显,可能是在炫耀,也可能是变态。但是之所以用有象征意义的手术刀作为凶器,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医生或是公安人员。”
“结合起来就是法医了吧。”陈诗羽说。
我没接话茬儿:“介于两起案件分别在两地,下一步要排查这几天云泰市的住宿记录,看有没有医生或公安人员。”
“这工作量可就大了。”黄支队长说,“这几天的住宿记录怕是得有几万条,如果逐一把身份信息输入户籍系统再查职业,更是没边没际了。而且现在的户籍信息里也未必有准确的职业信息。”
“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叹了口气,“凶手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可以突破的线索,受害人又是毫不相干的流浪汉,一般不会有什么矛盾纠纷,更不是为了劫财。所以,我也不知道下一步该从何查起。”
“我插一句,”大宝慢慢地说,“刚才你说医生,最好改成医护人员。因为,我觉得凶手可能是个女性。”
“女性?”我有点儿诧异,“下刀狠、准,而且力度可不小。刚才尸检的时候,我分离了创口周围肋骨的肋间肌和骨膜,可以看到三肋上有手术刀柄的压痕,这说明凶手的力度很大,不然很难形成。”
“可是,我在现场闻见了一股香水味。”大宝说。
“香水味?你们闻见了吗?”我转头问张嫣等几个最先到达现场的勘查员。
大家纷纷摇头。
我指了指张嫣和陈诗羽说:“会不会是她们身上的?”
两名女警异口同声:“我们不用香水的好吧?”
我笑了笑,说:“这个问题不影响案件的下一步侦查。下一步除了排查周围监控、继续寻找可疑人员之外,再努力去找一找在云泰市开房住宿的人员。我知道这就像是大海捞针,但是我们在什么抓手都没有的情况下,再大的海,也得捞一捞。”
回峰岭市的车上,窗外夜幕降临,我们四人都昏昏欲睡。
突然,陈诗羽仿佛在梦中惊醒一样,捅了捅我,说:“对了,你今天不是对那个安全帽什么的超感兴趣吗?怎么刚才在专案组,压根儿就没提安全帽什么事儿啊?”
我说:“这安全帽跟‘清道夫专案’压根儿就没啥关系,我有什么好提的?”
“哼。”陈诗羽撇了撇嘴巴,说,“看你那如获至宝的样儿,我还以为有什么重大发现呢。”
我闭着眼睛笑了笑,没搭话。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赶到了专案组会议室,赶早上八点半的的专案碰头会。
事隔十几个小时,死者的身源已经找到了。
“死者是在距离厂区一公里外居住的一个拾荒者。”侦查员说,“特征和你们说的相符,dna正在确证。我们去这人家里看了,显然是几天没有回来了,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死者就是他。经过搜查,死者家里除了一些破烂,没有其他什么可疑的东西,一切都很正常。所以凶手肯定不是在死者家里或者家附近杀人的。”
“果真是拾荒者。”我说,“这人生前有什么矛盾吗?难道真是激情杀人?”
“没有。”侦查员说,“死者的社会交往非常简单,除了和废品收购站的人打交道以外,连周围的拾荒者都不太认识他。废品收购站的老板看他最近没有来卖废品,我们又去调查,所以才提供信息找到了身源。废品收购站的几个人都查了,没有疑点。”
“这个工厂有多少员工?”我问。
“三千多人。”侦查员说。
“有多少是要戴安全帽上班的?”我问。
陈诗羽看着我,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而其他侦查员则是一头雾水,支支吾吾地翻着笔记本说:“这个……这个……没问。”
“何出此言?”赵支队长这一句文绉绉的话,在粗人遍地的刑警专案组里显得格格不入。
我笑了笑,说:“我们尸检的时候,发现凶器是一个表面光滑、有弧度、有平面、质量较轻的钝器,而且应该易于携带。这个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来是什么东西,直到我去云泰市出了个现场,看到了这个。”
我把从云泰市拍摄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仪上,说:“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条件。”
侦查员插话说:“哦,我看到了,这个工厂没有哪个部门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围有建筑工地之类的吗?”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盘也打空了。
侦查员摇了摇头。
大宝说:“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车头盔。”
“对啊!”大宝一语挽救了我的推断,我说,“我之前还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面部出现那样的创口,是因为工具有突起的棱边。如果是摩托车头盔的话,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条件了。因为摩托车头盔上有可以活动的面罩,面罩掀起时,就会给头盔顶部的平面增加一条棱边!”
“你是说,凶手是个骑摩托车的人?”赵支队长问。
我坚定地点点头。
侦查员说:“可是,骑摩托车的人可不少啊,工厂里有不少员工是骑摩托车的,周围也有拾荒者平时是骑摩托车的。”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说,“这个案子,有五点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显得特别奇怪。其一,作案地点。一般命案,杀人的地点可能是暴露的,而抛尸的地点是隐蔽的;但是这起案件,杀人的地点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抛尸的地点却非常暴露,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之前我们也怀疑过工厂的保安,但是保安没有必要压着监控摄像头的边缘去抛尸,太冒险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会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选用的却是很难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内,可以取到菜刀、斧锤这样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外,工厂周围都是荒地,砖石处处可见。为什么要用一个那么不顺手的工具打击那么多下,白费那么多力气去杀人呢?”
我顿了顿,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说:“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杀人都会速战速决,而本案的凶手却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力气去杀一个人,这是一个过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谓的过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气就可以杀人,他却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对象。我们知道,拾荒者是弱势群体,这个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没有什么矛盾纠葛,侵害一个拾荒者,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们现在在办的‘清道夫专案’,我也认为凶手是个精神不正常,或者说是个人格不健全的人。其五,侵害部位。我们知道,要用暴力致使一个人死亡,一定要攻击他的要害部位。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击的是面部,有点儿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攻击面部导致死亡是很困难的。这也是很奇怪的一点。”
“你说了这么多,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赵支队长问。
我看了一眼林涛,说:“你说。”
林涛点点头,说:“依据很充分。我们昨天早上还在讨论精神病杀人的一些特点,我觉得这个案子就很符合。从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抛尸地点、侵害对象和侵害部位来看,都不符合一个正常人杀人的思维。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维解释不了,就只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维去解释。”
“精神病人?”赵支队长沉吟道。
我说:“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厂自然不会聘用。而且侵害对象是拾荒者,我总觉得作案动机可能和拾荒有关。你们刚才说有些拾荒者就骑摩托车,所以,我觉得你们侦查的重点应该放在那些骑摩托车的拾荒者身上,而且这个人有精神病。”
“可是,精神病人也会骑摩托车吗?精神病人骑摩托车还会戴头盔?”侦查员不解。
我说:“首先,我说的精神病可能和你们想象的那种完全没有思维的病人不同,可能是间歇性的病人,也可能是平时症状表现得不是很明显的躁狂症,受到刺激才会发作。其次,精神病人和骑摩托车、戴头盔并不冲突,比如我们在云泰办的那起案件,死者的精神就不是很正常,但是他天天戴着安全帽。”
“也就是说,不能把精神病作为排查依据来进行排查,对吗?”侦查员问。
我说:“是的。但是可以作为参考条件,说不准就有人觉得某个人不太正常,这就是线索。骑摩托车的拾荒者,不多吧?”
大宝说:“我插一句,凶手应该是个人高马大的人,因为他单手掐颈就可以把被害人控制住,而且可以连打几十下、上百下,这需要很强劲的力量。”
“对。”我感激地看了一眼大宝。大宝的这个补充很重要,体态特征可以作为排查时最简易、最直接的依据。
为了加快排查效率,我们几个人也跟了个侦查组,对工厂附近的拾荒者进行了侦查。
从上午一直摸排到黄昏,我们的注意力被一个拾荒者吸引了。
这个拾荒者人称猛哥,据说是有天生神力。别人需要两个人抬的破烂,他一只手就可以提溜走。猛哥平时乐于助人,但是脾气暴躁。虽然没有人敢说他有躁狂症,但是这些调查足以让我们高度怀疑他。
猛哥每天晚上都会去废品收购站出售自己一天的成果,我们趁他走进收购站里的时候,悄悄地取了他挂在摩托车后视镜上的头盔。
在收购站外的角落里,我们用勘查灯照射着头盔的每一个死角,果真发现了头盔面罩边缘上的红色斑迹。大宝迫不及待地取出四甲基联苯胺试剂,对斑迹进行了血迹确证检验。
阳性结果逐渐显现,我们却听见了一声怒喝。
“谁偷了我的帽子!”
原来猛哥走出了收购站,发现他的头盔不见了。
两名侦查员从角落里走出,出示了警官证。没想到猛哥突然发狂,朝两名侦查员扑来。三个人打在一起,侦查员却始终不能将猛哥扑倒。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收购站里的员工不知所措。
只见陈诗羽突然从我们身边蹿了出去,像一道蓝色的闪电一样闪到了猛哥的身旁,只是一脚,猛哥就捂着下体倒在了地上。两名侦查员终于用手铐铐住了猛哥的手腕。
陈诗羽这一招,快、准、狠,把仍然躲在角落里的我、大宝和林涛惊得目瞪口呆。
“这羽毛,以后谁敢娶啊?”大宝张大嘴巴说。
“为什么不敢娶?多酷啊。”林涛说。
我笑着说:“我算是看出来了,林涛喜欢这种类型的女汉子啊。怎么,终于有目标取代你心中的苏眉了?”
林涛的脸微微一红。
被带回审讯室的猛哥,已经过了躁狂期,在审讯室里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在铁证面前,猛哥自知没有抵赖的必要,过不多时就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好在猛哥并不是精神分裂症,还能记得起自己杀人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