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作者:庄九儿      更新:2024-05-19 15:57      字数:3802
  而小姑与书庭,又有一点不同。
  小姑心中的火,也曾与现实猛烈对撞过,只是她依然炽烈,而书庭心中的火,则是被叔叔婶婶一直小心翼翼,保护到了如今。
  那天晚上,小姑抱了一床被子,在书庭房里打地铺。
  小姑躺在地上,敷着面膜,做着蹬腿运动,与书庭讲起自己的风流韵事,而书庭总是兴奋地问:“然后呢?然后呢?”
  于是两人一直畅聊到天亮。
  而那一夜,一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或许是搬了新家,认床,且平日习惯了与姐姐一同睡,今天却忽然变成一个人睡的缘故吧。
  姐姐和小姑窸窸窣窣的说话声,隔着一道墙隐隐传来。一美知道她们在说话,却听不见在说什么,听到姐姐在笑,却不知姐姐在笑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一美只是感到孤独,像被排除在外。
  …
  开学前几天,小姑常常带她们姐妹逛街。
  小姑总能hold住一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波西米亚的大长裙,比如夸张的大墨镜、大耳环。
  再奇怪、再让人难以理解的物件,到了小姑这里,都会让人觉得那么自然,会让人恍然大悟,原来它是这样的!
  并且,无论穿得多么夸张,她看起来都只像一个疯狂的艺术家,而非杀马特。
  小姑还带书庭打了耳洞。
  婶子看到后,先是吓到了,问她:“痛不痛啊?”说着,又用力拍了她两下,“死丫头!你们学校不让戴耳环不知道吗?”
  而书庭说:“没事!我现在是短头发,拿头发一遮就遮住了!”
  婶子过了好久,才平复下内心的冲击,说:“行吧行吧,打了就打了吧…”
  那段时间,整个家都因小姑一个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非凡。唯独婶子,在依旧和蔼的笑容之下,却总透漏丝丝寂寥。
  因为她明白,自己老公、自己女儿那样的活跃与快乐,是自己做一万顿饭,擦一万遍地,做再多努力也换不来的,而恩惠却可以轻轻松松地做到,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
  这样的落寞,不是女人,不是一个成熟的女人,是看不出来的。于是整个家里,只有一美体谅婶子,在书庭和小姑出去浪时,留在家里陪婶子做做家务、聊聊天。
  在上一世,一美只觉得婶子是一个好命的女人,随随便便就拥有了优越而美满的家庭,只是如今,一美懂了事,再来反观婶子这一生的生活…
  其实婶子,也做出了太多太多的妥协,与太多太多的隐忍,但永远是默默的,于是无人知晓。
  第26章
  [恋爱的季节]
  开学第一天, 全校上下都穿便装。
  于是上学路上, 原本一大片肥大的蓝色校服,纷纷变为五颜六色的新潮打扮, 女生或穿漂亮的小裙子, 或穿t桖、牛仔短裤,露出一条条冰清玉洁的大白腿,看起来真是美好。
  一美把一头厚重的长发高高绑了起来,穿白t桖、牛仔裤, 和一双阿迪达斯的白球鞋。
  露出一对纤瘦的脚踝。
  不白, 发一种荞麦色, 却十分骨感好看。
  走进班里, 看到一张张阔别两月的面孔…
  即便或婴儿肥、或驼背、或四眼、或青春痘的她们,从严格意义上讲, 都算不上漂亮, 但平日里见惯了她们穿校服的样子,如今换上新潮的衣服, 再不济, 也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一美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同桌林琳还没有来,一美便放下书包, 转身和周围同学们聊了起来。
  打铃前一分钟,林琳走了进来。
  穿一条浅蓝色连衣裙,露出的一双小腿纤瘦而苍白,纤瘦苍白到, 让人觉得是不是有些不健康?
  她背了一个双肩包,两手抓着书包带子,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冷漠神情。
  林琳又变漂亮了。
  在她走进来时,大家纷纷侧目,甚至有几个人忍不住发出轻轻的“哇”的感慨,一种情不自禁,而又稍加克制了的感慨。
  毕竟林琳生性冷漠,大家不好大声起哄。
  待林琳走近,一美坐在椅子上,抬头看她。
  一个假期不见,一美觉得两人生分了些。上个学期,林琳这块铁,好不容易被她捂热了一点点,这一个假期不见,又变得冰凉冰凉。
  一美鼓起勇气说了一声:“嗨。”
  跟林琳打招呼,从来都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
  林琳的脸上,总算浮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嗨,假期过得好吗?”声音十分寡淡。
  “挺好的。”
  林宇轩在林琳之后,两人前后脚走进了教室。
  仅一个暑假,林宇轩便窜得老高,似乎已经有一米八了。因为长高,整个人看上去瘦了很多,身材更加骨感有型,发型打扮又精进了,脱胎换骨为标准的帅哥一个,于是一进教室,大家便纷纷“哇—!”了起来。
  这一次不再是克制的,而是放肆、起哄的大声尖叫。
  几个男生围了上去,其中一个艰难地勾住他高高在上的肩膀,问他:“喂!你一个假期吃啥了?长这么高?”
  林宇轩只回了一句:“基因好。”
  林宇轩穿了一件supreme的白t桖,在当年supreme还未火起来,林宇轩是林城一中第一个穿supreme的人,还是正版,后来这个牌子迅速蹿红,大家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它那么贵。
  而今天,大家只会说:“林宇轩,你短袖在哪儿买的?挺好看啊!”
  只有一美习以为常。
  在上一世,林宇轩可是学校出了名的帅哥,每天都有女生来教室门口送礼物,于是他们整个三班,都成了林宇轩的邮差,负责收下礼物,邮递到正在沉睡的,林宇轩的书桌上。
  当然,好处也是有的。
  像巧克力、糖果一类女生爱送的东西,他们三班从未断过,林宇轩总是把一大罐糖果堆到教室窗台上,谁爱吃,随便拿。
  后来,大家巧克力、糖果都吃腻了,几个女生便缠着林宇轩,叫林宇轩告诉那些女生,叫她们送点薯片、饮料来,林宇轩不理,于是班里还发展出“林宇轩代言人”这一职业。
  那便是妇女之友——池道。
  时不时问大家一句想吃什么,大家说想吃什么,他便告诉那些女生,说林宇轩爱吃什么什么,没几天,指定有女生屁颠屁颠地送来。
  直到后来,校领导知道了,在课间操痛批了一顿,说女生作风不检点,大家这才消停下来。
  …
  林宇轩手上拿一个面包店购物袋,里面装满了精致的面包、饼干、糕点,跟在林琳身后,走到林琳桌前,把一大包东西放她桌上:“你不是低血糖么。”
  林琳不看他,只是坐在座位,整理自己的书包和课桌,说了一句:“拿走。”说着,把袋子往旁边推了推。
  林宇轩面露尴尬——他何时遭人拒绝过?顿了一会儿才说:“你还是拿着吧。”说着,放下点心,向最后一排自己的位子走去。
  “我不要。”说着,见林宇轩走了,林琳腾地站了起来,看向他走过一堆课桌间的背影,“林宇轩,我叫你拿走,我不要!”一直冰冷的林琳,第一次在班里,表现出如此激动的情绪。
  林宇轩没回头,却是怔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不要就扔了。”
  语气十分淡漠,又透出一丝难以掩盖的火气。
  “林宇轩。”
  林琳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叫着他的名字,而周围同学,都在用一种疑惑不解、不知所措的眼神看着他们,包括一美。
  班主任便是在这时走进了教室,似乎明白了什么,但还是问了一句:“怎么了?”见林琳、林宇轩二人,正一前一后僵持在课桌间一条窄小的通道,老师又提醒了一句,“都回去坐下。”
  老师来了。林琳本能地排斥老师看到这一切,下意识的反应,竟是拿上点心,大步走上去,推开挡在前面的林宇轩,走到教室后“哐啷”一声把东西准确无误丢进了垃圾桶。
  垃圾桶是空的,那么重的一个东西扔下来,砸在桶壁上,一直晃荡了好几圈,最后才站稳。
  一瞬间,教室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只剩垃圾桶在地上摇摆,而后稳稳站立的声音。
  林宇轩怔在原地,林琳也怔在原地,看着那个垃圾桶,以及垃圾桶里的东西…
  她听到身后,林宇轩轻轻骂了一句“操”,而后走到位置上,“刺啦—”一声拉开椅子,嘭地坐了下来。
  林琳仅有的那么一点内疚,也被那一个“操”字击得烟消云散,林琳转过身,大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老师用点名册敲了敲讲台:“好了,都坐好。”
  于是,一直扭着头,密切关注教室后年度大戏的同学们,这才纷纷转了回来。
  一美也转过了身,见林琳面无表情中,又带着一丝丝愤怒地,继续收拾书桌。
  林琳不说一美也明白,是林宇轩在追林琳。
  这件事,在上一世似乎也发生过。
  只是林宇轩谈过、追过太多人,八卦满天飞,时间一久,一美便忘了其中还有一个林琳。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林宇轩追得最认真的一个,便是林琳了,在那之后,似乎都只有玩味。
  漂亮、优秀而神秘的林琳,对十四五岁满腔热血的男生,总有致命的吸引力。仿佛只有林琳的冰冷,可以抚慰他青春期的躁动不安。
  且林琳越是拒绝,他便越是无法释怀,直到林琳,成为少年心中一个此生都无法超越的梦。
  …
  与此同时,书庭也恋爱了。
  开学第一天晚自习结束,一美照例在一楼大厅等姐姐,见姐姐和周之凡并排走了下来。
  姐姐脸上,是一种少女的满面春光,透着由内而外的红润与光泽,像是她的生命一下子被点亮,开始绽放。
  姐姐快乐地向她跑来,声音郎朗地说:“妹妹!那个,我跟周之凡有点事…”
  一美似乎明白了什么,便说:“好,那我先回去。”说着,转身要走,却被书庭一把拉住,“不行啊!好妹妹,能不能等等我,我马上,然后咱们一起回去,要不我妈又该起疑了。”
  一美说:“行啊。”
  于是那一夜,书庭与周之凡坐在操场秋千上,老师、学生们陆陆续续走光了,不知在说些什么,只听空旷的操场上,书庭快乐的笑声在回荡。
  一美背了一个重重的书包,站在离他们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双手攥着书包的袋子,脚上摆弄着地上一颗小石子。
  夏末初秋,更深露重。
  一美独自站在夜幕之下的空旷操场,只觉得潮湿冰冷,一抬头,看到头顶一轮满月,像银盘一般挂在漆黑一片的天上——不知道为什么,一美只觉得自己的心,同那银盘一样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