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者:初禾      更新:2024-05-20 10:01      字数:4017
  《心狂》
  作者:初禾
  感情向文案:
  明恕结束在特别行动队为期一年的培训,回到冬邺市刑侦局时,顶头上司已经换了人。
  众人:明哥,新来的领导太神秘,你的靠山塌了,小心他盘你!
  明恕:……他盘我好多年了,你们不知道而已。
  剧情向文案:
  繁华大都市冬邺市,自打明恕归来,就命案不断——失业男子在咖啡馆突然发狂,废弃多年的游乐场深夜出现意外,惨死的男子身下,还埋有另一具尸体……
  重案组组长明恕,与刑侦局副局萧遇安,联手侦破各类离奇悬案。
  ☆刑侦单元剧,主剧情,刑侦系列第三部,同系列《心毒》。
  ☆含大量私设,请勿完全对应现实。
  ☆主角为竹马,年龄差六岁,明受,萧攻,感情无虐。
  ☆文里有各类凶案,犯罪分子心狠手辣,言行偏激,请勿因为犯罪分子的言行攻击作者,谢谢理解。
  标签:来助你破案,来与你长久相守 悬疑 推理
  第一卷 猎魔
  第1章 猎魔(01)
  周日,城市中心人潮汹涌。地段最佳的m.e.s商场里,每一家店铺都挤满了趁着周末出来闲逛的男女,就连位于商场一角,平时冷清萧条的书瀚咖啡馆也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书瀚咖啡馆既卖书,又卖咖啡与茶,是一家打文化牌与情怀牌的连锁型饮品店,数年前进入冬邺市,已经在写字楼、居民楼周边陆陆续续开了十来直营家,书没卖出去多少,全靠售价高昂的饮品维持运营。
  在书瀚,最便宜的咖啡一杯也得卖五十元,早几个月推出的节气饮品更是高达七十元。顾客买上一杯即可带书去消费区闲坐,从一早开门待到夜里打烊也没人来催。
  冬邺市将咖啡卖到六七十的饮品店实在不多见,书瀚相对较高的个人消费赶走了部分潜在顾客,而满店的图书又吸引着喜欢阅读的客人。因此与别的咖啡店相比,书瀚的消费区格外宁静,人们即便要交谈,也会下意识压低音量。
  不过这只是工作日的情况。
  一旦到了处处人满为患的周末,书瀚也势必接待管不住嘴的客人。
  m.e.s商场负一楼有一个大型儿童室内游乐区,书瀚咖啡馆正好是离这个游乐区最近的饮品店。
  年轻的父母们更倾向于带玩累的孩子来书瀚喝一杯奶昔、吃一碟甜点,顺带在书架上挑几本少儿读物。
  宁静的消费区有了小孩,顷刻间成为喧闹的“重灾区”。
  佘群准备今年考研,在书瀚办了张会员卡,早早前来占据最佳位置,学习资料铺了满满一桌,前几个小时还能专注于温习,可自打几名聒噪的小孩冲入店中,他便再也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习题上。
  小孩们求知欲强,一边翻书一边高声询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佘群思路被打断,屡次回头以满含怨气的眼神瞪视那些旁若无人肆意喧哗的父子母子,却又无计可施——他没有胆量走过去,提醒对方这里不能喧哗。而更令他头痛的是,问“什么为什么”的小孩恰恰是书店里最“安静”的一类。
  更可怕的是那些尖叫着跑来打去和嚎啕大哭的“小疯子”。
  佘群烦躁抓头,感到自己快被这些“小疯子”给逼疯了。
  他从厚厚一叠资料中抬起眼,观察和自己一样被打搅的顾客,发现大家都面有难色,皱眉的皱眉,咬牙的咬牙,其中一名男子更是频繁地挺直腰背,并粗重叹息。
  这男子他挺眼熟,三十多岁的年纪,与他一样办了会员卡,时常坐在他的东北角,每次点一杯薄荷茶,抱一撂书,一看就是整整一天。
  半个月前他一时好奇,趁男子离店解手时偷偷看了看对方桌上的书,发现全是悬疑恐怖类小说。
  作为一个惜时如金的备考生,他实在不明白,这寡言少语的男子为何能花这么多的时间看“闲书”。
  男子身高1米7左右,三角眼,颧骨突出,架一副黑框眼镜,长袖t恤搭洗得发旧的牛仔裤,走路总是低着头,有些驼背,大约是个失败的社会人,说不定是因为丢了工作,才来书瀚消磨光阴。
  如此一想,佘群不由得“啧”了一声。
  他这个年龄的青年,尚未经历过工作上的失败,对学业、事业皆抱有无限的热情,平素最瞧不起的,便是自甘堕落暮气沉沉的社会人。
  不多时,男子回到消费区,佘群连忙将拿在手中的书放回去。男人显然注意到了他的举动,却并未流露出该有的疑惑与不满。两人擦肩而过时,眼神短暂交汇,佘群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焦虑、低落、平庸。
  没用的男人——彼时佘群如此想。
  不过此时此刻,竟是这平庸的男子站起身来,挺胸抬头向吧台走去,要求工作人员提醒带小孩的顾客注意音量。
  佘群颇感意外,支着下巴目送男子回到座位。
  很快,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笑容可掬地将“不要打搅他人阅读”的告示牌指给年轻父母们看,消费区因此安静了下来。
  佘群松一口气,暗道这“废物中年人”也不是全无用处。
  然而好景不长,安静仅维持了短短五分钟,小孩们又哭的哭,闹的闹,家长们似乎也束手无策。
  佘群将笔“啪”一声拍在桌上,忍无可忍,在手机上与好友吐槽:操他娘的!书店这种地方就不该放小孩子进来!又不是麦当劳,又不是肯德基!他们看什么书?看得懂吗?我今天的题又没刷完!
  男子再一次站起,这次不是去吧台,而是直接去了吵闹传来的方向。
  佘群听见男子以艰涩生硬的语调说:“麻烦你们照看好小孩,他们实在是太吵了!”
  家长们小声道歉,假模假样教训自家不懂事的小孩。
  男子换来的宁静持续了两分钟,消费区又一次炸锅。部分家长象征性地对大叫的小孩做出“嘘”的手势,更多的则根本不管,甚至用平板电脑播放着动画片。
  佘群已经被吵到麻木,索性给自己放个假,戴上耳机和好友“开黑”,余光扫见男子起码提醒了家长们五次。
  “靠,真有毅力啊!”他语气中不乏讥讽,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思。
  “你要不就回来吧,周末去什么书店。”好友说:“咱图书馆还不比书店安静?”
  “太安静了也不成,我需要适当的白噪音。”
  “小孩儿的声音那叫‘黑噪音’了吧?啧啧,跟小孩儿和家长讲道理的都是傻缺。谁他妈听啊?真有素质的家长,被提醒个一两次就把小孩带走了,现在还待在那儿折腾的,多半脑子里就没长素质这根筋!”
  几局下来,佘群抹了把脸,明白今儿当真是废了,正准备收拾收拾回学校,去图书馆将就一下,忽见闹得最厉害的那一桌有了新的动向——穿藏青色长裙的女人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包纸巾,似乎是要去卫生间,一个猴儿一样的男孩紧紧抱住她的腿,嗓子都嚎哑了,还舍不得闭上嘴。
  “妈妈!你去哪儿?别走哇!陪我看动画片!”
  女人安抚了半天,“猴儿”也不肯松手,反倒跟发了“人来疯”似的,嚷得越发带劲。女人也火了,说了两三句重话,直接将“猴儿”扔在原地,径直向书店外的卫生间走去。
  大约平时被宠惯了,“猴儿”呆了几秒,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引得消费区所有人都向他看去。
  佘群下意识看向数次起身的男子,毫无征兆地感到一股杀气。
  在他的认知里,那男子别说杀气,连怨气都不该有。
  他几乎认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而这时,男子桌上堆着的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正好写着一排大字——他们都该死!
  佘群一咽唾沫,瞳光微微收缩。视线里,男子脸色阴鸷,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摸出一件物事捏在手中,如前几次一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了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的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了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我就是要闹!我就是要吵!我妈妈给我买了水,我——”
  后面的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一捅的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的匕首插入男孩儿的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入人们麻木的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了!”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一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一截被蛀空的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的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一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
  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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