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者:容光      更新:2024-05-20 20:27      字数:2309
  昭夕定定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半晌,他的目光从屏幕下移,与她在半空相遇。
  程又年点头:“认识。”
  *
  昭夕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那在酒店,在片场,为什么说不认识?”
  “那种情况下,如果我说认识,大概会被强拉着去签什么保密协议。”程又年望着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索性说不认识了。”
  昭夕都惊了,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那,那既然认识我,为什么还那么不待见我?”
  程又年喝了口酒,垂眸道:“只是觉得既然是两个世界的人,本来就没什么交集,也不必多费唇舌。是满面笑容,还是不苟言笑,又有什么差别。”
  怎么就没差别了?
  “那现在难道不是坐在一起喝酒吃肉了?”
  他笑笑,“是挺出乎我意料的。”
  他是那样安静地坐在对面,永远云淡风轻的样子。
  昭夕仿佛忽然意识到,他的确一直都在拒她于千里之外。他们之所以走到今天,同坐一桌吃肉喝酒,完全是因为她的强硬主导。
  在塔里木时,是她上赶着去黄线里找人当群演。
  和林述一的绯闻澄清后,他也根本不愿透露自己做了好事,是她守在门口拉他和罗正泽来吃饭,又在地下停车场问出了真相。
  同坐一班飞机,是她刻意为之。
  如今能在在一起吃饭,也是她不顾他的意愿,强拉着他扮演男友。
  ……
  酒精上头,人会更快意恩仇。
  多少话平时顾忌傲气和自尊,是不会轻易说出口的,但此刻也都畅通无阻。
  昭夕缓缓放下酒瓶。
  “那要是今后我不给你添麻烦了,你就打算和我形同陌路了?”
  程又年沉默一瞬,抬眼看她时,眼神是安静的。
  “也找不到继续产生交集的理由吧。”
  酒忽然就不好喝了。
  一桌冷菜,到底还有什么留下来的必要?
  昭夕把又开了的两瓶酒仰头喝光,心道,果然男人都一样,给脸不要脸,她以为两人相谈甚欢算朋友了,结果搁他这,全是被迫接受。
  总觉得连这顿饭都是她死乞白赖来的。
  哈,说出去谁信啊?
  以后谁再热脸贴冷屁股,谁就是孙子!
  喝。喝完她就走人。
  她不再理他,只一个劲喝酒,专心看自己的电影。
  程又年的视线也落在大屏幕上,结果一不留神,就忽略了对面的人一瓶接一瓶下肚的酒。
  等他回过神来,再看桌面,空瓶子已堆了不少。
  他诧异地阻止她,“少喝点。”
  “萍水相逢,这位先生你管的真多。”
  “……”
  看那不讲理的样子,目测已经喝多了。
  程又年也有了些许酒意,但神志还是清明的。他拦下了她再拿酒的举动,朝前台招手,“结账。”
  离开时,眼前的人已明显上了头,面色绯红,眼睛亮得不像话。
  “能站起来吗?”
  “怎么不能?”
  她蹭的一下站起身,脚下直打晃,很快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程又年一阵头疼,嘱咐她:“先把墨镜口罩戴上。”
  “我不。”倔
  “大衣穿好。”
  “我不。”
  “我们该走了。”
  “就不。”
  “……”
  好一只倔强的酒鬼。
  喝醉了也这么能折腾。
  程又年定定地看她片刻,点头,“那你别戴墨镜口罩。”
  “凭什么!”
  他不让她戴,那她偏要戴。
  程又年如愿以偿看她醉醺醺地摸出口罩和墨镜,只是歪歪扭扭,总也戴不好。
  已经有顾客朝这一桌投来目光,他只能起身挡住视线,伸手接过口罩,在她耳后挂好,又把贴合面部的地方整理一遍。
  他的手有些凉,触到她柔软的皮肤,只觉一阵灼意,指尖滚烫。
  他微微一怔,随即打开墨镜,很轻地替她戴上。
  “走。”
  “偏不!”
  “……”他回过神来,立刻改口,“那你就在这,哪也别去。”
  “嘿,不让我走,那我偏要走!”
  酒鬼醉醺醺地站起来。
  程又年:“……”
  望着这个毫无自知之明的女人,他总算知道那么多奇怪的热搜是哪来的了。
  身为公众人物,平常就这幅样子?
  她不上热搜,谁上热搜?
  太阳穴突突直跳,唇边长长地溢出一口叹息。
  下一秒,他伸手穿过她的手臂,环住她的腰。
  “低头,别出声。”
  “你干什么?”
  “送你回家。”他冲前台比了个别做声的手势,费劲地把她弄出串吧,往停车场架,“不想上热搜就老实点。”
  不知是不是热搜二字唬住了她,昭夕没再挣扎,瞬间老实不少。
  程又年辛辛苦苦把人往前架,无奈软脚虾她走不动。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闭了闭眼,认栽,下一秒,蹲下身来,把她的双臂往脖子上一绕,“抓紧了。”
  “啊?——啊!”
  昭夕还没反应过来,双脚忽的腾空,就被人背了起来。
  一路走到停车场,背上的人居然拿出了骑马的架势,双腿往他腰上一夹,嘴里响亮地吼了声:“驾——”
  ?
  她以为她在拍骑马戏?
  程又年忍辱负重,把她放下来,靠在车边,“站直了。”
  刚松手,下一秒,她就歪歪扭扭滑在地上。
  低头看她片刻,他面无表情说:“我要是稍微聪明点,就该把你现在的样子拍成视频,卖给狗仔。”
  可居高临下俯视一会儿,他到底没有拿出手机,认命地蹲下来,问她:“车钥匙在哪?”
  “包里。”她得意洋洋地拍拍两边的大衣口袋,“猜猜在哪边?”
  “……”
  不猜。
  两边衣兜都找了一遍,他如愿以偿拿到了车钥匙。费劲地把人塞进车里,他也坐了进去,拿出手机叫代驾。
  “你住哪。”
  身侧的人倒在座位上,哼哼唧唧,头痛欲裂的样子。
  他顿了顿,又说:“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送地安门了。”
  地安门三个字,成功唤醒昭夕残存的条件反射。
  “别,别去地安门。”她惊慌失措地摆手,大着舌头说,“去国贸!”
  等她像个失忆的人一样,挤牙膏一般报出公寓地址,程又年总算下单成功。
  代驾是个年轻小哥,在十分钟内赶到战场。看见帕拉梅拉的第一秒,目露惊艳,连声说:“老板好车啊。”
  大概是好奇什么样的人会开这么好的车,他频频往后座的两人面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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