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补充协议
作者:伊骞      更新:2024-05-21 14:26      字数:1760
  丁一径自走向他书房的电脑,将刚才在密室里写好的协议放到电脑里再打印出来。
  看她这么迅速就拿着纸质协议给他,他对她的办事能力有了点点信心,但对没跟他商量就先写出补充协议还是有点儿介怀,夸张地喊着:“你早有预谋!”
  还知道什么叫预谋,骗得我的签字,以行动明示暗示我悔不了约,这叫什么?“哼,还不是向你学的。我好歹还在签订之前跟你说,你却是骗的我。你也别说我专横,给,你看看,有什么意见还可以商量。”
  “这么好心?”小心咕哝着接过协议,一字一字认真地看起来,他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掉进她的陷井里。
  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多,因为很多在结婚协议里已经写明了,这里,她主要是对自己闻家媳妇的身份和为他在闻氏工作的时间定了个期限。
  “一、结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二、甲(闻赋贤)乙(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这五年里,乙方会保证闻氏的净利润增长15%。五年后,不管甲方有没有能力,乙方都会将闻氏交还给甲方。
  2、这五年里,在闻家,乙方只负责哄好甲方的母亲,管好管家的人,保证闻家正常生活。所有家务事一律不做。
  3、这五年内,甲方不得拈花惹草,更不能传出绯闻,在外人面前,必须保持一个模范丈夫的形象。
  4、甲乙双方为有名无实的夫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履行夫妻义务,更不能要求乙方为其生子女。
  5、在合约期内,乙方的薪酬按对应的职级计算发放,该有的福利待遇和分红一样不能少。
  6、合约期满后,乙方提出离婚,甲方必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乙方的去向,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干涉”
  后面的附件里,写明了约法三章:“1、凡是涉及乙方的事情,必须先跟其商量,在没有得到乙方本人的同意之前,甲方及与甲方相关的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
  2、不能质疑乙方的决定。这个‘决定’包括乙方答应履行结婚协议的决定,也包括今后在处理闻氏集团和闻家的事时做出的决定。乙方保证,与甲方相关的决定都是建立在不损害闻家利益的前提下做出的。同时,甲方不能干涉乙方对自己私事的决定。
  3、甲方不能以结婚必须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对乙方有亲密举动。”
  一条条看下来,一条条想下来,闻赋贤觉得都还勉强算是情理之中,何况自己也不想被她永远绑住,五年,这个期限非常合适,五年后,自己二十岁,完全有能力接管公司。至于五年15%的增长自己从没有指望过,哪怕就是亏15%,也无所谓,只要能保住闻氏不垮、只要五年后闻氏还姓闻,就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了。
  生不生孩子也无所谓,我还担心给我儿子造成心理压力呢!只是,二十岁之前我都不能找别的女人,你又不让我碰,这有点儿过份了吧?“老大,第三条可不可以商量一下?”
  “说,怎么商量?”
  “我保证不让绯传闻出,但你不能限制我交女朋友的权利,大不了我悄悄的,不让人知道。”
  丁一在心里好笑,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连这都不知用什么对策。这条,不过是为了我的面子,你根本不用跟我说,你的行动我才没闲心干涉,只要低调,不让外界知道就行了。
  “小子,你现在才十五岁,五年后才不过二十岁,就憋不住?如果实在憋不住,跟我说,我给你安排。”
  她的话,让他闹了个大红脸,嗫嗫地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我是……”
  “不用说了,我知道,男人没有一个不好色的,小男人也一样。我知道补充协议里怎么改了。”
  一分钟,她就在改好的协议里签上自己的名字,再递给他。
  他拿过一看,想笑又笑不出来,想说,却一时又找不到用什么言语。
  原来,那条只被她加上了两个字“擅自”,成了“这五年内,甲方不得擅自拈花惹草,更不能传出绯闻,在外人面前,必须保持一个模范丈夫的形象。”
  这,这拈花惹草还有跟人商量后由对方安排好自己再去拈惹的吗?
  唉,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爸一手创立的企业,认了,不就五年嘛,忍忍就过去了。一咬牙,似艰难地下了很大的决心,“好,就按你的要求,我全部答应。”
  “那就签字吧。”
  “签就签。”
  提起沉重的笔,刚落下又停住了,抬头问她:“我记得你好像说过,补充协议不能一而再地订,这就是终极协议了吧?”
  “是,不会改了,哪那么罗嗦,签还是不签?”
  “签吧!看你这阵势,我敢不签吗?”写下龙飞凤舞的名字,再在上面捺上鲜红的手印。
  丁一拿过一份,满意地点点头,“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晚安。记着明天早起,我们一起去闻氏。”