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一章 张绣带兵到新城
作者:
夏海苍松 更新:2024-05-21 11:30 字数:4081
张绣加入凉州军时间不是那么太久,可以说对己方凉州军,他绝对说不上如何熟悉就是了。所以,如果说是让崔安、马岱还有甘宁他们那样儿的将领点兵五万,那他们当然知道己方士卒什么情况,都是比较了解,所以自然而然,是能点全他们想要的。而张绣呢,他并不算怎么了解己方人马,可是他也有自己的一套,所以到了最后,他也点完了自己想要的五万人马。
其实一想也是,张绣确实,他不是大将,可好歹也是个二流武将,而其人更算是当过主公的一个,所以眼光眼力什么的,可都不差。因此,他当然是有办法也有能力,哪怕张绣确实,他对己方士卒还没那么熟,至少不能和崔安他们比,可他却也都选好了,选择出了自己所需
要的五万人。而张绣是不可能把如今在长安城中,战力最强的五万人给带走的,那不可能。别说他本来就不会那么做,怎么说长安都得严加防守,所以这事儿张绣还真是,做不出来啊。而就算他真那么做了,试问陆逊能同意吗。之所以张绣去点兵,陆逊直接就让他去了,没多
说什么,是因为他知道,很清楚,张绣做事儿,还是很有分寸的。除了己方精锐,要暂时留守在长安外,其他人马,张绣所选择的,确实不是其中最强的五万人,所以他可以顺利带走。而张绣带兵走了,陆逊则是带着自己学生马焕,亲自给张绣送行。陆逊送张绣,这个可不是说他非要这样儿,主要是他要让自己学生,自己这个少主,和手下将领搞好关系。至于
说从现在就开始,主要是陆逊觉得,这第一,是对马焕的锻炼,第二,他也算是看出来了,如果说自己主公一统了之后,他在位也不会很多年,就得传位给自己儿子,所以说最多也就是十几年的事儿,因此,这个之后如此,其实并不算很早了。陆逊是早看出来了,自己主公
的追求,不在这权力上面,要不然的话,也不是如今这样儿。他觉得,自己主公所追求的,更多的还是自由。当然了,如今肯定没那么多,他是被很多东西给束缚住了。不过以后也许会有很多,你想要绝对的自由,好像没有,但是你可以,怎么说呢,就是你只有有那个本事,
有那身份地位,那么最后你所追求的自由,就不会少了。而陆逊正认为,自己主公所追求的,就是这个,但是如今来看,还没多少,以后,应该是没问题。毕竟现在为了以后而努力着,如今虽说也是天下的一路诸侯,可同样儿身份地位的,还有两个,所以这不是唯一的。等什么时候自己主公能灭了兖州军江东军,那个时候,才能说是唯一。而到了彼时,哪怕就
是称帝,也不是不可以。而后,自己主公忙几年,再把位置给马焕,他自己就追求自由去吧。还别说,陆逊这给马超安排倒是挺好,不过事实真就能这样儿吗?拭目以待,毕竟想法和现实,大多时候终究是有差距。当然了,有时候还是可能一样儿,不过不多就对了,这个
倒是没错啊。当再也看不到张绣的背影后,陆逊才和马焕回去,这也算是他教给马焕的吧,毕竟看之前张绣那样儿,还是比较受宠若惊的,可能都比马超亲自送他,来得还激动。为什么这么说,就因为马焕可不是能经常见到的人。至少马超在长安,还是能经常见,好歹他是凉州军的领袖,至于说他儿子,那可就见不到了。也就是有什么大事儿,大家要在一起聚一
下的时候,那才能看到其人。所以马焕亲自给张绣送行,他确实,有点儿受宠若惊。要知道,这自己少主,可还没做过这样儿的事儿呢。自己印象中,自己就是第一个,让自己少主亲自给送出城的。他自然知道,是陆逊教的,但是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是第一个,这个对自己来说,那才重要。这可不是说张绣就想,就要争个第一什么的。而是以后真要有人
说,自己这少主,以后自己的主公,第一次出城送行,是给张绣送走了,这也算是自己能多次被提到吧。这人啊,其实有时候,或者说大多数的就是这样儿,越缺少什么东西,基本上也是他最想要的,差不多都如此,自然也是有例外,很正常。不过张绣他肯定不是例外了,
他是那个绝大多数,如此。所以张绣是心情非常不错,带着五万人马,是迅速离开了长安。他这不速度不行啊,知道自己主公是很需要自己早到河南尹去参战的,所以……而之前的事儿,其实对张绣来说,如果只有陆逊一个人送他,他此时绝对不是这个心情,但是自己少主
的出现,确实是出乎了他所料,让他惊讶了一下,之后又有点儿受宠若惊。不过这个时候,张绣却是急速行军,让士卒是直接就奔赴河南尹的新城县。张绣之前不是没想过,自己到底是走哪条线去雒阳,最后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绕点儿远,去新城,占了新城之后,再到雒阳。谷城和新城,说起来都可以算是雒阳门户,都是有重兵守御。在谷城,带兵防御的是曹洪,
而新城,正是李典李曼成。张绣早就知道,毕竟兖州军占据这司隶地盘,也有几年了,所以他还不清楚新城守将是谁吗。李典他知道,那可不是什么野鸡没名儿,草鞋没号儿的人,也算是一个名人,不过名声和那些一流将领的大将,和顶级谋士相比,他这确实是差不少。
曹操把其人放在新城,其实也算是一种器重吧,至少张绣是这么认为的。他和有些人是不同,张绣觉得被外派守城,也并非一件不好的事儿。关键是他没什么事儿可做,所以自然认为自己主公给自己找点儿事儿做,那是好的了。而凉州军和兖州军还不一样儿,之前也都说
了,所以张绣想法中,李典在这儿,那么曹操是多信任他啊,多看重他啊,才把他给安排在这么重要的一个地方。其实他也不想想,那兖州军比他李典强的,太多了,可曹操难道真就不想放个大将在这儿?非得是要李典来这儿不可?显然这其中,还有其他的东西,不过张绣真是不了解不知道,他也没想过这事儿。要说张绣确实算是一个当过主公的人,可有一点,
他是怎么也比不上曹操马超他们,那就是帝王心术。说起来张绣手下也没几个将领,都是三流顶天了,还没两个,所以你还能指望着他对手下有什么研究?兖州军是有那样儿的问题,可他张绣就是想有那样儿问题,他们都没有!不是小看他,更不是看不起他,实在是张绣
真没法和曹操马超他们比,这个根本其实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差距太大了。因此,这如今张绣是成为了一个将领,而不是当他那主公。其实他也当不了,因为他敢当,就有人灭了他,就这么简单。天下三路诸侯,谁没那个灭他的实力呢,不过就是看谁动手罢了。孙策距离他太远,所以只有曹操和马超了,也许还是马超,毕竟他距离对方最近啊,这个是重点。
张绣是让全军急速行军,因为他选择了远道,所以他当然想更速度进河南尹。张绣是不想等自己主公都已经兵临雒阳城下了,他之后好久才带兵过去。那样儿的话,他认为自己本事不行。说实话,张绣其实不怎么喜欢带兵攻城,尤其还是自己当主将,自己要带兵去攻城。但实在也是他在长安太久了,一直都没什么事儿做,这如今马超给了他个活儿,他心里高兴,
也管不了什么攻城不攻城的了。他是不喜欢带兵攻城,可还没崔安那样儿,就是不去。至少带兵攻城,张绣又不是说没干过,不过基本上是没有。而马超的信和调令到了他手,张绣是高兴,毕竟这和无所事事相比,他是宁可选择前者,自己带兵去攻城,哪怕自己不喜欢,
那却也比自己在长安没事儿做强啊,他就是这么个想法。其实马超也知道,所以他让张绣上了,他清楚,最后张绣一定会同意带兵来,哪怕他确实,是不喜欢带兵攻城。但是和没事儿做一比较起来,他是宁可带兵攻城,也不想没事儿做。还别说,马超想法是挺对,张绣不
就是如此想法吗。当张绣带兵兵临新城城下的时候,确实是有些出乎李典的所料。当然,他带兵往这儿来的时候,李典就已经是接到了具体消息。张绣带兵往雒阳,必经自己这新城。不过怎么说呢,这他们来了几万人马,虽说是如此,可自己也不惧,最多自己守不住城池,让他们兖州军占了。可只要自己是能拖住他们,也就是了,至少也算是为雒阳争取些时日吧。
所以李典确实,他没给自己没给己方士卒多少多大的压力,他觉得那样儿真是没大用,甚至就要适得其反了。而且你看看如今双方的实力对比,不难知道,这己方就只有五千兖州军的正规军,而人家呢,来了五万凉州军,这可是己方的十倍啊。要说兖州军斥候,好歹也是
号称天下第一,所以这么些时日,人家是早就知道张绣带兵多少来这儿了。并且李典他也米认为,自己就比张绣强多少,在守城方面,没准还敌不过人家攻城呢,这都不好说啊。要知道,张绣其人,那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至少在天下来说,还是有名有姓的那么一个人。
所以说李典是没那么太大太多的压力,可却半点儿都不敢小觑了张绣其人。对凉州军,他更是不敢怠慢了。那都老朋友了,凉州军什么情况,李典多少还是知道的,这五万人马,也不知道自己能给他们拖到什么时候啊。李典心里当然是想,拖住他们越多时日越好,不过如今来看,己方士卒的士气也不好,还都没怎么在状态上,都是挺多事儿,还不怎么样儿,这
确实,真是不怎么样儿。对李典来说,这以如今己方这个情况,对人家士气很高的凉州军,这自己都不知道能守住多久?不能说李典就是对己方没信心,说实话,李典从来就没说对己方士卒没什么信心了,失望了,丧失了主将对士卒的期许。没有,不过就是觉得,这凉州军
真是,他们很强。而己方呢,不在状态上,这怎么办。李典对这样儿的事儿,他确实,没辙啊。要说凉州军不单单是强,难道说他们士卒一开始就是这样儿?不是,这必须要承认是马超他们的功劳,把他们凉州军给整成如今这样儿,士气不低,而且还算是在状态吧,至少
是比兖州军强。可曹操没在司隶啊,你说让兖州军士卒上哪儿见自己主公去?但是马超就在长安,所以在校场上,一誓师,说要收复失地,那凉州军士卒,一个个都是士气高涨,当初那可都憋着口气呢,所以是吧,这样儿就好了,但是兖州军有这个吗,曹操不在这儿啊。不过哪怕如此,李典虽说是想了这么一下,但是他也没说就一直纠结在这上面,毕竟如今还
不是自己想那么多的时候,想多了,也是没大用。今日凉州军到的还早,所以他知道,他们今日休息,然后明日,估计就要攻城了。这个是马超一贯的作风,他手底下的人,基本上也都这样儿。而李典,他是没和张绣打过太多交道,但是怎么说呢,这人他知道,至少其人
的一些东西,他是清楚的,还是那话,张绣不是无名之辈,有些东西,和你本事什么的,关系不大,至少你出名了,甚至有大名声,那可不一定就是你本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