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下)
作者:水仙BDL      更新:2024-05-21 04:31      字数:4224
  余梦龙初到杭州便被杭州的繁华迷住了眼。原本他是冲着声名远播的枕霞楼花魁来的,现下花魁没见着身上的钱也花了大半去。
  好不容易想起那花魁,去了枕霞楼才知道花魁已经被人赎了身。杭州确实是风水宝地,姑娘都长得水灵灵的,这让余梦龙心痒痒的,总是想知道花魁是何等的倾姿国色!
  没办法一睹倾城绝色,余梦龙就在大街上转悠了起来,做梦一般想着可能会遇上一个绝色佳人。
  他倒还真遇见了个“绝色佳人”。
  杭州第一公子马文才容颜皮相自当是出众的。剑眉凤目,凌厉异常。
  这种美人,余梦龙是不想遇见的。
  原因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女的。更因为他是一个纨绔子弟,而这位是才华出众的世家公子。
  马文才自小出众的不仅是皮相,更是才华。余梦龙的父亲与马文才的父亲曾同事过一段时间,于是乎便天天能听见余大人对马文才的夸奖,还有对自己犬子的各种恨铁不成钢。
  余梦龙自个儿心里有数,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心胸更狭隘。听到这种贬低自己,抬高别人的说法,自然是不乐意的。一来二去他倒有些恨上了没见过几次面的马文才。
  余梦龙感觉马文才这人妄自尊大,一点不知趣不说,还自以为高高在上,讨厌极了。
  每次遇见马文才,余梦龙总是热衷于和马文才做对。但让他更加恨的是,马文才几乎从来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更没有把他的挑衅放在心里,总是漫不经心的嗤笑。
  余梦龙中见着马文才这厮进了首饰店,将手中扇子一收,招呼着后面的随从也跟着进了首饰店。
  这家店的装潢很是风雅,墨竹屏风,兰花做衬。几个姑娘家正在挑选着首饰,时不时还望向一边的俊公子。
  杭州公子从绸子上轻拿起一支玉簪。成色很好,珠光玉润。梨花初绽,格外动人。但他却面露犹豫之色。
  这一支是摆在外面最贵的几支玉簪之一了,但是马文才有些下不了手。不是钱不够,而是梨花的寓意不怎么好。他娘最喜欢梨花,也没有在乎什么寓意。
  只是送给祝英怜,他难免慎重。反复思索了片刻,想起祝英怜明艳如桃花流水般的面容,比较他娘清雅大方的颜色。他才觉得这支玉簪,若是他送娘还算合适,送给祝英怜未免太素了些。
  不打算买了,刚准备放下,便听见一个令人讨厌的声音。
  “掌柜的,那位公子手上的玉簪我买了!你给我包起来吧!”恶劣的声音传来。
  马文才睨了一眼,是余梦龙。不过本来就没打算买,便懒得与他计较。
  “公子……这不太好吧!”掌柜的干笑着,擦了擦汗。虽说杭州太守之子马文才从来都没有来过他店里,但他平日里常常外出也是认得的,这位几乎算是杭州城里的太子爷了。
  可瞧着另外另外一位公子的衣着,便知也是个富家公子,看上去与马文才应当也是认识的,可能是故意叫板。敢和杭州太守之子马文才叫板的人,身份地位绝不会低。
  掌柜的是觉得左右为难了。
  “给他吧,反正我没看上。”马文才不咸不淡道。他是个火爆脾气,以前自然也曾因此好好收拾过余梦龙,后面发现这家伙即使收拾了一顿,也不长记忆。更发现只要不理他,气的跳脚的便是余梦龙。
  余梦龙是很爱多想的那种,他总觉得马文才说的没看上不仅指那个玉簪,还指他。当下自己被自己气着了,但临时变卦说不买更没面子,于是叫随从付了钱。
  马文才其实早就定制了一支簪子,所以他并不急。不一会儿,掌柜就让人把他订的拿了过来。
  余梦龙见了,“这簪子一看就知道不错,我要了。”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连盒子都没打开,他又怎么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马文才早付完了钱,此刻理都没理他,直接拿过放玉簪的盒子藏进了怀里,径直走了出去。
  掌柜的只能尴尬的解释:“这是马公子自己画的图纸,让小店定做的,早就付了钱。”
  余梦龙闻言冷哼了一声,也跟着走出了店。
  马文才好不容易干完山长安排的事儿,回过头来,心心念念的美娇娘同兄长下了山。没办法,只能告了假,也跟着下山来,顺路拿一下早就订好的簪子。
  马文才并不知道他大舅子把人带哪儿去了,只好顺着心意乱逛。
  一抹影子从天而落,马文才下意识的一闪一抓,一个形状漂亮的水果出现在他手中。
  姑娘们有这样的习惯,若是在楼上看中楼下哪个公子,要么丢手帕,要么丟些蔬菜瓜果来引起郎君注意。
  马公子抬头望去,却见酒楼上一个姑娘轻靠朱窗,轻轻笑了,端端是绝色。
  他挑了挑眉,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姑娘,咬了一口果子。消受了这美人恩。
  姑娘垂眸,退进了酒楼中。马文才却并不着急,静静等待。从胸口摸出了方才的木匣,打开,一枝簪头染红的白玉簪映入眼帘,艳却不失雅。
  姑娘今日没带丫鬟,从楼上轻轻下来时,便被人拦住了去路。
  马文才认得那个人,是他父亲手下孟郡守最宠爱也最不争气的儿子,平日里嚣张跋扈,完全是个纨绔子弟,喜爱在烟花柳巷之地浪荡。
  不用想,孟公子拦住扮成女装如此貌美的祝英怜说的绝不是什么好话。
  的确,现下即使是好脾气的祝英怜也有些气恼了:“公子,小女子不能去你家做客!”
  “为何不可?我家那奇山异石,漂亮小花园比比皆是,你若是不去,岂不是可惜了?”孟公子很放肆打量美人,自从枕霞楼那个花魁走后,就再未曾见过这等美人!不,这姑娘比那花魁还要艳上几分。
  “本公子倒是觉得,你家可没我家好看。”
  这种冷傲的腔调,一想便知道是谁。孟公子果不其然一回头就看见了马文才,但是他有一点特别好,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因此虽然出不少祸端,却从没来带出他爹都解决不了的大祸。
  孟公子立马就换了副脸色:“既然马公子想约美人,那么我就让给马公子了!”言罢,就嘻嘻笑笑的离开了。一点都没有揪着不放,很是从容。
  这叫祝英怜很是惊讶,心底也松了口气。万一这事真闹大,祝九姑娘心里清楚最不利的就是她,因为她是个女扮男装上山读书的假男人。
  马文才拉住她的手,将她从众目睽睽之中拉了出去。她的容貌本就很招人注意。
  带到了僻静的小巷处,他才小心翼翼将那支玉簪插在了祝英怜的头上,心满意足的说道:“我画的时候,便知道会很好看。”
  祝英怜一愣,早就因为他这么靠近羞红了脸。
  “你八哥八嫂和十妹呢?”马文才问。
  “拜了织女后,就分开了。”祝英怜回道。
  马文才闻言皱着眉说道:“早知道你就应该带上青衣。一个女孩子家家,一个人走真是危险。”
  祝英怜闻言却是笑了:“你莫非忘了我的武艺也不差?”
  “你打的过我吗?”马文才气定神闲的反问她。
  “啊?你武艺那么高,一般人都不会那么高吧!”祝英怜无奈道。
  马文才耍无赖:“万一就我这么高的武艺怎么办!”
  祝英怜说不过他,只能闭了嘴。难得有一副生气的样子。
  马文才却凑近她的耳边,低语:“小姐给的桃子真甜。”那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几分磁性,颇为暧昧不清。
  分明只是在说桃子,可不知怎么的心里觉得怪。那红霞又蔓延到玉颈,红白相衬,煞是好看。姑娘就像被煮熟了一样,羞羞答答的。
  马文才勾了勾唇角,有些咄咄逼人的将她抵在墙角:“前些日子藏着掖着,今日你不给我,还想给谁?”
  “给你就是了……”姑娘细若蚊声的说道。从袖子里拿出一只绣好的荷包,塞在他手中,把他推到一边,跌跌撞撞慌忙的跑走了。
  那荷包上绣着桃花朵朵,粉嫩可人。每个细节都绣的很精巧。乍一看,像真的一样。大概是用花瓣熏染过,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马文才立马就把自己的旧荷包给换了,换上新的,他的心情也好上了不少。大步上前,抓住了被胭脂摊吸引过去的美娇娘。
  祝英怜正在一堆深深浅浅的红中,纠结着。半点目光也不分给马文才了。
  “你觉得这个色好看,还是那个色好看?”
  马文才看着都是红色的两个色,没感觉出来有什么分别,如果他这么说出口,他觉得应该不怎么好。但他觉得能纠结就说明这两个都挺喜欢,那不如都买了。
  马文才不动声色的说道:“我觉得这两个色都很衬你,不如都买了。”问了价钱,直接付了钱,生怕祝英怜在问他几个难题。
  祝英怜很是意外的看着马文才,她本来以为马文才会说这两个颜色不都一样吗?男生辨不清这两个颜色,她是早有预料的,并不会这么生气。
  但马文才这番话说了,她的确舒服,心里有种捡到宝的暗喜。
  “文才兄你真好。”心情好,铁娘子那张抹了蜜的嘴自然什么好话都说的出来。
  马文才听着,真是心花怒放。看着胭脂铺上各种各样的胭脂,有种想把胭脂全部包下来的冲动。但他认不出色,不知道哪些是祝英怜喜欢的,哪些是不喜欢的,只好按耐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想法。
  桃花流水般的美人莞尔一笑,风流雅韵,明艳动人。回眸一笑惊艳繁华三干,红尘千万。
  被乱花迷了眼一样,余梦龙真是有些痴了。
  “这天底下竟有如此美人?”余梦龙瞧见边上的马文才,不由暗恨。
  “是啊,公子!莫不是仙女下凡?”跟着的下人没见过世面,早就被迷的失魂落魄。
  余梦龙瞧了眼马文才,这地毕竟是马文才的地盘儿,抢东西和抢人不一样,他不占优势。见杭州城有这样的美人,那肯定还有,还是再找找吧。
  余梦龙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向另一个街道,可再也不想遇到马文才了。
  “老伯,你这糖葫芦怎么卖?”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勾的余梦龙心痒痒的。
  一个杏眸玉肤的姑娘正款款站在那里,微微一笑,杏花微雨,朦胧动人。这是一个风格不同,与方才那位美人不相上下的美人。
  余梦龙眼前一亮:“老伯,这姑娘的钱我付了!”
  杏花微雨般的江南姑娘惊讶着转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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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文中女主表字文昭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古代有避讳的说法,而晋有司马昭是祖宗,我记得按理应该也是避讳的,但是我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说就取了这个,这篇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因为原本梁祝的那个剧的时间也不太准确。
  那就只能当做架空来看了,时间是没有任何的科学考据的。之前写的那一篇专门关于是王蓝田的番外,就是为了说明这是个架空时代而写的。
  关于笔名,还那个笔名是我在贴吧写的时候用的,是为了方便我贴吧的朋友找过来,我想这么多时间了,该找过来的应该也找过来了。
  ( ???? ? ???? )所以说我就改成了,自己喜欢的,有特别含义的一个,与喜欢的音相近,马上就要后面的,最后一个阶段吧,差不多二三十就完了。
  因为个人缘故,也只是为爱发电,所以一直都没有申请签约什么的,而且自我感觉实力也不够,大家就看着乐乐吧。
  如果找到什么错别字什么的,那麻烦通知一下???,因为每次打的时候都很匆忙。
  我比较喜欢写那种一见钟情,然后或者年少时候特别单纯的恋爱,因为喜欢小说,也会当做业余爱好,接着写。希望大家如果比较喜欢我的文风的话,说觉得我觉得还能啃得下去的话,加个关注呗!
  我差不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