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事务所_275
作者:
蟹子 更新:2024-05-21 12:53 字数:2056
“……我叔叔叫黄世康,家中排行第三,又因和……一些道上的人有关系,所以又被叫黄三爷……”
两年前,黄世康突然从家里挪出一大笔钱,然后就消失匿迹了。
那时候被挪走的钱让黄家差点就负债累累,所以闹得很大,就连当时不怎么关注的他也知道了这件事。
至于三叔到底去哪了,又为什么要带走那么多钱一直没人知道,不过外边都谣传那些钱其实是被三叔的情妇卷走,而三叔也被情妇暗害了。
反正他们找了一年都没能找到人。
直到一年后突然有了对方的消息,可找到的时候对方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而且是在河里被发现的。
当时有一个怪异的情况,经过法医验明,三叔的尸体在河里至少应该有一年左右,从表皮和血液等情况看时间应该差不多,但三叔的心脏被判定却是在一月前才失去生机。
这个推断一出来立刻引起反驳,因为那意味着对方一直跟活死人似的泡在水里近一年。
但怎么可能。
别说对方情况本来就危险,还在水里浸泡那么久,而且没有医疗药物也没有食物补充,他是怎么存活,哪怕是活死人那也需要一定的基础保证人的各项技能生机旺盛才行。
大概因为这件事情太诡异,警方那边更不接受什么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不了了之,最后以一个失足落水定案。
之所以说是失足落水,是因为对方身上许多东西都还在,比如手机,钱包,银行卡,贵重的项链手表之类的,一样都没少。
青年之所以会觉得三叔就是对方要找的人,是因为地点和描述都类似。
就当年三婶说的,三叔是去云南出差,而他匆忙离开的日子也和云南警局行动没差多少。
最重要的是,他们从三叔的手上发现一枚金镶玉戒指。
青年一边说着,一边打开背包,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桌子上,朝古慕推了推。
这戒指是他来的时候偷出来的,原本是被当做三叔的遗物放在墓园的遗物箱里。
在无意中知道这个悬赏后,为了加强可信度,便铤而走险去偷了这枚戒指。
古慕伸手拿过盒子打开,露出里边的东西。
那是一枚黄金打造的扳指,不过比正规的扳指小一圈。
戒面镶着一枚拇指大小的椭圆形红色血玉。
古乙看到这枚戒指,眉头皱了下,沉声道,“这是陪葬血玉,应该是放置在尸体喉间日积月累吸收血液而成的血玉。”
他这话一落,古慕立刻放下盒子,起了一身鸡皮。
而青年也猛然抬手,脸色煞白,一脸惊恐。
第143章 找到目标
古乙却伸手把扳指拿出来仔细打量。
古慕也看到扳指上的花纹,和云南博物馆里边那几件新获的保山文物中的两件饰品花纹很相似。
不管是从雕琢手法还是样式,疑惑是东西本身,基本都和那些东西是出自一人或者一批人之手。
而青年已经傻了,瞪大眼睛惊恐的盯着那枚扳指。
这扳指看起来就很好看,也很华贵,若非这扳指是从三叔尸体上拿下来的,说不定他也忍不住会戴着享受一下,此刻他无比庆幸当初没有大着胆子戴上。
相比于是从三叔尸体上拿下来的,想到是从某一具古尸喉咙里挖出来的便觉得难以呼吸。
“就凭这扳指你就确定我们要找的是你三叔?”古慕侧头,看向青年。
青年身子一颤,面上多了几分不知所措,“我我,不是……”
他想解释,却害怕得说不出完整的话来,最后干脆哆哆嗦嗦的又从背包里掏东西,但这次却掏出一本黑色商务笔记本。
古慕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伸手拿过笔记本翻开,在翻了几页后,他面色严肃起来,“你看。”
古乙垂眸拿过笔记本翻起来,眼底染上一片浓墨。
笔记本上边每一页都只是潦草的图案和字迹,其中一些类似地图,一些却类似某些东西的样式或者花纹。
随着一页一页被快速翻过,他们在其中一页停了下来。
这一页上的地图相对比较清楚,也更加仔细一些,而这地图分明就是云南保山一带的地图。
地图中用红笔画出一条委委屈屈的路线,在末端是用一个红色的星星符号标注,并画了一个骷髅头。
两人瞬间猜测到,这个地方很可能就是这个人当初定下的盗墓地点,也就是他盗的墓葬地。
再往后翻还有一些潦草的自己,类似日记形式,零零碎碎的记叙一些事情。
‘他说这个地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墓葬,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呵,他以为我会信。如果只是普通的墓葬,没有什么利益他会那样在意?嗯,说不定这是一个大墓,而且里边一定有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东西。’
‘他竟然骗我!既然这样,就不怪我不义了,那些东西以后就是我的。’
后边还有很多记叙,但基本都是拟定的一些出行的计划和后续安排事项,连需要请到什么人,什么联系方式都写得清清楚楚。
不过可惜的是这人显然没有什么写日记的习惯,笔记并没有随身带着,所以他们依然无法知道对方进入墓中之后的情况。
另外让古慕有些在意的是对方的奇异死亡。
死了一年的人,心脏却在尸体中存活近一年,这怎么都不对劲。
“很好,这些的确是我们需要的,交易达成,不过有一点需要黄先生做下保证,今天所听所看,以及这些东西这件事,在出了这个门后必须全部忘记,我不希望听到有人是从你口中得知的,不然的话……你该知道我们的能力。”
“是是是,我明白,我明白,一定会保密,死都不说。”青年青白着脸连忙站起来,不知道该惊喜还是害怕,显得脸色更加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