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征伐萨摩藩
作者:
少司寇 更新:2024-05-19 15:23 字数:2058
崇祯二十二年七月初四日。
大明皇帝朱由检正式下旨着大都督府征讨萨摩藩。
而也因此。
大都督府枢密使便立即以大都督府的名义下达钧令于大明帝国第二舰队,立即征讨萨摩藩。
大明帝国第二舰队参将郭华因此率领着第二舰队往萨摩藩而来。
萨摩藩正式名称为鹿儿岛藩,为倭国藩属地,在倭国九州西南部,是属于实力较强的大名。
萨摩藩早在万历三十七年就入侵过琉球,逼得琉球对其朝贡。
后来,萨摩藩又屡次入侵琉球,直到历史上正式把琉球变成其领地。
而萨摩藩吞并琉球期间正是历史上明清交战之际,因而中原王朝也就无暇顾及此事。
但如今不一样。
大明重新崛起,再加上大明皇帝朱由检作为穿越者知道琉球对于大明重要性,也知道倭国这个国度的文明劣根性会对大明很有威胁。
所以,朱由检是绝对不允许倭国的大名吞并琉球的。
因此,朱由检果断在国内刚刚北伐成功后就下令舰队出兵萨摩藩。
但因为大明国内现在才刚刚结束北伐,内政未修,北方还没彻底安定,所以,大明还没法腾出精力直接灭掉萨摩藩,并移民过去,然后派人管理,使其成为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现在大明主要还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
参将郭华率领第二舰队抵达萨摩藩后,直接就驶向了萨摩藩的都城鹿儿城,且直接将舰队摆成一条线对着萨摩藩的都城就开始炮轰。
萨摩藩的大名岛津光久一听见炮声就当即率领自己的武士们走了出来,且也因此勃然大怒,当即下令自己的水师出战。
没多久,萨摩藩自己的水师便朝明军迎战而来。
作为倭国强藩,萨摩藩的舰船数量倒也不少,足足有六十余艘朱印船和三艘从西洋人手里买来的西洋软帆船。
西洋软帆船速度快,所以,率先朝明军水师奔来。
但明军装备的蒸汽动力战舰“张玉”号直接先一炮轰击过来,舰载榴弹线膛炮将榴弹准确地轰击在了萨摩藩的西洋软帆船船体上。
顿时。
这萨摩藩的一艘西洋软帆船就炸成两截,并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然后,另一艘西洋软帆船见此情景,直接就调头逃跑,不想再跟明军拼命。
不过,大明“张玉”号虽然还是木制船,但毕竟是蒸汽动力,速度早已吊打西洋软帆船,而且不受风向影响,所以,大明“张玉”号直接吐着隆隆白烟朝这西洋软帆船追了过来,且硬是追到这西洋软帆船侧面,然后又是一伦炮击将这西洋软帆船打成碎块。
岛津光久见此从愤怒的神色变成震惊害怕的神色。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突然出现的敌军水师会这么强大,一艘看上去比自己的西洋软帆船小很多的吐白烟的船竟然直接干掉自己两艘花重金买来的西洋软帆船。
岛津光久有种自己被暴揍的感觉。
这时候,明军参将郭华已经命令其他战舰朝萨摩藩的朱印船组成舰队逼近而来,且组成一道战列线直接对萨摩藩的舰队进行炮轰。
顿时。
萨摩藩的舰队所集中之处变成了一片火海。
熊熊燃烧起来,浓烟滚滚。
岛津光久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现在开始好奇这些可怕的敌军要干什么?
“传令!准备登陆!各舰对岸上倭国炮台进行倾泻式炮轰!”
参将郭华下达了自己的最新命令。
于是,大明各舰队开始陆续往岸边逼近,比调转榴弹炮角度,对着岸上炮台进行炮轰起来。
炸的岸上的倭国官兵是血肉横飞,对大明毫无还手之力。
岛津光久当即带着自己的武士们也撒腿往自己的宫城跑去,他是真的被吓着了,因为他是真没想到这些突来之客会这么强悍!
明军因此顺利登陆。
水师陆战兵们持着米尼枪行进在萨摩藩都城外的田野上,没有一个倭军出来阻挡他们的进攻。
鹿儿城城墙早已被轰塌。
城墙上的倭军早已逃之夭夭。
因为鹿儿岛城是在鹿儿岛上,四面环海,不便于逃走。
岛津光久也因此被明军直接活捉。
在见到参将郭华后,岛津光久甚至因为之前明军表现出的强大战力惶恐不已,而丝毫没有昔日在琉球使者面前的威风。
当然,岛津光久没有想到的是,打败他的居然是来自大明的汉人。
这让他对大明产生了好奇。
岛津光久直接朝郭华躬身行礼道:“来自上国大明的贵客,不知我们是如何得罪了你们,竟让你们兴兵问罪!”
岛津光久显得特别谦卑和小心。
这是他们倭人一向的本性,在强者面前都会非常谦卑和小心。
郭华没有因此对岛津光久温柔一些,直接要求岛津光久对他跪下回话。
岛津光久只得照做,并很恭敬地将双手放在地上,然后将头放了上去。
而这时候,郭华才让总训导官但鹄光阐述自己这些人的来意。
但鹄光宣读了大明皇帝的旨意,开始质问岛津光久入侵琉球之事。
岛津光久这才明白了过来,心想原来是琉球派人向大明求救,使得大明来攻打自己。
岛津光久不得不表达自己的歉意,且把自己入侵琉球的锅甩给了自己的大将桦山高久,且道:“这都是桦山高久的私人行动!鄙人并不知情,还请上国见谅!”
“我可以相信你们的言辞,但得看你们怎么做,传令下去,将萨摩藩的藩库存银与存粮全部抄没出来,这是陛下的旨意,所有侵犯我大明利益的外番皆需上缴所有库存赎罪!另外,着你们立即与我们签订赔偿军费协议,这是赔偿清单,你过目一下,如果不愿意赔偿,那就以抗旨罪论处!直接凌迟处死。”
但鹄光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