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作者:青青绿萝裙      更新:2024-05-20 02:06      字数:4475
  庄家明应了声,泡了两杯奶茶,拉着她进了卧室:“你好点了吗?喝点热的。”
  大晚上的喝奶茶何等罪恶,芝芝想严词拒绝,谁想庄家明领悟不到少女戒糖的决心,插上吸管递到了她面前。
  她只好“迫不得已”接过来吸了口,含糊地问:“我过来,是想问问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没什么想法。”他捏着吸管,半天不喝一口,“就觉得……”
  “觉得有戏?”她歪着头,“她对庄叔叔是不是很热情啊?”
  庄家明沉默地点了点头。
  “这挺正常的,庄叔叔工作好,看起来就是有本事的,外表又很像样,初婚的看不上他,再婚的就不一定了,二婚市场肯定很吃香。”芝芝老道地分析,“一个带着女儿的独身母亲,对叔叔有点意思很正常啊,成年人嘛。”
  据她对夏丽的了解,她不是个精明的女人,但也不蠢,都三十出头的年纪了,难道还学高中生偷偷暗恋?不可能的,该出手时就出手,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
  婚恋市场是很残酷的哟。
  她心里想着,吸了口奶茶,继续说:“至于庄叔叔嘛,可能还没这个心思,他应该是想着把你带大,以后一个人过。所以,你要是不想他再娶,和他说就行了,他肯定会拒绝,你爷爷奶奶那里,他也会搞定的。”
  “你上次和我说的话,我想过。”庄家明指的是国庆节时两人聊的内容,纠结地说,“如果只是和我爸作个伴,我也不是一定要反对,但是……”
  “嗯?”
  他吞吞吐吐:“是不是太快了?我爸工作那么忙,有必要吗?”
  芝芝眨眨眼:“你的意思是,你想过叔叔再找,但是等到他年纪大了,一个人在家比较孤单,然后可以找一个老阿姨搭伙过日子?”
  庄家明莫名忐忑:“不对吗?”
  “也不是不对,有很多这样的夕阳红啦。可是……”芝芝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往下说。
  庄家明轻声道:“你说好了,没关系的。”
  “那我就说了。”她清了清嗓子,鬼鬼祟祟地瞄了眼门外(虽然门关着),“你不要大惊小怪的,也别追着我问。”
  他有些奇怪,但点头应下:“嗯。”
  芝芝拖着椅子靠近了点,庄家明配合得探过身去。她酝酿了下,在他耳边低声说:“等到年纪大了,真的就是做伴,不是做夫妻了啊。”
  庄家明一怔:“什么意思?”
  芝芝急了:“……三四十岁还能过夫妻生活,五六十岁有这个心没这个力啊!”
  这话在庄家明的脑子里过了两圈,才后知后觉地领会到其中的意思,登时面孔涨红,尴尬到说不出话来。
  第29章 意外的认可
  芝芝说的事,完全超出了庄家明的思考范围。他一直觉得,父亲再婚,是想找个一起生活的伴侣,但他自己住宿,父亲又忙于工作,不提内心深处抗拒着外来者的加入,理智上也觉得没必要。
  家里没人做饭,可以去奶奶家吃,奶奶肯定很高兴看到儿子过来;家里没人做家务,是乱了点,但父子俩在家时间短,定期打扫就是了;个人的琐事可以自己做,他现在住宿,基本上能做到自己搞定自己,父亲也不是不会用洗衣机。
  奶奶说,找继母另一个目的是照顾他,可他不需要,现在这样就挺好,也自私的认为,父亲或许和他想的一样。
  然而,他想的太简单了。
  在孩子的视角之外,尚有一片他未曾注意到的天空,那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世界,不仅仅是生活上的互帮互助,还有……还有很多他还不了解的东西。
  “嗝。”芝芝一口气喝下了一杯热奶茶,撑得打嗝。这个声音唤回了庄家明的思绪,他复杂地看着熟悉的领家妹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芝芝……”
  她趴在他的书桌上,懒洋洋地说:“干嘛?”
  “我是不是太自私了?”他也望向卧室关着的门,似乎想透过这个看到父亲的身影,“说是说我希望有人照顾爸,可真的出现了,我又觉得很难接受。”
  她乐了:“你这样还能叫自私啊?自私的人根本不会这么说,你希望有人照顾叔叔,证明你很爱他,你心底不能接受,这也是人之常情。世界上没有哪个孩子是真心实意想要继父、继母的,当然,原生父母太坏了不算。”
  他坐在床沿上,垂头不语。
  “其实,你不用想那么多,八字还没一撇呢。”芝芝说着没有意义的安慰。她很清楚,庄鸣晖最终还是会和夏丽结婚,而她当年怕继母待他坏,竭力反对,他还是同意了父亲的婚事。
  后来的十年里,庄鸣晖和夏丽过得不错,没有浓烈的爱情,却也彼此扶持照顾,家庭安定和谐。所以,她没想过从中作梗,破坏这对中年男女的二次婚姻,反而劝着庄家明,想他早些释怀。
  孩子们终归会离开父母,展翅高飞,父母有自己的生活,未尝不是好事。而庄鸣晖没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实生活不是爱情小说,大家都是普通人,过着普通的世俗生活。
  想开点儿吧。
  芝芝深深叹息,拉住了庄家明的手,用力握紧:“没什么大不了的,别担心。”
  她说的都是毫无意义的空话,但也不知是不是她刚喝过热奶茶,双手暖烘烘的,握着他的手时,他冷冰冰的身体突然得到了抚慰,热意传到心脏,周身都温暖起来。
  “芝芝。”他的唇角荡开一丝笑纹,“谢谢你。”
  “我们之间就不用说谢了吧。”她做了个鬼脸,拿起作业,“回去了,拜拜。”
  庄家明送她出去。
  “妹妹走了?”庄鸣晖进厨房倒水,“她最近成绩怎么样?”
  “挺好的,班级前十了。”庄家明回答。
  庄鸣晖笑了:“那就好,你有空就多教教她,你们俩从小玩到大,别长大就生疏了。爸爸现在还和小学同学出去喝酒呢。”
  “喝酒?”庄家明倏地抬头,“你喝酒?妈不是不让你喝吗?”
  庄鸣晖说漏了嘴,连忙补救:“就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点点,没多喝,真的。”
  庄家明:=_=
  *
  元旦假期结束返校,芝芝忽然发现了一件事:她的人缘变好了。
  高中开学半年,她最要好的是前任同桌,王诗怡同学。和所有的小姑娘们一样,两个人会一块儿上厕所、吃午饭、上体育/音乐课。但在林老师突如其来的换座位后,两个人坐得远了,下课专门绕到教室的另一头去叫上厕所不现实,所以虽然还会偶尔一起吃饭,关系却慢慢淡了下来。
  新同桌程婉意是高冷女神,独来独往,从不和人一起行动。芝芝不是真·高中生,并不需要一个形影不离的闺蜜,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这就导致她几乎没有同进同出,关系要好的女性朋友。
  但是现在,宁玫向她抛出了橄榄枝。不是重生前的塑料闺蜜,也不是之前披着亲近的皮,实则挑事儿的撩拨,而是实打实的少女友谊——在食堂看到端着饭盆的她,主动招手问她要不要坐一起;她问庄家明借纸巾时,主动递出了自己的纸盒;最后,邀请她一块儿去厕所了。
  芝芝满头问号,搞不清宁玫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无缘无故,没什么理由拒绝,可有可无地应承下来。
  过了几天,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仿佛被拉入了宁玫的小团体。
  有意思的是,这个小团体人数不多,却都是一班女生的金字塔顶尖阶层。
  比如宁玫,她长得最漂亮(虽然“女神”的称呼花落程婉意,但班花的桂冠戴在了她的头上),女生中成绩最好,是当之无愧的中心人物;还有一个名叫余若妃的团支书,不参与班级的管理,地位却很超然,据小道消息,她爸在市政府里工作,也算是个官二代了。
  另外两个女生中,一个是能歌善舞,才艺很多的纪可人,另一个则是学习成绩同样排在前五的范芸,她不是班干部,却是班主任林老师的课代表,每天都能和林老师直接交流,比大部分班干都有面子。
  这个配置,芝芝自叹弗如,同时愈发好奇,宁玫拉她入伙,到底要干嘛?组团diss程婉意吗?
  结果并不是。
  观察了数日,芝芝确定,宁玫拉她入伙,并没有什么阴谋——也是么,大部分人的高中生活都平静如死水,天天撕x不是宫斗剧就是美剧(?)——非要说是什么原因的话,大概是……认可。
  简而言之,宁玫的小团体聚集了班里某方面最厉害的女生,现在她们认为她也拥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决定吸纳她成为自己团体的一部分。
  坦白说,芝芝的心情有点复杂。
  曾几何时,宁玫是她需要仰望的人。听着很好笑,同班同学,哪里需要这么夸张,用上“仰望”两个字,不过只是个家庭小康,样貌漂亮点的普通女孩罢了,放在十四亿人口的大背景下,两人半斤八两。
  可少女的世界很小,眼界也很窄,就只装得下班级那么大。
  她当时就觉得程婉意特别女神,走路都和别人不一样,就觉得宁玫特别厉害,成绩好人缘好,自己与之相比,那还真的是皓月和萤火。
  而如今,或许是她当编辑导演时显露出来的能力,又或许是她不经意透露出来的成人的思想,宁玫觉得她有资格做自己的朋友了。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三分好笑(一丁点屁事搞得像拍《绯闻女孩》),三分高兴(为了曾经的自己),三分释然(都过去啦),还有一分,予了怅惘。
  因为,回不去了。
  今日的友谊,弥补不了十六岁的自卑,用作弊的手段得到的认可,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她只有变得比二十六岁更好,才能无愧于自己。
  ……说人话的话,他妈元旦过后就是期、末、考、了!
  想什么有的没的,赶紧投身于期末复习的宏图伟业中吧!!!
  *
  过了1月6日的小寒,天气骤然转冷。芝芝周五早晨起来,猛地发现外头的天气亮得不同寻常,瞄一眼闹钟,六点一刻没错。
  她哆哆嗦嗦地在被窝里换好衣服,披上羽绒服下来一看,窗外银装素裹,竟是下雪了。
  “下雪了?”睡窗边的女生揉着眼睛爬起来,看到白皑皑的树梢后,忍不住兴奋地叫了起来,“啊,真的下雪了!”
  这儿算是南方,三年里也就一年会下次雪,还是薄薄的一层,所以对于本地人来说,下雪还是件很新鲜的事儿。
  没一会儿,整个宿舍都活了。
  大家忙忙碌碌地上厕所、刷牙洗脸,到了六点四十分,晨跑的铃声没响起来,取而代之的是柔和的音乐。这代表学校今天取消了晨跑,大家多出了二十分钟的时间。
  芝芝起得最早,在去教室自习和好好吃顿早饭间犹豫了半天,决定看在下雪的面子上,稍稍放松一会儿。
  她去食堂买了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佐着流沙的咸鸭蛋慢慢吃。平时晨跑完只有十五分钟的早饭时间,去掉排队和路上的时间,根本不够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餐,她都是买了包子馒头蛋饼回教室吃。
  寒冷的冬季早晨,一碗热腾腾的白粥下肚,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芝芝吃得心满意足,又买了一个茶叶蛋和一个葱卷,准备在课间补充能量。
  结果第二、三节课的间隙,庄家明和几个男生出去了趟,回来塞了个烤红薯给她,热腾腾的,捧在手心里还嫌烫。
  她瞪大了眼睛:“哪来的?”
  “嘘。”庄家明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买的,快吃吧。”
  芝芝掰了一半给他,剥着皮说:“少糊弄我,我昨天才问过老板娘卖不卖烤红薯,她说不卖,你们哪弄来的?”
  一中管得很严,不允许点外卖送进来,怕学生吃坏不好交代,唯一卖零食的只有小卖部和食堂。这个红薯闻着就是老式的铁桶里的味儿,肯定是从街头小贩那里买来的。
  庄家明只好说:“宿舍后面的小路上,有人在卖这个。”
  男生宿舍位于校园的西北角,后面是一条小路,偶尔有推车的小贩经过,香味一阵阵飘进来。不知是哪个胆子大的男生率先翻墙买了东西回来,反正没过多久,好多人都这么干了。
  芝芝歪过身瞅他的裤子:“今天下雪,路这么滑,你也不怕摔着。”
  “没事。”他屈起手指,遮住发红的掌心,“你什么时候想吃和我说,给你带过来。”
  芝芝咬着软糯的红薯,有点开心,又有点不开心。
  第30章 《怦然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