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节
作者:夏清茗      更新:2024-05-21 10:46      字数:3947
  站在海滩上,海浪如雪,翻涌着扑上来又急急褪去。
  潮气混着咸腥,拍打着岸边礁石。
  满天的怨灵在云间来回穿梭,能听到远处传来妖兽的嘶鸣,倒显得四下静得可怕。
  邪物过境后,白辛城就再没有活口了,街头巷尾,只剩下白森森的骸骨,丢得七零八落,分不清哪条骨头是哪个苦命人的。
  本就地处偏远,也少有官府下辖,说是座城,实际上却过得与渔村差不多。
  从前就人少,如今连个会喘气儿的都没了。
  重黎看着礁石旁一枚唐冠螺,在潮水中浮浮沉沉了许久,被柔软的泥沙埋住,他屈下身,将其拔出来,放在冰冷的海水中涮了涮,逆着薄凉的天光仔细端详。
  怪好看的。
  他如是想着。
  师尊做凡人那几年,好像有一段时日就喜欢捡这些小玩意儿,这样的她肯定喜欢。
  这么想着,他且把这枚唐冠螺收了起来。
  海风阵阵,他走过好几处礁石,始终没找到当初遇见云渺渺的那一座。
  他依稀还有一点印象,但须得从她的住处走出来,可当年破陋不堪的那座小庭院,早在白辛城遭遇这灭顶之灾前,就已经化为了废墟。
  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无从找起了。
  他只能找一块与印象中最想象的礁石,在那站了一会儿。
  海边的浮冰起起落落,发出尖锐的撕磨声,他掸了掸衣摆上被溅到的水珠,叹了口气。
  “跟了一路,就别躲了,有什么话就在这说了吧。”
  身后的脚步声不急不缓地靠近,他回过头,看着面色慌乱的敖洵。
  “小殿下,好久不见。”
  敖洵揪着肩上的斗篷,海边风太大,他消瘦得仿佛要被吹跑了,眼角也被吹得发红,看起来是位十分惹人怜爱的少年。
  “你怎么知道我跟着你?”他眼中闪过一抹警惕,下意识地戒备着他。
  重黎笑了笑:“本尊比你多活这么些年,一个人的气息还是能察觉到的,何况小殿下与本尊也算有过几面之缘,自是记得的,只是不知小殿下意欲何为,就暂且没有点破。”
  他说的有理有据,敖洵也不由得心生动摇,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你……怎么不回昆仑或者崇吾宫?”
  “有些烦心事,出来走走。”他轻描淡写地代过,四处看了几眼,“倒是小殿下,今日怎么没人跟着了?”
  “不不不!……”敖洵连连摆手,慌张地同他解释,“我一直被困在九嶷山,许久没有回东海,许是招来误会了,但我发誓,我绝没有背叛龙族!”
  “那日我和陆道君被玄武抓走,他一直将我软禁在玄冥宫中,我便是想逃也不是他的对手,只能虚与委蛇,假意顺从,才保住性命,伺机让陆道君逃出生天,实在是不得已为之!……”
  重黎狐疑地打量着他:“既然如此,小殿下是怎么逃出玄武的魔爪?又为何不在离开九嶷山后,先回东海,而是跟着本尊到此处呢?本尊可是魔界帝君,小殿下这么做,是不是有些‘出人意料’了?”
  这一问无疑是直逼要害,敖洵沉默半响,鼻尖一酸。
  “若是可以,我自是也想早些回东海,可……可我眼下还没办法回去。”
  他为难的揪着衣袖,几度欲言又止。
  “我这些年一直忍耐着,但陆道君走后,我的处境也愈发不妙,玄武不满于我忤逆于他,脾气日渐乖张难测,我好不容易趁着那厮不注意,逃出九嶷山,但我体内的恶咒却时时折磨着我,我若回到东海,只会牵累父君他们,迫于无奈只得先留在人间,前些日子看见你朝北边来,我便跟来了。”
  “你觉得本尊能帮你?”重黎蹙眉。
  他点了点头,“听闻魔族比仙门更精通咒法,我思来想去,觉得你或许真有办法帮我。”
  重黎踟蹰片刻,看了他一眼:“手伸出来,本尊瞧瞧。”
  敖洵犹豫着,从斗篷下伸出了右手,递给他。
  重黎细探,果真发现了一道咒术。
  盘踞在心脉上,若不解开,确实不妙。
  “你所中的恶咒并非寻常咒术,是玄武上神施下的?”
  敖洵心如死灰地叹了口气:“是他亲手下的,我想尽了办法,都解不开。”
  重黎面色阴鸷:“玄武其人本就阴诡莫测,早与你说了莫与他扯上干系,你这是咎由自取。”
  敖洵无奈苦笑:“是我天真,以为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这恶咒,可有法子解?”
  重黎思索须臾,道:“有是有,但不能急于一时,需费些工夫。这里也不是解咒的地方,你可知道什么清净的地方吗?”
  敖洵想了想,点点头:“有座湖灌山,离这不远。”
  “好,就去那,你带路。”
  敖洵没料到他答应得如此痛快,“你……不再问些别的吗?”
  “解咒要紧,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吗?”重黎反问。
  “没,没有……”敖洵忙摇头否认,带着他前往湖灌山。
  湖灌山与白辛城隔了三座荒山,山中多流水草木,鸟兽却不多,是个避开天上怨灵的好去处。
  “这边好像还没有妖兽出没,但不知能坚持到几时。”敖洵在前头带路,“我早些年来过这附近一次,那会儿湖灌山中还有不少野马,许是灾祸发生后,都逃了吧。”
  重黎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也不催促。
  “你逃出来的时候,没被人发觉?”
  敖洵摇摇头:“不会,我已经很小心了,是趁着玄武离开九嶷山的时候逃脱的,没发现什么追兵。”
  “那就好。”他笑了笑。
  “这话可能有些多管闲事,你……是不是和仙门那边起了争执?”敖洵忽然发问。
  “口角之争,你也晓得仙魔之间,终归会有分歧的,否则也不会你死我活这么多年了。”他不以为意地随口感慨,有几分厌烦的意思。
  敖洵干笑了几声:“确实如此……”
  湖灌山的林子很深,继续往前,便能看到长着红色纹路的烟柳,雾气也渐渐飘了过来。
  “听闻湖灌山的烟柳林,曾是佛陀坐化处,不受世俗纷扰,最能静心。”敖洵若有所思地说着。
  重黎的目光缓缓逡巡于树杈间,“确实安静……”
  宽大的袖袍下,灵泽在指尖缭绕,一柄掌心大小的铜锤若隐若现。
  第九百六十三章 心战
  算下来,他离开朝云城已有十日。
  那天在得到陆君陈的答复后,陵光便将此事提上日程,陆君陈能接受自己与上神东华本是一人的惊骇真相后,最要紧的便是如何取回那一魂一魄了。
  “本君这倒是真有一法器。”司幽起身,摊开手,只见一直青铜色的小锤浮现在他掌中,默念几句口诀,小锤可化为手臂长短,锤柄似是钢铁藤蔓缠绕而生,锤头却只有单面,刻着古朴诡谲的纹样。
  他笑了笑,“此锤名斥魂,是本君凝练了八十一条地府勾魂索而成的法宝,敖洵并非寻常凡人,且这次要勾的又是上神的魂,仅凭勾魂索定是不成的,但若以此锤击中敖洵的天灵,便可将那一魂一魄强行逼出,届时只需将其取回来,合入陆君陈体内,前世的记忆便能恢复。”
  此法的确是最直截了当的,提前炼出这等法宝,想来他也早有这种打算了。
  “取出那一魂一魄后,敖洵会如何?”陆君陈姑且问了句。
  陵光看了他一眼:“他本该在五千年前便胎死腹中,一个已死之人,能作为东海小太子在世上活这么多年,全靠你的一魂一魄撑着,若将其取回,他不出三日,便会动弹不得,散灵而亡。”
  闻言,重黎看向她:“师尊,这件事可要知会东海那边一声?虽说敖洵极有可能已经背叛了龙族,但至今我们也没有和他当面对质过,不是总说死也要死个明白吗,且不说敖洵眼下还在九嶷山,东海助昆仑多次,需不需给个交代?”
  陵光稍加思索,点了点头:“我回头亲笔书信一封,告知东海,借来的命,这么多年也该知足了。”
  四下岑寂须臾,楚长曦起身,走上前仔细端看那把斥魂锤。
  “助陈儿……东华神尊恢复记忆是好事,但斥魂只有一把,要如何去九嶷山,这法宝又该给谁?”
  他算是问到了点上。
  历经苍梧渊一战后,九嶷山必定更为戒备森严,而今人间处处都是怨灵和妖兽,闹得人心惶惶,难以为战。
  旁人不知,司幽和陵光心里却是清楚的。
  封天阵,不能再拖了。
  即便陆君陈不能恢复东华的记忆,也需要取回那一魂一魄,两位上神,才有机会重启阵法,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我拿着吧。”重黎突然接过这茬,走上前伸出了手,“我与敖洵,恰好有些因缘,接近他容易些。他若是清白的,杀人灭魂的事,便由我这个魔头去做,东海那边若有怨词,冲着我来也比冲着昆仑来得好。”
  “阿黎……”陵光显然不愿他将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
  但他心意已决,“我有仔细想过,六界已经苦不堪言,仙门和东海还能联起手来迎战,是因为东海对昆仑,对四灵的敬重,别让一个敖洵,坏了这得之不易的信任,人间和仙门都已经不起任何分裂了。”
  “若敖洵真如师尊所料,已经站在了无尽那边,他和无尽现在最想要的,也是我体内的元神,所以斥魂锤由我拿着,最是合适。”
  这番话撇开个人恻隐,确然不无道理。
  司幽且看了陵光一眼,而后将斥魂交到了他手中。
  “你若真的想清楚了,今夜便带着斥魂锤离开朝云城,以身为饵,一路向北去。届时我与你师尊会放出消息,称你冥顽不化,与仙门再起争执,九嶷山那边得到消息,即便这些话再像个陷阱,也没时间求证,定会遣人前来,对你伺机下手。”
  “可来的人会不会是敖洵,我们谁都不知道。”陆君陈不由担心。
  “只能赌一把了。”重黎握紧了手中铜锤,抬眼看向陵光,“师尊,让我去吧,趁我的五感还未完全衰退,总比坐以待毙来得好。”
  陵光沉默良久,虽不放心他孤身涉险,也确实没有别的法子:“找到敖洵,绝不能再让他落到无尽和执明手里。我会再安排一个人远远跟着你,若有意外,你不至于孤立无援。”
  这是她能做的最大让步了。
  重黎点了点头,应下。
  司幽再三叮嘱:“斥魂锤不是随意用的,它毕竟是从勾魂索中炼出的法器,要想取出那一魂一魄,必须让敖洵放下戒心,在最无防备的时候一击中的,切记。”
  司幽的话他想了一路,离开朝云城的时候,也做好了要应付几路人马的准备。
  甚至想过,无尽那边会不会先让玄武亦或是余鸢前来试探一番。
  却没想到,自己一次就押对了宝。
  敖洵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就昭示了无尽有多想取回这一半元神。
  只剩一半元神的他,想来也控不住这些怨灵,已经有些着急了吧。
  敖洵的话一半是谎一半是真,但有一点,要对付他,无尽不可能让他一人前来,万一没骗到他,东华上神的一魂一魄极有可能会落到昆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