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1)
作者:宋优优      更新:2024-05-20 14:03      字数:4792
  封正泽穿着枪灰色的阿玛尼高定西装,做了发型,露着饱满的天庭和深邃的五官,他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看上去非常正式,像是刚从什么高级宴会里离席。
  如果身上的烟味别那么重的话。
  如果路灯别那么明亮,亮到让人清晰的看见他眼里阴郁和愤怒的情绪的话
  他真的很像一位矜贵气度不凡的王。
  史弃松开了揽着孙昶的手,孙昶也松开,两人无声的拉开了小半米的距离。
  泽、泽哥。孙昶尴尬,舌头打结,有一种趁大哥不在试图勾引大嫂却被当场抓包的天塌地陷的心虚感,大冬天的,他背后冷汗都下来了,你怎么在这?
  封正泽不答,只冷淡说:辛苦你送小弃回来。
  孙昶忙应:不辛苦不辛苦!!
  封正泽不再看孙昶,而是看向史弃,居高临下的,眼神只锁着他一个人,今晚玩的开心吗?
  开心!史弃一下笑开,似乎完全没察觉到封正泽那一身危险的低气压,笑得特别灿烂的问: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收到了吗?
  封正泽看着史弃几秒钟没说话。
  一旁孙昶明白过来,立刻说:你们聊!你们聊,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话说完,火烧屁股似得上了车赶紧叫司机开车去。
  很快车影消失在车流尽头。
  生日礼物?封正泽这才开了口,声音听上去很嘶哑,像是嗓子被烟薰太久,他拿出手机,递到史弃面前看,如果你指的是这个,那我收到了。
  手机上是一段视频。
  光线昏暗的包厢里史弃跨坐在一个男人身上,侧面看上去,两人嘴贴着嘴。
  被史弃亲着的人封正泽认识。
  秦征宇。
  那个跟史弃同一辆车,一起出车祸,一起获救,前不久去警局当人证搞倒了苏清和一家的那个
  那个他从来没有放进眼里的男人。
  史弃看视频看的喉咙发干,他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被拍到的,从拍摄角度上来看,不是包厢内的人。可是他们包厢的大门什么时候被打开了?
  封正泽就看到史弃心虚慌乱的转动眼睛,那是躲避和逃避的表现。
  他疯狂的想把人一把扛到肩上,带进酒店也好带去锦绣壹号也好,他要把史弃狠狠摔在床上,趁对方七荤八素的时候轻易制住,然后把他的双手铐在床头。
  他要让史弃一辈子只能乖乖的待在一个房间里等着自己,不会忤逆自己,不会让自己焦虑烦躁。
  不会让他变得像一个疯子,怒火滔天的掀掉精心准备的烛光晚餐。
  他成了野兽。
  没有理智只想把人拆吃入腹解恨。
  沉默蔓延。
  夜里的寒风刺骨。
  史弃被冻得大脑迟缓,整个人都有点站不住,他想要伸手拉开大衣,就听到封正泽低低道:选择性失忆,是么?
  史弃立刻看他,有些意外,你
  上楼说。
  外面实在太冷了,史弃穿的不少都觉得四肢僵冷,但酒店里就暖和多了,房间暖气一开,整个人仿佛都活过来了。
  血液重新开始流动,史弃把帽子和大衣脱掉放在沙发上。
  没了长发遮掩,他的耳根在内明亮灯光照射下显得非常红,除此以外红的还有脖子,因为晚上拼酒了,喝了不少也输了不少,嗨到大半夜才被孙昶送回来。
  封正泽也脱掉外套,被烟味麻痹的嗅觉终于闻到了史弃身上的酒精味。
  你最好洗个澡。史弃皱着脸,先嫌弃起封正泽来,不然那个烟味太冲了,外面还好,到房间里太封闭,也没个空气循环系统。
  本来还以为要跟封正泽磨磨嘴皮子,没想到对方听完一言不发的进了浴室。
  淋浴的淅沥水声响起。
  很快又停下。
  封正泽不习惯陌生酒店里提供的用品,哪怕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但他已经失去了光着身子走出去的权利,皱着眉闻了下浴袍上的味道,却有些惊讶的发现竟然不是工业的沐浴香精,而是跟史弃身上很像的淡淡气味。
  封正泽穿着浴袍出去。
  室内灯光明亮。
  史弃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穿着白色的圆领毛衣,仰着的细细脖颈上,突起一个青年人该有的喉结,冻得红通通的左手反搭在额头上,像是在遮刺眼的灯光。
  嘴是开着的,嘴唇有点干燥,微微起皮。
  一个很漂亮,很干净,但也很糙,很不讲究的男孩。
  封正泽没叫醒他,甚至没走过去坐下,而是远远的站着。
  选择性失忆。
  医生说,那是人在遭受刺激或者脑部撞击后,出现遗忘某些不愿意记得或者逃避的事情、人或物的症状。
  从心理学来讲,这是大脑自我搭建的一种防御机制。当人遭受巨大打击,被极端情绪反复拉扯、趋于奔溃,那么大脑就会形成一种极力想要遗忘的念头。
  一旦出现这种不正常的潜意识,在遭受重大刺激后,患者就很容易出现选择性失忆的症状。
  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患者甚至不仅会产生某种事没发生过的念头,还会在脑海中编造出另外一种情况,补足逻辑,完美的实行自我欺骗。
  封正泽进门的时候看到房间里有小酒柜,minibar上架着的红酒都是些中低端的便宜牌子,几百块钱一瓶他连多看一眼都不会。
  今晚却拿过一个酒杯,开了一瓶,一个人坐在高脚凳上喝。
  其实史弃的失忆症状很明显,只是他先入为主,关心则乱,硬是把那些异样当做胡言乱语给忽略掉。但如果选择性失忆就是医生说的那样,那么
  五年前我救了你,所以你喜欢上我。
  五年前我救了你,喜欢上了你。
  你对我爱而不得,然后找了苏清和等等一堆替身。
  我虽然得到了你,却发现自己是苏清和的替身。
  史弃最后给他打那通越洋电话前,苏清和跟孙昶刚去了锦绣壹号,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
  可是史弃没有相信,而是打电话给他。
  而在那之前,史弃的精神早已经在奔溃边缘反反复复。
  史弃失去了整个大学期间为之努力的游戏项目,失去了所有一起共同奋斗的好友,他颓废、丧气,失去了光彩,连笔记本电脑都不愿意打开,短短的几天里暴瘦十几斤,像是成了一道孤魂。
  明面上,他接史弃到锦绣壹号是为了方便照顾,但其实不愿意承认的是他在害怕。
  他在害怕,所以想用一个自己安心的囚牢把这摇摇欲坠的人锁住。
  可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史弃也没有把从别人那儿得到的质疑和责问说出口,只是卑微到了极点的小心问他。
  问他喜不喜欢。
  他是怎么回答的?
  他明明对史弃耐心了那么多年,却在史弃最需要的时候,冷言相向,针尖相对。
  或许更早之前史弃就知道了。
  也是,小朋友那么聪明,苏清和回国后屡次三番的上门找麻烦和挑衅示威,怎么可能意识不到?孙昶那几个混账东西一次次站队苏清,动辄取笑嘲弄,史弃不也早早就给出同样的反感和疏远吗?
  封正泽倒一杯酒。
  摇晃酒杯,劣质的浓郁酒香被晃荡出来。
  他仰头一口喝下。
  他用沉默来默认史弃是自己的人,却原来在别人眼里,只是往史弃身上打了一个小替身的标签,跟金钱交易划上等号,连所有物和情人都不算。
  封正泽不能喝太多酒。
  不是身体问题。
  他比谁都清楚为什么,只因为当年被封正钧酒里下.药,最后差点死在刀口下,所以他对喝酒这件事有了本能上的抵触,这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像历经濒死的劫难后还留下一堆后遗症:洁癖,失眠,过度防备等等。
  他过的很煎熬,直到在史弃身上找到了久违的睡眠和安稳。
  他被送上门的小朋友蛊惑。
  迷失在那汹涌的、幼稚的却坦诚又浓烈的爱意和好眠之中。
  不知觉中几杯酒下肚。
  脑袋不出意外的开始隐隐作痛。
  封正泽昏昏沉沉的想:史弃会给他按摩。
  在知道他喝太多酒会头痛后,史弃就找了什么专业按摩师学了穴道按摩手法,学了没两天就敢在他身上试,把他当成练手的试验对象,但他也成功的成为了史弃唯一一位客人。
  但现在史弃忘了。
  失忆前,小朋友被那场不同寻常的意外困在盲目的感情里,失忆后他就自由了,不管是秦征宇还是孙昶,他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只不可能是他。
  封正泽想。
  我算什么?
  头痛欲裂的醉倒在柜台上前,他闭上通红的眼。
  我只不过是运气好,一个六年前刚好被他救下来的可怜鬼而已。
  第95章 不是我的我不会要
  醒来是躺在沙发上,下意识抬手摁太阳穴,却没有过分头痛欲裂的宿醉感,封正泽坐正,有一丝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然后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他立刻站起身顺着找过去。
  史弃正在打电话订餐。
  趴在床上,两条腿屈起来摇晃。
  房间里开着暖气,宽松的睡裤随姿势滑落在膝盖窝,露出两条又白又直的小腿。
  封正泽僵直的站在门口,喉结动了动。
  还有两笼煎包,对就这些,哦等等,送一壶热水上来。嗯嗯,谢谢。打完电话史弃扣下话筒翻身,冷不丁看到封正泽笔挺的站在门口,吓得连忙撑身坐起来,封正泽?!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醒。封正泽一开口就发现喉咙不舒服。
  喝点水。史弃下床,跑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回来递给封正泽,房间里的饮水机坏了,没法加热,你先凑合着润润喉,我已经让服务员送热水上来了。
  封正泽居高临下的看着面的史弃,恍惚到忘了伸手接。
  史弃歪头看他,哥?
  封正泽这才如梦初醒,垂眼伸手接过纸杯。
  冰凉的水灌入喉,像是在肚子里凝成了冰渣子,刺得人血肉模糊的疼。
  昨晚我太困睡着了没来得及跟你聊。史弃笑了一下,看着他说:你终于相信我失忆了?怎么相信的?我说了那么多次你也没信。
  封正泽动了动嘴唇,喉间涩痛没发出声音来。
  不过现在相信也不晚是吧哥?
  封正泽沉默的放下杯子。
  史弃往沙发走去,背对着封正泽说:我点了饺子,不知你喜欢吃什么馅儿的,就点了我自己喜欢吃的韭菜猪肉。
  封正泽终于找到声音,有些意外和震惊的看向他,你喜欢吃韭菜?
  当然啊!
  史弃回头看他,我最喜欢我妈给我包的韭菜猪肉馅儿饺子了,不过小时候家庭条件困难,猪肉得过年了跟村头林爷爷买,平时嘴馋了,顶多吃吃韭菜鸡蛋馅儿。
  封正泽喉咙艰涩的吞咽一下。
  这话题差不多可以在这打住了,但史弃看着封正泽,却好奇的问:怎么,你不知吗?他说:我跟你好歹在一起那么多年哎,你竟然不知我喜欢吃韭菜?
  封正泽神色晦涩,不知。
  史弃撇嘴耸耸肩,又问:那你喜不喜欢吃?
  封正泽:不
  不等封正泽说完,史弃已经摆手,直接把这话题揭过:嗐,那就不奇怪了。不奇怪什么?因为你不喜欢吃,所以他根本就没做过,又怎么会知喜好?
  韭菜的特殊味很冲,封正泽看史弃一个接一个的夹,吃的津津有味,腮帮子鼓鼓囊囊,于是没什么表情的也伸筷子夹起一个。
  史弃边嚼边说:你不是不喜欢吃么?
  封正泽沉默的咬了一口,觉得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之后又吃了两个。
  送开水的来了,史弃起身去开门。
  他才起身,封正泽就感觉胃里的翻滚压不住,差点直接吐出来,他脸色难看的大步走向洗手间。
  虽然封爷爷认我当干孙子,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跟你抢家产!
  不是我的我不会要,何况我对管理公司当老板一窍不通,只想安安分分当个程序员,我喜欢敲代码编程序,其实能靠做喜欢的事养活自己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至于之我救了你的事,你别太放在心上,也不用太感恩。都是上天注定嘛!说句不中听的史弃说到这的时候,视线别开了,他转着还有些烫手的玻璃水杯,说:我那个时候还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只想当英雄,不管遇到谁我都会出手去帮忙的。
  封正泽就坐在史弃身边。
  他们面的桌几上放着他们刚吃完的早餐,没有人收拾,跟酒店送餐人员摆放时的漂亮整齐完全不一样,残羹冷炙的只剩下一片狼藉。
  史弃还在说:刚醒来的时候情绪激动,也不知自己失忆了,所以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不中听。他似乎有点不太自在,干笑一声,继续:你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计较啊!我发誓我从来没后悔救过你!哪怕现在让我回到过去,我也会救你。
  回去一百次,我一百次都会救你!
  毕竟你这样的大人物,要是死在那种地方,也太可惜了,对吧?
  封正泽始终没说话。
  他的身形要比史弃大许多,那从来笔直的坐姿,却仿佛在沉默中透出一份不可言说的佝偻来。
  他像是一座大山,却在无声中从郁郁葱葱的鼎盛到枯枝败叶迅速衰老。
  之不管发生过什么好的坏的,就让它们过去吧,封爷爷说你是我哥,那我就永远喊你一声哥。你想看见我,就来找我,不想看见我,我就离远点儿省得惹你心烦。
  史弃说完屈指挠了下脸颊,用坦荡又带微妙不好意思的神色说:其实我跟你之间本来就有非常大的阶级矛盾来着,哈哈哈哈,不能强求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