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作者:回眸已半夏      更新:2024-05-19 19:25      字数:3585
  除了可以用脚接球外,头,肩膀、臀部、胸、腹、膝盖等部位均可接球。[注]
  只要不让球落在地上,参加蹴鞠的人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技艺。最后评判优胜的标准也是参加者表演的花样多少。
  当然,若是两队的话,还是会规定一块区域,得让人把鞠投进去才算赢。
  黎锦听陈西然说了规矩后,突然沉默了。
  他虽然对蹴鞠挺感兴趣,上辈子也加入过校内足球队。但他却没玩过这种完全炫技的‘蹴鞠’。
  陈西然队伍里除了邹秀杰外,还有两个人。他们看着黎锦到来,笑着跟他打招呼,让他来表演一段。
  黎锦谦虚道:“我对蹴鞠并不在行,让各位见笑了。”
  陈西然笑道:“这件事我清楚,我跟阿锦同窗这么久,就没见过他蹴鞠。”
  顿了顿,他继续道,“那就来玩个简单点的花样……”
  说着,他在把准备好的绳索拿出来,在地上围了个一米见方的圈。
  “阿锦,只要你能让鞠落地时候第一个点在圈里,就算你今天训练合格。”
  邹秀杰说:“这也太难了吧。站在八米开外,不用手把鞠投进去,就算训练过后的人也很难做到吧,你让阿锦一下午就做好?”
  陈西然挠挠头,看看邹秀杰,又看看黎锦,他说:“我这也不是为难阿锦,咱们与‘跳蛙队’的比赛时间就在七日后,每个人都得高强度训练啊。”
  思及此,邹秀杰也不好说什么,他其实也在高强度训练。
  虽然他要练习的技法比较基础,但操作起来可并不简单。
  那就是‘滚弄’,不让鞠离开身体,但也不难用手指捏鞠。反而凭借着控制肌肉的动作,让鞠在肩膀乃至全身起伏。
  这样的话,只要邹秀杰不失误,那鞠在他们队伍的时间就能多呆一会儿,比赛指不定还能赢。
  黎锦说:“那我们就先练习了。”
  陈西然显然也是为了照顾黎锦和邹秀杰,他和其他两个队友表演的更加高难度。
  有的动作黎锦都叫不出名字,但看上去就很炫技。
  陈西然今儿状态好,与队友配合表演了一下,给黎锦解释:“刚刚那个叫‘流星赶月’。”
  其实就是一个人用足面把鞠高高的踢起,然后陈西然用脑袋接住鞠,却又得控制着角度,让鞠抛得更高的同时,落点在第三个队友面前。
  三个人都用不同的身体部位接鞠,但却又一个比一个抛得高!
  黎锦看着他们在场上奔跑着蹴鞠,感觉自己也有些热血沸腾。
  于是学着他们的样子,脱去长袍,用腰带重新束在里衣外,这样就不妨碍他活动。
  黎锦拿起陈西然准备好的备用鞠,看着上面一团看不出具体图案的毛线,说:“咱们队伍叫什么?”
  陈西然跑的出了汗,一边蹴鞠一边说:“咱们叫‘鲤鱼队’,对手是‘跳蛙队’。”
  黎锦沉默一下,仔细想了想,现在大家应该还不知道转发‘锦鲤’这个梗,所以,这个队名大概只是个巧合吧。
  话是这么说,但黎锦再次把鞠放在脚面上,他的身体仿佛也唤醒了记忆。
  微微用力后,绣着‘鲤鱼’图案的鞠往上高高抛起,黎锦跑上前几步,用胸膛接住,然后又迅速的抬起膝盖,在鞠落地之前,把它再次抛高。
  就在这时,黎锦看着不远处那个圈,抬脚一个横踢,鞠稳稳地抛物线下落,第一个落点正好压线!
  陈西然那边的队友瞅到这一幕,张大嘴巴:“不是吧?黎锦真的第一回 蹴鞠?”
  陈西然:“……我、我以为是的啊!”
  不过,之后黎锦抛出鞠后,接起来就没那么轻松,好几次都因为角度不对,鞠偏偏的飞出去,完全不给人反应时间,直接落在地上。
  但只要能被他接起来的,最后都能落进陈西然圈出的那个圈里。
  “阿锦,你这个准头真的不错啊!”
  黎锦笑道:“我努力不能给大家拖后腿。”
  其他人:“……”不,我们现在担心给你拖后腿。
  =
  蹴鞠比赛的前一日,宁兴书肆的小二又来了黎锦家。
  “先生,掌柜的有要事相商。”
  黎锦当时刚从书院蹴鞠回来,还穿着长袍,并不用更换。但他却说:“劳烦等我一会儿,我拿点东西。”
  院试过后,黎锦终于有时间把秦慕文的‘日常生活小甜饼’整理出来。
  从去年七月到如今,整整七个多月的时间,秦慕文每日写三百字左右,一月就是九千字。
  七个月那就是六万多字,已经可以整理成一册话本子了。
  黎锦也正是拿着整理好装订成册的话本子去找的掌柜。
  掌柜照例在二楼等候黎锦,他见面先给黎锦比了一个‘v’。
  黎锦一愣,没明白其中含义。
  掌柜的笑着给他倒茶,说:“阿锦,我就直接开门见山了。此次邀你来,是有两件事要说。
  其一,《农桑算经·简化版》要继续加印了,分成依然照旧。
  其二,《蒙学算经》一套两册,第一次暂定印刷两千套,一共就是四千册,也给你四成的润笔费。”
  黎锦对《蒙学算经》的事情虽然震惊,但面上却一点都不显。
  毕竟这本书才呈给山长不足一月,山长甚至都没跟他交流,如今掌柜的却直接告诉他《蒙学算经》可以出版印刷了!
  黎锦淡然道:“多谢掌柜。此次,晚生来也是有一事相求。”
  掌柜的摆手:“求就不必了,贤弟尽管吩咐。”
  黎锦把话本子推在掌柜面前:“这是晚生偶然所得,还请……”
  作者有话要说:
  【宋先生的宗族就在下滩村,之前镇上的卖猪肉的宋掌柜与宋先生也是同族。】
  【有的小天使说文中一个人说话不要分成两段,但我担心这样的话一段太长,影响体验。其实看双引号就能分辨出来这是不是个人说的啦~~】
  第94章
  黎锦并没有说出著者的真名,只说其拟名叫梦寐。
  书肆掌柜起初还以为这是黎锦投稿自己写的话本子,毕竟此前来他这里投稿的,还是有不少与黎锦一样,寒门出身的读书人。
  比起种地、去蒙学教书,抄书、写话本子算是利润最大的做法了。
  掌柜的甚至还见过一位府试未考过,但因为其话本子卖的火,最后终于发家在府城定居买房的寒门子弟。
  掌柜想,可黎锦分明没这个时间啊!他难道还能一边编撰算经,一边写话本子?这得多消耗精力。
  再说了,黎锦眼底没有熬夜的青黑,反而双目有神,棱角分明,让人看了就心生好感。
  掌柜的想跟黎锦打好关系,于是就依言拿起了黎锦推过来的这本书。
  入目小巧精致的簪花小楷顿时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掌柜的仔细看了几段,已经可以肯定笔者是位哥儿。
  这不单单是视角的问题,还有心理上的描写和关注点,掌柜的识书这么多年来,已经甚少看走眼了。
  掌柜的很想出版这本书,与黎锦有更深一层的结交。但这本却与府城的主流话本子不符。
  他语气中稍微有些为难:“阿锦,我跟你也就不卖关子。这话本子文笔细腻,每一段都写的引人入胜,但却没有一个故事最重要的高潮转折……”
  全程都在撒糖,读者不会看腻么?
  掌柜的说:“出版也不是不行,但首次发行,最多五十册。”
  五十册,这也确实太少了点,根本用不上印刷,雇上五个人,抄十天就能完成。
  掌柜的没提,五十册这种超低数额的出版数量,费劲搞来一个书号都不值当。
  但因为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是黎锦,掌柜的拿捏不准笔者‘梦寐’跟黎锦的关系,他为了以后更多的合作,他还是答应出书了。
  黎锦却笑说:“其实冒昧提出来这句,有些为难掌柜了。但晚生有个提议,府城小报一周一印,买者众多,其最后一版却空空如也。不若我出钱把这一版包下来,每周只截取这话本子中的一段印上去,等攒够了名气,再商议是否出书。”
  府城小报在整个府城名气甚大,除了来赶考的读书人偶尔会买外,府城但凡能叫出名字的家族,每次都要买五六份回去。
  内宅识字的姑娘、新妇们几乎人手一份,大家举办诗会偶尔也会从中选题。
  府城小报除了前两个版面分析府城最近发生的大事外,后面的则全都是投稿趣闻。
  甚至每个节气该玩什么,去哪儿上香,都给府城的姑娘们挑好了地方。
  黎锦想,府城小报有一半的受众都是内宅姑娘或者新妇,秦慕文的切入视角也是新嫁进来的夫郎。
  但他整篇文章都是第一人称,没具体写明性别,除了经验老道的人外,其他人倒是很难看出笔者的真实性别。
  不过,有切入视角就够了,这会让受众们有足够的代入感。
  她们若能看进去一段,后面的话,就只瞧小甜饼的内容是否吸引人了。
  掌柜听了黎锦的说法,完全没看他竹篮中的银子,一口答应了。
  “最后这个版面原来是有印刷东西的,但因为很多人不会翻来覆去的看,这一页就经常被忽略,后来我索性也不让底下人印刷这段了。
  既然阿锦这么说了,咱们就先试试,若是效果好,就继续放在这一版面。效果不好的话,下次我再把这内容往前调整。”
  黎锦赶紧说,“多谢掌柜抬爱。”
  两人一来一往又聊了几句,掌柜笑道:“天色已晚,阿锦回去小心。”他送黎锦下楼后,还给了黎锦一份最新的府城小报。
  黎锦拿回去给小夫郎看,自己则去健身和练字。
  洗完澡,黎锦发现秦慕文还靠在床头坐着,这府城小报才翻了一页。
  黎锦问道:“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秦慕文听到声音,要下床为黎锦褪去衣服。黎锦没让他动,自己快速的脱了衣服,上床把小夫郎抱在怀里。
  秦慕文唇角抿出了小酒窝,指着第三面上的一行小字,说:“这里写阿锦参加蹴鞠队了。”
  黎锦沉默一下,等他仔细看完这一段,才发现府城小报果然神通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