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作者:
云上浅酌 更新:2024-05-19 05:28 字数:5802
张凡接着道:“刚才我们已经得到了大师兄的首肯,他会带你一起去。”
雁翎一怔。
等她回过味来时,心中的欢喜和期待就像涟漪一样一圈一圈荡开,嘴角无法控制地扬了起来,略有些不敢置信地说:“真的吗?可是,你们怎么会……”
贺见霜是她回家路上的一个重要角色,其实她最好不要离开他身边,以防与剧情脱节的。其次,她也的确很想去见见贺见霜,看他……现在怎么样了。怎么会这么巧呢?她刚打算把去幽州的计划提上日程,便得知了这么个好消息。
张凡默默地吐槽:“我说你啊,可真是一点地理常识都没有啊。枉我们得知消息后便替你关注着。也幸好我们替你请求了,不然的话,我可担心你连檀州都没出去便迷路了。”
秦柏轻轻拍了拍雁翎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小师妹,其实我们全部人都知道,你很想贺师弟。但是,前两年你自己没提过要去找他,我们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幽州那么远的地方,所以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张凡煞有介事道:“其实!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啊心里。”
雁翎:“……”
秦柏白了张凡一眼,继续轻声道:“直到半年前,我知道那个时候起你就动了心思要去了。然而,不巧的是,你却大病一场,最近才完全康复,这件事也就继续耽搁了。可是现在,大师兄本身也要去幽州,离开门派的正当理由有了,路上也有人照看你,不怕你迷路,我们完全可以放一万个心了。”
能够拥有这帮想她所想的好友,雁翎感动极了,便真诚地说:“谢谢你们!”
就这样,在三天后,雁翎便跟着梅炎之上路了。当她看到官道上的那一大马车的货物时,终于明白为何梅炎之要找一个人陪他一起去了!你想想,无论是住店、路边吃饭什么的,只有一个人的话,又要看着这些东西,又要兼顾别的事情,实在是分身乏术。要是多一个人一起去,那便远远不同了。
为了上路方便,也因为长相有点惹眼,雁翎一开始便男装打扮。只是,别人又不是瞎子,雁翎这样子一看便是女孩子家。再者,身材也是个大问题,一个男人不可能有这么细的腰,就更不用说那无论如何束胸、束到接近呼吸困难也依旧微微隆起的衣服前襟了。
总而言之,怎么装都不像男人。[蜡烛]
想来想去,梅炎之让她不必多此一举了。雁翎想想也是——自己同路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男三号,未来武林赫赫有名的剑圣,有这种五星级的高手在身边,谁来招惹他们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吧。[蜡烛]
多亏了梅炎之自己才能那么快就离开蒿山派,雁翎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沿途尽量不要拖后腿。
挥别了蒿山派的众人,两人赶着马车上路了。梅炎之坐在马车前方赶着马儿,沿着官道疾驰而去。马车内堆满了货物,但却特意腾出了一个角落,放上了软垫,雁翎趴在窗边,看着不断后退的青山绿草,心里也有些新鲜和兴奋。
终于要出燕山了!这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以来第一次离开燕山地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最开始的三天,梅炎之赶马车的速度并不快——毕竟考虑到雁翎是第一次出远门,怕她受不了这速度。但很快,他就发觉雁翎完全没有屁股疼、胳膊疼等马车综合征,每天都活蹦乱跳的,比他这个大男人还精神。还看什么都新鲜,情绪高涨得不得了。
梅炎之:“……”他这才知道不必顾忌太多——雁翎似乎比他想的要强壮(雁翎:……)多了!于是,第四天开始,他便加快了上路的速度。
十多天后,两人终于风尘仆仆地进入了幽州舒城的城门。
舒城已经是真真正正的中原地域了。一进城门,雁翎便感觉到了这里和檀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若说檀州是苍茫壮阔,舒城则有点江南的感觉,优雅精致。
从车窗看出去,满大街路人的五官和服装也是正儿八经的“中原生产”,不像燕山那边,总会见到许多胡人。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着梅炎之的侧脸——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梅炎之气质如此清俊凛然的人,祖籍居然是气质如此温柔平和的舒城,真是奇妙极了。硬要说的话,他还是更像檀州那边的人。
梅炎之无奈道:“不要盯着我看。”
雁翎无赖道:“我怎么看你了?若是不喜欢我看,觉得吃亏了,你大可以看回来。”
梅炎之:“……”
看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梅炎之显然也有些激动。要知道,雁翎是很少能在他那副古井一样平静的脸上看到别的表情的,现在可是写着□□裸的开心呀开心。[扭屁屁][扭屁屁]
进城后,他不作别的停留就要回府。同时,他邀请了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的雁翎一同来他府上歇息,让他好好招待。
雁翎开始的时候想拒绝——不是因为矫情或者不喜欢梅炎之招待她,只是,她记得原著里,梅炎之是家道中落后才去到蒿山派的。而他的性格又如此认真,雁翎并不希望看到“梅家为了招待自己而省下晚饭钱买肉给她吃”之类的狗血情节(=_=)。
但是,梅炎之却坚持邀请她,雁翎最终点了头,并趁着梅炎之不注意,去买了点见面礼,以免两手空空地去拜访人家。
说起来,这可是梅炎之阔别家乡十年以来的第一次回乡。因为原著里提过梅炎之的家境,所以,雁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等一下也许会看到一座破旧的、墙壁满是裂缝、窗棱挂满蜘蛛网的老宅,更有甚者,说不定直接就是小茅屋。梅炎之的父母一定是满脸皱纹,老态龙钟地盼着儿子回来。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了梅炎之几眼,暗暗下了决心。梅炎之目视前方,似乎没有发现。等雁翎移开目光时,他淡淡道:“若是有问题便说吧。”
雁翎举手:“有有有!大师兄你真聪明。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但是你不许生气。”
梅炎之点点头:“你问吧,不用拐弯抹角。”
雁翎:“哦……不拐弯抹角啊,那——你家是不是很穷啊?”
梅炎之:“……”
雁翎无辜地摊手道:“是你叫我不要拐弯抹角的。”
梅炎之:“……”他的嘴角似乎想扬起来,但又自己按捺住了,撇过了头,淡淡道:“一会儿你自己看便知道了。”
雁翎心里咯噔一下——说都不愿意说,恐怕是真的很困难了。自己去他家,真的不会给他添麻烦吗?
在各怀心思之下,马车沿着舒城正中线一路前行,很快便驶出了闹市,往人烟较少的城南方向去了。
半个时辰后,映入雁翎眼帘的是一座古朴的宅邸。虽然一看便有一些年月了,但是一点也不破败,反而透露着一种沉稳庄重的感觉。从围墙看,这宅院还真不小!
入了门,一路走过去,并没有预想中的萧条的残砖败瓦的。家仆看到梅炎之回来了,惊喜又不失礼节地把他们请了进去,还不忘遣人通知老爷夫人,那叫一个进退有度,这是只有侍奉过富贵之家的家仆才会有的气质。
雁翎:“……”
回想起梅炎之那要笑不笑的表情,她忽然觉得自己被骗了,还有点丢人。
尤其是,此时的梅炎之还向她投来了揶揄好笑的一瞥。
雁翎:“……”她想静静。
说好的家道中落呢!原著作者菊苣你出来,这真的不是ooc吗!
按现状来往前推算,梅炎之的家境在没落前肯定是很好的。虽然说是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的家境明明就很不错嘛!
所以说,尹灵你们家到底是为什么要退亲啊!(╯‵□′)╯︵┻━┻
梅炎之淡声吩咐道:“好生招待这位雁翎姑娘,我先去拜会爹娘。”说完便离开了。
雁翎看着梅炎之的背影挑了挑眉——虽然风尘仆仆,但梅炎之的进退言语间已经俨然是一家少主的风范,下仆都对他恭敬有加。而不少年轻的侍女看到自己十年未归家、却在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等见了梅炎之的父母,梅父果然是风度翩翩、儒雅有度,而梅母则丰腴温柔,看着就脾气很好的样子。
而另一边厢,梅母看见了雁翎这样娇美的姑娘,本就心生喜爱,得知了雁翎是梅炎之的同门师妹、如今尚未婚配后,就对她更是热情,拉着她的手殷切地聊起家里长短,甚至还问到了家中情况。
雁翎有点莫名其妙,但看在对方是梅炎之的母亲,也都一一耐心地回答了。聊天中,雁翎才知道,从前的梅家是这一带著名的商贾之家,因为一点缘故,商行拱手让人,但因为家底丰厚,再加之有铺租、田租等收入,即使没有以前风光了,生活也比一般平民好多了,“拮据”这个词是完全不适用于形容他们家的。
雁翎:“……”
所以说,这设定真的没有ooc了吗!摔!
在梅家住了几天,雁翎觉得休息够了,再加上心里也急着去见贺见霜,便向梅家一行人辞行,要前往岳明山了。梅炎之和父母太久没见了,必定会留在这里,所以雁翎也一并与他辞行了。
辞行的时候,梅母似乎有些着急,不断向梅炎之使眼色。
☆、第52章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有了困意,才再次弹动了一下手指,那团金红的绚烂火焰,就这样轻轻熄灭了。
一夜无梦。到了天蒙蒙亮时,雁翎眯着眼睛,看到远方的天幕开始泛出淡蓝色,便知道天快要亮了。
她起身,穿好了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打眼的好,套上了合脚的黑靴,背起了不轻的包袱,轻手轻脚关好了门。
那头毛驴已经被放在了梅府的门口,她自行去取就可以了。来到了正门处,门前还燃着一盏昏黄的烛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雁翎意外道:“大师兄?你怎么在这?”
梅炎之深深地看着她,轻声道:“我来送送你。”
雁翎粲然一笑:“谢谢你,还让你这么早起床。”她把包袱驮在了毛驴背上,牵着它的绳子走出了大门,下了石阶。
“这次去岳明山路途遥远,你真的不用我与你一同去?”
雁翎摇摇头:“不用,虽然是有些远,但是并不难去,沿着官道就好了。地图我也已经带了,不会迷路的。再说了,大师兄你十年才回一次家,与其在这路上浪费时间,倒不如把时间留给家人。这一路上我已经麻烦你很多了,这次怎么好意思再耽误你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梅炎之一怔,点头:“既然如此,每到一个驿站,便回信给我报平安。”顿了顿,他才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瓷瓶递给了雁翎:“家父早年经商的时候,从一位商人手中得了这一瓶药。瓶盖有个小机关可以调转里面的内容。一隔的药水涂在皮肤上,可使肤色变得黧黑,并且功效可以保留三天,沾水也不会褪色。另一隔则是药丸,可以解寻常的蛇毒、药毒。你把它一并带去吧。”
雁翎接了过来,小瓷瓶温暖无比,梅炎之大概就是为了给她这个才等在这里的吧。想到这里,雁翎抬头,粲然一笑,真诚道:“谢谢你,大师兄。”
骤然收到了这么一个单纯又娇美的笑容,梅炎之竟然稍微有些恍惚。不知怎么的,眼前居然罕见地浮现起了好几年前,她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讨好的模样。
无可否认,因为一开始不愉快的回忆,他对这个小师妹是有些抵触的。然而,即使自己总是给冷脸,她也毫不气馁地冲他笑。逐渐地,他开始发现这个小师妹还挺有趣。直到她为了给他挡箭而险些死去后,他才真正大为震动,一向无波无澜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雁翎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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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雁翎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雁翎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_=)b
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