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2节
作者:水月聆风      更新:2024-05-14 04:37      字数:4349
  “真不觉得我丑?”
  “你一点都不丑,只是有点瘦,养一养就有肉了。”
  “所以你还是觉得我浑身骨头,是个骷髅,硌人得很?”
  梁元捂脸:“……你可真记仇。”
  “没办法呀!以前我胖如猪,现在瘦如骷髅,我想忘记都难哦。你看看我的鸡爪子,美不美?这骨节又细又长……”
  “鸡爪子?”梁元笑得浑身抖啊抖:“你怎么能这么形容自己的手,你的手比鸡爪子好看,额,指甲有些长了,我帮你修修。”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剪刀:“你帮我修手指甲,我帮你修脚指甲。”
  “额……大可不必,我怕我的脚臭晕你。”
  “……”
  两人彼此帮对方修完了指甲,就越坐越近,越坐越近,然后金毓就坐到了梁元的怀里,靠在他的胸膛上,一脸享受。
  “真暖和。”
  梁元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这两日我一直在想,把你们带去日月部落这个决定到底对不对,一开始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我能提前预判出很多事情,可现在呢,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变化,很多危险都提前发生了。若没有你,我想带着我爹和妹妹去日月部落会难上加难,若是你和你爹娘他们没有跟着我一起走,或许就不会受伤了……”
  “梁元,你想什么呢?”金毓拍了下他的手:“什么叫做对不对,不管对不对,那也是我和我爹娘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你没有逼迫我们,我们是自愿来这里的。边关乱成了这个样子,朝廷管都不管,可想而知,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去日月部落,我们能去哪儿?去京城?算了吧!那还不如躲进深山里头呢!”
  “你别自责了,我们受伤与你的决定无关,相信我,我们以后一定会很好的。”
  她抬起头,鼓起勇气亲了下他的下巴:“别瞎想了,好好守夜,我睡觉去了。”
  她说着就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留下梁元一个人坐在树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居然让她先主动了,不行,下次我必须抢在她前头。”
  与梁元互诉了心意,金毓心情美滋滋的,睡觉的时候一直在笑,还做了个大美梦,梦里她和梁元成亲入洞房,被梁元一脚踹下了床,从瘦子变回了大胖子。
  金毓吓得猛的睁开眼,然后就发现自己被金娇抱在怀里,金娇正在用手轻拍她的背,边睡边唱着歌儿:“大姐,乖乖睡,娇娇陪着你,到海枯石烂……”
  金毓:“……”
  第97章 救了左七郎一命
  用过早饭,梁元先去大路上打探了一番,确定没有敌人,再转回来告诉大家,才开始赶路。
  出了山林,金毓等人就骑着马儿走,因为伤还未全好,所以走得很慢。
  福来大草原是赤云国唯一一个靠海的大草原,是游牧族的天堂,距离杨柳河有三百多里路,路上会经过两个小镇和四个穷苦村庄。
  金毓等人赶了两天路,看到了第一个村庄,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尸骨成堆,没有一个活着的村民,这里早就已经被曼人血洗了。
  看到村里一片荒芜,四周冷风习习,金毓等人纷纷打了个寒颤,心中恨极了曼人。
  在这个村庄休息了一个晚上,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三天后,进入了一个小镇,镇子里空无一人,百姓逃的逃死的死,吃的穿的都被曼人洗劫一空。
  金毓等人在镇里走了一圈,找到了两个破烂的已经没有了顶盖的大轱辘车,将车辆做了个简单的维修,把车套在野牛王和疾风的身上,年幼重伤腿残的全坐在车上,其余的人继续骑马而行。
  尽管车子很破,但有了这两辆大轱辘车,金毓等人赶路轻松了很多。
  天气越来越冷了,因为之前的被子衣物都在躲避曼人的时候丢弃了,如今金毓等人没有被子用,他们就边赶路边买布料棉花做被褥冬衣鞋子和双肩布包。
  走走停停又是三天过去,金毓等人依旧没有看到一个活人,路过的村子都是死人村。
  他们身上的伤疤都已经在慢慢脱落,要不了多久,伤就能全好,伤好了赶路的速度就可以加快了。
  两日后,金毓等人经过一个四岔路口时,看到了血迹,血迹已经干了,右边的路和中间的路上都有血,昨晚下了毛毛雨,泥土路面是湿的,踩上去会留下脚印,按照脚印的方向来看,是有人从右边的路逃出来,进了中间这条路,而且只有一个人。
  梁元看了右边的路一眼,中间的这条路是通往福来大草原的,而右边这条路则是通往平城,是谁从平城逃过来了?
  金毓等人只是稍作停顿,就踏上了中间的那条路,快天黑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小镇。
  正准备要进镇的时候,赶着牛车走在最前面的金毓看到一旁的草堆后面露出了一只脚,那只脚还动了下,有虚弱的求救声传来。
  “前面有个活人!”金毓让野牛王停下,对身后的梁元等人说了声。
  梁元闻言将马车停下,跳下马车前去查看,看到草堆后面的人,他眼底露出惊喜之色,忙蹲下来给此人检查,见他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便取下水囊,给此人喝了一口水。
  左七郎以为自己死定了,迷迷糊糊中忽的看到有人拿了水囊递过来,他想伸手拿过来,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颤抖着双唇张了张嘴,等那人把水倒进他的嘴里,他再一点点的吞下去。
  咦?
  这水怎么这么好喝?
  左七郎惊讶极了,吞得急了些,把自己呛得直咳嗽。
  “慢点,没人跟你抢。”梁元道。
  左七郎没有听清楚他的声音,也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咳了几下子,就猛地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梁元吓了一跳,忙给他把脉,确定他只是晕过去了,人没死,这才放了心,将水囊收好,抱起左七郎走出草堆。
  看到梁元抱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白衣人走过来,金毓等人忙下了车问情况。
  梁元道:“他晕过去了,从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看,他应该是赤云的百姓,遇上他也是有缘,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他知道左七郎的身份,但他不能直接告诉大家,等左七郎醒来自个说吧。
  “救,当然要救。”金毓使劲点头,让梁元把人抱进了马车里,帮着梁元给左七郎治伤。
  见车厢里除了伤者,就只有自己和梁元,其他人都在外面,金毓一边把药和白布递过去,一边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梁元点头:“嗯,认识,他就是左七郎。”
  金毓闻言惊喜万分:“居然是他,太好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救活了。”
  救活了左七郎,就能跟他一起去日月部落了。
  刚包扎好伤口,左七郎就醒了,梁元恰巧这个时候转过了身,以至于左七郎一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金毓。
  见金毓虽然瘦了点,却长得又白又嫩的,五官也极为好看,左七郎惊呼:“仙女,是你救了我?”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与ygc的方言极为相似。
  忽然被人喊仙女,金毓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扭头看了看四周,这里除了梁元就只有她,她疑惑的指着自己问左七郎:“你是在喊我?”
  “是的,仙女。”
  “哦吼吼吼!”金毓瞬间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头一次有人喊我仙女,小伙子,你可真有眼光,懂得欣赏我的美。”
  左七郎点头:“我的眼光一向很好,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梁元黑着脸转过身来:“救了你的是我。”
  一醒来眼里只有女人,左七郎,你跟上辈子还是一样的呀!
  看着憨厚老实,实际是个花心风流的。
  梁元一出声,左七郎这才注意到了他的存在,扭头一看到他的脸,左七郎就夸张的叫起来:“哇哦,好个英俊的赤云公子哥呀!”
  “我们听到声音了,那个人醒了吗?”丁达和金父掀开车帘子探进头来。
  一看到左七郎,金父就乐了:“果真醒了,小伙子,你是谁?从哪来?怎么会受伤晕倒在这?你知道吗,要不是我女儿发现了你,你就失血过多没命了。”
  见这里还有其他人,左七郎笑了笑说:“叔,我叫左七郎,是日月部落的人......”
  “啥?你叫做左七郎?”金父激动的打断左七郎的话:“哎呦喂,这可真是大缘分呀!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
  左七郎不明所以:“找......找我?”
  他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找他做什么?
  金父先做了自我介绍,再将岩谷城的事儿与左七郎说了遍,然后道:“赤云国乱到没边了,我们实在没法待下去了,听说你们日月部落是个和平没有战争的地方,所以我们就想去你们那里定居,可以吗?”
  第98章 来到福来大草原
  左七郎闻言万分激动:“可以,太可以了,我们日月部落欢迎你们的加入!嘶~~,痛死我了!”
  他一激动就扯到了伤口,痛得冷汗掉啊掉,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说个不停:“叔,你们真是好眼光,日月部落山清水秀,是个美丽的地方,你们去了那里,肯定会过得很幸福的,嘶嘶~,痛痛痛......”
  梁元按住他的肩膀:“说归说,别太激动,小心你的伤,再流点血,你就可以去见阎王了。”
  左七郎能不激动吗?
  日月部落太穷了,不仅穷,部落里的人还很傻,种地不会,盖房不会,大字不识,他们心胸开阔,勇于接纳诸国的人,各国却无人愿意加入日月部落,很嫌弃他们日月人。
  金毓等人是第一批说要加入他们日月部落的人。
  左七郎真想立刻把金毓等人带去黄岸渡口,找到族人上船,巴不得一转眼就能回到日月部落,将金毓等人引荐给他们月族的族长。
  看到左七郎如此激动,金父等人都皱起眉头。
  他们加入日月部落为何会值得左七郎如此高兴?
  这人有点傻?就不怕他们去日月部落是另有图谋吗?
  左七郎不是傻,他是相信闫将军这个人,闫将军是个好人,帮了他很多,闫将军能把他的事告诉金毓等人,说明这些人不是坏人。
  冷静下来后,左七郎给金毓等人说了他的遭遇,离开岩谷城之后,他去了庆城,然后是平城,正要离开平城的时候,曼人打过来了,曼军杀人如麻,不管是赤云人还是日月人,曼军都杀。
  他跟着一些赤云百姓逃进了山里,绕路往福来大草原这边走,一路上,跟他在一起的赤云百姓都死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若不是遇上了金毓等人,他肯定活不成。
  左七郎道:“跟我一起来赤云国的族人有三十六人,我们一上岸就各自分开,去了不同的城镇,分开之前我们约定好了,立冬之前回渡口集合,若到了立冬,族人未全部归来,那就在渡口多等十日。算算时间,明日就是立冬了,我的族人们应该都已经回了黄岸渡口,从这里穿过福来大草原去黄岸渡口,坐马车五天就能到,我们还来得及。”
  闻言,金毓等人都松了一口气,来得及就好。
  天色暗沉下来,金毓等人带着左七郎进了小镇,这个小镇如之前遇上的镇子和村庄一样,里面也是空无一人,到处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烛火之光,金毓等人随意找了个小宅子休息。
  许是喝了灵泉水的关系,左七郎的精神头特别好,加上金毓等人要加入日月部落,他更是高兴得很,一直兴奋的说个不停。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叫做左七郎,因为我姓左,在家排行第七,我有六个哥哥,两个妹妹。”
  金毓有些惊讶:“你爹娘可真能生。”
  居然生了九个孩子,厉害呀!
  左七郎哈哈大笑:“这都是小意思了,我们日月部落的女人都很能生的,有的人家生了七个儿女,有的生了十二个,生孩子最多的是我大伯家,我大伯母生了十五个孩子,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八个。”
  日月人和各国一样,都讲究多子多福,可因为太穷,食物缺乏,不会种地,靠打猎捕鱼为生,日月部落的孩子不好养活,越不好养活,大家就越想要生孩子,一能为壮大部落人口,二能为家里增添劳动力,人多力量大,养娃前期虽辛苦,后期却能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