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作者:回眸已半夏      更新:2024-05-19 19:25      字数:2697
  秦慕文之前一直担心黎锦想着拿自己的孩子做这肮脏的买卖。
  看到孩子是哥儿之后,秦慕文就更担心了。
  但现在看着黎锦吃完饭就把孩子抱在怀里,还轻柔的抚摸孩子的背部。
  秦慕文想,黎锦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黎锦说:“碗里卧了一个蛋,现在已经不烫了,快趁热吃。”
  孕妇生产后讲究喝汤,讲究少食多餐。
  黎锦想,之前少年喝的也都是汤,这会儿大概肚子也快要饿了,才会给他卧了一只蛋。
  秦慕文把碗端在手里,碗底已经不烫了,他拿着调羹先喝了一口汤。
  甜滋滋的,秦慕文眼睛一亮,他以前在家里就喜欢吃糖。
  但是嫁给黎锦后都没怎么吃过。
  在古代,制糖技术没那么高超,一般使用甜白菜来制糖,毕竟北方甘蔗不甜,如今的首都在京城,还没有发展到用甘蔗制糖的地步。
  三十斤的甜白菜都不一定可以制出一斤糖。
  黎锦把秦慕文的表情尽收眼底。
  “喜欢吃糖?”
  秦慕文赶紧放下勺子,点点头,然后又飞快的摇摇头。
  黎锦继续抱着孩子,没说什么。
  但是心里已经有了准数。
  少年把汤喝到一半,才小心翼翼地咬开荷包蛋。
  里面是溏心的,却又不会散在汤里,入口即化。
  不得不夸,黎锦做荷包蛋的技术可真好,可以看出这个大龄单身男青年以前没少做。
  吃完饭,秦慕文听着黎锦在外面打水、洗碗,心理没由来地一阵安宁。
  如果、如果黎锦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秦慕文看着在自己枕边已经睡熟了的孩子,小声呢喃:“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
  黎锦洗完碗,用冷水冲了澡,他现在有意的锻炼自己的身体,也不在乎冷水热水。
  但是他却等到身上的水汽干的差不多,才进屋。
  这时候,少年已经睡着了,桌上亮着一盏灯丝纤细,摇摇晃晃的煤油灯。
  少年也不知道是怎么挪到了床内侧,分明身体不舒服,却努力只占了小小的一点地方。
  他想着黎锦好像也挺喜欢孩子的,就把孩子留在了两人中间,而不是藏在自己靠着墙的地方。
  这也算是十分信任了。
  黎锦看着孩子,才想起来去煮米糊糊,孩子半夜很容易醒来,醒来就会哭着嚷着要吃的。
  米糊糊很难煮,现在就得煮上,等到半夜米才足够软,可以被孩子吸收。
  有了孩子在中间,同床共枕,好像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秦慕文睡觉一向很浅,但是黎锦作为医生,比他更浅。
  孩子醒来的时候,黎锦就把他抱起来,秦慕文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抚摸自己的脑袋。
  于是还没彻底醒来就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秦慕文就看到黎锦仅着中衣,衣服带子被小娃娃抓在手里,露出一截儿胸膛。
  而黎锦还没察觉到他醒来,正一手托着孩子,一手给他喂羊奶米糊糊。
  等到黎锦把孩子放下,正好跟秦慕文大眼瞪小眼。
  黎锦:“…………”
  有伤风化!
  见过哪家医生对病人袒、袒胸露乳的???
  第10章
  说实话,黎锦对自己现在的身材很不满意,穿上衣服还好,但脱掉衣服后显得太羸弱。
  在黎锦眼里,胸肌和腹肌是三十五岁以下男人的必需品。
  故此,他把孩子放下之后,转过身才去系衣服带子。
  秦慕文有一瞬间的懵。
  以前黎锦回到屋里就懒散起来,还没洗澡就敞开衣服上床。
  就算是半夜起来解手也大大咧咧,完全当他不存在。
  古代农村的厕所一般都是茅坑,为了避免晚上起夜一脚踩空掉下去,家家户户都会配备夜壶。
  小解这种事情就不用摸黑去茅坑。
  结果现在,黎锦的衣服只是半遮半掩,他都不想让自己多看几眼。
  不对,这话有点……歧义。
  秦慕文茫然的想,他真的没有多看黎锦胸膛的意思!
  黎锦完全不知道秦慕文心里的弯弯绕绕,更不知道这个少年很早以前就已经把他现在废柴一般的身材从上到下都看了个遍。
  黎锦穿好衣服,出去净手洗脸,再用古代特产的柳枝沾了点盐巴,刷牙。
  做完这一切,他又烧了点热水,端进去让少年洗漱。
  少年简直要受宠若惊,轻声道谢后,低头认真的刷牙。
  黎锦淡淡道:“谢什么,既然你嫁给我,那就是我的夫郎,我们是一家人。这点小事,不用道谢。”
  他昨晚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毕竟他跟少年什么感情基础都没有,一朝穿越,让他们以夫夫的关系躺在同一张床上。
  结果不知道是太累,还是少年乖巧毫不防备的侧颜影响到他,他很快就入睡了。
  半夜起来给孩子为了一点羊奶米糊糊,哄孩子睡着后,天都快亮了。
  当时黎锦没有再睡过去,而是思考起自己的前路来。
  回到现实世界是肯定回不去的,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被大卡车撞得那一下。
  就算不死,下半辈子肯定也彻底沦落为一个废人。
  但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在卡车正面撞的情况下逃生呢?
  微乎其微。
  黎锦想,他能借尸还魂,平白多好几十年的寿数,已经格外的不容易。
  眼下需要做的就是适应现在的封建大环境和自己已经是个有夫郎有孩子的人的情况,努力过好现在的日子。
  至于恢复单身。这个念头在黎锦的脑海中刚闪现过,就被他摒弃了。
  古代离婚对女子和哥儿一方伤害巨大,毕竟人言可畏,世人会把和离当作休妻。
  传出去对少年的影响非常不好。
  再说了,他们现在还有了孩子。
  是一个完整的三口之家,黎锦实在做不出什么抛夫弃子的事情。
  虽然黎锦上辈子一直单身,但并不代表他恐婚。
  只是这么多年来没遇到过一个让他动心的。
  现在他的夫郎相貌青涩,眉毛弯弯,眼睛尤为好看。
  少年的双眼皮不宽,眼尾略微下垂,睫毛很长,他定定看着一个人的时候,给人一种非常无辜的小动物的感觉。
  鼻梁不是特别高,但配着这张脸,确是恰到好处的和谐。
  纵然是看过许多明星的黎锦,也不得不承认,少年长相很是出色。
  放在现代大概会有一堆妈妈粉。
  黎锦想,既来之则安之。
  少年的长相和性格都挺对他胃口的,养活自己一个人也是养,养一家人也是养。
  他又不是没这个能力。
  所以现在的首要任务,当然是赚钱养家。
  这个钱从哪里来,黎锦做了很多设想。
  他们村子附近有山有水,他可以像李柱子一样上山砍柴,然后去镇子上卖给富贵人家。
  但他家没有牛车,难道要把一捆捆的柴火靠脚力背到镇子上?黎锦觉得自己现在的体力吃不消。
  昨儿李柱子用牛车把他从镇子上拉回来用了三盏茶的时间,换成小时计算,这就是一个半小时。
  当然,这用的是牛车。
  要是换成徒步,大概需要两个半小时。
  黎锦想,现在他的身体确实不适合砍柴去卖。
  不过等到他重新健身之后,倒可以这么做来锻炼身体,还能去镇子上换点钱,一石二鸟。
  黎锦想,这个废柴身体耕种不行、砍柴不行,他有没有做木匠或者其他手艺。
  当下好像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按照李柱子的建议,去医馆试试水。
  黎锦把给孩子的羊奶米糊糊放在瓦罐里,用被子捂住,以免热气散了。
  给少年做的是卤汁偏清淡的鸡腿,还有一碗溏心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