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者:
不道心 更新:2024-05-14 04:45 字数:6202
这个叫琉璃的玩意儿,如果一出市面,那么他的富饶窑,真的得喝西北风了呢!唐坦柳心头越想越纠结,握着琉璃的手心,又是冷汗,又是发颤。
边上,莫海峰越看这琉璃越喜欢,突然,他猛地伸手一拽,把琉璃碗拽进怀里说道,“对不起,岳丈,这个礼物不能送给你!这么稀罕的物件,应该先让皇上过目才行。岳丈您放心,我会再给您挑几份更适合您老人家的回礼。至于这个,小婿我就暂且收下了。”
唐坦柳手里的琉璃碗盏被抢了,不过他没法吱声要回来。因为他没这个脸皮。这东西,是莫兰拿出来的,他要是伸手去讨要、把它抢回来,那不就等于他亲口承认了,他的富饶窑里的所有工艺,丝毫及不上她莫兰一只碗盏么?身为北城第一窑坊的老板,怎么能稀罕别人家烧出来的东西?
唐坦柳眼看着莫海峰把琉璃碗端进怀中,捧着离开了。
莫兰站在边上,也不发难,由着她爹爹拿走她的东西。
莫兰吐了口闷气后,行礼道,“爹爹,这安已经请了,如果没有别的事,那我先离开了。”
莫海峰瞅着女儿的目光,十分复杂,想起之前在她苑落里看见的那些稀罕花朵,他以为是他女儿有这方面的天赋而已,没想到如今,他女儿又拿出第二大手艺,而且每件宝贝,都是能入得宫廷的绝色贡品。莫海峰就觉得奇怪,他的女儿是打哪里学来的这些手艺啊?更奇怪的是,这丫头有这么多好手艺,为什么不把她们何家的产业再次扩展起来呢?她整日整夜在外面,躲在四方斋里看书,难不成就是在偷学书里的工艺?应该不会吧?哪本书上会有写这等技术?这些稀罕的技术,根本不可能会写进书里,供人参阅才对。
☆、39:宴会(更新啦!2w字,求首订啊妞们
莫海峰之前把莫兰看成是不成材的破渣,现在,他得重新审视这个大女儿才行。
莫海峰扬开宠溺一笑,说道,“兰儿啊,你要是还有事,就先下去吧。以后要是忙,也不用急着过来给我请安,反正我也早出晚归。”
“谢爹爹。”莫兰随口说了句后,带着安玉转身离开。
一出客厅大门口,安玉哇啦啦的叫,“大小姐哦,您还真舍得啊,这么精致的宝贝,就这么送了出去?而且还是送给那死老头。不过说真的,嘿嘿,看那死老头惊呆的表情,真是爽到心田里了呢!”
“爽了不就行了?何必斤斤计较送出去多么值钱的宝贝?再说,就那种次品,放我手里也是被我扔掉而已。”莫兰笑容带了些许阳光,总算能让人看得清,她现在的心情是有多么灿烂。“走了,赶紧出门了,今天一定要去小木屋,再不去,小手又要给我拖进度了!”
“哦哦。”安玉一边走,一边叽叽喳喳的问,“我听狮子大哥说,大小姐您有点路痴呢?奇怪哦,我以前怎么不知道类?”
“没有的事。”
“可是昨天您跟阿牛哥一块上路后,明明说是去小木屋的,怎么……”
“没有的事儿。”某女打死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路痴。
当天晚上,莫海峰想了又想,最后,他把莫兰叫了出来。
莫兰吃完晚饭后,才慢吞吞应了父亲的约见,就跟当初许夫人把她晾在大门口晾了大半个时辰,是一个道理。
莫兰知道她父亲要跟她说什么,她进了客厅,行了个礼,落了座,喝着香茶,听父亲吭话,“兰儿,你老实告诉爹爹,这个琉璃碗,你是怎么做出来的?还有,你苑落里的那些花,你是如何培育出来的?”
莫兰一声轻笑,“爹爹难道不知道?这世上最最珍贵的,不是货物,而是技术?这些技术,就算是皇上问了,我也有不回答的权利。”
“呃——”这的确是。历来,凡是涉及各项技术的问题,哪怕是皇上,他也不能随意窃取。就算颁一百道圣旨,也是没用的。
莫海峰话锋一转,说,“好吧,那我不问你这个。我就想问问你,你这烧琉璃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如果你跟我说,你是从书上看来的话,我可不信。你爹爹我可不是这个好糊弄的人!”
莫兰一本正经的回了他一句,“是一个叫南宫羽三的人,我和他,结交了朋友,我送给他一朵鲜花,他就送了我一盏琉璃碗。”
“南宫羽三?谁啊?男的女的?我怎么没听说过本城里有这样一个高手?”
“是个男的,在四方斋里认识的。爹爹您没听说过他,是因为他用了别名,隐世在咱们北城。”
“啊?这么说,这琉璃碗,不是你烧出来的?”莫海峰依然摆出一副疑虑的神情,好似不肯相信莫兰的话似地。
莫兰懒洋洋地点头,“女儿我除了在四方斋里看书之外,哪儿也没去。不信的话,你去问四方斋的斋主啊,问问看,我一个月里,在他的四方斋里,要待几天。”
莫海峰一摸胡须,当下信之无疑。
看样子,这丫头的确不会烧琉璃,只是,“那你这种花的手艺,又是跟谁学的?也是那位南宫先生么?”
莫兰喝了口香茶,悠悠回话,“自己看了古书,然后费心思研磨的。研磨了将近好几年才知道养花里的秘诀,如果我把内容告诉给你听,你也会说,啊?原来这么简单啊!”
“简单吗?”莫海峰眉头直打结。
莫兰没干劲的一点头,懒洋洋的说,“是啊,太简单了!”
“……。”怎么听莫兰的口气,像是人人都应该会的本领似地?怎么奇怪,整个帝都都不见有人抱着那些稀罕花朵,遥声呐喊一句养花简单之类的话类?莫海峰心里有气,他又没法从莫兰嘴巴里,把那简单的养花秘诀告诉给他听。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透露更多,那爹爹我也不过问你更多。兰儿啊,爹爹问一句,你愿不愿意进宫?”莫海峰顿了一声,继续说,“就凭你这独门的手艺,进了宫,就算没法成为皇上的妃子,你也可以成为宫廷里御用的御花使,掌管皇上后花园一大片地儿呢!你觉得如何呀?”
莫兰撇头看向莫海峰,清幽一句,“不愿意。”
莫海峰摸着胡须,嘿嘿一笑,“我就知道你这丫头不愿意。所以我也没打算把你送进宫里去,要不然,就凭你这刁蛮的性子,进了宫,还不给我把人得罪光?你爹爹我的脑袋,也就只有这一颗!所以我今天把你叫过来,只是想跟你谈个条件。”
莫兰轻问,“什么条件?”什么条件,需要莫海峰把他身边所有下人全部支走,才能和她谈的?
莫海峰一道轻笑,说,“我知道你这丫头有了点能耐,你也在记恨我,一直偏宠三房和你的二妹。但这事,就算我心里清楚,我也来不及弥补你什么了。你我之间父女之情淡薄到什么程度,就不必再放在嘴上说了。眼下,我也不要求你如何如何,我只想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面子。”莫海峰昂着头,把那俩字说完。
莫兰眼珠子一转,笑说,“爹爹的意思是,日后出门在外,或是有外人在的情况下,我得给爹爹您十足十面子才行?”
“对!”莫海峰吭气说,“你毕竟是我的女儿。而我毕竟是北城的城主,南北两城最具权威的大官儿。如果身为城主的我,连女儿都管教不好,那我如何竖立我在外形象?所以不管怎样,你不能给你爹爹我丢人!为了这个当爹的面子,我愿意让你在府里,拥有最完整的自由,哪怕你夜不归宿。就跟我前日跟你说的那样,从今往后,没有你我的允许,府里不管是谁,都不会打扰到你,和你的下人们。如若不然的话,这个琉璃碗,我明日就会把它送进宫里去,我就跟皇上说,这是你们何家人,发明的新宝贝。”
莫海峰说的,是‘你们何家人’,说到何家人,她莫兰算是。而真正货真价实的何家人,就只有何凤玲和舅舅何平。
莫海峰并不是拿莫兰她自己,去威胁莫兰,而是用她母亲何凤玲以及何平的小命儿来威胁莫兰。
不得不说,莫海峰的确是个货色,一出手,正中莫兰要害。
这个,就是莫海峰为什么非要把所有下人全部屏退以后,才能拿出来和莫兰说的话。
莫兰深吸一口气,静默片刻后,她噗嗤一声笑开了。
莫海峰狐疑着问,“怎样?答应爹爹的要求了么?”
莫兰点头回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答应就是了。不过呢,咱们可得事先说好。你女儿我,平日里不爱发脾气,除非有人揪了我的老虎尾巴。所以,日后如果我发了大火气,爹爹你要想保住脸面的话,就不要和我作对,你必须得无条件的站在我背后。只有这样,您爹爹的面子,才有保住的可能。”
莫海峰一瘪嘴,听着这话觉得有点问题,不过他又挑不出具体问题在哪儿,想了老半天后,他无奈说了句,“只要你别做掉脑袋的事儿就行。你爹爹我世袭三代城主之位,虽然没有机会进帝都上朝当内官,但也一直稳稳妥妥的维持着从三品外城城主的职位。你可不能让你爹爹我,在我这一代,闹得把官都给丢了。你明白么?”
虽说莫海峰拿她母亲和舅舅的命来威胁她,逼她妥协,这点让她觉得有点恶心之外,其余的条件,莫兰觉得还算可以。至少,她爹爹现在可以保护她的安宁,让她免受外界打扰,而她只需要给他这个做父亲的颜面便可。
想了下后,莫兰点头应和,“明白了,爹爹。我会照您意思去办的。”
这次的谈判,算是顺利吧。莫兰的乖巧,莫海峰十分心满意足,日后,估计他不会再和莫兰有任何的冲突了吧?
时隔七日,这七日,莫兰当真夜不归宿,直接挑战莫海峰的威信。
莫海峰知道莫兰夜不归宿,他也不吭一句话,府里的闲言碎语,被他一次次的压了下去,甚至他还动过极端的手段,把一个背地里碎嘴莫兰在外面偷汉子的贱丫头,当着所有奴才的面给活活打死了。从此以后,府里的人,再也没人敢说大小姐一句坏话。
这七天里,小手竟然把那九双高跟鞋,全部做好了。还真让莫兰惊喜至极,小手被莫兰当众表扬了一番后,他又一次哭丧了脸。因为莫兰又给他颁下了另一个沉重的任务。
马车!
也不知道小主是什么脑袋,怎么会画出如此奇怪的马车?没有车篷,更没有车帘布,坐在上面被马拉动的时候,那风啊雨啊什么的,全都挡不住。不过说实在话,这图纸里的马车,形状还真好看。
这形状好看,全都牺牲在他们木匠的睡眠上,越好看,他们就越惨。那工钱再多,也弥补不了他们丢失的睡眠时间。
而且小主只给他一个半月的时间。要九辆马车?要他老命不是?上次被她训了一顿之后,虽然他收了十几个学徒,又收了几个小工帮忙锯木头,可还是觉得人手不够啊!
高跟鞋到手后,莫兰把住在鬼屋里的那些姑娘们,叫去闺阁附近新租的小屋里,她把高跟鞋扔给她们,叫她们穿上。
那群姑娘们看见高跟鞋,一个个摆出特惊恐的眼神,“这什么怪鞋子啊?怎么后脚跟这么高?这叫我们怎么穿?”
“怎么不能穿?”莫兰拿出自己的高跟鞋,把脚往里一塞,穿给她们看,“瞧,我这不是穿上了呢?而且还能健步如飞!你们也给我穿上,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面,你们的脚,只要一落地,就必须得穿这鞋子才能走路。我不只要你们适应这高跟鞋,我还要你们穿着这鞋子跳舞。如果等我教你们跳舞的时候,你们还跛跛崴崴的,我就把你们的脚趾头,一根根剁下来。”
“……。”那群姑娘们全傻眼了。她们好似忘记了,这位千金大小姐的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虽然平日里她也不怎么发火。
莫兰这般一说,那些姑娘们挨个把鞋子穿好,歪歪扭扭的在那边走着玩。
“哎哟——”其中一个已经不小心扭了脚,仰天摔在地上。
莫兰拧眉走过去,焦急的扯过她脚丫子瞧。
“哎哟!大小姐,贱妾的臭脚丫子,您怎么能碰呢?你也不嫌脏?”小凤娘想抽脚。
莫兰用力一抓,骂了句,“吵什么?我要看看你有没有扭伤。”莫兰试着转动她的脚,没见小凤娘叫嚷,心头一松,“还好没扭伤,要不然,我还得等你伤好了再操练你。”说道这儿,莫兰回头叮咛一句,“你们都给我仔细着些,千万别把脚给扭了,听明白了么?”
姑娘们相视一眼,她们知道,她们现在,是这位大小姐的商品,商品自然不能有瑕疵。姑娘们严肃的点头应道,“是,我们一定小心。”
“嗯,除了这高跟鞋之外,你们有没有按我的吩咐,每日喝药汤,洗药浴,敷面膜?”
说道这个,那群姑娘们眼睛闪亮亮地,全叽叽喳喳叫了起来,“哎哟!这待遇,和我之前在青楼里,根本没的比嘛!”
“就是就是啊!每天晚上都还有牛奶喝呢!这一杯喝下去,就是百文铜钱,喝满十天,就是一两银钱啊!我们每天的伙食,药材,加起来的费用都比咱们的月薪还高呢!”
“大小姐您可真够大方的。”
莫兰一道微笑,“只要你们能变得美美的,我自然肯花心思上去。都记得定期处理自己身上的体毛,还得定时全身涂精油,收缩毛孔才行!”
坐在边上的黑娘不免泄气的说,“不是我说,就算咱们吃再多药材,喝再多牛奶,没有天生丽质,咱们怎么和那些红牌角儿们比?”
高个子女人白了眼,说道,“你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你之前不也看见了,咱们大小姐那手化妆技术,把你这黑不垃圾的黑鬼都变成了天仙,相信我们几个,只要在大小姐手里,一定可以把那四名楼里的花魁,彻头彻尾的打下来。”
“就是就是。”
那些姑娘,貌似对莫兰挺有信心似地。
莫兰也不多做解释,只是保持她那一惯的神秘姿态。
这次高跟鞋定制完毕后,莫兰也没有给她们多少繁重的任务,只是叫她们熟悉鞋子,维持身段,保护好肤质,锻炼自己的身体柔韧性,回去鬼屋,继续压腿,扳腰,做仰卧起坐等等
乐坊的进度,莫兰也一直在跟进中,自从上次从那些乞丐里挑了几个对音感敏感的人,磨练下来的结果,莫兰十分满意,现在也已经进入了教唱的阶段,然后再在他们中间挑出最令她满意的声音。摩摩训练的乐班子,虽然有点不尽她心意,那乐班子里,各个都是胡子苍白的老头子,不过没办法,有音乐功底的,而且能尽快上手新式乐器的,也就只有这些原本就精通音律的老头,要想让年轻们上手,还得等上一年半载。如今只能勉强叫这些老班子人,顶上一两回。
又过了三天,南城那边传来消息,听说皇上派遣了一名镇北大将军,驻守‘双城’(南北两城合并为双城),镇北大将军原本就是南城出生的猛将,三年前进了帝都后,入了内宫,官职连连攀升,如今,他已经是从二品的大将了。
这次回到南城驻守,皇上不仅赏赐了万两黄金万匹绸布,十匹良驹之外,皇上还特赏宫廷宫女百人,随侍在他身边。可见,这位大将军,有多么得皇上宠爱。
从二品的大将回到南北双城,身为城主的辛思律以及莫海峰,见了他还得给他行个弯腰礼。
这位大将军要回南城的事,可把莫海峰给急愁了。
虽说南北两城一直处于友好状态,而且每代都有联姻。可是,两城之间的竞争,肯定是有的。就比如,皇上拨款给‘双城’用于建设城镇,那款子,究竟给南城多些?还是给北城多些?这中间的内幕,就已经数也数不清了。
那位得宠的大将,如果回到南城,先不说他会给南城城民们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若是他被辛思律贿赂过去,大将再一道折子献给皇上,夸南城城主一番,那么之后,皇上每次拨款,估计都会偏心给南城。长此一来,北城的经济会日益衰退,那些豪商们,也会一个个离开北城。说不定年代一长,南城直接把北城给侵吞掉,从此以后,双城里只有一个城主,城主的姓氏,姓辛不姓莫了。所以这位镇北大将军的归来,绝对是举足轻重的。
可惜那将军出生地就是在南城,莫海峰没这脸皮去南城门口把人拽到北城来住。
所以这几天,莫海峰一直寝食难安,夜不能眠,苦心思虑着,要怎么光明正大的把那大将军骗过来?
对了!莫海峰忽然想起来,这位镇北大将军,好像有个红颜知己,是那红城第一名妓,月燕飞儿。
如果他把月燕飞儿请到北城来暂住几日,再发邀请函给那大将军,叫他过来听乐赏诗品茶,估计他应该会来吧?
不过那个月燕飞儿的出场费,挺高的呢,包一个晚上就得千两银子,而且还不卖身,光陪客人谈话聊天,弹奏音乐给他们听而已。如果他想把月燕飞儿请到府里来暂住几日?那得花他多少银两?
要是以前,莫海峰一定毫不犹豫的请岳丈唐坦柳出资帮一把,可是前几日,唐坦柳在他们莫府,被莫兰数落完一顿呢。他哪有这个脸皮去跟岳丈要钱?
想到这里,莫海峰又愁得跟什么似地。
就在莫海峰愁苦得不知所措时,突然,一封红艳艳的邀请函,递到了莫海峰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