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作者:
林桑榆 更新:2024-05-20 02:36 字数:4644
我在机舱左边,叶慎寻在右。他应该看出我第一次坐飞机,被剧烈颠簸吓得脖子直缩,忽上忽下的失重感令我无所适从,心慌间,有人从右边扔过来纸笔。
“写遗书。”
男子声线像化开的涟漪,一圈圈荡在我敏感的心间:“怎么,情况很恶劣吗?都到写遗书的部分了吗?我、我……”
他似乎很享受我语无伦次的样子,语气更加严肃地吓我:“赶紧写完,放进黑匣子里,说不定哪天还有人找到,也没有遗憾。”
然后我就真听话地拿起了纸笔。
在我长篇大论的时刻,叶慎寻起身,亲自去到了驾驶舱,接手飞行。据称他曾在国外的学院受训,以优越成绩拿到了航空执照,尤其对如何穿越雷云雨经验丰富。
遗书写完,机身已在不知不觉间趋于平稳,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为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对他的看法有了细微改变,抬头,见沛阳还直挺挺地立在舱门口,百无聊赖间想起什么后,招呼他过来。
“你们这儿,有扑克吗?”
等叶慎寻再出来,见到的画面就是,我、沛阳,还有另外一年轻保镖正准备玩斗地主。
当全机舱开始单曲循环《赌神》的主题曲配乐,我周星驰附身般紧紧压着牌:“可以开始了。”
诡异的是,以龟毛出名的叶公子竟没跳脚。在我意外回答出他的问题后,他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回缓。就像,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坐在他的飞机上斗地主,而他却站在我身后指导。
“炸了。”
关键时刻,见我犹豫不决,他干脆出声。
我扭扭捏捏:“不行,还有大小王没现身呢。”沛阳急死了:“到底炸不炸哦。”
叶慎寻一脸坚决,像身处企业兼并现场与人斗智斗勇般:“他手里应该是一串连牌外加双王。此时不炸,二翻做四。弃车保帅,懂吗?”
不愧做生意的人,我敬佩的同时又有些嫉妒,遂扁扁嘴问沛阳:“你们老板的人生都没有失败两个字的吗?”
后边人抄着手,一声冷哼,一副我说对了的姿态。
沛阳原本大满贯的牌局,被叶慎寻撺掇得赢面少了一半,心里可不高兴了,当即连工作都不再想要地哼哼:“还是有的,求婚失败。”
最怕空气里突然的安静。
沛阳出口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当即牌都扔了,然而已来不及。
接下来十小时航程,叶慎寻都在我的嘲笑声里度过。而我那舍生取义的沛(呸)……跳伞自降了。
第6章 他听见风在说话
下飞机已经是当地傍晚,费城的夏天温度喜人。太阳没去前,也清风拂面。
叶慎寻未带我去下榻的酒店,径直到了一处别院。葱葱茏茏的绿荫蔽眼,两位手执银盘的年轻仆人迎过来:“先生。”
我打量盘子里的落花瓣,粉粉嫩的,霎是可爱,听见身边人问:“二少爷呢?”“回先生,星少爷正在后院鼓捣玩具。”
男子微微点头,侧首对我:“带这位小姐去客房。”看来是自己的住所。
起初,我以为叶家二少不过八九岁的孩子,等收拾完到院子逛一圈,却发现对方是和我年纪相当的男孩。
他的眉眼继承了叶家的优良基因,相比叶慎寻却少了几分锋利。见我这个陌生人,男孩立马起身,明显有些惊慌,眼神带着专属孩童的纯粹。
“你在做什么?”
毕竟人在屋檐下,为了表示友好,我主动搭话。他抱着怀里的大黄蜂变形金刚后退半步,肩膀条件反射瑟缩了一下,目光四处搜索,兴许想找相熟的用人。
我瞬间反应过来,这叶家二少兴许有智力方面的障碍。否则,也不会长期被寄养在这里,远离国内纷争。
曾过惯群居生活,我对付小孩还是有一套的。他们不需要大人式说教,也不需要你低下姿态讨好,只希望和你有共同爱好。
“你喜欢变形金刚哦,那你知道故事最后,大黄蜂离开地球后为什么没再回来吗?”
此前,大概还没人与他认真讨论过故事情节,男孩眨眨眼,尝试着靠近我一些,做思考状:“因为、因为人类容不下汽车人,觉得他们是怪物,所以他们只能回到自己的星球,自由自在生活。”
反应倒挺快,我却背着手,摇了摇头:“no,no,这不是他们离开的主要原因。”
男孩好奇了,靠更近,长长的睫毛扑闪,一双纯真眸子像玻利维亚的盐湖,未经污染。
“那是为什么呀?”
我拖长音:“因为——你们地球的油价太贵了啊!”
他被我突然夸张的声音吓到,露出惊悚的表情,片刻后反应过来我说的话,忽然抱着大黄蜂笑得不能自已,青涩的喉结蠕动得厉害。
叶慎寻换了便衣出来,恰好目睹这一幕。
夏末,残留的热气被男孩许久未出过的笑声戳破。有人横亘在记忆里,脆生生地喊:“哥哥!哥哥!”
“如果世上真的有人不喜欢哥哥,那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那时的他,也是睁着这样亮晶晶的眸,扯着衣袖,看着自己。然而所有人的时间都没停止,唯独他的,被永远留在八岁的午夜。
男子在无人察觉的地方握紧拳头,远处女孩的说话声传来,却刻意变了男音。
“唉,今天是我擎天柱五千岁生日。五千年来没有谈过恋爱的我,终于在昨天……”
不远处,男孩的戒心已全失,与她同乘一架秋千,整个人几乎是挨着她的,胳膊贴着胳膊,兴致勃勃地追问:“终于在昨天怎么样?!”
“终于在昨天,变成了五千零一年。”
“哈哈哈……”
似乎是很久没见过的热闹,叶慎寻眯眼,忍不住莞尔,确定自己的决定没错。
这处宅子不在叶慎寻名下,是他借用当地人身份购买的,避免暴露给别有用心的对手,连家里人都毫不知情。此行他没按照原计划带程改改去酒店,是出于飞机上的即兴问答。他不做没底的事,即便周印推荐来的人,也想试试深浅。却没想,她的回答,超出自己预期,甚至与记忆里的小人儿重合。
缘分吗?第一个念头冒出。
细想这女孩种种,好像是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个性,这才一个冲动间,叫司机开到这里。
正思考,前方又有了大动静。
叶慎寻抬眼,见乱花和绿叶衬着两张青涩面庞。年轻男孩高兴到恶作剧,把着绳子使力,秋千忽地飞出老高,吓得女孩一声尖叫,长长的头发划过墨蓝天际,掠过来的风都仿佛会说话。屋子里,用人正在煮鲜柠檬茶,袅袅香气飘出,令他陡然想起四个字——
现世静好。
那两天,我迅速和叶家二少叶慎星熟悉起来。
晚饭间隙,我问叶慎寻,可不可以自己去城里溜达。他双眼如鹰隼,将一切看穿,漫不经心地说:“我不管你来费城的目的是什么,误了工作,杀无赦。”
我默默翻个白眼,朝着楼梯上喊:“星星?你哥说他要杀了我。”迅速被一个眼风刮伤。
有后台,就是棒。
但忠人之事这点我还是明白的,遂与他谈条件。等峰会一过,他会在费城多停留几天再回国,了我心愿。
经济类的英文专业名词对我来说还是有太多难度,我花了近两个通宵死记硬背,才勉强让自己看起来专业一点。峰会前晚,没见过大阵仗的我有些失眠,期间去楼下找水,遇见叶慎寻在泡咖啡。
袅袅热气中,他一身黑色睡袍,轮廓被氤氲的热气包围,薄唇微泯,不知在想什么。
我刻意避免与他正面交锋,他却早已发现我的存在,突然问:“你喜欢的人,有什么好?”
换方向的步子顿住,我回身,扁扁嘴吐槽:“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求婚失败了。”
他显然被戳到痛处,眉头微蹙,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将手里的咖啡向我泼过来。我审时度势离得远些,却不打算放过这个能攻击到他的话题。
“本来就是啊,还没领悟到感情的真谛,就贸然求婚,换作我是女生,也不会答应。”
“那你告诉我,感情的真谛是什么?”
“是……明知道他不好,但你没办法,就想待在她身边。如果他很丑,你愿意戳瞎自己的眼。如果他性格很怪,你愿意磨平自己的棱角去迁就对方。要是他很穷,你愿意将仅有双手奉上。”
叶慎寻皮笑肉不笑,啜一口咖啡:“大道理都懂,真做到的,有几人?”
我执拗起,不自觉握紧脖颈处的黑色短木,像无数次困惑时,它曾给我的指引。
“如果你用近十年的时间,只为向他靠近呢。”
对面那双眼,涂满了分明的爱与恨,浓烈地、炽热地。叶慎寻瞳孔微刺,忽觉咖啡也有些烫手,遂放下,不再言语转身上楼。
盯着他的背影,我想起什么,出声叫住上楼的人:“上次在‘行吧’,你说的魏家,是哪个魏?”
青年男子脚步顿了几顿,始终没言语,消失在楼梯拐角。
翌日,我用叶家的座机与程穗晚通电话,约好峰会后见面,她兴冲冲地在电话那头说,要给我惊喜。
听见那头的碗筷摆放声和她雀跃之音,我放下心,看样子,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只是,我还尚未想好,要以怎样的借口去见魏光阴。
举行峰会的街区附近都被提前封路,各国车辆和经济砥柱纷纷涌入共襄盛举。我暗自咂舌,叶慎寻漫不经心地玩手机,却也感受到了我的压力,淡淡道:“没你想的那么可怕,当成教授讲座来听,记下要点就行。”
滨中倒是经常找一些著名教授到校演讲,他这么一讲,我的确缓了口气。加上场馆太大,密密匝匝的人头,弄不清谁是谁。
会议分上下午,整场下来,我的精力耗尽。为避免遗漏,我在人潮散去时,厚着脸皮找上了别人家的速记员,核对信息量。
叶慎寻正在和几个人行交际礼仪,谈笑风生的样子尤为引人目光。身旁的其他速记员多看了几眼,问:“你们中国的男子长得都这么好看吗?”
回答“是”好像太浮夸,说“不是”又太跌份儿,遂模棱两可:“中国的女孩也都长得很漂亮。”惹得周遭几位国际速记员比大拇指。
其中一位日本的年轻女孩指了指侧门的方向,用英文对大家说“”“我刚刚也发现一个特别好看的中国男孩,好像是负责摄影。”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门口已空无一人。却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股怪异的失落。
翌日。出门前,我同程穗晚确定了见面地点。
“我一整天都没课,不然宾法大学见吧?”
见面的地方太敏感,我心一紧,莫名地喘口气,那头的程穗晚没察觉异样,继续道:“正好我钥匙不知放哪儿去了,过去找他拿备用的,而且学校里边的餐点你肯定很喜欢。”
程穗晚口中的这个他,指室友。她搬出宿舍后,就是与对方分租住的公寓。起初听说是个男孩子,我和程家父母都表示反对。但她坚持,夸奖对方何其温和,何其善良,何其优秀:“是宾法的高才生呢。”天高皇帝远,我们毫无办法。
时日渐久,她的qq签名开始更改为春心萌动的句子。那位室友,就是让刘大壮几度心碎的始作俑者。
所以临出门见面前,我特意向叶家用人借了相机,想将情敌的模样拍下来给刘大壮揣摩,胜算有多少。但那部相机最终也没用上,因为,我的眼睛,早已记住他。
他安静坐在学校的露天广场,低头看书。八月的阳光跳过来,落在周遭,将男孩和背后那风情的建筑渲染得如同色彩热烈的欧洲油画。所有的明暗都凝在那张沉静的面容,令别人炫目,令我热泪盈眶。
银质桌对面,坐着叽叽喳喳的明艳女孩儿。她伸手抢掉他手里的书,鼓起腮帮子撒娇道:“等会儿我姐姐就要到啦,你先替我们想想去哪家餐厅吃嘛。”
我从来不知,在私底下,她都将我当作姐姐看待。尽管,她生气时总一字一顿地叫嚷:“程改改!”
男孩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张,似是笑了,又说了些什么,我的耳朵却短暂性失聪,双腿也好像灌铅般沉重,再也没法朝那个方向移动半步。最终,转身飞奔而出。
人跑出几千米开外,我才停下大口喘气,仿佛撞破了什么不该窥伺的画面。而后才发现,我的随身小挎包也不知掉在了哪里。兴许是校内,震惊过度,我松了胳膊却不自知。
叶慎寻说得对,大道理都懂,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人?我自恃勇气可嘉,用近十年的时光追随一个人,此刻却不敢原地返回,找寻属于自己的东西。
没了包,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更可恨的是,叶家宅子处不通公交,绝了我开口向路人借一元两元的机会。这人生地不熟的,我抬头望天,发现高楼遍地,每个人都有归处,好像只有我,对这座城市一无所知。
后来,我无数次问自己。要是早知如此,还会不会选择跟随叶慎寻到美国?这问题一直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