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春如酒      更新:2024-05-20 05:33      字数:3713
  阮苏无言以对,抱着被子倒在床上踢了踢腿,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
  小曼疑惑地看着她,好奇地趴在床沿上问:“太太,您不是不缺钱吗?遇到什么难题了?”
  阮苏无力地挥挥手。
  “算了没你的事,出去玩吧,我今天不出门了,用不着换衣服。”
  小曼啊了声,“饭店昨天才开张啊,虽说每个岗位都雇了人,可您不想去看看生意如何吗?”
  看什么呢?那么差的厨子,那么差的跑堂,那么欠打的名字,妥妥的亏钱相,看了心烦。
  阮苏等她出去以后又躺了会儿,才恹恹地爬起来,拿着纸笔清算自己的家当。
  一张十万的支票,十五张一千的银票,二十张一百的银票,两三百银元,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外国货币。
  除了钱以外,她还有首饰。
  黄金项链、镯子耳环,二三十件。玉器珍珠,十一二条。钻石戒指,两枚。
  首饰之余还有衣服,都是价格不菲的高档品。
  真丝旗袍,十八.九条,摩登洋装,十六七套,另有无数高跟鞋、帽子、手袋等等。
  不算不知道,一算她自己都咂舌,自己不知不觉竟然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没算上吃的用的等消耗品,天知道花了多少钱。
  也就是段瑞金负担得起,换做条件差一些的人家,恐怕早把她这只大蛀虫赶出去了。
  她本来很绝望,因为实在凑不出二十万。可是清点完那些衣服首饰后,又觉得希望不是那么遥远。
  这些东西当初都是花了不少钱买的,而这个年代局势动荡,满街都是当铺。但凡谁家遭了点大灾大难的,都会把值钱的物件拿去当掉。
  别人可以,她也可以呀。
  阮苏来了斗志,当即推开窗户喊小曼,一番收拾过后,两人一人抱一个大包,乘汽车出门了。
  段公馆外那条街上就有当铺,但阮苏不想被段瑞金知道,于是不惜走远路来到南街。
  南街上有三家当铺,最大的在珍宝斋对面,名叫和平大押。
  小曼坐在汽车里,看看珍宝斋又看看和平当铺,道:“这两家店设置得也是够巧妙,今天去他家买了宝贝,明天便可以去对门当掉,等有钱再赎回来,继续买新宝贝,一条龙啊。”
  阮苏推开车门道:“别啰嗦了,快下车。”
  二人走进当铺里,只觉得与其他光明富丽的店铺完全不同,店内黑压压的,光线暗淡,伙计高高站在柜台后,用鼻孔看人。
  从柜台到门边的距离顶多两米,人往那儿一站,不像顾客像囚犯,很能给人心理压力。
  她们进来时柜台伙计在低头写着什么,听见动静也不看人,等阮苏喊了两声后才抬起头,掀了掀眼皮问:“想当点什么?”
  阮苏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也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心里没底,便先问道:“你们这儿收东西都按什么价?收什么类别的东西?当掉以后如何赎回?”
  伙计单手握着毛笔,用一双死鱼眼看人,不回答她的问题,又问了一句,“想当点什么?”
  小曼见状打开嘴炮,“真稀罕,这年头聋子也能来当伙计吗?”
  伙计终于有反应了,梗着脖子红着脸问:“你说什么?”
  她还要骂,被阮苏给拦住了,后者从包里掏出一个玉镯子,递过去说:“你看看这个多少钱。”
  伙计哼了声,拿起来用手电筒照,对着光细细观察。如此看了几分钟,伸出一个巴掌。
  阮苏问:“五万?”
  摇头。
  “五千?”
  摇头。
  “五百?”
  伙计点头了,“当不当?当我就给你开票拿钱。”
  阮苏不敢置信,“你确定你没看走眼?这个镯子是我从玲珑阁买的,上好的老坑玻璃种,花了三千大洋呢。”
  伙计冷淡地说:“珠宝这种东西,值多少钱主要看买的人愿意花多少钱。当初你花三千买它觉得值,那它就值三千。如今我觉得它顶多值五百,那它就只值五百。”
  阮苏几乎蒙了,二手货会贬值她清楚,也有心理准备,但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会贬值得如此厉害。
  玉镯子尚且如此,其他的呢?岂不是都不值钱。
  小曼拉住她的手,“太太,我估计这家伙是坑人的,咱们再去别家看看,别被他忽悠了。”
  伙计冷哼,“和平是全寒城最大的当铺,在这里做不成的生意,去其他地方更做不成。”
  “你管我们做不做得成?反正姐姐们又不缺钱花,当你的死聋子吧。”
  小曼夺回镯子塞进包中,抓起砚台泼了他满脸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着阮苏狂奔出店,哈哈大笑。
  二人又去逛了其他两家当铺,这两家店老板认出阮苏,对她十分客气。
  不过经过一番交谈后,阮苏发现价格并没有高太多,仍是不如预期。
  珠宝不行,那衣服呢?
  她挑选出自己最贵的一件旗袍,询问老板,“你看这个值多少?”
  老板捏了捏料子,笑道:“这年头衣服更新换代快,洋装店里一天一个新款式,没什么人买二手的了,我们一般都不收。但要是阮老板想出的话,那就……五十吧。”
  八百块买的衣服,现在只值五十……阮苏的心在滴血。
  老板好奇地问:“阮老板为何突然要当衣服首饰?莫非……周转不开了?”
  阮苏收好东西站起身,摇头道:“我这人买起东西来就收不住手,家里堆了一堆没地方放,也穿不过来,就想拿来当掉买点新的。不过既然不值钱,那就算了,不如送给朋友。叨扰老板了,有空过去喝茶。”
  老板恭送其出门。
  上车后,小曼问:“咱们再去别的街上看看?”
  阮苏靠着车窗,疲惫地摆了摆手。
  “不去了,都一样,去了也是白去。”
  “太太。”小曼难得认真起来,“您为什么突然缺钱呢?跟二爷闹翻了?给我说说,我可以帮忙出主意啊。”
  阮苏望着她嗫嚅了半天,最后还是开不了口,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枯岭山金矿,段瑞金独自坐在办公室写信。
  信是写给当年同窗好友的,名叫林清,让无数女生为其神魂颠倒要死要活的风流人物。当时大家都以为他会弄大别人的肚子,早早结婚继承家业。谁知他行事不羁,竟在十七岁就与女老师私奔了,等今年再联系上,已摇身一变成了西南区某部队的一名年轻参谋官。
  段瑞金曾对他的私生活嗤之以鼻,认为自己不需要他这样的手段也能遇到真爱。
  直到昨天晚上,他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太贫瘠了。
  他知道如何经营金矿,如何教训下属,甚至因为读书时爱好广泛,英文地理历史等方面也颇为精通。
  唯独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地爱他。
  关于这一点,他决定请教林清。
  信寄出去,等了一周,回信来了。
  段瑞金并未立即查看,而是将其压在账本底下,等晚上回到公馆进入卧室,才坐在灯下观看。
  几年过去,林清字迹未变,依旧潦草得好似外国医生,难以辨认。但仔细后,言语是意气风发的。
  瑞金吾友:
  来信已阅,听闻你已有意中人,我颇感欣慰。想当初在晋城学院,你我同窗,你终日只苦读书,学洋文,学历史,令你母亲忧心不已,时常询问我你是否有难言隐疾。如今你总算成家立业,想来她也能放下心。
  关于你的请教,我的确有秘诀可以倾囊相授。男女之情,要说难也难,可你有张好脸,因此是手到擒来的。若想让其动心,只需分两步做。
  第一,请她看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电影(注:以周璇的爱情片为佳,恐怖片也可,切勿选择悲情故事),吃一顿上好的西餐,红酒不可缺少。待到微醺之时,亲吻她,切记不可做太多,只给她留一个钩子。
  第二,与她跳舞,赠她好礼。倘若她收下,那么别犹豫,快快洞房花烛罢。
  关于我的近况,我随李将军的部队驻扎在冉城,大约会待到年后。将军近来打了几场胜战,十分喜悦,赠我美眷府邸,白银万两,日子倒也不错。
  我父母仍在派人寻找,黄小姐等人也寄信来,不过我暂时无回家的打算,因此还望你念兄弟情谊,为我保密。
  李将军是值得跟随的长官,他常与我们说,时势造英雄。眼下群雄四起,局势动荡,好男儿都该走上战场。时机到了,只需一阵风,便可扶摇直上九万里,打下一片江山。
  我不奢求江山,但也是很高兴的,因为敌人来了我有枪炮,不必怕他。看见弱者我能伸出援手,救他性命。
  昨日上街,有被我救过的人要送我土豆,我没有收。
  挽救国家于危难之际,这种荣誉感,岂是几筐土豆能比得的呢?
  祝君如意,喜得良缘!
  林清
  一九三六年九月二日
  段瑞金合上信,点火烧了。
  火焰在漆黑的铁盆中跳跃,闪烁的光芒照耀着他的眼,仿佛他眼中也有一团火在燃烧,很久才熄灭。
  翌日早上,他走下楼梯,坐在空无一人的餐厅里,问老妈子:“五太太呢?”
  “五太太还没起呢,这两天她都起得晚。”
  “去叫她下楼,就说……”他扫了眼面前丰盛的食物,“我让她来吃早餐。”
  “诶,好嘞。”
  老妈子殷勤地跑上楼,不一会儿阮苏就披头散发的跑下来,脸上还有水珠,显然是匆匆洗完脸。
  “二爷,今天为何突然有兴致叫我一起吃啦?”
  因为暂时还不出二十万,自觉低人一头,她努力笑出一张天真灿烂的脸。
  二爷面无表情地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翻了个面儿,从她鸡窝似的乱发中取出一团皮筋来。
  她尴尬地接过塞进兜里,比了个大拇指。
  “不亏是二爷,视力都比别人好。”
  段瑞金怎会听不出她的口是心非?坐下冷冷道:“公馆里没下人了吗?怎么伺候你梳头的都没有。”
  人当然是有的,但往常伺候阮苏洗漱换衣的任务都归小曼,而小曼这丫头贼懒,常常起得比她更晚。她因为起床后横竖没事做,于是从未指责过,都是睡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
  真话是不能说的,说了段瑞金少不得又要教训小曼。
  阮苏将头发随手挽了一下,坐下说:“我挺喜欢这样的,你不觉得很有家的感觉吗?在家里也要永远衣冠笔挺,是件很累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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