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给退婚流男主 第124节
作者:苏怀荒      更新:2024-05-20 08:15      字数:3947
  但没想到的是,张浮的反应比叶入梅还要快。
  叶入梅还在犹犹豫豫,他已经和殷家那边通过几次消息了,意愿非常明显,现在还主动找上门来。
  叶入梅神色古怪,问他:“您是因为那边的丹药?”
  不至于吧。
  “这只是一部分,”张浮呼出一口气,那双浑浊的眼睛好像亮了一点,突然提起了一个人,“叶城主,你知道,那林青痕长什么样子吗?”
  第143章
  叶入梅一时没明白他什么意思。
  林青痕的事情她也听说过一些,就是他那张脸,原来是有胎记的,但是听说不知怎么的渐渐好了。
  他的灵力依旧很低,按理来说只是治了胎记,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据来到霖城的佣兵团形容,那一直被胎记遮掩的是称得上祸国殃民的一张脸,在泪城那边引起的风波甚至不比殷九霄小。
  后来林青痕就基本不在外面出现了,本来也不是喜欢出风头的性子,他也不愿意被别人盯着。
  原只是听这些,想来还有些夸张,毕竟没有真的见过,但一个佣兵团手中有留影石,是少见的记录类灵器,当时便记了下来。
  拿到望雨霖一看,大家便不出声了。
  他脸上还有些许青色胎记残余,但仅仅通过留影石望过来的那一眼,就足够让人印象深刻。
  可别人看的是一时惊艳,但那时不过是跟着人随便去看了一眼的张浮就不是这个感受了。
  他看到那张脸,直接愣在那里好长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叶入梅正想着这件事和林青痕的脸又有什么关系,便听见张浮又低着嗓音,加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那你有没有见过……沈落樱?”
  沈落樱?
  曾经弄得林重天要死要活的那个人?
  听说过。
  这位出身于沈家的大小姐身份尊贵,传说是当时灵界第一美人,可惜大约在十九年生孩子的时候出了事,昏迷不醒,和死了没两样。
  见过她的人并不算多,灵界第一美人的名声大多是口口相传,说小时候身体就不算好,又身为炼药师,本来也不需要多出门,便一直在家里养着。
  嫁进林家之后那林重天本不大情愿,碍于婚约没有办法,不过新婚那晚见了一面,态度就变了,足以证明确实美貌过人,林重天把人看得如眼珠子一样,可惜还是出了事。
  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唏嘘是唏嘘,可是过了这么些年,记住那张脸的人就更少了。
  “所以到底怎么了?这又和眼下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和你说,林青痕长得和沈落樱很像,非常像,眉眼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你会怎么想?”
  区别只在于沈落樱作为女人,眉眼要更加柔和妩媚几分,但张浮绝对不会认错。
  他活的够久,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天阶六星炼药师,进过沈家,给这位沈小姐专门授过课,见过不止一次两次。
  她天赋极好悟性极高,就是身体差了点,否则现任沈家家主也许都轮不到她哥哥来做,嫁去林家的时候又年纪太小,再给她几年,等她炼药能力修炼到了,说不定在灵界的地位会比林重天还要高。
  灵界孕育孩子本不算什么险要的事情,对灵力强劲的灵师来说,早早的便可以把腹中孩子转移到专门孕育的灵胎之中,大家族这种设施更是完善,对母体是种保护,对孩子也好。
  但沈落樱身体差,听说是被那位侧夫人有意下毒,胎儿一直是在她腹中养着的,移不出去,生的时候便出了大事。
  张浮那个时候特意关注过这消息,沈落樱是他带过的天赋最好、亦是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徒弟,听到她昏迷不醒,心里难受许久。
  然而那位好不容易保下来、被丧妻的林重天捧成掌上明珠的林清霜长得与沈落樱并不像,长相肖父倒也正常,偏偏张浮看到了眼下的林青痕。
  他脑子都是懵的。
  好长一段时间,他一闭上眼睛脑子里都是那张脸,特别是那转过身来看人的神态,和沈落樱简直一模一样。
  “叶城主,你细想想,仔细地想,殷家和林家的婚约全灵界有头有脸的人都知道。那与婚书是最高规格,天地共证,林重天真的随便找个人就能替过去吗?林清霜……真的是沈落樱的孩子吗?”
  叶入梅:“……”
  她听着这些事也跟着一起愣了。
  林家内宅里的事情外面人不会都知道,但是林青痕和林清霜的区别在哪里他们还是很清楚的。
  看到林青痕之后,如果说那张和沈落樱类似的脸还不能说明什么,那和殷九霄的亲事就一下解释得通了。
  ……不会吧?
  “就、就连天赋和兴趣,也很像,沈落樱那时候也喜欢研究这些炼药之外的事情,改良灵植和手法……”张浮是越想越心惊,“叶城主,是林家搞错了,林重天搞错了!泪城里的未来可不仅仅在于殷九霄,林青痕更不简单!”
  要不是他那胎记遮掩这么多年,明眼人恐怕一看便知道了。
  况且张浮听说那蝶梦里面的还有一个沈家的血脉,沈璃岩,炼药师比赛上的特殊灵髓看到的人不少,出不了错,他就是那个沈家遗失的孩子。
  之前不明白,为什么发现了自己的天赋还不回去反而死心塌地,现在看来……
  张浮正因为这件事多有猜测,心里十分不稳,恰好殷家那边把宋雪缈的信件就送过来了,他没有直接说出口,只是试探性地接着确认了一些事情,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林青痕一定就是沈落樱的孩子。
  不知道当时那位侧夫人做了什么,特意在林重天不在的时候催毒让她提前生产,恰好和自己同一天,又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生生换了孩子。
  叶入梅原来还有所犹豫,但张浮是真的活久了见多识广,他没有必要撒谎。
  这样一说,她选择的余地就更小了。
  原来想着和殷家打架这件事自己别认真掺和便罢了,可以做好几手准备。
  若是殷家险胜,自己已经在后方划水了,那还有话说,说是一开始就有留手;万一真把殷家全灭了,望雨霖赢了她没什么损失,被排挤也不是第一回 了,毕竟她是天阶六星,陈莲烟能把自己怎么样?
  如果殷家落败而九霄逃出,等他长成多少还要几年时间,她完全可以趁这段时间好好收拾收拾准备跑路,把该拿的都拿走,回来复仇也找不到自己身上。
  叶入梅就是最大最精的那颗墙头草,所以她的倾向是以不变应万变,在现在这个时候提前背叛望雨霖并不是最优选择。
  但听了张浮的话,叶入梅再看那封信的时候,就不是这样老神在在旱涝保收的态度了。
  信里说,前尘往事既往不咎,只要她如今做出正确的选择便好。
  且话里话外暗示,殷家如今的筹码远不止她能看到的这一点,望雨霖气数将尽了。
  其实殷九霄更多指的是马上就要重开的灵魔遗迹,但这个时候他肯定不会明说。
  但这几句话,让叶入梅一感受,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难道林青痕也发现自己的身世了?
  “我还听说,那蝶梦现在的首席炼药师林云思,按辈分算是他堂弟,在林家也很受重视,是特意跑过来的,”张浮道,“这些孩子,一个个都不简单。”
  殷家的习惯便是大人抗在前面,留下年轻孩子作为有生力量,上次便是这样,这回若是真打起来,恐怕也是这样。
  叶入梅原来还想,殷九霄再怎么样也需要成长时间,自己还有余地。
  但这样一看,如果殷家落败,殷九霄恐怕不会留在北州躲藏的,那道屏障虽然隔绝内外,导致消息闭塞,但不是完全过不去。
  殷九霄带着林青痕一出北州可不是没有落脚地,往林家一跑或是沈家,这事情根本就兜不住。
  之前看林云思不是林家家主嫡系,沈璃岩流落已久回了家也不会受重视,为殷家回来寻仇那是不可能的,但如今加上一个林青痕,性质就变了啊!
  林重天在沈落樱昏迷了之后发了好久的疯多年未续弦,他能认不出那张脸?沈家家主也是极看重沈落樱这个妹妹的,否则也不会因为那件事直接和林家撕破脸。
  林家沈家一起来,她哪里还有时间跑?
  叶入梅仔细一想,简直毛骨悚然。
  若是可以选,肯定现在就跑去殷家,她不想跟着翁演在不久以后送死。
  但她和张浮刚刚通过气,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就有消息传来,说秦襄醒了。
  他伤没有完全好,但醒了也说明没有大碍了,陈莲烟伤要更重一点,看样子也差不多要醒了,翁演当然立刻召集所有人,这个节骨眼上,叶入梅也不好躲,只能带着张浮一起过去。
  那秦襄脸上还有几分鼻青脸肿的,听着翁演的话,知道了近来发生的事情,看着眼前这些上门来的佣兵团,便更有把握,眼神里全是狠意。
  “待校长醒了,我们便找殷家复仇!”
  望雨霖这里还是有不少拿得出手的灵器,都被翁演拿出来了,待到准备充分一同杀去,目前的殷家不一定能抵抗得了。
  “其他人都可以不管,必须要杀了殷横斜和殷九霄,”秦襄又补充一句,“殷九霄没了,殷家便失了一大半心力。”
  他倒是目标明确。换做是任何人,最大的目标应该也是殷九霄。
  但叶入梅在此时此刻多问了一句:“那林青痕……?”
  “林青痕?他得留着,不能杀他,”秦襄一皱眉,“灵界规矩,一般情况下不伤炼药师。他虽不是炼药师,但能力确实有几分妖异,在丹药这方面很有用处。若殷家没了,他没了依仗,便只能听我们的,有再多心计也翻不出风浪来。”
  那佣兵团的人还在旁边补充一句:“对对对,得留着,他灵力低下好摆弄,又有那张脸,留着有用处的。”
  言罢,还嘿嘿几声,显出几分其他意味来。
  叶入梅:“……”
  看看,连秦襄都要留下林青痕了。
  他若是不死,恐怕下一步死的就是你们,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呢?
  她默默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和张浮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很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第144章
  不能再等了,现在就要跑。
  张浮原来不受这许多事情影响,但那边有林青痕,他活到这把年纪也没什么挂念了,心里就那么几件事放不下,不管怎么说,他也想去看看这个人。
  那是沈落樱的孩子啊。
  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天赋兴趣也很像,看着蝶梦出产的这些丹药和做出来的种种改变,他看了觉得欣慰,沈落樱看到也会高兴的吧。
  只可惜这母子两个命运亦是一样的坎坷,趁自己这把老骨头还有能力,现在能帮他一把便帮他一把。
  不过殷家也很清楚叶入梅此人墙头草的性子,不能就这样把她接过来就完了。
  既然要和望雨霖决裂投奔殷家,就要拿出应该要有的诚意来。
  所以,在送过来的信里殷家给她提出了要求。
  陈莲烟和秦襄出关在即,站在殷家的角度上,自然是不想让这两个人养好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