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
语笑阑珊 更新:2024-05-20 12:46 字数:4675
“求你闭嘴。”
赛场上不时爆发出欢呼声,看起来比赛还进行得挺激烈。人一旦到了这个环境,哪怕本身对体育不感兴趣,也会被激发出争强好胜的集体荣誉感,但高二一班比较惨,属于总积分年年垫底的拖后腿分子,全班能打的也就寥寥可数几个人,季星凌算一个,体委郑不凡算一个,还有扔铅球的牛犇犇——这哥们原名牛剑穹,听起来非常义薄云天,所以也不负此义地天天在黑巷子里收保护费,最后被亲爹怒到派出所改了名,一夜之间从带头大哥变成笨笨老弟,就很没面,社会是没法混了,只有把多余的体力发泄在搞体育上,听说还拿到了国家级证书。
“上届运动会,靠老牛一个人把班分抢救到了倒数第三。”季星凌说,“其实今年有于一舟在,积分应该还可以,那孙子去年在家睡大觉,缺席了两个大项目,老王当场被气成河豚。”
“那你呢?”林竞问,“不是说去年报名你不在,所以被郑不凡填了许多项目吗,为什么你不能抢救高二一班?”
季星凌:“……”
季星凌:“因为我水平不怎么样,也就充个人头。”
林竞看了他一会儿:“老郑给你填的都是趣味项目吧?”
季星凌:“没有。”
“季星凌你一个参加过蒙眼顶球跑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我的多人运球!”
“我操,我真没参与。”季星凌随手扯过旁边一个男生,“你来证明!”
“我发誓。”男生举手保证,“星哥去年是被老郑强行填了七八个趣味项目,可在运动会开场前一天,名单又换了一次,他真没上场。”趣味运动会是没什么严格要求的,只图一乐,所以参赛者变来变去也是常有的事,a顶着b的名字上都没问题。
至于为什么要在临开场前才换,当然是因为星哥临开场前才知情,不然早改了。林竞原本是想从“季星凌也参加过趣味运动会”这件事上找回一点安慰,万万没料到,大少爷居然还有强迫郑不凡换名单这条致富大路可以走,顿时更心塞了。
“我发现你这人挺好玩的。”季星凌勾住他的肩膀,“虽然趣味项目确实傻逼,但能苦大仇深到你这程度的也不多见,不就图一乐,怎么还真杠上了?”
林竞完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要不是你每天嘲讽八百遍趣味项目傻逼,我也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心里阴影,现在居然还好意思来问为什么?
“我之前不是不知道你报名吗。”大少爷可能也及时意识到了这件事,于是给自己找补,“有你在就不傻逼了,真的,有你在就显得特优雅。”
“……”林竞觉得自己八成也要步老王后尘,当场被气成河豚。
早上的项目因为同时有郑不凡和牛犇犇,所以高二一班的分数竟然还有点能看,爬到了年级第一的位置。众人纷纷跑去和积分榜合影,连广播台的罗琳思也假公济私,多念了好几遍这辉煌时刻,否则等到运动会结束,优势又会荡然无存,重回苦情垫底老大哥。
最后一个项目是男子立定跳远,结束差不多刚好十二点。运动会午间是可以离校的,季星凌拿起两个书包:“走吧,和于一舟他们出去吃。”
学校附近不缺餐饮店,几个人常去一家小面馆,味道不错,就是环境不太明亮,窗户糊报纸,桌子常年油腻。季星凌可能是怕洁癖掉头走人,在坐下前还专门抽出纸巾,象征性地帮他擦了两下:“这家店后厨挺干净,卫生条件绝对合格。”
“你们平时吃什么?”林竞抬头看墙上的菜单。
“牛肉面排骨面,干拌也行。”
林竞点了和其他人一样的汤面,季星凌自己从冰柜里取了水:“哎,下午还有什么项目?”
“高二一班悲情项目。”于一舟打着呵欠回答,“四百米,实心球,三级跳远,全部都是去年的垫底项。”
葛浩在旁边插话:“林哥,你腿这么长,怎么也不报个比赛?”
林竞被季星凌喋喋不休折磨一早上,产生了一点条件反射,张口就来:“因为我热爱趣味顶球跑。”
“噗。”于一舟一口水全喷在了地上,“真的假的?”
当然是假的。其实小林老师的体育很好,短跑爆发一流,但山海的体育课是自主选择,林竞中途转过来的时候,热门课程已经被挑了个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个略显喜感的男子韵律操,所以老宋暂时不知道班上藏了这么一脱缰良将,运动会报名时压根没想起来。
林竞拧开水瓶,实话实说:“我之前在宁三的时候,比赛项目都是全班抢名额,这回郑不凡找我也只说了趣味运动会,我以为其它都有安排,就没多问。”
季星凌回忆起在饕餮店里打架那晚,觉得他的确是很能跑,都飞奔过两条街了,还能拽着自己钻地下通道。
几个人有一句没一句聊天,老板娘也煮好一碗面端了上来,可能看林竞是新面孔,所以优先放在他面前。
牛肉红汤里飘着碧绿香菜,季星凌看了一眼,果断推给对面的人:“给,你先吃。”
于一舟懵逼:“为什么?”
“有香菜,林竞不吃。”季星凌侧过身,冲后厨喊了一句,“张姨,帮我煮一碗不加葱花香菜少辣油的。”
“好嘞!”
林竞奇怪:“……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口味?”
“上次吃火锅,看到你打料碟就顺便记住了。”季星凌随口一答,没当回事。
于一舟敲敲桌子:“哎,我们认识多久了?”
“六年,还是七年。”
“那在我们认识的六七年里,你就从没注意到我他妈也不吃香菜?”
“你连樱桃味的可口可乐都能喝,有什么资格学别人不吃香菜。”
葛浩在旁边傻乐:“星哥,于哥他真的不能吃香菜,他过敏,张姨和这一带的餐馆老板都知道。”
“……”你这怎么还能不吃香菜名远播。
“季星凌你真的,真的绝了。”于一舟无声鼓掌,又转头问林竞,“林哥,你手机里是不是有他的裸照,不然怎么这么听话?”
“裸个屁,信不信我塞你一嘴香菜。”季大少爷丢给他一个纸团,“好好吃饭!”
过了一会儿,店里又进来另一群人,咋咋呼呼,穿着红杠的校服。
“钢三附中的吧。”于一舟把醋瓶放回去,对林竞解释,“这学校定位一绝,盛产傻逼,全锦城唯有十八中可以与之一战。”
因为中曲山櫰木邹发发的缘故,季星凌最近对锦城十八中这几个字比较敏感,连带着对钢三附中也搞起连坐,不悦地回头瞄了一眼:“城北的学校,跑我们这儿来干嘛?”
“寻衅滋事呗,还能干嘛。”于一舟没在意。
“星哥。”葛浩的位置正好能看到对桌,于是压低声音,“我怎么觉得这群人好像是来找你的?”
第23章 ——山呼海啸我林哥!
季星凌有些莫名其妙,他问于一舟:“你对钢三附中有印象吗?”
“没啊,见都没见过。”
于一舟没印象,葛浩就更不可能去招惹了。于是季星凌问身边的人:“哎,会不会是找你的?”
林竞对他也是服:“你要是把这甩锅的功力用一点点在数学上,可能早就成功挤进了全级排名前五十。”
季星凌已经习惯了小林老师无时无刻无差别的人身攻击,只无赖兮兮捞走一筷子牛肉聊表抗议。林竞慷慨把整碗都推过去:“还要吗?我不吃了,全给你。”
季星凌瞪大眼睛:“至不至于啊,我筷子碰一下你都嫌弃?”
“我不是嫌弃你。”林竞耐心解释,“但钢三那群混混真的一直在往这桌看,我觉得你等会八成又要打架,所以才主动贡献出仅有的三片牛肉,这叫为你的不败事业添砖加瓦。”
季星凌:“……”
于一舟在对面直接笑趴:“我说你俩,下次校艺术节直接上台说相声怎么样,肯定拿第一。不然每年都是罗琳思和韦雪,显得咱班文艺人才特匮乏。”
季星凌心想你可闭嘴吧,我俩上台那不叫相声,叫我单方面被怼。
葛浩虽然也很想跟着笑,但他算是这一桌里比较靠谱的,还记得对面有一群横跨半座城来滋事的混混:“他们已经嘀嘀咕咕半天了,现在要怎么办?”
“吃呗,吃完再说。”季星凌不以为意,把碗挪回林竞面前,又问,“不然你先撤?”
“不用。”林竞拧紧水瓶,“我也能勉为其难参与一下混战,万一运气好被打断腿,正好可以不去参加趣味运动会。”
于一舟:“哈哈哈哈哈哈哈。”
季星凌也哭笑不得:“我说你这人……”
几个人在这嘻嘻哈哈,气氛跟快乐春游差不了多少,倒显得对桌钢三那群人谨慎过度,有些贼眉鼠眼。面没吃两口,又进来一群隔壁班的男生,这时店里生意正好,小桌都坐满了,只有季星凌他们的大圆桌还有空位,于是众人一边在收银台点餐,一边转身问:“星哥,收留我们拼个桌?”
葛浩站起来挪椅子,给他们腾出四个人的空间,又趁机瞄向对桌。季星凌其实是背对钢三那群人的,并不清楚对方在这段时间里都作了什么妖,但是看葛浩一直一脸紧张,心里就也挺不爽的,大少爷的脾气上来,拎着椅子重重一挪,转身面色不善地扫了对方一眼。
有个倒霉鬼端着碗正准备喝汤,冷不丁就撞上了季星凌的视线,顿时心里一慌手腕一软,“哐当”一声又“哗啦”一下,面碗砸在桌上摔了个粉碎,溅起一片红油。
于一舟没来得及看清全过程,等他转头时,碗已经摔了,于是判断失误以为对方终于耐不住性子想动手,单手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二班几个男生和他们平时挺熟的,见这边像是出了事,也赶紧跟着围过来,形成了一种人多势众的视觉效果。只有季星凌和林竞还坐着,大少爷是嚣张惯了懒得动,小林老师是没什么打架闹事的经验,所以单方面采取了“季星凌干嘛我干嘛”的速成学习方针。
然后下一秒,只见钢三那群人纷纷扔下筷子,争先恐后往外……溜了,其中有一个比较绝,临出门前还向这一桌鞠了个躬,说了句“星哥好”。
“等等!”季星凌冷冷叫住他,“那个染黄毛的,是你朋友吧,打碎东西不知道赔?”
对方手忙脚乱摸出来二十块钱,放在收银台上,一句话没吭,撒腿跑得飞快。
二班的男生有点懵:“怎么回事?”
于一舟:“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们他妈根本就不认识这群人。”
“算了,就钢三的平均智商,你说他们倒三次地铁就为专程来向星哥鞠躬致敬我也信。”
“你说那学校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筛选制度?”
“和十八中一样的筛选制度。”
几个人说说笑笑,这事就算带过去了。季星凌看了眼身边的人,纳闷地问:“你为什么把矿泉水瓶子攥这么紧,不会是想在打架的时候,用它做武器吧?”
林竞:“……”
默默松手。
“你还真没打过架,这种时候要拎椅子知不知道。”季星凌毁人不倦。
“谁说矿泉水瓶不能当武器了。”林竞冷静和他对视,“你把头伸过来,让我用力砸一下试试。”
季星凌:“……”
ok,小林老师的矿泉水瓶不是瓶,是飞行炮艇,是生化武器。
被钢三的人这么一捣乱,几个人都没什么胃口再继续吃饭。时间还早,于一舟和葛浩去了附近网吧,季星凌和林竞回了教室,一个趴在桌上玩手机,一个打着呵欠翻卷子。东山楼已经建成有些年份,窗外树木葱郁茁壮,春夏秋三季都有浓密的荫,阳光会穿过树的缝隙洒进来,照出片片斑驳光影。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情,尤其是在午休时,听着周围同学的各种细细碎碎的声音,总会让人觉得时光格外柔软,也格外悠长。林竞做错一道题,在笔盒里半天没翻到橡皮,季星凌余光瞥见,随手把自己的笔袋丢给他,却因为这一瞬间的松手分心,被对面一梭子弹打回了game over。
“……”
“挂了?”林竞把耳机递过来,“请你听歌。”
季星凌举手投降:“已经够困了,求你高抬贵手,别再让我听这催眠大咒。”
“不是英语听力。”林竞笑,“真的是歌。
是一首旋律很轻快的歌,有口哨和吉他,和秋初的校园完全适配。季星凌单手撑着脑袋,随口问他:“以我的英语水平,听不懂歌词是很理所当然的,对吧?”
“这不是你能不能听懂歌词的问题。”林竞说,“而是你居然听不出来这根本不是英语的问题。”
季星凌顿了顿,面不改色往桌上一趴,睡觉!
天花板上的白炽灯管,在左臂弯里投下硬币大小的光亮,然后光亮像是被对方的动作挡住,先是闪了闪,又很快重新出现。
紧接着,他就觉得有一只手搭上自己的后脑,轻轻揉了揉,还有同桌没忍住的一声笑。
季星凌抽出右胳膊,反手一搭,懒洋洋覆住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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