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节
作者:三水小草      更新:2024-05-19 19:32      字数:3925
  受害人代表袁同新(小声bb):坑蒙拐骗!
  第211章 生魂
  如果要问袁同新,她如今最后悔之事是什么, 她怕是会跪在地上说:
  “我就不该来终风城, 那样我就不会鼓捣什么食修大会。我不鼓捣食修大会, 金碧辉那个二傻子就不会去找宋丸子这个疯子去比试。金碧辉不去比试, 他就不会想要拜师。他不想拜师, 我就不会想去救他。我不去救他, 就不会变成宋丸子的徒弟。我没当她的徒弟,就不会让晚刀找上门来, 我没跟晚刀的人有什么交易,就不会用苦肉计, 我没用苦肉计,至少现在还跑得掉,不用被这个疯子牢牢抓在手里啊!”
  可惜, 后悔就意味着晚了。
  坐在法器上, 袁同新看了一眼宋丸子,摸了摸自己的后背, 心中又是一阵后怕。
  她自以为遮掩的好, 却没想到宋丸子连她本是个女子都知道, 更不用说她偶人的身份了。
  不仅如此, 宋丸子还深谙偶人的灵力传输之理, 在袁同新后背的灵核周围刻下了阵法, 据她所说,只要她心意一动,这阵法就能以偶人的灵核为阵眼, 疯狂聚纳天地灵气,到时袁同新这个身体就会立刻爆掉,连着神魂都剩不下。
  说着话的时候,宋丸子神情轻松,仿佛袁同新爆了就爆了,还没锅里的菜炒糊了更要紧。
  连吓带逼,有经验的宋丸子玩儿的纯熟无比,她也不再是当年那个从宿千行手里辛苦逃得一命的落魄修士了,不仅抓了袁同新,还带着她一起往北洲去。
  檀丹和万家姐妹被她托付给了林城主,代价是宋丸子三天不眠不休,给林城主做了一大堆好吃的,宋丸子抽空还把些自己做菜的心得连着菜谱一并记在了玉符之中,让她们三个师姐妹不要懈怠。
  知道她去西洲是要做正经事的,檀丹她们自然也不会闹着要去当累赘,只能让她们师父千万要小心。
  “师父啊,看着不行咱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在檀丹的眼里,她这个师父油滑起来是真跟泥鳅一样,可到了要拼命的时候也比谁都狠,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行了行了,我是师父你是师父?我逃命的本事可比你强多了。”宋丸子被殷殷嘱托的檀丹烦的不行,趁着炖汤的时候还写了个“逃命十八式”给檀丹,写的时候那真是思如泉涌、信手拈来,可见被人追杀多了确实是有不少好处的。
  万家星星和万家点点则是联手做了两个小纸人给宋丸子,用的万家一族的秘法,宋丸子在纸人中滴上自己的心头血,危机时刻就能让纸人替她死一次,不过也是有代价的,用一次,减寿二十年。
  宋丸子掐指一算,自己现在是筑基后期修为,正在水磨工夫寻着成丹之机,寿数本该有三百多,可几番受伤至今,寿数差不多得打个对折。
  这个纸人,也不过勉强能用而已。
  能用不能用也是徒弟的孝敬,看着她们姐妹俩苍白的脸颊,宋丸子美滋滋地收下了。
  呦是肯定要跟着宋丸子的,劝不听拦不住,宋丸子也不劝不拦了,反正芝仙逃命的天赋天下无敌,他要跟就跟着吧。
  金碧辉也想跟着宋丸子去西洲,宋丸子还没怎样,袁同新已经出面劝他了,也不知道这个偶人说了什么,反正到最后金碧辉是心甘情愿留在了终风城里。
  宋丸子就和袁同新一起乘着法器往西洲而去。
  “你真名就叫袁同新?”长路无聊,宋丸子没事儿就撩拨身边的偶人。
  “不是,我本名心彤,红色之彤。”
  “这个名字不错。”
  宋丸子夸了一句。
  心彤不想道谢。
  “你再与我说说晚刀与西洲慕黯之地的事。”
  据偶人之前交代,西洲有一处地方不仅不像别处一样将弃人当邪祟,反而甚是欣赏他们,晚刀组织正是在那里发展起来的,这次杀宋丸子只是,乃双方携手所为,晚刀为的是让天道受不到供奉,慕黯之地为的则是宋丸子的“大味之道”,更多的事情,心彤也不甚了解了。
  “慕黯之地阴阳颠倒,黑白混淆,凡是寻常人入得其中,哪怕是天仙也被人当绝世丑人,反倒是皮肤黝黑的更受人喜欢。”
  心彤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宋丸子的脖子。
  要是能趁着宋丸子疏忽的时候将她一击而杀,那可就太好了。
  就在心彤想入非非之时,宋丸子抬起头来看着她说:
  “你与似馨之间又有何瓜葛?她不是东洲陈器师所造么?”
  心彤沉吟了一下,在西洲,偶人或者说柏人之事可谓是人尽皆知,就算她告诉了宋丸子,想来上师也不会怪罪。
  “西洲柏人,皆是生魂所造。”
  西洲一地风物与玄泱界其他各处又有不同,几大世家盘踞在此,垄断了几乎所有的灵矿和灵材,世家彼此间姻亲往复,勾连成网,把整个西洲都网罗其中。
  越是如此,几大世家就越要确保自己的地位不会被人夺走,他们挑选族中根骨最好的子弟彼此联姻,为的就是生下更好的修炼之材。
  可事与愿违,修士们生子本就艰难,西洲各大世家又血缘交融了几千年,从几百年前开始,他们生下的凡胎就变得越来越多。
  不仅有凡胎,还有怪胎。
  眼见得族中人才凋敝,几大世家惶惶不可终日,就在这时,一个炼器师到了西洲,他钻研出了一套秘法,能把生魂抽出做成魂晶,放在他所造的偶人之中,不仅能让那些人延年益寿,更因为他做偶人的手段极为高明,只要几大世家的材料给的够好,他甚至能让偶人直接就有金丹或者元婴修为。
  西洲的骆家试过了几次之后,对此法可谓是欲罢不能,四五年间,骆家所有的凡胎子弟都被抽魂做成了偶人,不仅再不是族中长老眼里的废物,甚至修为远超他们还年幼的同族姐妹兄弟。
  借着此法,骆家的势力日益扩大,其他几大世家就坐不住了,纷纷去找那个炼器师,请他也把自家的凡胎子弟做成偶人。
  心彤说的时候只当是寻常事,宋丸子的嘴都快合不上了。
  “抽取生魂之后,那凡人的身体还活着么?”
  心彤道:“自然是死了。”
  宋丸子咬着后槽牙平息心中隐隐怒火,低声道:“那他们就是在杀人,杀凡人。”
  怎么能叫杀人呢?心彤竟然有些迷茫。
  “你可知道,玄泱界修士皆有心魔大劫,纵使灵气充溢,能成就金丹之人也几十人上百人中都未有一个,而这些凡胎却没有心魔,一做成就是筑基甚至金丹元婴的修为,要是好好调息修炼,修为还能再涨,远比做个苦哈哈的凡胎强多了。如今不知道多少根骨平平的修士后悔自己出生时居然带了灵根。”
  宋丸子越听越气。
  “就因为凡胎身无灵根就要被人这么做么?取了魂魄之后肉体也死了,只剩一点神魂又为人所驱使,一生都是如此度过。”
  凡人何辜?
  心彤不知她怒从何来,转而回答她之前的问题:
  “似馨便是第一个偶人,刚做了个大概,就被那个炼器师转手给了她现在的上师。她要是还在,我们一众偶人都得叫她一声前辈。”
  哎哟,这个额称呼还有了那么一点点人情味儿,宋丸子摸了摸自己手腕儿上缠着的鸾鸟羽毛,低头笑了一下。
  “你自己是是哪个世家的生魂所造的偶人?”
  心彤愣了一下才说:“我并非七大家族之人。”
  西洲柏人除了几大世家之外亦有其他势力垂涎偶人之力,几番争夺之后,那位炼器师不胜其扰,便将偶人制法公之于众,除了抽取生魂制成魂晶一步之外,西洲大半炼器师都会制作偶人了。
  那之后人们也不再以“器师”称呼他们,而是改叫“偶师”。
  而在西洲之外的地方,被人们以“偶师”二字代指的就只有一开始做成了偶人的那人。
  “我是偶师在凡人战场上收集生魂制成的偶人,一生只受偶师驱使。”
  “那偶师让你来终风城来看我之后还有别的话么?”
  心彤摇了摇头。
  这话宋丸子不太信。
  不过也知道暂时问不出更多了。
  凡人……被抽取了生魂的无数凡人。
  她的手指另一只手的手背上轻轻敲了两下。
  终风城中将入初夏,拇指大小的樱桃正是好吃的时候,宋丸子走之前收了些樱桃,不仅当果子吃,还做成了酸甜的酱,炸好的肉条有拇指长,瘦中有肥吃起来略腻,宋丸子就把用肉条蘸着樱桃酱来吃,一边吃着,一边渐渐往西洲而去。
  在她腿上,呦两手握着切小的肉条,左右开弓,一个蘸酱一个往嘴里放,吃得不亦乐乎。
  她想给宋归雪弄一个身体,还想探一探要杀她的“慕黯之地”,还想……
  还想会会那个偶师。
  问问他,他是积德,还是作孽?
  “哎,那个偶师叫什么来着?”
  “我家上师,名印轩。”
  “哦。”
  西洲慕黯之地,穿着大袍戴着耳环的披发男人打了个喷嚏。
  桑墨走入界门之中,对他说道:
  “你如此帮我,微予梦若是知道了,必不放过你,还不如趁着她受了重伤,就让她在此地安眠好了。”
  说完,界门一闪,他再无踪影。
  作者有话要说:  宋丸子:好气!!!!!
  第212章 车邻
  将入西洲之前,她们二人先经过了一条深深的地谷。
  据说这个地谷就是之前侉人作乱之时为了防止西洲人族增援北洲, 也为了断绝北洲人族的逃生之路, 侉人力士生生用巨锤砸出来的。
  地谷宽十余丈, 对于凡人来说确是天堑, 坐着法器行于其上, 宋丸子嘴里咔嚓咔嚓吃着炒豆儿, 心里默默琢磨着,自己把“慕黯之地”的事儿了结之后是不是就该找个地方好好吃吃喝喝, 啊不对,是好好闭关修行, 赶紧想办法突破了金丹是正经。
  一阵幽风从地谷中猛地喷出,差点把她们所做的法器给掀翻了。
  “心彤徒儿啊,你可千万稳着点儿, 师父我万一吓着了, 心里可不一定想着什么。”
  万一想着拉个垫背的,我就一条命赔出去了是么?
  心彤面无表情, 默默平稳了法器。
  过了地谷, 就算是西洲地界了, 看着不远处赤红色的沙漠, 宋丸子挠了挠头, 玄泱界五洲差距之大, 还真是让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丸子叹为观止啊。
  地谷西侧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叫车邻城, 心彤带着宋丸子先入了城中。
  “西洲一地风物与别处不同,你这一身一看就是中洲几年前的款式,走在路上都会被人耻笑。”
  “耻笑?”
  走在城中,宋丸子还真看着一些衣着华丽袒胸露背的女子对着自己指指点点。
  “要穿成她们那样么?”
  心彤看向宋丸子所说的方向,摇摇头说:“如今已算是夏天,蒹葭城里必然有了新的款式,那些女子犹穿春衫,马上也是过季了的,只够嘲笑一下你这个外乡人。”
  听着心彤的话,宋丸子看着一城绮罗,对西洲的绮丽奢靡也算是初有见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